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无胆量舍爱又不忍”怎么办
1984-08-20叶秋
中国青年 1984年12期
忠林同志:
我也遇到过你所讲的那种情况。在上学时,我对班上一位女同学(她就是我现在的爱人)产生了好感,她成为我理想中的“天使”。我觉得她似乎对我也有点意思。我很想向她表明自己的心迹,可又怕遭到她的拒绝,让人笑话。有时一狠心,想把她忘了,结果反而越发思念她了。后来我听从朋友的劝告,给她写了封试探性的信,我俩就这样谈上恋爱了。
也许你与我的情况有不同,但我认为,把爱深埋心底是再痛苦不过的了,应当适时地将它释放出来。只要双方确有相爱的可能,就应勇敢而策略地向对方表明态度。至于谁先提出,把事情明朗化,只能因人因时而定,不能谁先表白,谁就失去了自尊。在爱与被爱的天平上,双方是平等的。求爱是件光明正大的事,不管能否成功,终会得到人们的理解。
小伙子,勇敢些吧!叶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