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与法律》有奖征答办法
1986-11-01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86年2期
一、目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五年内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我刊举办《青年与法律》有奖征答活动,目的是:普及法律常识,引导青年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二、命题范围及形式
命题范围包括与青年有密切联系而又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刑法、婚姻法、兵役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等。
一般采用填空、判断及案例征答形式。
三、参加人及单位
凡年龄在14—30周岁的青年均可参加;团的各级组织可利用这一活动,丰富团的生活,借以在青年中普及法律知识。工厂车间、班组及解放军连队等青年集体均可参加。同时欢迎正在劳动教养和服刑的青年参加。
四、奖励办法
(1)选登优秀征答试卷。
(2)发放奖品、纪念品。
五、征答日期
征答题刊登在2月6日出版的《青年文摘》第2期上,征答截止日期为3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征答办法
(1)参加征答的人和单位必该使用本期刊登的统一征答试卷。
(2)将完成的答卷沿虚线剪下,装入自备的信封中,并将统一信封封面(见本页)贴在信封上,最后贴足邮票寄出。
(3)案例答案由作答者自备16开纸书写,写后随同统一征答卷一同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