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背景下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路径
2025-01-01罗兰
[摘 要] “双一流”建设战略的提出,对高校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并明确指出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程,重点在于明确法治核心地位、确保法律秩序实现和推动思维方式转变。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经历了探索发展、体系构建、政策深化和持续推进四个阶段,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轨道。与此同时,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中也仍存在制度流于形式、法规程序有待完善和法治意识薄弱等现实问题。基于此,建议从国家的法治保障、高校的制度建设和教师的法治素养等全方位出发,多措并举推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进程,全面提升立德树人成效,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双一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法治化;立德树人
[中图分类号] G451.6;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5)01-0083-06
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作出战略部署[1]。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高水平大学建设经历了“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到“双一流”建设的历程,不断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双一流”建设作为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提升中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双一流”建设的提出,也对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并明确指出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第一标准[2]。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是高等学校全面实现立德树人的关键保障,一直受到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但近年来,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时有发生,加之互联网时代社会舆论的传播效应,师德师风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3]。因此,如何在“双一流”背景下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成为当前不能忽视的重要命题。
一、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的具体内涵
“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素养的重要体现,“师德”是指教师的职业道德,即教师的内在精神品质与道德素养;“师风”是指教师的外在行为,即教师的言行所形成的一种人文环境,主要包括教师的学风、教风、作风等[4]。师德师风不仅关系到高校教师个人的形象,更影响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对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都具有深远影响。高校不仅要从道德层面去规范教师行为,更重要的是运用法治手段,完善制度建设,通过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真正把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一)明确法治核心地位
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德治的约束力远远不够,须将德治和法治两者相结合[5]。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行为规范的法律转化,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条款,为师德师风行为规范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健全教育、考核、监督、奖惩等制度体系,确保师德师风建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确保法律秩序实现
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要求法律规范成为一种常态化、公正执行的活动和状态,形成一种规则得到普遍服从的法律秩序。一是保证治理程序的规范,确保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处理和申诉等程序公正、透明,避免权力滥用;二是建立监督和惩处机制,加强政府督导,强化社会监督,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三是促进人本理念的融入,尊重教师的个性化发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三)推动思维方式转变
法治作为一种文化传统,法治化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思维方式转变的过程。一方面是教师主体的思维转变,高校教师要具备法治精神,履行道德规范之外的法律义务,将法律标准和规范内化为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等多元主体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的历史演进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尊师重道”的传统。孔子提倡“有教无类”,儒家文化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学记》中提到“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宋代的“三立”(立德、立功、立言),均强调了教师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不断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进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探索发展阶段(1949年-197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教育制度经历了重建,高校教育体系和教育内容不断调整,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进入高度政治导向下的探索发展阶段。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进行初步思想改造的工作;1952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有重点地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指示》,要求加强政治领导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思想教育[6];1960年国务院颁发《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思想政治水平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因素[7]。
这一阶段,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是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强调教师的政治立场和思想道德教育,对知识分子实行团结、教育、改造,为后续的教育发展和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体系构建阶段(1978年-1998年)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高等教育法制体系建设,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进入教师职业道德的体系构建阶段。197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推动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我国开始实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1986年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建立;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这三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明确了高校教师的权利、义务,成为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6-7]。
这一阶段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是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旨在引导教师秉持崇高的职业道德和精神,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并通过构建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为高校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三)政策深化阶段(1999年-2011年)
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教师队伍体系建设,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进入理论和实践同步发展的政策深化阶段。1999年《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2001年《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师队伍质量提升;2002年《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和2009年《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旨在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师德建设的要求和任务;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具体的行为规范,旨在全面提高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5]。
这一阶段,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是教师学术道德素养,更加聚焦重点问题,制度建设更加体系化,教师行为更加规范化,建设路径更加多样化,为高校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推进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持续推进阶段(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和政府将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进入不断完善的持续推进阶段。
2012年《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2013年《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强思想引领、强化师德建设[7];2014年《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强调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8年《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2018年《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对研究生导师提出了明确要求[7];2018年《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2018年《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完善了针对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处理机制;2019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的新要求[6]。
这一阶段,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是教师专业伦理素养,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文件更加精准化、具体化、规范化,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治化制度体系,加快了“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进程。
三、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的实践成效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师德师风建设主要依赖于朴素的道德教化,而法律具有普遍约束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将师德师风法治化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路径,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从道德层面的倡导迈向法律制度的构建[3],现实意义重大。
从总体思路上看,近年来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并将具有外部强制力的法治与内部自制力的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二者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协同作用,确保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和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从历史发展上看,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经历了探索发展、体系构建、政策深化和持续推进四个阶段。目前,我国高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教师综合素养不断提升,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总体向好,绝大多数教师都能做到尊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显著。
从制度设计上看,我国高校师德制度建设经历了从宏观指导向微观规范的转变。党和国家聚焦不同时期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制定了系列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实现了从原则性纲领向精细化规范的转变,形成了师德师风建设新格局。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轨道。
四、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当前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依然存在现实问题和实践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制度流于形式
在功利主义泛滥的时下,部分高校教师过分追求物质利益,把成果评比、职称晋升作为唯一追求,育人意识淡漠,导致一些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频现。部分高校对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度不够,在教师的人才引进和考核评聘时过度关注学术背景、成果层次等硬性指标,而轻视对师德师风的考察。具体而言,目前高校对师德师风建设仍然缺乏长远规划,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窘境。
(二)法规程序有待完善
在现阶段师德师风建设中,道德要求只是基础,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更应严格规范、加强引导。虽然“师德师风”在法治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内涵逐渐丰富,但仍时常存在无法可依的现实窘境。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高校一概而论。第二,相关法律法规缺少具体的处理条款,如对违反师德相关要求的行为,常出现“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等模糊表述[8]。第三,各项文件缺乏统一标准,如教师评优时,对于师德师风的量化没有形成标准和体系,处罚和奖惩机制也未具体化。总体而言,当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缺乏深层次、实质性的抓手。
(三)法治意识薄弱
习近平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但目前仍有部分高校教师存在法治意识薄弱的问题。一方面,部分教师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从教意识,不善于通过法治途径正确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另一方面,部分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情感疏离,缺乏坚定的法治信念和责任意识,对自身要求也不够严格,认为只要不违法违规即可,未能养成自觉用法治思维来规范自身言行的良好习惯[8]。
五、我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的实施路径
作为一项重要且长期的工程,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任重而道远,要从法治角度出发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法律法规相结合,多措并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长效机制,加快推进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进程。
(一)国家层面:提供法治保障
2024年全国教育政策法治工作会议强调了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要加强法治建设,以教育法典编纂为引领,系统推进教育立法工作。新时代的师德师风建设,需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提升教育领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基于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法治建设,可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立法层面,完善现有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与时俱进;在法律框架下,科学制定师德师风相关政策,明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并细化实施细则;推进教育法典编纂工作,整合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教育法律体系。第二,执法层面,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法依规进行惩戒,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教育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规范;建立和完善教育执法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工作,确保执法公开、透明。第三,普法层面,普及师德师风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开展师德师风法治教育,培养教师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建立师德师风法治宣传机制,提高公众对师德师风法治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法治化。
(二)高校层面: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在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高校各部门要将法治理念融入服务管理工作各环节,利用教育评价改革的契机,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高校应从党建、引人、考评、奖惩和监督等多方面考虑,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治化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落地。第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党建与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在协调与统一,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铸牢教师信仰信念之魂。第二,完善引才机制,要对引进教师进行全方位考评,除在学历学位、科研成果等硬件指标上,还要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执行师德标准,落实一票否决制。第三,完善考评体系,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改变“唯论文”的评价方式,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大对师德高尚教师的表彰力度,对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教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五,强化日常监督,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监督机制的关键环节,营造有利于教书育人、端正学术风气的良好氛围。
(三)个人层面: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师德修养
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使命[9],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学生,只有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提升师德修养,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才能切实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
高校教师法治意识的增强和师德修养的提升是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进程的重要环节。教师要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把外在的法律规定内化为自身的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第一,坚持高线引领,加大先进教师典型选树力度,充分发挥榜样作用。要定期开展师德演讲、师德模范评选等建设活动,深入发掘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以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形成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第二,坚持主线贯穿,将师德师风法治化学习教育列入工作要点,通过常态化开展宣传、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教育,充分激发教师立德树人主体意识,全面提升教师法治意识和师德修养。第三,坚持红线约束,对师德违规零容忍。要切实落实师德问题核查报告责任,利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提醒教师自律,将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转化为习惯,时刻贯穿于教师日常工作中,切实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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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 梁 朱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