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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城管却敢真执法,谁给的权力?

2024-12-18熊力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4年11期

近日,有媒体报道,曾因460元“停车费”引发热议的广东省东莞市社区拖车事件有了新进展。东莞市虎门镇一居民曾报料称当地赤岗社区城管办强制拖车,取车须向该社区城管办缴纳460元,其中360元是拖车费,还有100元叉车费用。多名车主表示,这几个月几乎每天都有车被拖走,缴纳的罚款均由拖车公司代收。还有居民指出,虎门镇的赤岗、龙眼两个社区还会对路边商贩的车辆进行强制扣留,其出具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引用的《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条例》还是2021年就废止了的。

这“社区城管办”是什么?他们有这个执法权吗?

事实上,社区城管办仅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某内设机构,与真正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毫无关系。据报道,这些人员身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的制服,使用的车辆也带着城管标识。且有东莞市民称,东莞不少村委大院警务室门口都停着无牌警用四轮电动车和无牌警用摩托车,这些人穿着制服、开着无牌警车去查扣百姓的有牌车。

按照东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范,车辆违停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违规占道经营的执法主体是镇街城管综合执法局。这意味着,一个没有主体资格的社区城管办,毫无法律依据地四处“执法”,随意扣百姓的车子、摊子,还擅自给予高额罚款,这和明抢又有什么分别?这胆量、这权力,到底是谁给的?

从媒体采访视频来看,其胆量可能源于当地城管执法局、交警部门的沉默态度。面对镜头,司法局两位负责人如开脱一般回应“此行为偏向村里面村民社区自治管理方面”。执法机关如此轻拿轻放的态度,堪称无声的纵容,实在匪夷所思。

社区车辆违停、摊贩占道经营,的确容易成为基层社区管理的难题,“社区城管局”或许有其存在的作用,但却不该是这样刷存在感的,连“鸡毛”都没有,直接自创“令箭”?而当地“真”执法机关的暧昧态度,不得不令人怀疑,其对“社区城管局”的纵容,是否因为其帮忙解决了这些管理难题?如果是出于自身小算盘而对假城管真罚款的行为视而不见,最终伤害的是真执法权的威信。

如今,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已明确表示,社区城管局行为涉嫌违法,并强调“乡规民约不能与宪法、法律法规还有国家政策相抵触”,对于“违法的,不能执行的”乡规民约,“当地政府要予以帮助和纠正”。此事背后存在的权力滥用、不作为等问题,有待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进行彻查,给当地百姓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