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特区办公室负责
1984-08-20
问: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这几年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对外实行开放,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和发展经济的战略方针。从经济方面说,就是要争取利用国际上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主要内容包括:扩展进出口贸易;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吸收利用国外资金,包括借用国外贷款和接受外商在中国直接投资,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发展中外合作生产、合作开发、合作研究设计;兴办经济特区;对外承包工程和开展劳务技术合作;发展与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等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贯彻执行这一重要决策,已经获得了积极的成果。我们使用了一批国外资金,加强了重点建设。这几年我国已经实际使用的外资总额达160亿美元。比如,使用日本的海外协力基金贷款和能源贷款等,建设了秦皇岛和石臼所2个港口,修建了北京到秦皇岛和兖州到石臼所2条铁路,改造和扩建了5个煤矿、9个油田、3个集装箱码头;使用联合国有关机构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在河北、河南、山东、安徽四省改造盐碱地300万亩,在黑龙江省开发粮食生产基地300万亩,并扩建了26所大学的教学设施,等等。我们还同10多个国家的40多家外国公司,有成效地进行了我国海上石油的合作勘探开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利用外资是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的一条重要途径。
我们引进了500多项工业技术、2万份植物良种、2万多头良种畜;已经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及外商独资企业也带来了一些先进技术。这些都在我国的工农业生产中发挥了效益。比如大连造船厂从瑞士引进制造船用柴油机的设备和技术,由过去进口主机变为生产主机;从日本引进塑料薄膜覆盖栽培技术,已在860万亩耕地上推广,在同等水肥条件下,一般可增产20%—30%。技术落后,是我国四化建设中的一个困难,我们要利用世界新的技术革命正在兴起的机遇,积极引进和采用世界上新的科技成果,缩短同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上的差距。我们不能再关起门来一切从头摸索,贻误时机了。
这几年,我们的进出口贸易有很大发展。1983年比1978年翻了一番。出口额的增长,扩大了劳动就业,增加了外汇收入。进口的必要设备、原材料和生活消费品,装备了一些工业部门和企业,促进了国内的工农业生产,活跃了国内市场。
我们还在近60个国家(地区)承包了建筑工程,对50多个国家提供了经援项目。
所有这些,对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和对外关系,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允许外国资本家来投资?
答: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经济必须以社会主义经济为主。而吸收外资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我们有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吸收一批外资,可以加快经济发展速度而冲击不了社会主义的基础。1983年全国工业产值中,有外资参加的企业的产值仅占0.9%。可以设想,今后即使再增加10倍,也不过是9%,还是个小数。
当然,吸收利用外资,必须在经济技术效益上作详细的论证,必须认真考虑到偿还能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
这里还要说明,借用外国货款要付利息;借用外商直接投资,要让他们分得一部分利润。这些利息、利润的水平一般来说还得高于他们把钱存在国外银行里的利率。否则国外资本家就不会来投资。
我们付出一定代价,归根结底,是为了换取四化建设的发展速度。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世界各国经济的大较量、大竞争的形势下进行的,速度问题是个尖锐的问题。慢了就要落后;落后了就意味着要挨打。为了我们国家的长远利益,牺牲一点眼前利益是值得的。
问:为什么允许某些国外的人员参与我国的经济工作?
答:这里所说的“国外人员参与我国的经济工作”,大概是指的这样一些情况:在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中,有外商担任董事长、董事和经理、副经理,还有一些国外技职人员任职;在一些引进的项目中,有国夕卜的人员来帮助安装、调试,或在一段时间内从事生产技术指导;现在也有极少数企业聘请了国外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中外合资企业和一些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共同举办、共同经营、共分收益、共担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中外双方都有权参加管理。按对等的原则各自派出人员分任经营管理职务,是题中应有之义。至于通过各种渠道,延揽国外技企人员来帮助我们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生产,则是引进人才、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的一种方式。现在我们引进的国外人才不是多了,而是很不够。要说明的是,所有在我国工作的国外人员都必须在我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事,都必须按双方订立的合同行事,都不许从事有害于我国主权的活动,都必须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良好的风俗习惯。
问:进口国外货物,是否会冲击国内工业?
答:在旧中国,“洋货”充斥市场,严重破坏了我国的民族工业。现在一些人顾虑进口外国货会不会冲击国内工业,这是可以理解的。
其实,这是历史条件不同、性质不同的两回事。现在我国进口什么国外货物、进口多少,哪些要积极进口,哪些要限制进口,哪些根本不许进口,是根据我国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确定的,是按计划进行的。过去那种“洋货”任意在我国倾销的情况,是不允许也不可能发生的。
应当看到,我国进口一些国外货物是必要的。因为,当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拥有发展本国经济的全部资源,也不可能生产出自己需要的全部产品,国际间进行商品交换,是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而且是在不断扩大的。
我们现在进口的货物,有些是国内短缺的,至少是暂时短缺的,比如钢材、木材等;有的是限于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平还不能生产,或是即使能生产出来但成本高、质量低,进口更合算些;有些是为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进口一些作为借鉴研制之用。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在贸易谈判中商定的交换条件。不能认为出口就好,进口就不好。发展出口的目的就是为了进口我们需要的物资和产品,如果什么都不进口,又何必出口呢?
我们对国内工业无疑是要坚决保护的,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但我们有些产品工艺、技术比较落后,质量也差,适当进口一些国外同类产品,对国内产品可以起到借鉴作用和激励作用,这也是为了发展国内的工业。青年朋友们都会看到,这几年我们国内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水平提高较快,就同进口了一些这类产品有很大关系。
问:既然全国都实行对外开放,为什么还要办几个经济特区?
答:我国各地经济、地理条件不同,在实行对外开放这个总题目下,需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具体做法。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这四个经济特区都有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特别是深圳、珠海毗邻港澳,而香港是国际性的贸易、金融中心。在这里办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主要表现在对投资的外商实行优惠政策)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特区有较大经济活动自主权),对于吸收外资,引进技术,扩大对外贸易,获得国际经济信息,观察现代资本主义都是很有利的。经济特区是我国开展对外经济活动的窗口和特殊渠道。
办经济特区还可以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摸索经验。在经济特区,可以按照“新事新办,特事特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的原则,放手进行改革的试验。这样既有利于探索经济发展的新路数,将成功的经验向内地推广,又可以把试验过程中可能是不成功的东西局限在小范围内,对我们借鉴吸收国外社会化大生产经营管理经验起了一种“筛选”的作用。
(本刊记者崔维德刘新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