深圳“德育年”(共青团工作专版(福建省、广东省))
1990-08-28
中国青年 1990年12期
今年初,深圳市委做出一项决定,将1990年定为深圳的“德育年”。
深圳面向海外,毗邻港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对外交往窗口。因此这个地区青年人的道德文明素质显得格外重要。深圳团市委认为,“德育年”是对青少年进行品德教育的极好时机,决不能丢掉。
首先,他们主动争取市委重视,专门召开全市青少年德育工作会,确定德育工作基本目标和方式方法。然后,根据特区的特点综合各方建议,制定出《深圳德育年工作实施方案》;在市委的重视下恢复了全市青少年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编制和经费。此外还在三区一县和330所中小学建立了德育领导小组,并成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教育网络。在此基础上,深圳各级团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青年中开展了“德育年”宣传月活动。他们利用新闻媒介广为宣传,使德育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通过举办“德育大观园”游园会,组织“德育论坛”等10项生动有趣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推动德育工作的深化。
深圳团市委不满足于把“德育年”停留在形式上,他们的目标是要将这项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此他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论证,先后制订实施了《师德公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深圳实施细则》。同时,进一步办好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和青少年热线电话、信箱,开展送德到校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特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德育年”仅仅是深圳德育教育工作的开端,深圳的团干部们已立下宏愿,把德育工作长期搞下去,使深圳青年的道德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