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助学金
1949-08-17
中国青年 1949年9期
在新解放的城市里,人民政府设立人民助学金,是为了使家境清寒的同学,特别是工农子弟,能够在学校里学习;成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有用人才。在国民党反动统治下,真正的贫苦同学,不一定能得到“公费”,而横行学府荒嬉终日的特务流氓份子,反能得到“公费”的优先权。人民助学金和过去的“公费”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因为人民助学金是人民的血汗,所以应该慎重使用。它本来就是文化建设事业的一部份,这一笔钱要真正用到为新中国培养建设人才上面。每一领助学金的同学,应该做到受之无愧,应该力求进步,认真学习,才不负人民的厚望。
人民助学金评义前需要有充分的思想酝酿,使大家都要了解人民助学金的意义和评议的方法。否则就不会公平合理。要在评议助学金中,提高同学的觉悟。北平在评议助学金中,一开始有些同学对助学金的意义认识不够,有的家境还过得去的,也申请助学金。后来,经过有领导地反复讨论,大家认识到为了支援人民解放战争,为了新中国的建设工作,工人农民都在节衣缩食,全力以赴,负担已经很重了。同学们的家庭如果还不是贫苦到不能维持学业,如果自己手中还稍有积蓄;我们就不应自己留下钱来备“不时之需”,而去加重人民负担。于是许多同学自动降低等级或撤消申请。这种精神是很好的。
但是,又有些贫苦又病弱的同学,本来应该领到人民助学金,却一定保持不要,这也不是“实事求是”的办法,有失举办人民助学金的本意。评议时必须照顾到全面,掌握人民助学金的真正精神,公平合理,使每一个应得助学金的贫苦同学,能够领到,能够安心求学,不致因生活问题而妨碍学业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