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未来改革方向
2025-01-31张洁茹汪芳芳
摘要: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经历了调整与发展、统一管理、修改完善和深化改革四个阶段。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压减产品目录,取消发证检验,并将审批方式调整为先核后证、后置现场核查和告知承诺三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改革是国家质量改革的一部分,其目标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文章最后探讨了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后,相关部门、企业和人员等的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
中图分类号:F203文献标志码:ADOI编码:10.3969/j.issn.1674-4977.2025.01.058
1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变迁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中小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如基本生产条件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无序经营、生产环境混乱、没有出厂检验等,这些问题常常会导致大批量的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为了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1980年,国家开始对部分产品如低压电器、民用电度表等试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政策。1984年,我国正式确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并从源头加强企业质量监管,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2018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决定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分之一以上并简化审批流程。2019年9月,国务院发文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2020年9月,国务院发文将5类国证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化肥产品由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2024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完善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和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言,有以下几个大的改革变化。
1.1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与产业政策的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已经经过了多次调整,其中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在发证目录上的调整。那些在行业中已形成规范的、发展稳定的、产品质量有保障的类别已逐步取消,从顶峰时期的487类产品到2018年缩减至24类,2019年又再次减少13类,并将2类产品压减合并为1类,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为10类产品。2024年,征求意见调整为14类。主要都是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数量仅占高峰时期发证类别总数的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由各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大大压缩了发证层级,减少了产品单元,解决了以前“单元套品种,品种套规格”的多发证层级问题。
1.2全面简化审批程序
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不再进行发证前产品检验,而是改为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政府监督检验报告,所提交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的项目应覆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项目[1]。在取消发证检验前,部分产品由于检验周期较长,企业从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到拿到生产许可证,需要2~3个月。企业获证周期长、流程复杂,使一些企业错过了生产销售的最佳时机,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成本,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现在,全部产品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产品检验改变为由企业直接提交检验报告,大幅缩短了审批流程时间,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1.3审批方式改变为先核后证、后置现场审查和告知承诺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文件规定:除危险化学品外,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许可的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审查[2]。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3号)文件规定:对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压力锅)的生产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依法颁发生产许可证。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企业取证一个月内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文件规定: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推动化肥产品由目前的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办发〔2024〕11号)文件规定: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
2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和未来方向的建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改革是国家质量改革的一部分,我们需要透过改革的现象看到其中的本质,深入地探索改革关键点和让改革顺利开展的方法措施,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真正做到用改革的成果造福于人民群众。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不仅仅一直在做“减法”,今年的调整开始做“加法”。部分产品的审批方式也在发生变化。这是由于近年来,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平稳,但个别领域一些产品质量可靠性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基础材料还存在质量短板,一些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较大[3]。
改革的要求是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4]。首先,必须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简政放权是为了激活市场的积极性,创新政府的管理方式,让准入市场的环境相对公平、稳定、透明、有可预见性,推动经济更高速的发展。其次,在加强监管上做“加法”。取消的产品不代表不重要了,而是更换其他的管理方式。我们要学会抓住改革的要点,用全覆盖抽查、增加抽查频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取消发证产品的质量把控,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2023年出台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5号),2024年出台的《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大纲》,都说明了对企业的严格督促,让企业深刻意识到自己的主体责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最后,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对于还是发证内的产品,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大幅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生产许可证制度由以前的重发证、轻监管转变成了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改革带来了明显的变化,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让前期发证和证后监管脱节的情况不再发生的重要举措[5]。“放管服”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其目的是促进经济的发展,鼓励广大群众走出来创业,让市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更加方便快捷的“准入”,也会带来更加严格的“持续监管”。这也是为了将工业产品行业与企业的自律、群众的监督、政府的监管三者相结合,创造出更适合发展的市场环境[6]。
证后监管检查,不是对企业监管的放松,而是要求监管的持续性。持续监管,需要监管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企业可持续生产的能力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的证后监管会给产品的质量增添一份保障。以前在证前审查的环节中,很多企业只注重“证前”,拿到证书后则将车间的环境、设施、记录等要求抛诸脑后,造成后续产品质量不稳定的消极影响。有些企业的负责人对相关政策、标准均不深入了解,严重影响了企业后期的发展势头。持续监管目的就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保障可持续性的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企业对政策法规的解读,提升企业对政策把控的能力;加强企业对细则的解读,更加清楚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企业各个专业岗位人员的培训,特别是检验人员的岗前培训。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应结合实际寻求最科学的方式进行核查,如果发现问题,核查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让企业能及时找到问题,如果问题是较小的缺陷项,应限期让企业整改、解决问题,有效地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
3结束语
在大力度、广范围的改革下,各个地方各个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真正做到该管的管好,该简化的要简化,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防止监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8〕190号[A/OL].(2018-10-16)[2024-06-11].https:// www.samr.gov.cn/zw/zfxxgk/zc/xzgfxwj/art/ 2019/art_ 386e8671cb494cd0b2ba52e449474eb7.html.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A/OL].(2018-9-23)[2024-06-11].https://www.gov.cn/gongbao/ content/2018/content_5331963.htm.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完善审批方式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A/OL].(2024-4-30)[2024-06-11].https://www.samr.gov.cn/hd/ zjdc/art/2024/art_6d0be42b55c3431a980c083e254663e5. html.
[4]蔡若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路径[J].质量与认证,2018(4):42-43.
[5]张益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及许可后续监管工作探讨[J].化工管理,2016(15):38,69.
[6]何渊井,吴健兴,卢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现状和趋势分析[J].轻工标准与质量,2019(2):94-95.
作者简介
张洁茹,女,1988年出生,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质量技术评审与监督。
(编辑:于淼,收稿日期: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