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馗遭鬼害”的联想
2024-12-09沈栖
钟馗的故事源远流长。北宋沈括《补笔谈》考证:唐开元时即已滥觞,宋元时被搬上舞台,不胫而走。卢肇撰写的唐代文言笔记小说《唐逸史》为世人颇为传神地描绘了钟馗的形象:破帽蓝袍,角带朝靴,怒目裂眦,长须飞扬,一手持剑,一手捉鬼,刳取其目,劈而啖之。
钟馗刚直不阿,秉公祛邪,素为世人所赞誉,并逐步取代了远古门神神荼、郁垒的地位。称钟馗为“鬼之天敌”,并非溢美。然而,鲜为人知的是,钟馗也曾遭过鬼害。清代烟霞散人《钟馗斩鬼传》载:某日,五个小鬼买了一缸美酒,扮成县中衙役拜见钟馗。独坐松下的钟馗经不起“衙役”的热心劝敬,用荷叶大杯痛饮,被灌得酩酊大醉,“弄得个钟馗脱帽,露顶,赤脚,袒怀,甚是不成模样”。钟馗捉鬼不成,反遭鬼害,悲哉也夫!
时过境迁,今日重提“钟馗遭鬼害”,并非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它委实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按照形式逻辑法则,人们的推理思维有“类比法”,倘若我们揭开蒙在钟馗身上的迷信薄纱,那么,将司法执法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比作现代“钟馗”也许并无牵强附会之虞。因为两者颇为相似,譬ea7f09632064312bd92d7f16d7f6011432570b3c699a2cd11aeb68818e70d479如都是专司“捉鬼”,都是致力于“祛邪”,都为众人所敬慕。鉴于这一共识,我们剖析一下“钟馗遭鬼害”的缘由,那就不是一段发噱的逸闻,而是一面发人深思的殷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2023年上半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显示,2023年上半年立案纪检监察干部2482人,处分1647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各地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些现代“钟馗”也遭“鬼”害了,其狼狈之相和难堪之态,并非仅止于“露顶、赤脚、袒怀”,而是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刑事处罚,甚或锒铛入狱,加入了“鬼”的行列。
钟馗(无论是传说还是现代的)之所以遭鬼害,究其原因,有相通之处,兹略析一二。
首先是“鬼”们有一套伎俩蒙蔽钟馗上当。《钟馗斩鬼传》中的五个小鬼乔装打扮成县中衙役来拜见钟馗,令其信以为真,视为同仁,遂不识“鬼”计。倘若他们明目张胆地打上门,钟馗不斩了他们才怪哩!“鬼”的这一伎俩沿袭至今,仍不失其效。福建南平地区有一港商为走私牟利,与当地公安处处长王德才称兄道弟,推杯换盏,使这个现代“钟馗”失去警觉,充当帮凶,最终落了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其次是钟馗有贪心,一旦“鬼”们投其所好,便会使之忘了天职而与“鬼”同流合污。古代的钟馗仅是贪酒而已;某些现代“钟馗”呢,贪的是金钱。君不见,河北省黄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巨河中队原副中队长王亮,利用职务之便,在配合路政执法人员检查、处罚超限超载车辆过程中,收受某公司贿赂300余万元,帮助该公司的超限超载车辆逃避或减轻处罚。此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这一犯罪行径简直是对执法天职的亵渎!
杜甫《天末怀李白》诗云:“魑魅喜人过。”正是钟馗有“过”,才使“鬼”们略施诡计便以得逞。钟馗要履行神圣的天职,不仅要识破“鬼”们的伎俩,还要防微杜渐,正视自身之“过”。唯其如此,才能刚直不阿,秉公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