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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公与私

1960-08-20龚同文

中国青年 1960年9期
关键词:集体化集体生活托儿所

龚同文

我写的“公与私”那篇文章(见本刊今年第四期——编者),是从生活资料的公有和私有的问题谈起的。这个问题,实质上就是关于生活集体化的问题。文章里面谈到了一些对将来的共产主义生活的设想。谈将来,是为了现在。我们要站在共产主义的高度来看社会主义,用共产主义原则做指南来研究我们现在应当怎样认识生活集体化,怎样逐步实现生活集体化。

生活集体化这个口号,是一九五八年农村人民公社化的运动中提出来的。两年来的经验证明,这个口号是正确的,是我们用共产主义精神组织人民生活的方向。现在不仅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生活正在不断地发展和丰富起来,而且城市也在大办人民公社,大搞生活集体化,这是城市广大劳动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我想可以这样说:生活集体化,就是共产主义的生活方式。美国帝国主义者老是宣传他们的所谓“美国生活方式”,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讲“共产主义生活方式”呢?所谓改造社会,不仅仅是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而且是耍彻底改造全部的社会关系,从生产当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一面到生活当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生活集体化,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方式和封建社会的生活方式的一场大革命。我们共广党人唱国际歌,国际歌中有一句是“把旧世界打得落花流水”。要把旧社会的一切不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旧东西,都打得落花流水,新社会才能创造光明。

人民公社是工农南学兵五位一体的社会组织,它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生产单位,同时又是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组织者。人民公社将来不仅要有现代化工业和农业,而且要有自己的文学家、音乐家、戏剧家等从事精神财富生产的劳动者,要有自己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图书馆、公共食堂、医院等公共福利事业,要有自己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直到大学这一套完整的教育组织。人民公社对社员来讲,确实就是一个大家庭。有一个新的大家庭,好得很!人们愿意有个家,公社就是家。要教育我们的社员“以社为家”。

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小家庭还存在不存在?这个问题,可以不过早地做结论,反正发展的前途是小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消费单位和教育单位。作为生产、消费和教育单位的小家庭的职能,将来要全部消失。现在已经部分地消失了,但是还有一部分没有消失。比如消费,现在的小家庭部分地还是消费单位,因为现在还是按劳分配。孩子入托儿所、上学梭,还是父母出钱。将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从托儿所到大学,在这个预备劳动阶段,谁教养他呢?主要的不是父母教养他,而是公社教养他,社会教养他。家庭的教育职能,理在就已经不多了,将来就更少了。小家庭的这种变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当向前看,大家积极地参加人民公社的建设,建设这个大家庭,而不要过多地考虑建设自己的小家庭。

到共产主义社会,还有没有私人的东西?还有,但是不多了。将来个人生活上使用的许多东西都是公家的;不过归你个人使用而已,象我们现在许多人使用公家的桌、椅、板凳一样。至于衣服、鞋、袜这些东西,因为各人身材大小不同,爱好不同,当然还是要归个人所有不能说大家随便乱穿。不过,就是这些东西,将来和现在也不完全一样。你把衣服穿破了,怎么办?现在是生活条件还差,大人的衣服改小孩的衣服,哥哥的衣服改弟弟的衣服,弟弟老是穿旧衣服就不高兴,和哥哥有矛盾。将来物质条件好了,人人都有新衣服穿,不要再改旧衣服了,那时怎么办?你拿去卖?共产主义社会没有买卖了。你自己存起来?也没有必要。只有交给公家,废物利用,和过去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实行过的供给制一样,破的衣服交给公家,然后再发给你新的。当然,按需分配也不是说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而是根据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水平,有计划地按照个人生活、工作、学习的需要进行分配,那时基本生活资料是可以满足需要的。

这就是说,不仅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而且生活资料的大部分也将是公有的;人们的生活不是一家一户的,而是集体的。这样作,到底有没有优越性?到底是使人们的生活幸福,还是使人们的生活痛苦?这个

问题需要弄清楚。

生活集体化把妇女从繁琐的使人愚昧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把“家属”的称号勾销了,使家庭妇女成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建设者,所以广大妇女很拥护生活集体化。男同志拥护不拥护呢?把妇女从繁琐的使人愚昧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对男同志到底好不好呢?应当说是好的。妻子和丈夫一起参加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为着共同的事业劳动和学习,这样的夫妻关系不是好得很吗?如果说丈夫是个干部或者工人,每天都在社会上参加劳动,受到共产主义教育,他的思想和精神面貌是一个样子。而他的妻子是个家庭妇女,一天到晚就是家务劳动那一套,她的思想和精神面貌又是一个样子。你知道的事情她不知道,她关心的事情你不感兴趣,两个人说不到一起,这样的夫妻生活能说是幸福的吗,在实际生活当中,我们见到过有的夫妻就是因为这样,俩人说不到一超,逐渐把感情搞坏了。我们在小说上和电影上都看见过这样的故事。把妇女束缚在家庭里面,并不是丈夫的幸福,夫妻共同参加社会劳动,共同学习,有共同的理想,有共同的爱好,有共同的语言,在政治上、思想上一致,这样的夫妻才会有真正幸福的爱情生活。

孩子到底是和父母住在一块幸福,还是在托儿所、学校里生活幸福?有的同志,尤其是女同志,从孩子生下来就日日夜夜和孩子在一块;刚一开始把孩子送托儿所,也许心里有点不舒服,感情上有点难过。可是应当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孩子想一想,到底怎么样好?许多年青夫妻并不愿意老是和孩子住在一起。孩子财大人总有点碍手碍脚,老是和孩子住在一块,既妨碍工作和学习,也妨碍休息和娱乐,并不是件好事。这是有孩子的夫妻都体验过的,难道不是这样吗?孩子稍大一点,到了三岁以上,就有他自己的要求和爱好,就会和父母的兴趣发生矛盾。拿看戏看电影来说吧,大人爱看的和孩子爱看的往往就不一样,男孩子要看武打,大人爱看个文戏、花旦。小男孩子可不爱看花旦,花且一出来他就要睡觉。这就是大人和孩子之间的矛盾。假如孩子有人带着,看专门为孩子放的电影和为孩子演的戏,到专门为孩子玩的娱乐场所去玩,不和大人缠在一起,这个矛盾不就解决了吗?这样做,才能真正分别满足大人和孩子的不同需要,大人幸福,孩子也幸福。而且,孩子从托儿所、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在集体生活中培养共产主义意识,要比一家一户的教育好得多。许多同志都有这样的体会,孩子在托儿所和学校里都是很听话的,听阿姨的话,听老师的话,回到家对父母的话是不大听的。我们过去搞供给制的时候,你问孩子谁养活你呀?他说,公家养活我。我看这个话很好,他是公家的人,小的时候社会教养他,他大了就为社会服务。我劝同志们教育孩子,不要说“父母养活你”,而应该说:“社会养活了你,你大了变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

所以,从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这些关系来看,到底是集体生活好,还是一家一户生活好?应当说是集体生活好。工人和农民对这个好处,是体会得非常实际的。有一个农民讲了参加公共食堂的三条好处:妇女少受累,夫妻少吵架,孩子少挨打。这样的话,资本家和地主是说不出来的。杜勒斯之流不是咒骂我们的集体生活违反“人性”,最不“人道”吗?其实,最不人道的正是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他们所宣扬的小家庭生活的“舒适”和“幸福”(其实是醉生梦死、荒淫无耻),是靠剥削劳动人民的血汗,靠家庭奴仆的痛苦的劳动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没有给劳动者带来幸福的家庭,而且破坏了劳动者的家庭。许多男女工人就因为怕生活负担不起,长期不敢结婚。许多破产的农民走入城市,妻离子散,常年没有什么家庭的团聚。旧社会在劳动人民中间流传着一句话:“家庭负担”。这一句话,揭穿了资产阶级所标榜的家庭生活的实质。什么叫“人道”?什么叫适合“人性”?离开了劳动人民的利益来玩弄这些名词,不过是谎话和欺骗。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讲,生活集体化,才是最幸福的生活方式,人民公社才是最幸福的大家庭。

有人讲,公共食堂做的饭,总不如自己家里做的香。这是不合乎道理的。在我们的公共食堂还没有办得很好以前,也许有些富裕的家庭的饭比食堂做得好。这是条件问题,随着食堂的物资供应逐渐丰富,炊事员的水平逐渐提高,这种情况就会改变。一般说来,集体做饭总比一家一户做得好。因为做饭做菜是一种专业,食堂有专门的厨师,而且人多,做饭的做饭,做菜的做菜,这个厨师会做这种菜,那个厨师会做那种菜,可以做出多种多样美味可口的饭菜,比一家一户做饭更能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食堂发展的前途,一定是这样的。

有人反对几家住在一幢公寓里,说是怕吵闹。这也是条件问题。不能认为住公寓就一定吵闹,这要看房子怎么盖法,盖的质量如何,大人和孩子怎么住法,有没有良好的公共秩序等等条件而定。盖大的公寓式的楼房,既节省材料,又可以搞暖气、冷气和洗澡间。一幢房子住几百户,有餐厅,有俱乐部,有图书馆,工作之余大家在一起开个晚会.开个学习会.跳舞会、赛诗会等等,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好吗?我们共产党人不是世外老人。是乐观主义者.我们要工作得愉快,学习得愉快,也要生活得愉快。

所以,从吃饭、住房、做衣服、洗衣服、教育孩子、少化娱乐等各个方面来讲,没有不是集体生活优越于一家一户的单干。一家一户的生活,妨碍人的全面发展,给生活上带来许多不方便,生活集体化就把这许多不方便解决了。当然大集体、小自由的原则永远是适用的。现在适用,将来到共产主义社会还是适用的。集体和个体是对立的统一(公与私也是对立的统一)。集体是由个体组成的。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南方的,也有北方的,并且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爱好。这样的差别,到共产主义社会还会有。夫妻和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还是存在的。既然存在个体,存在夫妻和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大集体的前提下,小自由总是有的。例如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各人可以进行选择。把孩子送到托儿所以后,可以去看,也可以抱回来亲一亲,玩一玩。但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了高级阶段,集体生活总是主要的,个体的小自由只占一部分。

生活集体化,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集体化的基础上产生的。不可能设想,个体经济可以搞生活集体化。生产资料是公有的,生产活动是集体的,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化的生活就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培养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培养共产主义的新的一代。因此,生活集体化,要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由少到多,由低到高地逐步发展起来。食堂的规模开始可以小一点,设备也应因陋就简,逐步发展到大的餐厅和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托儿所可以由半托发展到全托,全托是我们的方向。学校可以由走读发展到住读,住读是我们的方向。总之,这些事情都要有一个发展过程,不要一开始就贪多、贪大、贪高,那样就会什么都办不起来。在生活集体化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对现在人们生活上存在的差别,要采取承认差别、照顾差别、创造条件逐步消灭差别的方针,不能搞平均主义,但也不能长期保留或扩大这种差别。

生活方式从个体变为集体,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一个大革命。我们共产党人和革命青年对这件事情是要采取积极态度的。我们肯定这个方向是对的,我们不怕那些疑虑,更不管敌人咒骂,我们有我们的见解,我们要坚定地走生活集体化的道路。

这一次就谈到这里。如果有必要,我还打算谈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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