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机会均等
1988-08-23肖玉明
目前,人们对不同所有制之间存在的收入差距议论较多。大多数人评价收入差距的方法是:单纯比较收入的多少。这种方法往往不问劳动投入的多少、产生结果的好坏,来评价差距是否合理,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平均主义。这位女工的不平,主要是因为它采用了这种不科学的评价方法。正确评价收入差距的方法应该是以收入指数为比较指标,看每个人的收入指数是否相等,即:收入指数=收入/投入×机会,这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当他觉得自己的收入与投入大体相等时,才会感到合理,只有当他与其他人获得的机会相等时,才会感到公平。因此,我们应该强调的不应是收入的相等,而是收入指数的相等。
当然,我国目前收入指数是不相等的。而导致不合理收入差距的根源,在于经济体制所造成的各种机会不均等。因为在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双轨制的情况下,还无法做到这一点。由于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国家政策有很大不同,这对于全民所有制与个体或私营企业就是不同的机会。如价格,全民所有制企业没有定价权,而个体或私营企业可自由定价,价格机会不均等,竞争关系受到扭曲,反映在分配上,就不能获得相同的收入。个体或私营企业收入偏高,这是个很重要的原因。只要这种双轨制的经济体制存在,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就必然存在。可见,造成不公平的首先不是收入差距本身,而是导致这种差距的客观条件。因而一味地埋怨个体户赚大钱,并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要消除不公平,重点在于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使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在同一市场展开竞争。
尽管合法的收入无可非议,但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种种议论表明,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一个对收入差距的心理承受力问题。那位女工的所作所为,就是因为接受不了收入差距太大这样的事实而致。因此,改革既要立足于长远目标,又要适当照顾眼前的矛盾。因为能否产生高的经济效率,与这种承受力密切相关。
当然,我国政策的立足点仍应是: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平。武汉肖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