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种业科技创新的国际比较及提升路径研究
2024-12-31陈慈龚晶赵姜
摘要:科技创新是种业发展的关键。北京是全国种业科技基础最雄厚、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主体活跃的地区之一。对标发达国家种业,从种质资源、育种技术、研发模式和种业企业竞争力4个方面对北京种业科技创新进行比较,剖析制约北京种业科技创新的关键问题。聚焦北京种业科技创新引领,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育种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完善育种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部市协同形成合力等方面提出了北京种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提升路径,以期为推进国家种业科技创新提供参考。
关键词:种业发展;科技创新;国际比较;北京
doi:10.13304/j.nykjdb.2022.1038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864(2024)07‑0001‑13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本所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7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0 次会议上指出,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当前,全球种业正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以基因编辑为代表的生物技术、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等新技术革命迅速推进,特别是近年来生物育种技术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是生物育种技术的发源地,原创性基因编辑技术、育种芯片点制设备及技术等几乎被欧美公司垄断,面对国际种业发展的蓬勃趋势与复杂环境,强化我国种业科技支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1‑2]。
北京市是全国种业科技基础雄厚、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主体活跃的地区之一,聚集全国80%以上的种业科研力量[3],在全国种业整体布局中地位重要、科技优势突出、创新成绩显著。经过多年的积淀和发展,北京已形成较完备的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果4大种业研发体系,生物育种技术、新品种研发能力位于全国前列,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数量、育种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居全国首位[4]。2022年4月实施的《北京市种子条例》明确提出,北京种业发展目标是打造“种业之都”,核心是促进种业科技创新,重点解决育种技术创新自强。研究北京种业科技创新的国际比较及提升路径对于推进种业强国建设以及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本研究聚焦种业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从种质资源、育种技术创新、种业研发模式和种业企业竞争力4个方面进行国际比较,系统剖析北京种业科技创新面临的关键卡点和不足,提出北京种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提升路径。
1 北京种业科技创新的国际比较
1.1 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种质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是种业原始创新的重要物质基础。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种质资源收集利用,将种质资源保护作为国家战略,大力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目的是将收集到的种质资源妥善保存,从而确保在拥有和利用种质资源方面占据优势,在国际种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5]。根据国际种子联盟统计数据,目前全球已建成各类种质资源库1 750余座,收藏的种质资源量达到740余万份[6]。美国、中国和印度拥有世界前3大作物种质资源库。美国国家植物种质资源系统由政府机构和私立机构共同构成,截至2021年6月,拥有各类植物遗传资源60万份,是世界农作物种质资源第一大国[7]。美国国家植物种质资源系统通过获取、保存、表征和评估,记录作物种质资源及其相关信息,并将所有的信息存储于种质资源信息网络,向公共、私营和非政府组织部门的国内和国际客户分发,现已向研究人员分发约25万份材料[6]。美国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以国家为主导,其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种质资源共享政策等稳定而灵活,保存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稳步发展。印度是植物遗传资源较丰富的国家之一,印度农业部下属的国家作物遗传资源局基因库是世界第3大作物遗传库,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超过45 万份。印度国家作物遗传资源局基因库建有国家基因库网络,根据需要每年对基因库及其区域站超过1万份种质资源进行评估和鉴定[7‑8]。按照相关规定,印度国家基因库的种质资源只供该国科研院所共享。
北京拥有全国最丰富的农业种质资源,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的国家作物种质库是全国作物种质资源的战略保存中心,现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52 万份,扩建后库容量将达到150 万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总量仅次于美国[9]。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正在建设的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目前已保存畜禽体细胞和干细胞9万余份[9],预计建成后将成为全球保存畜禽种质资源总量最多、品种最全、体系最完整、智能化水平最高的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从总量看,北京地区的种质资源保存量并不低,但是对比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种质管理体系较完善的美国,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一是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不够丰富。国外起源种质资源占比低,北京保存的种质资源约76%来自国内,只有24% 来自国外[10]。美国国家植物种质资源库(National Plant Germplasm System, NPGS)保存的种质资源来自其国内的仅占库存量的28%,约72%来自国外搜集[11]。二是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严重不足。由于种质资源数量巨大,把全部种质资源进行鉴定评价难度较大,国际上一般建议以种质资源总数的10%左右来构建核心种质进行鉴定评价和创新利用[10]。从在京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情况看,已开展精准鉴定的不到3%[12]。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数据,北京市属21家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仅14.3%完成了表型鉴定、24.13%开展了DNA指纹数据库构建,完成全基因组深度鉴定的只有5%。大多数种质资源没有被开发或仅停留在初级阶段,难以满足品种选育对优异新种质和新基因的需求。
1.2 生物育种技术创新
随着全球范围内生物育种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现代种业进入到以“常规育种+现代生物技术育种+信息化育种”为特征的育种4.0 时代[13]。从国际生物育种前沿态势看,转基因技术、基因编辑技术、基因组学、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智能设计育种等技术不断创新并取得颠覆性突破,是当前生物育种技术研究的热点和前沿。在转基因技术方面,全世界进入田间试验的转基因植物已超过500种,已商品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至少有30多种[14]。美国作为农业第一大国,转基因技术研发水平世界领先。中国通过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研发了一批抗虫水稻、抗虫玉米、耐除草剂大豆等原创性重大产品,但技术水平总体处于跟随状态。在基因编辑技术研发方面,美国和中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活跃度。但目前新型基因编辑技术CRISPR(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repeats)主要源自美国,CRISPR技术核心专利权基本掌握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麻省剑桥博德研究所和科迪华农业科技公司,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方面缺乏原始创新[15]。全基因组选择育种通过对目标性状进行预测和定向选择,减少育种工作量,显著缩短育种周期,有效提高育种效率,已经在主要农作物玉米、小麦、水稻、大麦等育种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美国、德国、法国在该领域的相关研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基因组学研究方面,随着测序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已完成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基因组的测序或重测序,克隆了一批具有重大育种价值的新基因,研究处于国际领先地位[16‑17]。在智慧育种方面,杜邦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先正达集团、孟山都公司等知名育种公司均建立了高水平的育种信息平台和育种体系[17],育种数据库包含了详尽的系谱信息和亲缘关系,研发队伍中配备了庞大的生物信息和数量遗传学分析团队。
北京种业资源丰富、创新优势突出,近年来聚焦种业重大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发展具有源头性领先优势的现代种业创新链,通过持续支持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种业科技创新成果。在京科研单位成功研发出世界首张水稻全基因组芯片,采用全基因组鸟枪法测序完成世界第一张西瓜全基因组序列图谱的绘制和破译,建成的全球数量最大的玉米品种标准DNA指纹库储存了10 万多个玉米品种的“ 分子身份信息”[3]。目前,北京在生物育种方面已经建立了重要动植物基因敲除、基因转录调控等基因组定点编辑技术体系,获得了育种新材料,但与生物育种技术发源地的欧美国家相比,核心关键育种技术原创能力亟需提升,生物育种基础研究仍较薄弱,作物育种中除水稻外,大部分物种的基础研究尚处在跟跑阶段。生长、抗病、品质等重要性状形成的遗传基础与调控网络、复杂性状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等基础研究不系统,育种理论和方法创新滞后,尚未形成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理论技术体系。缺少高效规模化克隆鉴定控制重要性状关键基因的能力,导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关键基因缺乏。截至2020年6月,在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ESI)筛选出的全球生物育种领域前10个科研机构中,中国农业科学院共发表前沿核心论文13篇,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院发表前沿核心论文11篇,分别位列第1、第2,是生物技术育种基础研究的第1梯队[10]。中国科学院发表前沿核心论文10篇,排名第3,特别是在小麦、水稻、番茄等育种技术创新方面,是中国作物生物育种领域的代表性研究机构。但是从篇均被引频次看,法国国家农业科学研究院、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堪萨斯州立大学位列前3,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2个科研机构分别排第7、第8(表1)。整体上看,虽然北京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规模优势突出,但发文影响力与美国、法国等种业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基础研究仍处于追赶阶段。从技术研发看,自1996年转基因作物实现商业化[18],经过近30 年的发展,得到批准的转基因事件越发成熟,呈现出由多个单一转化事件组合成复杂转化事件的趋势。国际上玉米转基因事件包含的基因数量平均达到4个以上,科迪华农业科技公司的TC1507单一转化事件,参与其他转化事件甚至达到89次,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完成的2个玉米转基因转化事件仅包含2个基因[6],国际竞争优势相对较弱。
1.3 种业研发模式
现代种业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涵盖种质创新、品种选育、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多个环节,涉及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多个主体参与。从研发主体的演变看,欧美等发达国家现代种业育种研发模式经历了由以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为主过渡到以政府和企业联合研发为主,再到目前以大型跨国种子企业研发为主3 个发展历程。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种子企业兼并和重组,国际种业呈现出高新化、一体化、寡头化的发展趋势,大型跨国种子企业逐渐成为现代育种的主体[10]。杜邦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孟山都公司等国际种业巨头于20世纪70年代已经实现种子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品种选育具有明显商业化特征[19]。
中国种业科研水平不断提升,近几年重点围绕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种业研发模式创新。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首次明确提出,国家级和省部级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北京市是全国实施种业改革的10个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之一[20]。2017年,北京市发布《关于推进北京市关于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京政农发〔2017〕25号),正式启动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创新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助推商业化育种制种,探索形成了多种模式。一是以深化成果权益改革推动蔬菜育种制种商业化发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对其院属蔬菜种企进行股份制成果权益改革,改制形成股份多元、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种业股份制公司,并对企业股权、股东进行了调整,设置了个人股份,保障了育种者权益,改制后的京研益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销售额达1.5亿元[20]。二是成立科企联合体共同推动玉米育种制种商业化发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联合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现代种业有限公司、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5家种业企业成立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玉米新品种研发联合体,多方合力共同进行玉米新品种的研发推广。2016年,‘京科968’玉米新品种年播种面积达到200 万hm2。2021 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现玉米研究所)召开玉米联合体示范推广及产业化推进工作会,以“1+7”(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河南现代种业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大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耘种业有限公司、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模式对玉米新品种‘MC121’和‘京科999’进行研发推广和市场化运营。三是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推动杂交小麦育种制种商业化发展。河南省邓州市政府与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对邓州昌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以杂交小麦知识产权作价入股,邓州市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入股,注册资金达到2亿元,符合国家“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相关要求,推进杂交小麦产业化。但从当前种业总体环境看,科企合作不够紧密,“产学研”用各环节未形成资源整合联动机制[21]。以大豆生物育种为例,近3 年孟山都公司、杜邦先锋国际良种公司、斯泰种业公司3家企业主体大豆专利量4 841件,占美国大豆全部专利数量的76%[22],企业研发活动活跃,是主要的创新主体。相对而言,2017—2021年北京地区各主体全球植物育种相关专利申请量2 783件,其中2 446件是科研院校单独申请或与企业共同申请,占比88%;企业申请量仅为337 件,占比12%(图1)。北京市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排名前10位的育种单位中有3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共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771 件,占总申请量的53%(图2),整体上看,在京科研单位在研发创新能力与品种培育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仍是育种相关技术的研发主力,与国际上育种主体绝大部分集中在企业形成差距,大量的种质资源、育种技术、品种选育仍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尚未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育种创新体系。
1.4 种业企业竞争力
依托北京作为国际性大都市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一批大型种业企业总部落户北京或在此建立研发中心。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种业企业超过1 860家,其中17家企业注册资金超过亿元,注册资金过亿元企业数量、比例均居全国之首。现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3家,占全国14%[6]。北京市种业企业新品种研发能力较强,2017—2021年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北京市为2 852件,位居全国第2,其中企业申请人申请量为1 619件,占北京市总申请量的57%,位居全国首位(图3)。从品种看,北京地区申请的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中,大田作物2 198件,占77%;蔬菜340件,占12%;花卉247 件,占9%;林木果树61 件,占2%;其他6件;其中,北京优势作物的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共计2 011件,包括玉米1 523件、小麦147件、蔬菜340件、桃1件[7]。
但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北京种业企业竞争力较弱。从企业研发投入看,2020年拜耳集团作物科学部研发投入19.6亿美元,科迪华农业科技公司研发投入11.4亿美元,均占企业营业收入的10%以上;2021年,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投入0.8 亿美元,约占营业收入的2.0%;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近3年年均研发投入约为0.2亿美元,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差距明显(表2)。
从企业创新能力看,将植物育种相关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0的全球种业企业与排名前10的北京地区种业企业对比发现,全球种业公司在育种相关领域进行研究和专利布局优势明显,相关专利申请量孟山都公司2 343件、杜邦先锋国际良种公司2 068件;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件,未名生物农业集团有限公司50件,北京种业企业育种专利与全球种业企业的专利申请量相差甚远(图4)。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方面,2017—2021年北京市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排名前10的种业企业有8家都致力于玉米新品种的选育,但在品种权申请数量上相对于全球5家主要种业企业有较大差距;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几乎全部集中在水稻新品种选育上,具有明显优势;此外,全球种业企业在蔬菜新品种选育上的优势明显(图5)。
2 制约北京种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原因
2.1 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仍待加强。
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已制定完整的植物遗传资源国家计划或系统,通过保护和利用农业植物遗传资源,促进可持续农业和保持生物多样性。如美国国会将国家遗传资源计划纳入国家公法,该法从机构组成、人员构成、网络建立与维护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相较于较完善的美国植物种质资源管理体系,北京在种质资源库建设、资源共享、种质资源研发投入方面仍显不足。一是市属种质资源库建设滞后。全国已有2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种质资源库[23],其中北京种质资源库优势并不突出。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建设的市属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库容量仅为20余万份,保存期仅为10~15年[24],且库体分散、设施条件相对落后,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低,与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差距明显。二是种质资源信息公开不足,系统收集与资源共享不够。大部分农作物种质资源被各个科研单位以“私有资源”的形式分散保存,进而用于品种选育。一方面导致资源信息未实现互通,种质资源不能共享,收集的资源种类不全;另一方面,各单位间存在重复保存情况,造成资源浪费。
2.2 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间创新要素流动机制尚显不足
国家提出建立公益性育种由科研单位为主体、商业化育种由种业企业为主体的双轮驱动创新机制,但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间创新要素的流动机制尚需进一步强化。一是优秀人才向企业流动难。由于品种选育产出周期长,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在科研项目申请、职称评定、获奖、福利待遇等方面具有强大优势;而企业发展具有不确定性,企业育种人员的收益与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内的被重视程度及产出有直接关系,而且存在被淘汰失业的风险,现实中优秀育种人才很少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25‑26]。此外,人才流失现象不容忽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筑巢引凤”,不断加大种业人才引进力度,政策力度空前,而北京却是“虎踞龙盘”之地,优中选优,政策福利的空间狭窄,年轻育种领军人才严重缺乏。二是重论文学术、轻市场应用的科研成果评价导向尚未改观。一些具有市场经济效益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未能及时申请专利权或植物新品种权[27]。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培育100 多个蔬菜品种,白菜、西瓜、辣椒等主要蔬菜品种连续多年入选农业农村部推介主导品种,占全国入选蔬菜品种1/3[28]。以‘京葫36’‘京葫42’‘翠葫336’为代表的系列西葫芦品种,在冬温室品种市场份额约占90%[6],彻底打破了国际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近5年全国西葫芦新品种权申请有80件,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只申请了2件。育成桃新品种60余个,油桃、蟠桃系列新品种数量占全国1/3,占平谷主栽品种的70%,但目前只有1个品种申请了植物新品种权[28]。
2.3 种业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北京市种业政策支持体系总体较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突破。一是种业科研用地政策缺乏稳定性。育种试验用地不稳定、配套建设用地缺乏是调研中各主体普遍反映的问题。大部分育种用地租用当地集体土地,无建设用地指标,不允许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租赁的土地稳定性低,随时面临被关停、拆除或地租随意增长等问题,不利于科研单位长期投入和踏实育种。二是育种环节资金需求大,融资可获得性较低。目前育种研发更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资金来源以科研经费支持为主[29]。随着“育繁推”一体化的不断推进,育种研发主体也将加快向种业企业转变,商业化育种的资金来源成为制约育种技术发展的关键一环[30]。育种环节资金需求量大、周期长、风险高,与传统信贷资金对安全性、收益性等的考虑维度不匹配,从银行获得传统信贷资金的难度大。三是种业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现行种子法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时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保护的手续繁琐,授权审查周期过长,一般需要3~4年时间,尤其是实审程序中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istinctness,uniformity,stability,DUS)测试需要2~3年时间[31],而1个新品种的推广寿命期一般仅为6~8年,在品种的推广黄金期却不能得到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导致育种企业和育种者对新品种申请保护的积极性不高。
2.4 在京各类种业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北京聚集多家国家级种业科研单位,人才资源优势突出,但是还存在部市联动、央地协同不够。在京国家级种业科研单位与北京市属种业科研单位在育种研发和资源共享方面结合不够紧密,相互之间资源、平台开放不够,存在同质竞争现象。由于目前国家重点项目和工程主要放在主产区,承接农业农村部种业重大任务的科研单位参与北京市项目机会较少,双方合作的渠道严重受限。依托农业中关村建设,北京市平谷区集聚了北京华都峪口禽业公司、北京正大蛋业有限公司、首农北京奶牛中心、北京中育种猪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畜禽育种企业和项目,但是还缺乏国家级高水平畜禽核心育种场,国家、北京市种业创新课题研究任务承接较少[32‑33]。对在京各级现代种业基础研究、工程化转化基础设施群的统筹整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现代种业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的聚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3 推动北京种业科技创新的建议
3.1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从源头保障种业安全
3.1.1 强化本地遗传资源保护
加大对本土种质资源的收集利用,深度挖掘优良基因,为育种创新打好基础。采用原生境保护好各个居群,特别是未知的优异农业种质资源。将原生境相类似的各个居群资源,集中到相同生境进行保护,达到保护更多的居群和更多基因的目的。出台北京市属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政策,设立市属种质资源库建设专项,明确种质资源库、资源圃用地标准,加快用地、施工等行政审批进度,促进新建、改扩建种质资源库、圃项目的落地。同时,推进建设北京市作物种质资源保藏中期库,与国家库高低搭配、相互补充。
3.1.2 创新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机制。
结合北京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建设,搭建市级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对种质资源基本信息、表型鉴定信息等进行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定期公布北京市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基础研究,推进种质资源优异基因挖掘,针对特殊、特有资源的改良与创新,应予以专项支持中央和本市两级专业团队,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推进国际种质资源引进交流合作,特别是加强作物起源中心和多样性中心优异种质资源的引进收集,开展性状改良。
3.2 组织育种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引领。
3.2.1 开展育种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坚决扛起种业振兴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北京资源富集优势,带头打好种业“翻身仗”,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对标国家种源自主可控战略目标,以突破重要种源核心技术难题为核心,组织开展多样化的育种联合攻关和遗传改良协作,加强生物遗传科学、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等育种基础研究,重点补齐高效遗传转化、精准基因编辑、育种芯片、智能设计育种、合成生物学等突出技术短板,获得一批优质高产、抗逆高效及控制特殊功能性状的核心关键基因及种质资源。聚焦蛋鸡、北京鸭、生猪、奶牛、玉米、小麦和高品质蔬菜等北京优势物种,创制一批具有良好商业价值的产品,转育高产抗逆、优质专用的突破性新品种。
3.2.2 加快推动智慧育种。
顺应新一代数字科技与生物技术深度融合趋势,大力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育种技术领域的应用,加快种业数字化转型,抢占智慧育种制高点。构建智慧育种技术标准体系,在农作物种业方面,重点建立作物育种性状数据的采集和精准测定分析标准。在畜禽种业方面,着力推动智慧化养殖系统标准构建。
推动技术跨平台转让、推广和共享应用,建立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基因等育种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共享的跨平台合作机制,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促进种业跨越式发展。探索构建产业级智慧育种基金和后补贴机制,为智慧育种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力开展智慧育种所需数字化人才的培养以及专业技能培训。
3.2.3 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生物育种是农业科技领域具有引领性和颠覆性的战略高新技术。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是追赶世界科技前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34‑35]。紧抓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和生物育种产业化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聚焦在京各类资源,部署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生物育种重点实验室。培育装备先进、研发能力强、技术服务优质的企业主导型产业化平台,提高生物育种研发效率、降低生物技术品种研发监督成本、缩短监管周期;营造生物育种产业化市场环境,对生物育种技术和产品进行安全评价,简化低风险生物技术品种上市的监管程序[32]。
3.3 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
3.3.1 推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体制创新。
根据种业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和商业化育种的不同要求,建立符合育种长周期特点的科研项目申报、实施、考评、验收机制,对重大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33]。建立科研项目责任机制,赋予科学家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充分调动育种科学家创新积极性。改革项目支持方式,推行揭榜挂帅,引导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参与推进“揭榜挂帅”机制,发挥关键共性技术和交叉融合技术的能力,吸引多方具备研发实力的创新团队参与。
3.3.2 推进科企深度融合,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推进科企开展实质性、有产权关系的产学研深度结合。采取设置股权、期股,给予育种家分红等方式推动育种家、育种材料、技术等创新要素汇集并整合于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创新体系。探索科企紧密合作多种方式,企业可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发,也可采取委托方式,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课题组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独立研发,并在约定周期内交付企业需要的成果。也可采取直接买断、入门费加提成、直接提成等方式购买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形成科研单位获利,反哺科研的良性循环。企业通过投资并购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创办的企业,进而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联合的产业转化平台,优先转化科研教学单位的成果。支持在京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单位等牵头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责权利明晰的、长期稳定的种业创新联合体,开展生物种业关键技术攻关、新品种创制等创新活动。
3.3.3 建立种业改革的“容错纠错”机制
指导和支持试点单位在资源共建共享、权益分配和股权激励机制、科研攻关组织方式、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为攻克改革难题提供经验和借鉴。进一步推进种业创新政策的落地,落实种业科技干部到企业兼职挂职开办企业的具体政策,进一步放宽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予以明确。建立种业改革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创新者的失败或者失误,给予改革者、创新者制度层面的鼓励和保障。
3.4 完善育种创新政策支持体系,为种业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3.4.1 探索种业发展用地保护模式
探索设立种业发展保护区,为种子科研生产、展示示范提供研发基地,有效保障种质资源库建设用地需求,对长期土地租赁给予补助。在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鉴于科研展示园区附属设施需求的特殊性,以其现代化、标准化、实用化为基本原则,附属设施为满足科研试验及对外展示的基本需求,有别于传统蔬菜生产园区,科研展示园区在人员数量、配套附属设施等方面都有特定的需求,本着“一事一议”原则,对园区实际附属设施用地与其他生产型农业用地区别处理,保障其科研试验、科研展示功能,充分发挥其高效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3.4.2 增强金融服务现代种业发展的有效性,健全对种业企业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发挥政策性金融补短板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种业企业在育、繁、推各环节差异化的金融需求特征,创新多样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实现种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全覆盖。探索特色担保,契合种业企业特点,扩大有效抵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利权、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北京种业发展基金规模,鼓励一批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专业化服务能力强的“专精特新”种业企业在北交所IPO 上市。同时,创新服务路径,为种业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助力种业企业做大做强。完善种企责任险、种子知识产权保险等保险产品体系,扩大制种保险保障品种范围。
3.4.3 完善种业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
在有条件的种业集聚区设立植物新品种权快速维权中心,畅通植物新品种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绿色通道,由快速维权中心开展植物新品种权受理和初步审查工作,使符合条件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特别是DUS 测试环节,建议采用设施栽培每年安排2 次种植测试[36‑37],或者采用DNA测试法,缩短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周期,满足种业创新主体植物新品种权审查和确权快速增长的需求。
3.5 建立部市联动、央地协同的种业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种业发展合力
3.5.1 建立部市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进一步树立大北京观,摸清在京种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资源底数,统筹整合现代种业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基础设施群,有效引导这些基础设施群向已规划、有条件的产业功能区集聚。从政府角度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现状,由北京市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共建农业中关村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各自职责,在统筹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政策供给、央地和科企合作创新环境打造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央地各类育种资源、育种平台、知识产权、种业人才等面向在京所有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种业企业全面公平开放方面发力,形成上下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力共建的发展环境。
3.5.2 争取创建种业政策试验区
积极争取种质资源进口、生物育种产业化、放宽外资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种业相关的特殊政策,出台人才、土地、税收等配套性优惠政策,吸引和聚集国内外优秀种业科技研究机构和创新人才,争取国家种业研发平台和重大项目落地北京种业试验区,持续开展种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北京市种业科技创新优势。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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