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少女的恩恩怨怨
1988-08-23王静
王静
一
1985年,李兴玲揣着一个18岁少女对未来美好的梦想,步履坦然地跨进了遵义地区中心师范学校。对这个来自山区农村,很少出过远门的姑娘来说,眼前的世界是那么新鲜。美丽的校园使她陶醉。那张张崭新的面庞等待她去了解……是啊,她对世界了解太少,她要抓住从面前飘过的所有美好的东西:知识、友爱,许多许多。她表现积极进步,待人接物落落大方,老师和同学都喜欢她,推选她当了班干部。
可渐渐地,李兴玲发生了另外的变化。街上那些梳着新潮发型,穿着时髦服装,洒着高级香水,花枝招展地出入于酒吧舞厅的妙龄女郎,对李兴玲的诱惑太大了,她羡慕这些同龄人,她知道自己长得不错,白净的鸭蛋脸,高鼻梁,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以及那苗条的身材,哪点比城市姑娘差?如果在穿着打扮上讲究些,不就超群脱俗了吗?不久,李兴玲的穿着便开始表现出不同于他人的新追求,并且得到了自己所希望的东西——回头率。正当她为自己的成功而得意时,她也在为经济危机而苦恼。起初,她精打细算,向家里多要点钱,还能应付,但没过多久,大量的开销把她推到了山穷水尽之地。一个罪恶的念头从她头脑中闪过:偷。不久前,她们寝室的黄雁偷了别人的10元钱,贼的名声已经臭出去了。李兴玲想,只要手脚做得巧,不会被发现,即便被发现,也有黄雁这块挡箭牌。于是,她带着一种无可名状的心情,默默等待着时机的到来。
一天,同班同学都到东风小学见习去了,只有李兴玲和同舍的邹启荣因故未去。邹呆了一会觉得无聊便甩门出去了。当李兴玲抬头发现邹的钥匙时,她的心紧张地跳起来。然而,对金钱的渴望使她迅速控制住紧张的心情和发抖的双手,急忙拿起桌上的钥匙,打开邹启荣的箱子,取走了里面仅有的8元钱。
初次的成功,增强了李兴玲的信心。两天后,她拿着事先准备好的隔壁房间张琳的钥匙,乘无人之机,取走了张琳的31元钱和40多斤全国通用粮票。
她盗走了邹启荣39斤粮票。
她又盗走了张琳30元钱。
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发生的4起盗窃案,扰乱了这两个女生寝室同学的正常生活。经校保卫科调查,确定为“内盗”。两室的同学得知这一消息,一边诅咒可耻的盗贼,一边猜测谁是作案人。为了开脱自己,李兴玲公开把矛头指向黄雁,一时间,黄雁成了被怀疑的第一目标。
然而,有一个人例外。
二
那就是与李兴玲同班同舍的姑娘陈昌芬。
记得刚进校时,李兴玲和陈昌芬关系融洽,如同姐妹。可是不久,心眼颇多的陈昌芬敏感地发现,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对好友李兴玲抱有一种奇特的好感,而自己则常遭冷落,这都是因为李兴玲长得漂亮,而自己相貌平平。其实,陈昌芬完全可以通过努力奋斗和刻苦钻研在其他方面超过别人,赢得别人对自己的尊重。然而,狭隘的意识包围了她:“哼,看她那副得意劲儿,我和她在一起不过是当她的陪衬而已。”渐渐地,昔日的好友变成了对立的仇敌。
盗窃案发生后,陈昌芬首先怀疑的就是李兴玲。长期以来,陈昌芬一直带着一种敌对情绪注视着李兴玲的一举一动。她曾暗暗为李兴玲算过帐,发现她多出一笔钱来。从作案时间看,清晨早锻炼时可能性最大,而宿舍里只有李兴玲不去早锻炼。加之案发后李兴玲的表现反常,更使陈昌芬产生了怀疑。
李兴玲表面镇静,内心却虚得很。每当同学们讨论盗窃案,痛骂窃贼时,她便如芒刺在身,坐立不安。而她最不能忍受的还是陈昌芬冷漠的眼光和含沙射影的话语。为摆脱窘境,她开始主动去接近陈昌芬,甚至不惜降低自己来讨好她。这样一来,陈昌芬更坚定了自己的看法,她心想:“老天有眼,这个贼货终于要倒霉了。我一定要让她身败名裂。”
面对陈昌芬的这种神情和校保卫科对盗窃案追查的深入,李兴玲感到自己要暴露了。一想到人们当着面叫她“贼”,她真有点不寒而栗。“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去自首、私了,一定不能让老师同学知道,不能让家人知道。”她想。 决心下定之后,李兴玲找到邹启荣承认了错误,并退还了钱和粮票,同时恳请邹为她保密。接着,她又去校保卫科自首。6月26日,李兴玲又向张琳认错赔礼,她对张琳说:“钱我会还你的,假期还一部分,下学期还一部分。我不敢告诉家里,哥哥知道后会一锄头打死我的。”说着,两个人都哭了。张琳答应为李兴玲遮掩此事,李兴玲如释重负,暗自下决心以后再不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了。
陈昌芬得知李兴玲自首的消息后,在日记中写道:“她终于抬不起头来了,可耻啊,从将军到奴隶,她现在难道不像只被斗败的母鸡吗?我非剥掉她的美人皮不可,叫这个华而不实的东西无立足之地。”
6月28日晚,陈昌芬借李兴玲关宿舍门过猛之机大发脾气,挑起事端,大声骂道:“你这个烂强盗,发哪个的脾气?”继而打开宿舍门,站在门边破口大骂。李兴玲见状,赶紧离开了宿舍。陈昌芬更加来劲,吼道:“你有本事就不要跑,像你这种强盗不如死了好。”然后,她向被吵骂声引来的同学讲了李兴玲偷盗之事。
三
当一贯争强好胜的李兴玲得知陈昌芬将她的丑事张扬出去以后,如同坠入地狱一般。她想通过私下认错,求得谅解,重新做人的希望彻底破灭了。想到同学们轻蔑的目光和哥哥凶狠的神态,她觉得自己再也没脸活在人世。一种从未有过的自悲感折磨着她,使她痛不欲生。
她想到了死,而且因为痛恨陈昌芬,决心要与她同归于尽。
7月5日清晨,陈昌芬洗完衣服,正站在4楼阳台上拧水,被恶梦缠绕的李兴玲失去了理智,从背后将陈昌芬猛地向下推去,只听“啊”地一声惨叫,陈昌芬摔了下去,接着又是一声尖叫,李兴玲也从4楼阳台跳了下去……
万幸的是,这两个可怜的少女都没摔死,只是严重瘫痪。作为凶手的李兴玲,不可推卸地将负刑事责任,而被害人陈昌芬难道不应该负一些责任吗?
少女啊,恩恩怨怨将伴随你们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