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2024-12-23白渊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和拓展提升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创新实施“ 税护长江”工程,创新开展“ 五联护江”“ 长江大保护绿色税费指数”“ 绿税助企”等系列举措,持续做好“ 绿色税收”的思想文章、保护文章、发展文章,争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参与者、奋斗者、推动者。
找准“税护长江”工程切入口当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度参与者
以更高站位守护一江碧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长江经济带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饱含着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殷切期望。税务部门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肩负重要职责。
湖北省税务局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把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首要问题,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采取党委会“第一议题”领学带动主题党日研学,开展“税护一江碧水、共建绿色家园”主题实践、“学习贯彻新思想担当作为建新功”实践成果交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以更宽视野拓出一条新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湖北省税务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站位全局谋划“税护长江”思路。党委书记领办重点项目、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分赴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走访,深入长江沿线税务部门、企业、社会群众中实地调研,摸情况、问需求、听建议,从湖北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中明思路,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中寻路径,从关改搬转企业需求中提对策,全力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受到地方党委政府高度认可和人民群众充分肯定。
以更强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一丝不苟对标对表,一刻不停深学笃行,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从枝江市税务局一局探索,到宜昌市沿江5县税务局试点,再到全省17个市州税务局成立“税护长江绿色发展联盟”;从宜昌“党员对标税护长江”升级为全省“五联护江”,再拓展为沪赣鄂渝川5 省(市)税务局联合举办“澎湃大江税务注能”联合普法,湖北省税务局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持续推进,构建了“党建共建、税收共治、生态共护、资源共享、发展共享”的“税护长江”工作格局。
把握“税护长江”工程着力点当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有力推动者
党建联创护长江。始终把“税护长江”工程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制定实施《党建引领“ 税护长江”工作指引》。聚焦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科技自立自强等重点领域,灵活运用示范培训、跟班学习、上派下挂、技能比武、观摩拉练、揭榜挂帅等方式,在学、训、赛、评中推动党员干部提质强能,全力打造“税护长江”生力军。积极参与省委“共建长江经济带机关党建促先行”活动,牵头开展省直机关党建第七协作区建设。加强党建联建共建,开展“治江先锋堡垒”创建,评选表彰优秀项目、“两优一先”“红旗党支部”“荆楚楷模·最美税务人”,激励党员干部在绿色发展最前沿、流域治理第一线实干争先、比学赶超,以“ 党旗红”赋能“长江美”。
业务联动护长江。编制长江沿线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税收路径指引、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等,指导沿江税务部门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破解“化工围江”,切实发挥绿色税收在长江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2023年,湖北208个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免征环境保护税1.38 亿元;168 家纳税人享受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税费7326.94 万元;17 家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6387.24万元;334户纳税人享受节能环保电池、涂料免征消费税优惠,减免税费20.61 亿元;累计为21.35万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39.43亿元。
在税务部门积极助力下,湖北累计完成452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沿江1 公里内实现化工“清零”,提标升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98家,132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全省森林覆盖率达42.3%,长江干流水质连续4 年保持在Ⅱ类。
服务联助护长江。聚焦激发长江经济带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为抓手,推出一系列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便民举措和改革措施。
推进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网通办”,惠及26万户家庭;推广出口退(免)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提升办理便利度;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2023年全省12.77万户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贷款36.06万笔共1606.8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65%、41.51%。
指数联发护长江。通过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推出了“达产税务指数”、“1+7”经济运行指标、湖北经济税收高质量发展指数、长江大保护绿色发展税费指数等一系列税收分析指数、指标体系。特别是全国首创“ 长江大保护绿色发展税费指数”,借鉴“综合发展指数(CDI)”的统计测评方法,通过绿色生产、绿色生态、绿色生活、绿色创新、绿色税收五大维度61 个指标,科学评价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情况,提出绿色发展路径建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组织联盟护长江。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组建全省17个市州税务局“税护长江绿色发展联盟”,建立税收服务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业务融合共通、征管一体共进的工作机制。结合湖北三大都市圈建设出台系列措施办法,建立协调机制,实现都市圈内纳税人跨市州自由迁移,助力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建立执法规范协同机制,执行统一的税收政策标准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联合打击跨区域涉税违法行为。
发挥“税护长江”工程牵引力当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积极贡献者
强化党建引领。以“税护长江”为牵引,巩固拓展党建引领“税护长江”工作成果,形成一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1+N+1”机制体系,延伸运用到党建引领税收服务科技自立自强、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减税降费、征管改革等税收重点工作,有效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拓展税收共治。通过搭建“绿税智慧仓库”,量身定制“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礼包,“一站式”解答涉税问题,实现部门间协调联动、数据高效率集成,促进税收共治,如黄石大冶建立绿色税收“ 三征机制”(即:依托大数据平台,对绿色税种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耕地占用税“一占立征”、资源税“以采定征”、环境保护税“有排必征”);宜昌远安通过定制授权实现部门协作共赢和信息数据安全;十堰丹江口、襄阳保康、荆州公安、恩施利川依托“绿税助企”智能服务项目建设,确保绿色发展的各类税惠政策精准直达、应享尽享。发改、经信、商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纷纷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机制,税收共治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培植创新发展。不断健全税收服务中国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支持湖北需要突破性发展的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五大产业,助力湖北科技创新向“高”而立、向新而“进”。
加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一系列税费优惠。2023年,会同科技、财政两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首超1万户,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2.5万户;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76.15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83.22亿元。
这些数据体现出税收对促进经营主体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所发挥的作用愈发凸显。
提升治理效能。根据湖北省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战略部署,制定实施八大“税惠赋能”工程,全力推动税收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不断深挖税收大数据潜力,给“供应链、资金链、招商链”装上“智税引擎”。
2023 年全省补链强链匹配户数587 户,促成交易金额19.48 亿元,其中开票金额11.48亿元;通过“补链强链”银税贷帮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6.9亿元。主动对接地方重大发展规划,开展“税眼看经济”专题调研,推动形成“项目规划招引找税收政策、产业结构运行找税收分析”的全新局面。
全省税务系统共完成税收经济分析报告414篇,工作成果不断转化为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参考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举措,税收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