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好辩论会
1959-08-16惠庶昌何金铭
惠庶昌 何金铭
运用辩论的方法,向青年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方法。现在大家都已习惯于运用这种方法。收获也很大。但是,据了解,在这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情况,这就是,有些辩论会说理不够,民主精神不够。甚至在个别场合下,少数积极分子不许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发表自己的看法,采取简单压服的办法,往往把辩论会开成了“斗争会”。因此有些辩论会就有论无辩,搞得不深不透,达不到教育的目的。究竟如何正确地运用辩论的方法,使其达到更大更好的效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要搞好辩论,当前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是:划清两类不同性质辩论的界限。为什么这样说?我们知道,辩论是为了解决矛盾。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所以也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辩论。解决敌我矛盾,有时候也用辩论的方法,如反右派斗争,目的是彻底打垮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保卫党的领导,保卫社会主义。所以定要把他们的谬论驳得体无完肤,把他们在群众中间搞臭,使其原形毕露,无从遮丑。而在用辩论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其目的是统一认识,提高觉悟,以达到增强团结,共同进步,心情舒畅,干劲倍增。所以定要根据“团结——斗争——团结”这一公式的精神,让正确意见说服错误意见,帮助落后群众提高觉悟。很明显,如果用对待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对待人民内部矛盾,就会把事情搞坏,相反的,如果用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去对待敌我矛盾,也是错误的。所以在辩论之先,必须弄清所辩论的问题以及这个问题所联系到的具体人,是属于哪一类矛盾。如果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就肯定要采取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来组织辩论。当然事物总是错综综杂的,有时候一个问题在开始是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出现,而当矛盾大暴露了,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敌我矛盾的本质,这就需要在辩论的过程中,随着情况的变化而重新确定斗争方针。另外,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在一次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辩论过程中,可能出现敌我矛盾,并且可能和正在辩论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某些联系。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把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地区别开来,以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方法一个个地解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以免引起混乱。总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需要用两种不同性质的辩论来分别解决,才能达到两种不同的目的。
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这是人民内部矛盾。解决这类矛盾的办法之一,就是通过辩论的形式,来互相说理。说理不能是“当阳桥前一声吼”,必须十分细致。事实胜于雄辩,所以最好能拿出事实来,并且经过分析加以提高,做到有理有据。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摆事实,讲道理”。讲道理时,固然要讲自己认为正确的意见,也要冷静地全面分析对方的话。落后分子的话并不一定句句落后,决不能因人废言。基本错误的意见中,可能包含有小部分正确的东西,就是说还有点小道理,哪怕只有百分之五,也不要抹煞。错误的意见许多来自思想意识上的毛病,但也不都是由于思想意识,也有的是认识问题,要加区别。比如目前在人民公社问题上,有的是由于不了解政策而认识模糊,有的却是由于从个人主义出发有所抵触,这就要区别对待。特别重要的是,不仅要指出这个意见错了,而且要指出错在什么地方,要指出怎样才算对和应当怎么办。辩论必须贯彻民主精神,应当允许别人发表不同的意见,即使这种意见是错误的,也要让别人把话讲完,然后再用正确的意见去说服他,不可急躁粗暴。一方面因为思想问题必须思想解决,压服并不能使人真正放弃错误意见,也就达不到真正的统一思想。另一方面还应看到,辩论是为了解决矛盾,而解决矛盾的先决条件是暴露矛盾,矛盾暴露得越彻底,问题也越容易解决得彻底。没等别人说上几句话就想把他压下去,这实际上是掩盖矛盾,当然也就解决不了矛盾。有人担心错误的意见都说出来是会影响别人,会把事情弄乱,不好收拾。这种顾虑是多余的。真理是愈辩愈明,大家总会在真理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无论谁,都要用老老实实的态度对待真理,谁的道理符合党的原则,符合客观实际,就听从谁的道理。积极分子要勇于以正确的意见说服别人,也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乐于为别人的正确意见所说服。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人来说,当然同样需要这样的态度。
辩论是一种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但是群众自我教育必须和领导的正确掌握结合起来。这种掌握,是开好辩论会的保证。那么,在一次辩论的前前后后,领导者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呢?
首先是出好题目。辩论会不是漫谈会,必须有的放矢。领导者的责任是围绕当前的斗争发动群众鸣放;在鸣放过程中,看准了主要矛盾,订下题目,就能够引起群众的广泛兴趣,就能够解决关键性的问题。在出题目的时候,要考虑到有没有对立面,能不能辩论起来。有些地方提出“怎样兴无灭资”“什么是社会主义”,这样的问题,或者太大,或者比较抽象,就不可能引起争辩。特别要考虑到,这仅仅是一个具体问题呢,还是可以引伸到很多或者一两个重要的原则问题。好题目要有较高的思想性原则性,而不是简单的“是非法”和“填空白”的测验题目。
题目出好了,需要作一些准备工作,使大家都知道这些题目,关心这些题目,议论这些题目。这中间就会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出现,并且引起争辩。辩论会应当在这个基础上举行。在辩论会的开始,要善于引导群众发言。最好能围绕辩论的中心,提出若干个具体有关的问题,启发大家自由发表意见。并要尽量使各种不同意见正式交锋,不能只准说正面话,要允许讲反面意见。当正确意见说服不了错误意见,发生僵持局面的时候,最容易出现简单化的做法,这时候,要及时告诉大家,辩论是互相说服的会议,既然谁也说服不了谁,可以再准备,再作辩论,不要企图一次辩论会解决全部问题。也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在讨论某一个问题的时候,发生了争论,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辩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可以有引导地把辩论展开,不一定机械地按照上述的步骤。
辩论是群众自我教育的一种很好的方法。但是群众自我教育的方法是很多的,辩论并不是唯一的方法。我们一方面要运用这种好方法,向群众和青年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同时应当运用更多的好方法,并且把它们结合起来,以便发挥更大的效果。比如组织报告会,配合所辩论的问题,向群众进行理论和政策教育,这样来提高群众和青年的思想水平,帮助他们能够辩论得更深一些,更透一些。又比如,走出会场,到现场去参观,边看边辩,使理论和实际更加密切地结合起来,使辩论进行得更加生动活泼。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需要运用什么样的形式,就运用什么样的形式,不必拘于一格。形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怎样使辩论进行得更好,在工作方法上也应当有许多新的创造,这种创造可以促使辩论这种形式不断地丰富和向前发展。
一般地说,辩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典型问题为中心的,一种是以典型人为中心的。问题总是和具体的人分不开的,所以以典型问题为中心辩论,也会牵涉到一定的人。因此组织辩论还是一个“人”的工作。确定以人为中心组织辩论,应当经过更为慎重的研究,在较大范国内进行的,更须有一定的控制。并且无论范围大小,都应当对被选作典型的人进行充分的思想工作,要使他懂得这样做,不仅对大家好,对自己也好。事先要给打招呼,最好征得他的同意。在辩论过程中,要以同志式的态度相对待。在辩论结束之后,大家不要和他疏远,仍然热情地帮助他。
总之要使辩论开展得好,一方面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学习政策,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策思想水平和组织工作能力。
大鸣大放大辩论,是广大群众在整风和反右斗争中的很大创造。尽管目前存在着一些操之过急的简单化的缺点,但这毕竟不过是十个指头中的一个小指头。辩论所发生的巨大效果是必须肯定的,今后我们仍然要坚持运用这种好方法,来处理先进和落后、正确意见和错误意见之间的矛盾,对于缺点当然要尽力消除,而且完全可以消除,但决不要因为怕产生缺点而产生消极情绪,束手束脚。在辩论中,有些积极分子的急躁情绪,往往出现对错误意见的愤慨,这是可以理解的;要求积极分子在对待错误意见时不要简单粗暴,决不是说就可以放弃对错误意见的斗争,积极分子仍然要做党的原则的坚决维护者。我们要在继续运用辩论会的过程中,克服缺点,把辩论会开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