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挑战和路径探析
2024-12-27王勤
【关键词】中国—东盟关系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10月,在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和东盟十国领导人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并发表《中国—东盟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提出双方将力争于2025年正式签署《进一步升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在现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中国—东盟自贸区3.0升级版全面拓展区域新兴领域互利合作,加强双方标准和规制互融互通,构建了区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安排,这也标志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意义
20世纪90年代,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全面正常化后,中国与东盟关系实现从对话关系到全面对话伙伴,再到战略伙伴关系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升级,经贸合作则成为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的基石。随着国际和地区形势变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在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地位持续上升。加快推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成为新形势下中国对外经贸合作的战略选择。
第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是应对国际和地区形势变化的时代要求。当今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地缘政治形势恶化,大国战略博弈加剧,逆全球化思潮涌动,保护主义盛行,中国对外经贸合作面临着新的国际形势和环境。目前,中国与东盟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好的阶段,双方经贸合作快速发展,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但随着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美西方对中国实施“脱钩断链”,并将东盟七国纳入“印太经济框架”(IPEF),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出现一系列新变化。2023年,中国与东盟贸易并未延续多年快速增长的势头,以美元计价的双边贸易首次出现负增长,中间产品贸易比重较2022年出现下降迹象。2021—2023年,东盟国家引进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连续三年超越中国。[1]特朗普政府对华发起贸易战后,美国加大对东盟国家贸易调查,东盟海关加强了原产地申请流程管理,使一些在东盟国家的中资企业面向美国市场的“迂回出口”受挫。同时,中国出口到东盟国家的部分商品对当地商品造成一定冲击,引发本土企业不满,部分东盟国家对此作出反应。例如,泰国政府制定了五项措施和63项行动计划,印尼、泰国、越南等国均强化对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在此背景下,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利于应对与解决相关矛盾和问题,即用高质量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第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是中国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中国积极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国际经济循环中,随着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尤其是中美经贸摩擦以来,中国对外经贸格局出现了新变化。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的比重下降,东盟的比重则明显上升。东盟已连续四年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中国则连续15年是东盟最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23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为9117.2亿美元,占中国进出口贸易额的15.9%。在中国十大进出口贸易省份中,东盟是广东、江苏、山东、福建和四川等五省最大的贸易伙伴,是上海、河南和安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浙江、北京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在全国进出口贸易十强城市中,东盟是深圳、苏州、东莞、厦门、青岛等五市最大的贸易伙伴,是上海、广州、天津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北京、宁波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可见,作为贸易伙伴,东盟在中国对外经济循环中的地位不言自明,进一步推动双方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对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有助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当前,共建“一带一路”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中国提出未来十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战略目标、重点方向和发展路径,即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原则,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2]东盟是中国最重要的周边地区之一,也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中,东盟整体经济规模、进出口贸易、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均列首位。在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贸易中,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占32.9%;在中国的十大贸易伙伴国中,东盟国家有六个(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尼和菲律宾);2013—2023年,东盟在华直接投资占“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对华直接投资的52.1%;[3]截至2023年底,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占中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直接投资的52.4%,十大投资存量国中东盟占7个(新加坡、印尼、越南、马来西亚、泰国、老挝和柬埔寨);[4]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建立的首个自贸区,不但贸易与投资综合效应凸显,而且已成为“南南合作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范。
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伴随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不断升级,双方持续扩大市场开放和加深经济融合,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加速,这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市场条件、产业空间和制度框架。
第一,中国—东盟超大规模市场为区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市场条件。随着中国—东盟区域经济迅速崛起,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该区域逐渐形成世界超大规模的市场,对世界经济贡献度持续上升。2023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国土面积超过1400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20亿、国内生产总值(GDP)为21.7万亿美元、进出口贸易为9.4万亿美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3875.6亿美元,中国、东盟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分别为32%和3%。目前,中国、东盟分别是世界上人口第二、第三大的国家和地区,是世界第二、第五大经济体,是世界第一、第四大进出口贸易地区,也是全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地区。[5]同时,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使双方对彼此的经济影响程度上升。世界银行的研究显示,中国GDP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印尼GDP就会下降0.6个百分点,马来西亚下降0.7个百分点,菲律宾下降0.5个百分点,泰国下降0.3个百分点。[6]当前,世界市场需求不足、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中国和东盟两大市场加快开放和融合,尤其是中国推行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将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为其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第二,中国和东盟产业转型升级为区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拓宽了产业空间。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兴起的背景下,中国和东盟国家纷纷制定数字转型和绿色转型的战略目标与政策方针,加速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以及能源结构和传统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进入新时代,中国提出数字化、绿色化双轮驱动和协调发展的战略,将数字和绿色转型作为高质量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同时,中国加大了在东盟国家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投入,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重点工程。[7]东盟国家纷纷出台“工业4.0”、数字转型、绿色转型和循环经济等战略与政策,如东盟推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综合战略、2025年数字总体规划,[8]印尼实施“工业4.0”路线图,马来西亚公布“工业4.0国家政策”“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和“氢能经济与科技蓝图”,新加坡推出“产业转型蓝图2025”“2030年新加坡绿色发展蓝图”“国家氢能战略”,泰国实施“泰国4.0”战略、“生物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BCG),越南出台2030年第四次工业革命国家战略、2025年国家数字化转型计划。中国和东盟以数字和绿色为导向的产业转型升级,将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极大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第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3.0升级版为区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构建了制度框架。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建立的首个自贸区,2010年如期建成,2015年双方完成自贸区2.0版升级协议,并于2019年全面实施。目前,中国—东盟自贸协定3.0升级版谈判已经结束,在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RCEP的基础上,中国—东盟自贸协定3.0升级版包括9大领域,既涵盖现有领域又拓展新兴领域,将进一步提升双方贸易合作的质量和水平。[9]例如,该协定确立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电子支付、个人信息保护、数字贸易标准、无纸贸易、网络安全等建设;确定在绿色贸易、投资和标准等8个优先领域促进政策交流,推动绿色产业合作;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促关键产品与服务自由流通,协同应对供应链中断;促进区域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的合作,优先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领域的标准合作;强化区域竞争立法和执法合作,制定在线消费者保护、旅游消费者保护等新规则条款;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进一步加强智慧海关合作,优化货物放行、快件、装运前检验等条款,切实提升双方贸易便利化程度。由此,中国—东盟自贸区3.0升级版将为双方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政策框架和有力制度保障。
然而,在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背景下,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也将面临一系列新挑战。一是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或将削弱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基础。由于国际产业分工的不断深化,西方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迅速形成与发展。当前,全球价值链由北美、欧盟和东亚三大区域板块构成,中国、美国、德国和日本为四大生产中心,东盟也成为全球价值链的重要环节。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中,以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为基础,双边贸易源于中间产品贸易(占双边贸易的60%以上),而中间产品贸易主要来自跨国公司的价值链贸易。2008年全球价值链进入重构期,尤其是美对华发动贸易战以来,美西方推行“友岸外包”和“近岸外包”,以西方跨国公司为主体将一些产业回迁本国或转向东盟国家,以此改变跨国公司的资源配置和区域布局,这势必侵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现实基础。
二是美国打造“印太经济框架”给中国—东盟合作带来冲击。2022年5月,美国正式启动“印太经济框架”(IPEF)谈判,其14个成员国中,东盟国家就占了半数,并已签署了IPEF供应链、清洁经济和公平经济三个协定。IPEF摒弃以往自贸协定的形式,试图通过与框架内成员构筑经济联盟的方式来维持和重塑美国在亚太区域的经济主导权,同时削弱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IPEF四大支柱聚焦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现实基础和关键领域,其中IPEF的“公平和弹性贸易”对在东盟的中资企业特别是对美出口企业进行针对性打击,将削弱中国—东盟中间产品贸易的基础;“清洁能源”规则将加剧可再生能源的区域竞争;“公平经济”实施的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规则将提高中资企业大型投资的税负成本等。IPEF针对中国的意图明显,其落地实施将对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产生直接负面影响。不过,2025年特朗普政府上台后IPEF是否还会延续值得关注。
三是美国“长臂管辖”造成负面效应。美国借公平贸易之名,加大针对东盟国家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力度,中国一些优势产业和出海企业成为调查重点。例如,2022年4月,美国对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和柬埔寨等光伏产品发起反规避立案调查,2024年5月又针对四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4年11月,美国宣布拟对来自四国太阳能板征收21.31%—271.2%的关税,其中涉及中国多家出海企业。
此外,由于东盟国家经济复苏放缓,部分国家产业界担心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3.0升级版落地实施后从中国进口商品量增大,对其传统产业造成冲击,极力呼吁本国政府采取保护性政策。部分东盟国家因此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强监管,对廉价进口产品提高增值税,屏蔽中国某些电商平台,以保护本国中小微型企业。
新时期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当前,世界经济碎片化加剧,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面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严峻考验。中国需要厘清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推动双边传统经贸合作方式转型,完善和创新经贸合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体系重塑,增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风险防范能力,为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
第一,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从量的增加到质的提升。长期以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一直以量的增加为主,在双边自贸区建成后,由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削减,服务贸易和投资负面清单的实施,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相互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与深化。在新的国际和地区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快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方式的转变,由原有单纯数量的增加转向质量的提升,深化区域经贸合作领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增强区域经贸合作的综合竞争力。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中,需要更加重视进出口品质的提升,更加稳定和创新区域产供链,更加重视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投资的协调,更加重视对外投资企业本土化的问题等。
第二,加快中国—东盟区域互联互通和新兴产业合作。一方面,在《中国—东盟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框架下,加强区域陆海空网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推动中泰铁路、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等建设,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现已通达老挝、泰国和马来西亚,要逐步推进中越铁路并轨,并扩展到其他国家,以此降低物流成本。另一方面,中国和东盟国家处于工业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双方产业合作互补性较强。中国应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根据“东盟所需、中国所长”的原则,参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拓展新兴产业的互利合作。进一步深化纺织、建材、轻工、加工制造等传统领域合作,积极参与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合作,助力东盟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与光伏等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设厂,开拓可再生能源市场,塑造中国品牌,打造区域产业集群效应;鼓励和扶持“小而美”民生项目在东盟国家落地生根,持续惠及当地民众。
第三,进一步稳定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基础是以跨国公司主导、中间产品贸易为主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美西方国家极力推进全球价值链重构,企图与中国“脱钩断链”,对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基础造成较大冲击。一些跨国公司实施“中国+1”的经营战略,即保留在中国投资运营的同时,在中国之外寻找新的制造基地作为“备份”。在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下,一方面,应有效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3.0升级版的“供应链互联互通”、RCEP的原产地累积等规则,稳定现有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另一方面,以现有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和工业园区为依托,有计划地逐步在中国—东盟区内构建以中国企业为主导的区域价值链,推动中资企业与东盟企业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进而夯实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第四,扩大和深化区域制度型开放。以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RCEP落地实施为契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区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促进区域内规则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制度相衔接,推动各国国内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面向东盟国家逐步实施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制定农业、制造业、海洋渔业、旅游、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金融、旅游等单边开放政策,先易后难,逐步推开,构建向东盟单边开放的大通道和大平台,打造区域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削减区域非关税壁垒,与东盟国家进行“单一窗口”交流合作,开展“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试点,进一步提升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水平。
第五,加快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本土化进程。海外投资企业的本土化包括核心竞争力的本土化、管理的本土化、用工的本土化、利益的本土化等。目前,中国在东盟设立直接投资企业超过7400家,其中上市企业有530多家,雇用外方员工超过72万人。在东盟的中资企业本土化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任重道远。要认真研究出口产品的需求弹性,加强对东盟投资的前期可行性分析,增强核心和关键产业技术的安全性;在东盟的中资企业大型投资项目要关注一些国家开始实施全球最低企业税规则,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品牌意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合规经营,避免当地中资企业间的无序竞争;中资企业要提高“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参与当地的ESG创新实践;中资企业在东盟国家实施大型投资项目时,需关注项目所在国是否已推行全球最低企业税规则,如越南已于2024年推行该规则,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将于2025年推行。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印太经济框架’的发展态势、影响及我国的应对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22JJD79004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UNCTAD,“WorldInvestmentReport2024:Investmentfacilitationanddigitalgovernment,”2024,https://investmentpolicy.unctad.org/publications/1295/world-investment-report-2024-investment-facilitation-and-digital-government.
[2]《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中国政府网,2023年11月24日,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6832.htm。
[3]《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4》,商务部网站,2024年11月15日,https://wzs.mofcom.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195082220/attach/20249/1534906939894198bbb5b6b86a752466.pdf?fileName=%E4%B8%AD%E5%9B%BD%E5%A4%96%E8%B5%84%E7%BB%9F%E8%AE%A1%E5%85%AC%E6%8A%A52024.pdf。
[4]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24年版,第23页。
[5]《中国统计年鉴2024》,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2024年9月,https://www.stats.gov.cn/sj/ndsj/2024/indexch.htm;ASEANSecretariat,“ASEANStatisticalHighlight2024,”2024,https://www.aseanstats.org/wp-content/uploads/2024/10/ASH-2024-v1-1.pdf。
[6]WorldBank,“EastAsiaandthePacificEconomicUpdateOctober2022:ReformsforRecovery,”September27,2022,https://www.worldbank.org/en/events/2022/09/27/reforms-for-recovery-global-launch-of-the-east-asia-and-pacific-economic-update-october-2022.
[7]ASEANSecretariat,UNCTAD,“ASpacialASEANInvestmentReport2023,”December2023,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3/12/AIR-Special-2023.pdf.
[8]ASEANSecretariat,“ConsolidatedStrategyontheFourthIndustrialRevolutionforASEAN,”October2021,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1/10/6.-Consolidated-Strategy-on-the-4IR-for-ASEAN.pdf;ASEANSecretariat,“ASEANDigitalMasterplan2025,”2021,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1/08/ASEAN-Digital-Masterplan-2025.pdf.
[9]ASEANSecretariat,“JointStatementontheSubstantialConclusionoftheASEAN-ChinaFreeTradeArea(ACFTA)3.0UpgradeNegotiations,”October2024,https://asean.org/joint-statement-on-the-substantial-conclusion-of-the-asean-china-free-trade-area-acfta-3-0-upgrade-negoti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