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意义的讨论
1953-08-17李凤程
李凤程
有一天下午,高中一年级戊班班长马元龙和十来个同学,准备晚上去看电影。可是按照学校的规定,晚上是要上自习的,有些同学不同意去。于是要去的人就决定提前自修。
去看电影的一共有九个人,有的慌慌张张地自习了一顿,兴致很高的加速度吃完了饭,就赶着排队买票去了。第二天,他们到学校来还兴高彩烈地讨论著电影里的情节。团支部书记听到了,觉得有点不大对头,但又认为这是“小事情”,也就算了。
事情被团委会和班主任发现了,便把问题提到班会上来讨论,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平时不讲话的人也发言了:
“我不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不对的,祖国交给我们的任务是学习,可是他们已经提前自修过了,并没有影响学习。”
“‘秘密使节是苏联的名片,能给我们很大的教育。”
看电影的听得脸红了,一方面受到内心的责备,一方面却又受到错误的支持。
“不!不是这样的。我们在自修的时候,眼睛不断地看着钟,心里想:鬼习题呀!为什么老做不出来呢!有的摸摸这,看看那,就消磨了五十分钟。晚上看完电影回家已是深夜十一点多了,第二天上课时,头脑昏昏沉沉地不听支配……。”
“这与看电影有什么关系呢?错误在于你们事先没有把准备工作做好。”
但是,有的同学提出意见说:
“我不同意,因为这种行为违犯了学校的组织纪律和学习制度。”
大家暂时静了下来。这时班主任手里拿着“学生守则”问大家。
“学生守则第一条是什么 ?”
“自觉地努力学习各门功课,牢固地掌握知识。”
“第十九条呢?”
“遵守学校各种纪律规则,自觉地响应校部号召。”
“大家知道这两条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吗?我们应怎样正确地理解它呢?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是愿意搞好学习的。党和毛主席向我们发出了庄严的号召,祖国的伟大建设在家舞着我们,大家都有作一个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的强烈愿望,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实现毛主席和党以及我们自己的这个愿望。学校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就是为了保证把学习搞好,因此,我们应该自觉地遵守它。看电影以及其他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本来也是很有益处的,但是应该在学校所规定的范围内来活动。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我们还是应该按照规定安下心来好好学习。当着我们的个人愿望和集体的纪律与制度发生矛盾时,我们应该善于克制自己的这种愿望。这样对于我们自己同样也是一种锻炼。”
要求发言的不断地举起手来。
“我觉得《学生守则》的精神是完整一致的,我们遵守学校的各种纪律,都是保证我们完成学习任务的必要条件。譬如学校规定每晚要自修两小时,要是你爬到床上睡觉去了,就使学习受到了损失;课堂听老师讲课是很重要的,如果有一个人不遵守课堂纪律,就会影响大家不能好好听讲。”
去看电影的同学有了进一步的体会。有一个说:
“要自己遵守纪律是要经过斗争的,当我产生去看电影的愿望时,思想里是有过斗争的,但很快就失败了,于是学习也可以马虎应付了,集体的纪律也就不去考虑了。我的意志显得多么薄弱呀!”
“对呀,我们班上早操时不是常有人迟到吗,自修时间秩序也不好,就是因为我们太不注意‘小事情了。”
原来赞成他们看电影的同学,一个个都放弃了原来的意见。大家纷纷从各方面来认识这个“小事情”,一个公正的舆论形成了,通过这一次的讨论,同学们都认识到遵守学校纪律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