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变了,应当满足个人利益
1961-08-16一元
中国青年 1961年10期
一元
看了张震的问题,我有同感。我认为现在条件变了,国家有条件也应该满足个人的一切正当要求和个人利益。我身为共青团员,听党的话是我的本分。十几年来党把我一个穷家的儿子培弄成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政治修养的大学生,党的恩情我没忘记。而且我通过“星火燎原”、“王若飞同志在狱中”的学习,也立志做个革命者。目前面临毕业,我班提出了做个高标准毕业生的倡议,第一条就是“牢固地树立为共产主义献出终生的决心和文化教育为农业服务的思想,听党的话,以革命前途为前途,以祖国的需要为志愿,彻底抛弃贪图安逸的颓废思想,坚决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这我不反对,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是我们这辈青年的风格,是考验一个革命者、共青团员的尺
度。我也敢保证,如泉分配我到最艰苦的地方去,我也不会闹。然而我的家和爱人(未婚)不在乡村,不在艰苦的地方,而是在上海,那儿的师资已不少,而别的地方又很需要师资,所以我回去的机会太小了。我可以离乡一年,二年,甚至到三年五载,但我能总留在外乡吗?不要误会,我决不是贪图小家庭生活,只求个人温饱的人。我能在党需要我牺牲的时刻献出一切,但现在又不是抗日救国时期,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上战场的情况万一我被分配在外乡,我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安心工作,更谈不到愉快了。所以我认为,要想使我愉快地服从分配,只有组织满足我的个人利益和愿望。但这不成了有条件地服从分配吗?有的同志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认为现在祖国到处有自由,根本不必抛掉生命和爱情去争自由,而是组织应该为每个人的更大自由、更大利益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