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草率 离婚要慎重
1981-08-20王昱山
中国青年 1981年4期
王昱山
我与龙小星同志有类似的经历,可又不尽相同。1978年凭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与本村一位姑娘订了婚。同年我们双双考入大学。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感到与她在思想上、性格上有很大差距,以后很难在一起生活。怎么办呢?我们两家是多年的至交,乡亲们也都认为我们之间很匹配,解除婚约的阻力会很大。当时我想,有不少家庭夫妻不和或闹着离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草率结婚引起的。目前我们双方没有感情,即使结了婚也难以维持。于是我拿定主意,无论遇到多么大的阻力也要把事情处理好。
我是这样做的:首先把事情向党组织作了汇报,求得他们的帮助和指导。然后又找到女方,经过一段时间开诚布公地交换思想,我们双方都认为目前年龄尚轻,既然感情不和,完全可以另外选择一个满意的伴侣。以后我们又分别去做父母的工作,尽管遇到了阻力,但是我们双方主意已定,又得到了组织上的帮助,问题终于圆满地解决了。
龙小星同志和我不同的是“生米已做成了夹生饭”,这更需要他反复思量,只要经过慎重考虑,主动争取党团组织和亲友的帮助,问题也是不难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