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作的通信
1982-07-15李子云王蒙
李子云 王 蒙
王蒙同志:
这次你来上海,行色匆匆,几次见面,虽然也谈到你的作品,但是每次都是话题纷沓,不能集中,未能尽所欲言,看来还是得通过写信,将我对你最近作品的读后感提供给你了。
话还是从前年那次通信讲起,你给我的复信中,委婉地拒绝了我对你作品中体现的“少年布尔什维克精神”的热烈颂扬。你的言简意赅的反驳确实引起了我认真的考虑——自己从作品所得到的感受不为作者所承认,这能不引起自己严肃认真的考虑吗?
也许我在文艺欣赏上的偏爱过于强烈——我以为,所有的读者、甚至评论家都难免有偏爱,只是,我的偏爱可能太过分了。不仅对你的作品,对于其他我所喜欢的作品,我也常常不仅做出自己的解释,还常常将自己的“联想”灌注进去。有时,自己也觉得,这可能是强加于人,或可谓之偏执。
对于你的“反驳”,我是既同意又不完全同意的(这大概又表现了我的固执己见)。你说到,每个有出息的人都不能停留于永远年青的“少共”阶段。每个人都在发展,都要逐步成熟起来。“幼稚和天真在超过了幼稚和天真的年龄的时候就不再是美德”,“甚至会成为罪过”,“成熟往往和复杂联系在一起”。“回忆时也许是非常优美和撩人心绪的,但是面对现实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大大复杂化了的而且日益复杂化着的世界”。你所说的这些都是对的。我用“永远年轻的少年布尔什维克”来概括你的作品,似乎不够准确——我过分强调了“少年布尔什维克精神”,特别是过分强调了“少年”二字。虽然我也认为“不能把一个中年人与少年相比较。要求返朴归真重回童年或少年是不可能的。”但是,我毕竟过分推崇那种少年的单纯与明朗了。用一个简单的名词——“少共精神”——来概括你的大部分作品固然不够贴切,但是,至今我仍偏执地认为,在你的创作道路上,随着你年龄的递增,尽管你的创作风格和作品色彩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单纯而复杂,由明朗而深沉,但是其中却存在着某些贯彻始终的东西,那就是对于理想及信念的虔诚、始终不渝的追求与为之献身的渴望。从你最近两年发表的作品,也可以看到,你有意识地表现一些更为复杂的生活现象和更为复杂的人的精神世界。即使如此,我仍然感觉到你那种热情与追求在这些作品中闪烁发光。当然,这种热情,这种追求,随着人的阅历的增长,随着社会的变化、时代的发展,它的具体内容与表现形式必然有所不同。比如,它逐渐减去了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至减去了只有在十九岁的时候才能有的可爱的稚气,而变得更为心平气和、宽容谅解,更为费厄泼赖,更为稳重成熟,但是,对理想的拳拳之心却仍保存下来。这几年来,我越来越深地感觉到,对于自己的这种理想的坚持不懈的追求,还不仅是你一个人的,而且是这一代作家的创作出发点。它们是如此的明显炫目,因此使得读者往往能够一眼就将你们的作品从其他作品中区别出来。我这样说,决不是认为其他作家就缺少对理想的追求和对人民的热爱,只是说,老一辈作家在这一点上表现得更为深沉含蓄,年青的一代则更着重于进行多方面的探求,而中年这一代,由于他们的信念形成于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的革命高潮与革命胜利时期,形成于我们的新中国的初建与开创时期,由于当时整个的革命事业蓬蓬勃勃、充满生机,因此,这一代青少年形成于此时的信念就显得格外明朗,带有浪漫主义与理想主义的色彩。
是的,我也认为,这两年来(其实,更准确地说,是以《夜的眼》为开端),你在创作上开始了新的探求,你企图把复杂与单纯、现实与理想巧妙地结合为一个有机体。你这一时期的创作,从主题来说,可以《杂色》为代表,而从艺术表现来说,则可以《深的湖》为代表(当然,这是就其主要特点而言)。然而,尽管你企图表现得既“杂”且“深”,但是,在“杂”与“深”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不还是曹千里的壮志未已的“志在千里”和在杨恩府所作石雕猫头鹰的两个深深的眼窝中所充盈的“生机与希望”?是的,从大大复杂化的现实生活与人的思想状态中,透示出生机,希望,理想的不可泯灭,对生活的新的憧憬的萌动,这就是你这两年的作品所要告诉读者的。
最能代表你最近艺术上新探求的,我以为是:《深的湖》、《心的光》与《杂色》,而其中又以《杂色》为最出色:它在思想内容上最为充分地表现了复杂与单纯、现实与理想的统一,而艺术形式也最为完整和谐。《深的湖》与《心的光》在艺术手法上似乎还有可以挑剔的地方。《深的湖》实在是太深了。无论是杨恩府的与他“庸俗”的外表相矛盾的内心,还是杨恩府与他儿子之间的沟壑都显得“深”得太过分了。无论是通向杨恩府内心的渠道,还是杨恩府父子从相互不理解转为理解的过程,都是那么迂回曲折,几乎是在使人不知所终的情况下才出现豁然开朗的局面,让人看清那两个清澈透明、宽广深邃的湖底。它之所以给人以“过分”的感觉,我想可能是由于你对“实”与“虚”的处理上未尽恰当:实写的部分——如写杨恩府的谨小慎微、婆婆妈妈,写儿子对父亲的轻视与厌烦,特别是关于儿子的学校、同学的描写——太多太碎,有时离“题”太远,而虚线的部分——如杨恩府的内心——又少了一些必要的“暗示”。因此,虽然虚线的部分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余地,但终究令人感到一种用笔多处嫌太多,少处又嫌太少,未能恰到好处的遗憾。然而,尽管有这些微疵,它的结尾实在太精彩了。我真不知道你如何想出这样一个雄浑淳厚给人无穷余味的结尾。这个结尾使通篇小说为之改观,达到一个新的境界:“石头的线条非常简单朴素,从远处看象立着一块大白薯。猫头鹰的眼睛是凹进去的,是两个半圆形的坑。坑壁光滑,明亮,润泽,仍然充满生机和希望。然而,坑是太深、太深了!那简直是两个湖,两个海!那可以装下整个的历史,整个的世界。”“他把他们那一代人的悲哀与欢乐,渺小与崇高,经验和智慧,光荣和耻辱……还有其他一切的一切,全装进去了。”你拨开了表面的泡沫与涟漪,让他的儿子、也让读者窥见了他未曾消蚀殆尽的智慧、信念与对崇高美好的追求,而正因为它们被埋藏的太深太深了,因此显得格外深沉厚重;《心的光》则从另一个方面表现了“生机”与“希望”——不是被压抑的“希望”的复苏,而是新的“希望”的觉醒。它在艺术上的缺点似乎与《深的湖》刚刚相反,你把凯丽碧奴儿和她的未出场的姐姐的那种眼界狭小、封闭自守,以千百年来代代相传的小康生活为人生最高追求目标的精神状态写得太明白、太清楚了。然而它也是由于出色的结尾而使它放出异彩。关内来的电影导演,热切而耐心地对凯丽碧奴儿进行启发,她不为之所动。她以那样自高自大、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拒绝了他提出的要她背一首诗、唱一支歌的要求。然而,当她后来无意中在一本画报上见到这位导演与他所选中的维吾尔族女演员的照片时,她不再是无动于衷,她的心动了。她“急急忙忙地看图片下面的文字报道”。对于她知道了这位将在中美合拍的电影中饰女主角的狄丽奴儿是和田丝厂的一位女工之后的心情,你写得十分意味深长:“狄丽与凯丽碧的意思差不多,也是心。可那怎么不是我的呢?那颗心怎么就不是这颗心呢?凯丽碧奴儿不敢想下去了,生活曾经怎样向她招手,给她提供了一种怎样奇妙和巨大的可能……而她,把这一切是这样轻易地失去了。她至少应该试一试的……”至此似乎可以结束了,但小说并没有就此打住,你接着又补上了几句:“这几天晚上她落了泪,而且没有理睬她的丈夫的殷勤与温存。她的丈夫说,他托人从山上买了一只绵羊,价格要比市价低百分之二十,羊大概一两天就会送到了。”文章至此才徐徐而止。真是恰到好处。你把“心”的萌动与苏醒描写得如此自然、分寸得当。这一事件仅仅引起她的一种莫名的怅惘,让她对自己的本来那样称心如意的生活感到某种不足,宛如早春的暖风第一次吹皱一池春水时引起的涟漪。今后这颗心能发出什么样的光,那已不是你这篇小说所要回答的问题了。在这里你要告诉读者的只是对现状提出怀疑要比心满意足地安于现状好。正是这一点,具有普遍意义的这一点,使得它超出于它的姊妹篇《最后的“陶”》(当然,《最后的“陶”》也是一篇不错的作品,它那么迅速而“大胆”地反映了哈萨克族人民生活的新变化。但是,总的说来,比之《心的光》,它显得有些“就事论事”,而缺少那么一种耐人咀嚼吟味的东西)。
《杂色》不仅克服了这些缺点,而且充分发扬了你新的创作方法的长处,使得你所要表现的于“复杂”的画石中透露出不灭的理想之光这一意图相得益彰。我觉得你在《杂色》中最为淋漓尽致地渲泄最近一直萦绕在你心头的“风雨三十年、故国八千里”的错综复杂的感慨。同时,在《杂色》中,你又赋予这种感慨以合身的外衣——为它找到了恰当的表现形式,这里我要横插出几句对于你这种新的表现形式的议论。你曾为我对你《蝴蝶》的评价感到委屈与“伤心”,但我至今仍为你的《蝴蝶》感到惋惜。我主要是认为你用那种方法来处理这种题材未免有“浪费”之嫌。你这样写牺牲了至少两个非常出众的人物,那就是海云与秋文。由于结构方法的限制,这两个性格强烈、又富有时代特点的女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展开。当然,可能你这个中篇的主要用意并不在此,你主要是想表现“两个”张思远——张副部长和老张头的关系。但正因为“两个”张思远是在与海云、秋文及美兰的既简单又复杂的矛盾中展开的,因此,她们有权利要求自己得到更为丰满动人的表现。并且我相信,你如稍稍改变一些看法,也能做到这一点。由此我感到,你的新的创作试验,对于人物较多,事件头绪比较纷繁的题材,显得有些碍手碍脚,有时不免削足适履。它倒适合于人物单一、“无”情节的题材。由于这种写法可以十分自如地随着人物的思绪游动,不受时空的局限,并且还可以加强情与景的交融:以客观景物触发人物的主观感受,并用以烘托、强化人物的主观感受。因此,这种写法运用得当则可扩大作品的容量,加强艺术效果。
是的,你看,《杂色》通过一位由北京逐步下放到边疆牧区当统计员的曹千里,通过它骑马去夏季牧场时一路上的思潮起伏,表现出了多么丰富、深厚的内容啊!在“杂色”二字上你做了多少文章,寄寓了多少人生的感慨!你描绘了杂色的天空,杂色的草原,颠簸在杂色的老马上的骑手的杂色斑驳的思绪。就在曹千里由四周景物所触发的跳跃的思绪中,你发挥了多少对于生活的见解,真可说是随手拈来,令人目不暇接(有时我甚至感觉它们太稠密了一些,似乎还可再有张有弛、疏密有致一些),赢瘦的灰色老马的迟钝和“萧萧然、噩噩然”的神情,让你想到“皮鞭加上岁月”、“鞭打一次就钝一次”的历程;马厩墙缝中奋力钻出来的多刺植物,引起你的叹息:“扎根扎错了地方,生命力再强也难以成材”;路旁一柄被废弃而锈毁的铡刀引起你的怜惜:孙悟空的金箍棒搁久不用也会变成废铁!而横阻于前的奔腾喧闹的河流,则使你的感触一发而不可收拾;虽然曹千里“不是第一次骑马过这河,但他仍然象第一次过这河一样不解地思考着同一个问题,这条河究竟在这里奔流了多少年了呢?有多少气势,有多少力量,多少波涛多少浪头就这样白白地消逝在干枯的石头里呢?既没有灌溉的益处,更谈不上提供舟楫的便利,这原始的、仍然处在荒漠的襁褓里的河!你什么时候发挥你的作用,唱出一首新的歌呢?这随着季节而变化的、脾气暴躁却又永不衰老、永不停顿的河!你的耐性又能再保持多久呢?”
每当我读到这段充满哲理的抒情时,我总要想到,不知五十年、一百年以后的读者还能够理解这种心理、这种特殊的精神状态?——这种只有跨越过两个历史时代、既和敌人殊死斗争过、又被自己人当做过敌人的特殊心理状态。曹千里,从表面看来,已被磨炼得顺应环境,与世无争,心平气和,知天乐命。但是,从他那梳理不清的纷沓而相互矛盾的思绪,从他那常常出现、但转瞬即逝的“两眼发直、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又似傻呆,又似苍老”的极度痛苦的表情,却透露出他们内心深处的信息。他们并未消沉,从未认命。他们还想奔跑,想跳跃,想飞腾,还想为革命事业“冲锋陷阵”。最后,你终于让老马“说话”了,发出“最后的呼喊”,让曹千里“醉酒”之后在苍茫的大草原上“引吭高歌”。这是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场面。面对这匹瘦弱、困乏的老马,你说:“你当真蕴藏着那么多警觉,敏捷,勇敢和精力吗?你难道能跳跃、能飞翔吗?如果是在赛马场上,你会在欢呼狂叫之中风驰电掣吗?如果是在战场上,你会在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吗?”
“‘让我跑一次吧!马忽然说话了,‘让我跑一次吧!它又说,清清楚楚,声泪俱下,‘我只需要一次,一次机会,让我拿出最大的力量跑一次吧!
“‘让它跑!让它跑!风说。
“‘我在飞,我在飞!鹰说着,展开了自己褐色的翅膀。
“‘它能,它能……流水诉说,好象在求情。
“‘让它跑!让它跑!让它飞!让它飞!让它跑!让它飞!
“春雷一样的呼啸震动着山谷。”
这个管弦铙钹齐奏鸣烘托“老马”发自内心深处,再也抑制不住的呼号的场面,令我激动得不能自己。大概在我们这代人中间,许多人都曾发出过这种灵魂的呐喊吧。最后,曹千里借着酒意,在远离人烟的草原上,“破戒”不顾一切地引吭高歌、飞腾奔驰起来了。
有人怀疑这个中篇的基调是否低沉暗淡了一些,我则谓不然。“杂色”绝非灰色。既是杂色,其中就有暗色,也有亮色,有冷色,也有暖色。在你这幅“杂色”画布上,有灰、褐,也有天蓝、桔黄,还有红色杂居其间。感慨不是呻吟,不是呜咽,更多的时候,它是发自对于为自己信念献身的渴望。你最初曾把这个中篇题为《志在千里》,你的意思我能理解。在你的心里,斑驳的杂色,生活的复杂性与“志在千里”、与革命者不可摧毁的理想原是并行不悖,做为一个统一体而存在的——这是你截至目前为止的对生活的理解与态度。
我认为《杂色》是最出色地表现了你过去那一段生活经历的体验(在短篇小说中我以为《海的梦》可与之媲美)。同时,我也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你不应再如此“三十年”、“八千里”地写下去了。稍后出现的小克(《如歌的行板》)、翁式含(《相见时难》),都让人感到他们在这个方面或那个方面与曹千里有某种类似,翁式含的脸上不是也不时出现曹千里那种如悲如痴、发呆楞神的表情?我想,你也一定正在考虑另辟蹊径。
至于你那篇“用心良苦”的《相见时难》,却又让我感到不够满足。不知我是否重蹈对待《蝴蝶》的复辙。当然,《相见时难》有不少吸引人的地方,比如,它所反映出来的你的敏感,对许多新出现的社会现象的敏感;你的机智,对有些社会现象的恰如其分的善意的嘲讽,都让人折服。你在一篇谈自己创作的文章中曾说: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出现的新事物,总是特别引起你的关注和兴趣。你希望你的小说成为时间运行的轨迹。《春之声》、《风筝飘带》、《最后的“陶”》和这部《相见时难》都是你这一创作主张的实践。反映及时,快,有它的好处,它带给读者新鲜感,比如,闷罐子车里抱着孩子学法语的年轻妇女;在象“暴发户”一般闪烁着“物质的微笑”的两层楼高的金鱼牌铅笔的广告牌下,在新落成的十四层高楼的暗淡的楼道里,用阿拉伯文谈恋爱的佳原和素素;进入了天山脚下桦树林的邓丽君和“猫王”,等等。到《相见时难》,则出现了这几年特别时髦的所谓“美籍华人”。“美籍华人”这个新出现的似通非通的名词(既已入了美籍何还称之为华人?)似乎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入美籍者所专用,很少用之称谓以体力劳动身分入美籍者。这些人,在十年前,二十年前,三十年前,几乎极少例外地被视为敌对分子,而现在又一体待若贵宾。你在这里既反映了某些人的前倨后恭、时而怀疑一切、时而卑躬屈膝的精神状态,如孙润成;也描绘了如杜艳那样的寡廉鲜耻、无孔不入地拉“洋”关系,哪怕是只沾到一点边的亲戚也不放过手、恨不得从他们身上把最后一件衣服也扒下来的小丑。当然,你也写了翁式含这样自尊自重的人。这确是对一些新出现的社会现象做出了“灵活的反应”。不过,可能由于反映过快,作者对有些人和事还没有来得及仔细剖析,还没有来得及“反复的咀嚼,经过记忆、沉淀、怀念、遗忘又重新回忆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于创作是极为重要的。作者只有经过反复的咀嚼和通过回忆的沉淀,才能对自己的表现对象锲入得更深、把握得更准确。)因此,在这里,有些反映似乎还停留在现象的表层,虽能博得人们会心的微笑、或者同情的苦笑、甚至惶惑的思考,但终究缺少一种使人回味不已的东西。当然,不能要求作家的作品篇篇深厚,那就是苛求了。我只是说,你对于刚刚进入我们视野的社会现象和人物心理反应似乎还把握得不够稳、不够深。
我觉得《相见时难》的不足之处主要就在于对翁式含、蓝佩玉“相见”时的心理状态掌握得不够充分,也不够准确。揭示有些人在接待“美籍华人”时那种令人哭笑不得的表现,当然不是你这篇小说的最终目的。“相见时难别亦难”,这个“难”是有着多重意义的。这“难”,不完全是孙润成这类人,或杜艳之流所造成的。你更多的是着眼于翁式含。他与蓝佩玉相见之难,除了政治方面的原因之外,更主要的是彼此心理上的障碍。而小说恰恰在这方面没有深入下去。他们的见面不但不断地被孙润成、杜艳所干扰,而即使在机会难得单独相对的情况下,两个人的对话、动作以及心理反应也都显得一般,有时甚至让人感到别扭。对此,你这次在上海时解释说,他们这次是在一九七八年刚刚解除闭关锁国的背景下见面的,种种有形的和无形的清规戒律还名亡实存。他们还没有条件真正从思想上“相见”。但是,我仍以为,在这篇中,当时所存在的种种障碍,可以限制他们语言的交流,但并不妨碍作者对他们复杂的心理活动的揭示,可惜你在这一点上缺少一些富于特点的刻划。特别是对于蓝佩玉。
对于蓝佩玉这样一个人物,如果能够把握住、揭示出她的充满矛盾很不一般的心理状态,一定饶有趣味而发人深思。她的回国访问,她与翁式含的会面,都不可回避地要面对许多尖锐的、带有挑战性的问题。如何看待这个经济上贫穷落后的祖国?如何估价这三十年曲曲折折的革命历程?蓝佩玉既不是被革命赶出祖国的“白华”,也不是一个在年幼无知的情况下被父母携带出国的人。她是个在革命高潮中曾被卷入浪潮、但最后又被黎明前的黑暗吓退的贵族教会女中的小姐。不论她自认为有多少理由(也不论你如何讲恕道,讲宽容,用经常“迷路”、“误点”、“缺乏方位感”来为她开脱),她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十日所以没有如约来到地下组织指定的地点,是出于害怕和动摇。从她后来遵从父母的意见只身远渡重洋来到大西洋彼岸来看——而且时间是在一九四八年四月北京解放的前夕——说她临阵脱逃绝非冤枉她。这样一个人物,三十年后,以一位美籍博士、教授的身分回到了北京,她该有多少复杂的心理活动。她曾经有过成为革命队伍中一员的可能,但是她现在是一个外国人,是一个被客气接待的“外宾”。面对这片风暴才过、疮痍满目的大地,面对这个青年时代的“战友”、童年时代的邻居,她是愧,是悔,是庆幸自己,还是钦敬别人?当然,这样说过于简单了,她的心情绝非几个形容词所能概括的。但是,无论如何复杂,每个人也总有指导她一切行动的主宰思想。我觉得你处理这个人物,没有把笔力放在真正的着力点上。在她的乐章中,缺少一个主旋律。
你对她久别归来的游子对于故乡故土的眷恋之情描写得很是精彩。比如,她听到乡音并发现乡音某些语汇音调变化时的激动;她来到故居,物是人非所唤起的回忆和引起的感伤;寻觅到“梦魂萦绕了多年的豆汁”,连带找回了相违已久的北京式的寒喧,所感到的亲切与温暖。这些,都能诱发读者的共鸣。对于她的作为一般“美籍华人”的心理发展历程刻划得也还真切:出国之后从惶惑到“入境随俗”;既接受了“不能到生活之外找生活”的人生哲学,但又不能完全放弃某些中国式的思想方式;直到重新踏上祖国大地时所坦率供认的“我爱中国,但我缺少爱的勇气。我不那么喜欢美国,但是我离不开它。”你生动地揭示了一部分“美籍华人”(大概大半是知识分子)的那种在美国人面前是中国人、而在中国人面前又往往是美国人的矛盾心理。只是,你没有能够准确地抓住她、蓝佩玉这样一个特定的人物:既接触过革命、又临阵脱逃到美国这样一个人物第一次回国的心理状态。你对于她作为一般“美籍华人”的心理,是写得不错的,但对于“这一个”的特定人物的心理却展开得不够充分,未见特色。(顺便再讲一句,我觉得你对蓝佩玉解放前的某些细节描写,也有欠准确之处,比如她在卧室的床头上挂着周曼华、白云的照片,比如她到店铺门口去听收音机播送的白光、李丽华的流行歌曲,当时在高级知识分子的家庭中,对白云、白光是不屑一顾的。)
我这个读者大概是太苛刻了。但我觉得对你这样有志于探求人的心理奥秘的作家,有权做如此的要求。尽管如此挑剔,我还是认为《相见时难》不失为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只不过觉得蓝佩玉在你的人物画廊里稍逊一筹,使人觉得有如雾里看花而已。
我认为迄今为止你写得最好的仍是那些从少年时代开始投身到革命队伍中来的知识分子:缪可言、曹千里、翁式含、海云、秋文,和那个在《如歌的行板》中只匆匆露了几面的萧铃(这个人物实在写得太好了!),等等。你对他们是那样地了解,你写他们的时候真是如鱼得水、恣肆自如。你对他们又是那样地钟爱,特,别是每当回溯到他们的青少年时代,回溯到他们灿烂辉煌的十九岁的时候,你立刻就变得神采飞扬,如醉如痴,心驰神往,不能自已。每读到这样的篇章,我就感到,你在受着来自两个不同方面的力量所牵引:理智与感情,过去与现在(当然,这个过去绝不是高尔基所谓的某些知识分子“怀旧”的那种过去)。你理智上倾向面对现在,你要求自己谛听并且及时记录生活不断前进的脚步声;但在感情上,你仍不能忘情于过去,不能忘情于那个豪情满怀、生气蓬勃的青少年时代。写到这里,读到《人民文学》七月号上所发表的你的《惶惑》,我更觉得自己这个看法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刚刚得到提拔的中年干部刘俊峰来到二十八年前到过的T城。“尽管这次到T城出差比二十八年前那次做的工作要多得无法比拟,他受到的礼遇也和那时候无法比拟,为什么在他心里倒是二十八年前的那次更值得眷恋和珍重?更令他神往?”“时光不能倒转,八十年代有八十年代的挑战,而他在八十年代担起了超重的担子。他大概不如一九五四年、当然也不如一九五一年给‘不相识的朋友题词时那样可爱了,他好象有那么一点冷酷。一匹小马当然比一匹大马、更比一台拖拉机可爱,但是耕地还是要找大马,最好找拖拉机。可爱不能当饭吃,也不能脱硫。”刘俊峰所感到的那种“淡淡的,却又是持久的惶惑”也许是你自己心情的自我写照吧?虽然你现在清楚地认识到“我们需要新的乐章”,需要“更加雄浑、有力、丰富、深沉”的乐章,但是你仍然要告诉你的年轻的朋友们,那曾经让十九岁的萧铃和大克、小克沉醉过的、从容宁静、带有淡淡的忧郁的“如歌的行板”,毕竟是一首非常好的,非常奇妙的乐曲。
这就是我对你最近作品的理解,不知对也不对?祝好!
李子云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六日
子云同志:
读你的信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这不但是因为你的文学见地,还因为你批评得坦诚,还因为你非常善于理解作品,不但理解作品,而且理解作者的用心。你的“评论”往往显得更深一些,因为你不满足于对作品的诠释和议论,而是极其认真地去抓取“狡狯”的作者也许不那么愿意直言托出的内在的意图。你是用一种严肃和崇高的态度来讨论文学的,这叫人感动。去年我在《读书》上看到你对宗璞的作品的评论,真是叫绝,可谓深得其心!我为宗璞能获得你这样的知音而分享着她的激动和喜悦。
这次信里你对我、特别是对一代中年作家的理想主义的分析也是如此。这不仅是见地,而且是共鸣,是真正的理解与同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上次的回信给你一种“委婉的拒绝”的印象。我之没有拒绝,正象没有全盘称是。抬杠往往比唯唯诺诺更能启发人,对吧?其实,你对“少共精神”的感受、分析与表述,也曾使我眼睛发热,你对《海的梦》的反响,简直使我感激。我要说的只是,我发现,许多我最好的师友,他们各自接受我的作品的一部分,而对另一部分作品觉得遗憾、难以理解甚至“痛心疾首”——如你曾经玩笑地说过的。这倒是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例如,不止一位老同志给我写信,劝我多写点《说客盈门》类的东西,便于广大读者接受。有些大学生把《风筝飘带》捧得很高,而认为《海的梦》莫名其妙。有一位思想决不“保守”的批评家在谈论我的“探索”的时候总是把《海的梦》作为“探索失败”的例证。有一位从不吝惜对我的作品的溢美之辞的友人对《杂色》非常不满,他说他看《杂色》有一种上当感,耐心地跟着曹千里上了山了,想知道知道他上了山有什么遭遇,结果小说忽然结束了。而你的夸奖《杂色》与为《蝴蝶》惋惜实在是别具眼光,具有独树一帜的特点。
《蝴蝶》和《布礼》也是如此,你知道,中篇小说评奖时,扬“布”抑“蝴”与扬《蝴》抑《布》的意见之间颇有争论,直到最后一分钟大概才变“布”为“蝴”的。由于传出去我个人似乎也宁可偏爱《蝴蝶》一点,似乎还有点使为《布礼》讲话的师友不快,真让人惭愧歉疚,惶恐无地!
我想借与你通信的机会说这么一个事,不论“故国八千里,风云三十年”也好,“探索创新”也好,乃至“意识流”也好,都是为我所用的,都得听作者的。我决不会作任何一种概括或任何一种意愿的奴仆,更不要说一种手法了。
你的意见极好,当然不能老是“八千里”“三十年”地搞下去,一味这样搞下去就成了黔之驴了。《心的光》《最后的“陶”》以及最近要发的一些新作就不是“三十年”与“八千里”了。探索创新也是这样,我在《深的湖》自序中说:“刻意求突破条条框框本身就有可能变成新的条条框框”。是的,不论继承还是发展,借鉴还是突破,传统还是创新,只能为作者服务,为作品服务,而不是反过来作者与作品为某种刻意追求服务。
区区意识流,有什么了不起?为何不可一用?又为何需要望文生义地、空对空地议论不休?说实话,为了反映生活,刻划与表述社会面貌与人们的心理风貌并传达作者的思想感情见解,小小一个意识流,够用吗?如实的白描,浮雕式的刻划,寓意深远的比兴和象征,主观感受与夸张变形,幽默讽刺滑稽,杂文式的嬉笑怒骂,巧合、悬念、戏剧性冲突的运用,作者的旁白与人物的独白、对比、反衬、正衬、插叙、倒叙,单线鲜明与双线、多线并举,作者的视角、某个人物的视角与诸多人物的多重视角的轮换或同时使用,立体的叙事方法,理想、幻梦、现实、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分别的与交融的表述,民间故事(例如维吾尔民间故事)里大故事套小故事的方法,“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空白与停顿,各式各样的心理描写(我以为,意识流只是心理描写的手段之一),生活内容的多方面与迅速的旋转——貌似堆砌实际上内含着情绪与哲理的纷至沓来的生活细节(在《深的湖》里我尝试的正是此种),入戏与出戏的综合利用与从而产生的洒脱感,散文作品中的诗意与音韵节奏,相声式的垫包袱与抖包袱……诸如此类,我是满不论(北京土话,这里论应读lin,如吝)的,我不准备对其中任何一种手法承担义务,不准备从一而终,也不准备视任何一种手法为禁区。
有两条是肯定的,第一条叫作一切创作来自生活,不论作品的面貌多么奇特(其实我还真缺少那种出奇制胜的才识呢!)都是来自生活的,包括各种手法,也同样来自生活的提示。如果没有各式各样的心理活动,哪儿来的各式各样的心理描写手法呢?这里,只要把方法论与本体论统一起来,就不会搞形式主义,矫揉造作,凌虚蹈空。我其实并不爱看“做创新状”的作品。顺便说一句,你从《蝴蝶》的题名可以了解到它的题意,也就可以不为我采取那种写法而惋惜了。当然,另一种写法或许可以把《蝴蝶》写成一个长篇,可以把人物写得更鲜明,那将是另一部作品,但同时它也会丧失许多现在的《蝴蝶》特有的东西。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得与失是这样地纠结在一起,唉!
第二,我反对非理性主义,我肯定并深深体会到世界观对于创作的指导作用。我并不喜欢那种思想苍白浅薄,生活空虚,缺乏真正的“货色”的东西,不管自以为手法用得多么绝。生活是真实,潜意识是真实,思想、理性同样是真实,是人的有别于他物的真实,所以,即使是深的湖》的那种旋转,仍然有题,但又不仅是题。《深的湖》里我到约旦王国的新闻,这难道是可以不写的吗?
有了这两条,在艺术手法上我们就可以更大胆地进行开拓和试验了。当然,这些开拓和试验的成败得失,还需要实践的检验,时间的检验,社会的检验。你的一些很好的意见,正是这种检验的一个可贵的组成部分。
你的有些意见还有待于我的思考和消化。例如你断言蓝佩玉没有及时如约赶到地下组织所指定的地点是“出于害怕和动摇”,这使我迷惑。莫非是我太缺乏原则性?我明明写了她之所以迟到是由于她的任性、娇气和潜意识中的一次小小的“失恋”。她是大时代的一个弱者,这没问题,所以她成不了革命者。但她的软弱动摇是在入狱之后而不是在赴约之时。失约之后她还“勇敢热情”地到处找翁式含、找革命,这在当时并不是虚假的呀。
自知之明是不容易的,让我自己谈自己的作品实在是受罪。有时在某种情况下自己概括了一下诸如“三十年”“八千里”之类的句子,其实这种概括不一定普遍适用。读你的信,我觉得你对我的剖析要比我自己更深得多。你有些话使我读了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受,例如,你的信快结束时所说的我被来自两个方面的力量所牵引时便是如此。但不知道是不是我在躲避你的分析和击打?我仍然有一种感觉,对不起,我觉得你在分析的似乎只是半个鄙人,也许是多半个。九月号《上海文学》上有一篇王元化同志的文章:《论文学的知性分析》,倒挺给人启发,难道我只是在回忆过去时才一往情深吗?难道一往情深一定表现为孩子式、少年式、青春式的吗?谁知道呢?
再一次地谢谢你!
王蒙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