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
1954-08-29徐秉让
徐秉让
一
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进入了有计划的国民经济建设时期。我们的党和政府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法则的要求,已经决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这就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国营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正确地体现了我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恰当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法则的要求,并完全适合于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情况。它是我们遵循总路线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指针。
二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规定,我们要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同时要相适应地发展轻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这样,我们的国家计划既抓住了经济建设中的决定环节——着重发展重工业,又掌握了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原则。
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就要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以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因为只有发展重工业,才能保障我们国家经济的独立和国防的巩固,使轻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获得技术装备,给农业集体化创造物质的和技术的条件,使社会生产不断上升,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所以,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决出环节,只有抓住了这个环节,才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才能顺利地“发展生产,保证需要”。
我们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只是把重工业当作重点,当然不能因此而完全忽视轻工业,而应该把重工业和轻工业按照正确的比例结合起来,在发展重工业的同时也相应地发展轻工业。建设重工业往往要三、四年以至七、八年才能发挥投资效果,国家资金如果过多地积压在重工业的建设,就会使国家的资金周转不灵,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阻碍;同时轻工业不能发展,也会引起国家积累资金困难和日用品缺乏等严重现象。我们适当地发展轻工业,就不仅可以适当地满足人民对日用品的需要,而且可利用轻工业中积累的资金来发展重工业。所以我们在工业的基本建设和生产方面,要保证重工业的增长速度大于轻工业的增长速度,同时要使重工业的发展速度和社会的扩大再生产的速度相适应,并使轻工业的发展速度和人民购买力提高的速度相适应。
我们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当然要把建设重点放在工业上面。但是工业的发展是不能和农业分开的,农业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发展了农业,增产了粮食、棉花、甘蔗、油料等,才能保证工业原料的源源供应,满足工人和城市居民对商品粮食及工业品的需要,同时也才能扩大工业品在农村中的销售市场,并从农业方面积累工业建设的资金,促进工业的发展。如果农业发展迟缓,工业就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所以要实现国家工业化,必须使农业有相适应的发展。
交通运输业对发展工农业生产和满足人民的需要方面有重要的意义。如果运输能力不足,就会妨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有时生产了大批的工业品和农产品,因为运输能力不足,就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这就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同时也就影响了工农业的发展。并且交通运输业对于全国人民政治上的团结、文化上的联系和国防的巩固,也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我们中国这样多民族的大国中,它对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加强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有很大的作用。所以我们的经济建设,必须注意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
商业在我国过渡时期有相当大的作用。我国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各种经济成分,主要是通过商业来相互联系的。我们收购农产品和销售工业品都要通过商业。我们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和小商品经济在生产上和销售上的领导,也要通过商业,通过价格政策来实现。所以我们在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地利用商业,适当地扩大商业,特别是扩大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以适应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上面说来,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一方面要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另一方面也要相应地发展轻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只有这两方面有适当的配合,我们的经济建设才能顺利进行。
但是,我们的经济建设不能孤立地进行,经济建设还必须和其他各种建设事业,如国防建设、政权建设、文化建设相互配合。国防建设、政权建设、文化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基础,而经济建设的发展也必须有一定的政治条件,需要其他建设事业为它服务。先说国防建设,一方面,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能提供我国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基础;另一方面,我国国防的巩固,又能保障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免受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威胁。再说政权建设,一方面,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工业的发展,将愈益巩固我国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另一方面,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又是我国经济建设能够胜利进行的有力保证。文化建设也是一样,一方面,经济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是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就给经济建设提供了必需的干部和科学技术等条件。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在发展重工业的同时,要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而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也要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这就是说,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时,也要加强国防建设、政权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
我们在过渡时期,一定要使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稳步增长,而对于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即私人资本主义和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一方面要利用它们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又要对它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明确地规定了这些任务。
我们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必须要用最大的力量来迅速发展国营工业、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不配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道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工业的发展,才能领导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才能使我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目前,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优势地位,私人资本主义也还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因素。所以我们有必要正确地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是,私人资本主义和农民手工业者个体经济的存在,正就是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的主要困难所在。资本家是根据利润来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的,资木家这种追逐利润的本性,使他们不能完全按照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来进行生产。我国农民和手工业者极大多数还是小私有者,他们不能完全服从国家的计划去进行生产,而且他们的经济又是非常分散,国家也很难把它们组织到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中来。这样,在我国过渡时期,这两种经济成分所带来的盲目性和自发倾向,就一定要影响到我国的计划工作,使我国的计划化不能很彻底、很完善。
自然,这两种经商成分带来的盲目性和自发倾向,是能够逐渐克服而且必须克服的。我们通过国营经济的领导作用,通过人民民主政权的伟大作用,最后通过对它们的社会主义改造,就可使这两种经济成分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程度上按照顾家计划的方向发展。
应当指出,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同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因此,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我国对私人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达到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一切比较发展了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企业都是为国家的需要而生产或经营,或主要是为国家的需要而生产或经营,这就在不同程度上有了适应国家计划建设的条件,可以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例如,公私合营企业的生产和投资可逐步列进国家计划;国家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就可在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和交货时间等方面进行有计划的调节。
我国对农民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经过互助合作的道路,达到农民的集体所有制。对手工业的改进也一样。国家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组织,就可领导农民按国家计划的方向进行生产。例如,国营经济通过农村中供销合作社的供应和收购工作,就可在一定程度上有计划地组织城乡物资交流,有计划地推动农业生产。供销合作社如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或互助组订立结合合同,那末国营经济对农业生产和物资交流就可作更有计划、更有组织的领导了。
此外,我们国家还可通用价格政策、税收政策等使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按国家计划的方向发展。例如自一九五○年起的两三年,我们曾用提高棉价(对粮食的比价)的办法来达到增产棉花的目的,一九五三年则适当降低棉价以防止棉田的盲目扩大而影响粮食的增产。
目前,我们国民经济的计划化还不够彻底和完善,但随着社会主义成分的逐步增长,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逐步完成,我们的计划化就会逐步趋于彻底和完善。另一方面,我们计划经济的胜利实行,也将促进社会主义成分的增长,加速社会主义的改造事业。
四
我们的五年计划规定了社会主义再生产各方面(生产、消费、流通、积累)
的适当比例,也注意到生产力在地区上的合理配置。
我们进行大规摸的经济建设,特别是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的资金,需要从各方面积累资金。我们资金的来源要依靠我们国内,增产节约是我们积累资金的根本办法。
自然,我门工业化的目的不是为了工业化本身,而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正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所表明的社会主义生产的崇高目的。所以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指出: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我们的五年计划将不仅规定发展生产的计划,而且将规定与之相适应地改善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计划。我们一定要使生产、消费和积累等方面得到平衡。这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法则所要求的。关于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生产发展的速度大于工资增长的速度,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保证国家资金的积累,促进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使国家的物资有所积存。
我们为工业化所付出的一切代价将会带来无穷的利益,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将会逐年提高。但是,生活的改善也必须适合国家建设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即是说,今天的小改善要服从明天的大改善,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农民出资农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以及城乡居民改善生活的要求都应当服从固家建设的利益。因为只有实现了国家工业化,才是全面人民最高、最大的利益。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法则,要求按照各地区的经济特点和国家总的计划来合理地配置全国各地区的生产力。这就是说,工业应接近原料、燃料产地和消费区,应是合理地利用天然资源,应从国防观点来考虑工业的分布,应特别注意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和文化。
旧中国生产力的分布是极不合理的。例如工业多在沿海各地,特别集中在上海等几个大城市。这不但不符合工业应该接近原料产地和消费中心的原则,而且从国防的观点看来也是极其不利的。我国目前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已在着手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我们除发挥现有工业基地的作用外,将在矿藏丰富的内地建立新的工业基地。许多现代化的纺织厂、造纸厂、化学肥料厂,食品工厂等将在接近原料产地的内地新兴工业城市中建立起来。新的铁路线和公路网将把许多大城市、新工矿区、谷物和工业原料的重要产地连结起来。今后数年内,我国许多地区的经济面貌将大大改观。
五
我们国家的建设工作正在有计划地进行。我们将循着计划化的大道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我们的党和政府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客观的经济法则,制定了发展整个国民经济的统一计划,并通过计划来领导全国的经济活动,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再生产各方面、各地区以及各种经济成分能按正确的比例关系迅速地发展,以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因而我们的国家计划是全国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最高利益的集中表现。
我们国家的建设事业须要全国人民共同的努力来完成。尽管各人生产部门不同、所在企业不同,我们为完成国家计划而奋斗,就是为伟大的国家建设事业而奋斗。我们完成了国家计划,也就尽了我们对祖国建设的光荣职责。只要人人为完成计划而努力,完成全国的计划就有保障,而祖国的建设事业就可顺利推进了。
国民经济计划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全国各经济部门、各企业是互相关联、互相依存的,因而各部门、各企业的计划也是紧密结合着的。只要有一个部门、一个企业没有完成计划,就不仅是它自己的计划不能完成,而且也会影响到其他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不能完成计划,甚至会影响到全国计划的完成,这就是说,会影响到计划中规定的国家政治和经济任务的完成,会影响到国家经济建设的速度。所以完不成计划就违反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就等于是危害国家和人民的行为。
我们说要完成计划,不仅是一般地完成计划,而是要全面地完成计划。就是要求每一部门、每一企业、每一车间、每一小组、每一台机器都完成计划,要求在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和成本的各方面都完成计划,而且要求按年、按季、按月、按旬、按日地完成计划。只有这样全面地完成计划,才符合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要求,才算是真正地完成计划。企业若不能全面地完成计划,就会影响到其他企业计划的执行,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每一部门、每一企业的计划和整个国家计划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必须充分认识到企业若不能完成计划,将会给国家建设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建立“国家计划就是法律”的信念,为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而努力。
我们在实行计划经济方面的每一成就,都将推进我们祖国的经济建设事业。我们为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奋斗,也就是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进一步实现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