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川藏线逆行插队”事件多人被罚
2024-12-31
文萃报·周五版 2024年28期
近日,318川藏线一车辆疑似逆行插队,一红衣男子劝阻时,车上孕妇下车争论,进而升级为双方肢体冲突。其间,该女子声称“我(怀孕)7个月,XX不怕你”,引发网络热议。涉事一方晒出多份法律文书。其中,《谅解书》显示,赵某(与孕妇发生肢体冲突的男子)赔偿1万元整;西藏波密县交警大队7月3日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男子赵某饮酒后驾车,被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此外,波密县公安局表示,涉事女子已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其丈夫因驾车逆行,被交警部门依规给予交通违法处罚。
3人均获处罚背后,涉及哪些法律法规?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表示,结合媒体披露的案情,本案中,各行为人都承担了相应责任。
张柄尧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在于交通违法行为之外的治安纠纷处罚及双方的调解行为。警方表示,对涉事女子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了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张柄尧认为,根据处罚结果,警方可能认定双方的行为系互殴。若互殴成立,双方确实均应接受处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也明确,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此,即便本案中警方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也不予执行。”
对于赵某1万元赔偿款问题,张柄尧表示,公安机关将本案作为治安案件处理,这意味着冲突双方的人身损害均没有达到轻伤以上。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法律确实也鼓励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通常而言,这种赔偿金额一般局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不会太高。另外,当事人达成调解后,往往不会予以处罚。”
(据红星新闻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