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的“第三只手”
1990-01-01周稼骏
周稼骏
美国社会的“第三只手”是什么?这真是一个令人困惑的谜语。然而,如果我们对美国社会作点深入研究,便不难发现这“第三只手”就是当今美国盛行的游说风!
游说公司可通天
游说业在美国确是方兴未艾,它既有个体性的,也有公司性的,一经登记在案就算合法了,不管是谁,只要出得起钱,就可以“通天”,直至影响总统的决策。所以,近几年来,凡想与美国人打交道、做生意的各国政府或公司企业,为了打开局面竞争利益,无不寻找游说行业挂钩,每年支付数百十万美元算不得一回事儿。
美国一些颇享声誉的游说企业(美其名为“政治咨询公司”、“信息传播公司”、“律师事务公司”等等),有的叫价每小时高达四百美元之多。因为这些公司的台柱,几乎全都是退职、退休下来的显要政客,其中当过国务卿的就有罗杰斯、基辛格等人,做过中央情报局局长的就有赫姆斯、柯比等人,都是此行业中的赫赫有名者。
有人辩解说,美国的游说活动其实只是一种“政治参与”,美国联邦政府机构多如牛毛,工作程序和职能分工又极其错综复杂,所以,时至今日,任何一个必须与联邦政府打交道的外国政府和国内大小公司,都不得不聘请游说公司协助打天下。
但是,合法是一回事,事情的本质又是一回事:同时,能不能“防止弊端”,则更是另一回事了!
游说客左右政治
美国的游说集团,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面向国内为各利益团体服务的;另一类则是面向外国政府及其利益集团服务的。前者,登记在案的已有六千多家,而后者注册备案的,则有八百五十家。可是,国务院官员确认,这项数字并不真正反映实际,大约还有百分之六十的“黑店”无法追究。
请看看面向国内的游说集团,是怎样实现他们的“政治参与”和“代表利益团体”进行游说的吧!前年,仅是“美国枪支拥有公司”,“全国来福枪协会”和“公民有权携枪委员会”三个团体,就花费了游说经费二百三十多万美元,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左右国会议员的投票动向,阻挠限制枪支法案的通过,大石油公司也不甘示弱,他们以“天然气供应协会”和“美国石油协会”的名义,也在进行国会游说中开销了近三百万美元。当1985年,移民改革法案正处于国会两院激烈争辩不休的胶着状态时,利益对立的各方——从排外主义者到水果种植场者,从教会及民权组织到“美国商业总会”,从各族裔代表到各劳工团体,直到里根内阁中的不同派别的官员……,都派出自己的“游说客”,云集国会山,各显神通,把议员们搞得昏头转向。为了争取在改革法案中,容纳无限量的外国农业“劳工”,美国西部最强大的水果种植商利益集团,不惜花费上百万美元进行游说,因而才获得了农业部长和司法部长的支持。
名目繁多的酬金
美国游说业的收益自然日趋看好,除了“光明正大”的游说经费外,实际上还有名目繁多的其他游说开销。例如,1988年,“烟草业协会”就向国会两院成员付出过多达十三万美元的酬谢金,以盼望获得香烟的减税。“户外广告协会”和“芝加哥商会”也都分别向国会议员付出了数万美元的酬谢金,于是前者获得了政府当局撤除路旁广告牌计划的许诺;后者,也使商家们省下了数以百万美元计的联邦税。当然,这还只是公开列在帐面上的部分,如果真要把国会议员及他们助理人的荷包里,得自各种利益团体的好处,通通掏出来算个清楚,那么,上面所列收益恐怕还只是冰山上的一角。
近年来,有一种类似中国“车马费”的报酬方式,即国会议员应邀前往某一利益集团发表演说,以表明对某事或某一法案的赞成成反对的态度,事后就总会接到一张面额也许多至数千美元不等的支票,以“酬谢大驾光临”。对此,议员们都会坦然受之。虽然国会有规定,议员收受礼金不得超过本职薪资的百分之三十,但1984年,国会议员所得礼金的总数就已达五百多万美元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美国整个游说经费的开销极为惊人。1987年正式公布的美国国会游说集团的开销,总数就达四亿二千万美元,若平均分摊到参众两院五百三十五位议员身上,则每人可获近八万美元,比他们平均的年薪还高出六千美元左右,这种所谓“政治参与”,其实例不如说是“银弹纷飞”来得更确切吧!
游说业在美国还有一种名堂,舆论界把它称为“旋转门”。这是专指那些在政府要害部门担任要职的高级官员,当他们还在任职时,便与各大公司的承包商暗通款曲,等到他们一旦退休下来,便转到这些公司当“顾问”,继续为他们作游说服务。美国批评人士指出,这种“旋转门”就无异于“受贿”。
跨国的“银弹攻势”
在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的游说活动,当然更惊人了。它的活动内容包括军事外援、售卖武器、外销保证货款,以及与美国关税和其他进口政策密切相连的种种问题。各外国代理人每年大约要花费二亿美元以上的游说经费,在政府和国会里进行穿梭活动。当然,成功的事例是不少的。例如,沙特阿拉伯曾以强大无比的游说活动,压例了以色列游说集团的阻挠,终于取得了美国出售空中雷达警报系统的胜利。土耳其政府也每年付给著名游说公司三十万美元,获得近八亿美元的军售贷款。法国数家公司付出了五十万美元的代价给游说公司,终于跟美国奇异电器公司做成了一项数百万美元的交易。
在各国利益集团中,要以日本的“银弹攻势”最为猛烈了。它聘请的游说代理人最多,手法也最妙,往往以最低的姿态,获致最佳的效果,一旦游说成功,红利分成也慷慨大方。代理台湾和香港的游说客也不少。
游说即“钱”斗“法”
美国的宣传机器一直鼓吹美国是个法治至上的国家。然而,笔者从大量材料的研究中便可发现,“游说”的本质就是以“钱”斗“法”,谁使出的“银弹”更多,那谁就最神通广大。前两年便相继传出了“游说”丑闻。里根政府的前白宫副幕僚长迈克·迪法,辞职后便立即组成一家游说公司,为南朝鲜、加拿大、新加坡、沙特阿拉伯等外国政府及本国洛克维尔公司担任游说工作。第一次引爆事件,就是他亲自找白宫预算局局长要求里根政府同意在1988年以后,仍继续采购洛克维尔公司制造的B—1长程爆炸机。另一引爆事件就是,迪法在白宫任职时,原来就参与美加两国之间有关“酸雨”问题的高层谈判。担任加拿大说客之后,里根政府即爽快地答应加拿大有关拨款问题,加拿大政府为此给了迪法十多万美元的报酬。
美国政治游说的丑闻屡见不鲜。比如,里根总统的前政治助理那夫瑞格辞职后也开设了一家咨询顾问公司,同年便写信给白宫执行顾问,要求协助陆军批准一项由“技术网公司”承制的价值三千三百万美元的合同,果然如愿以偿,因而那夫瑞格获得了该公司价值四十万美元的股票。
美国游说行业的崛起说明了什么?读者是不难自己作出回答的。在美国,象迪法和那夫瑞格这样公然以“钱”斗“法”的政客虽然并不多见,然而,游说者玩弄各种手法,掮着各色招牌,以社会知名度去影响政治,从而赢得巨利的丑恶现象,却在美国已经非常普遍了。人们对于产生这类社会弊病的根源,也许不一定看得清楚,其实它是美国社会的特定产物。不久前,美国联邦政府特别检察官公开指责美国国务卿对不正当的游说者采取包屁态度,实际上就是助长腐败风气,如果美国政府对此眼开眼闭,那么法律也就成了纸上谈兵的摆设。难怪美国人都忧虑地说,游说已成为戏弄美国社会的“第三只手”。
(夏天摘自《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