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村“三资”智能化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研究
2024-12-09张永雄吴淼淼
摘要:农村“三资”管理事关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基本利益保障,纵观过去佛山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仍存在责任不清晰、秩序不规范、监管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等困境。在此背景下,本文在剖析佛山“三资”管理困境成因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一张网、一幅图、一套表”的农村集体“三资”智能化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构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全域“数智化”管理和健全管理制度体系等路径,以实现农村“三资”智能化管理的机制创新,破除管理瓶颈制约,为佛山农村“三资”智能化管理提供策略参考。
关键词:农村“三资”;智能化管理;乡村振兴;治理体系
佛山作为农村改革的先行区,率先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三资”管理智能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普适性的典型经验,如顺德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为此,本文在剖析佛山农村“三资”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张网、一幅图、一套表”的农村集体“三资”智能化管理长效机制。
1 农村“三资”的内涵与重要性
1.1 农村“三资”的内涵界定
农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债权等流动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则涵盖房屋、设备、基础设施等非流动性资产;农村集体资源主要指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1]。三类要素相互关联、互为支撑,共同构成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要素。
1.2 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一方面,“三资”盘活是发展集体经济的物质前提,只有加强“三资”管理,盘清家底,才能变“死资源”为“活资产”,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另一方面,“三资”管理直接关系农民利益,事关集体收益分配、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
因此传统“三资”管理模式亟待变革创新。江苏、浙江等地已率先探索“互联网+三资管理”模式,已实现“三资”动态监管、风险预警和绩效评估,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三资”管理改革的系统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将不断盘活、增值,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2 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三资”管理主体责任不清晰
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对“三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难以形成“主体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格局。熊翠在研究中指出,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实践中普遍存在“认识不足、管理不规范、履职不彻底”等问题[2]。
以佛山市沥东社区为例,2020年以来,该社区为77亩集体建设用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但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地块存在权属信息模糊不清的问题,如证载名称与实际不符、土地坐标标注不准确等,加大了确权难度。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村级管理者责任心不强,专业能力不足,致使产权界定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2 “三资”管理秩序有待规范
当前,农村“三资”管理还不同程度存在账目不清、处置随意等突出问题[3]。王竞研究指出,一些村级组织在“三资”管理实践中,财务账簿设置不全,资源处置随意,工程建设“只握手,不签约”,管理秩序亟须规范[4]。
以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对梁某某案件的查处为例,2023年8月,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梁某某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对集体资产进行违规处置的严重问题。经查,梁某某在土地发包、招投标等环节存在违规操作,并收受贿赂,其背后还牵涉多名村干部。这一案件折射出基层“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诸多乱象:财务记录不完整、资产处置不透明、内部管控不严等。
2.3 “三资”管理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在实践中,由于监管职责分散、监管力量薄弱,多头监管、分段监管的弊端日益凸显。叶小华认为部分地区尚未建立起统一高效的“三资”监管体系[5]。
以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查处的邓某强案件为例。2023年,南海区纪委监委查处了狮山镇凤岗村原党委书记邓某强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经查,邓某强利用职务便利,在农地转用、土地出租等环节中存在违规操作,并涉嫌非法侵占村集体利益,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规定。这一案例反映出农村基层“三资”领域腐败风险依然突出,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4 “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偏低
目前多数农村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整合、管理系统应用等方面还比较薄弱。资产权属登记、财务数据归集、违规风险预警等环节尚未实现系统集成、动态感知,制约了管理效能的提升[6]。
以佛山市为例,虽然近年来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但由于基层信息化意识不强、专业人才缺乏、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平台整合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仍显不足。海量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集体资产权属数据、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尚未充分汇聚共享。管理流程的线上移植、智能优化也有待深化。
3 佛山市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的成因剖析
3.1 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在实践中,一些基层党组织和村级领导干部对“三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额外负担”,投入精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成效。
以佛山为例,虽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但在农村基层,少数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化,专业思维和能力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三资”管理创新的内在要求。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产权纠纷、资产流失等棘手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积极作为,管理的主动性、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2 体制机制不健全,统筹协调有待加强
当前,管理职能交叉重叠、条块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正如范宁等学者所指出的,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执行层面的监督问责也有待强化。而这一问题在“三资”管理领域同样普遍存在。
就佛山而言,虽已初步建立农村产权交易、集体资产监管等配套制度,但在实践中,市、区统筹力度不够,指导服务偏于宏观和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行业规范和地方标准也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
3.3 人才队伍素质不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目前广大农村普遍存在“三资”管理人才匮乏、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这与农村人才外流、教育资源不均衡等因素密切相关。以佛山为例,多数村级组织“三资”管理人员都是从本村聘任,受教育水平偏低,专业背景大多并非财务或审计,实务操作能力不强,监管意识淡薄,难以全面履行好财务核算、资产登记、风险防控等管理职责。
3.4 数字化转型滞后,智慧赋能有待深化
目前尚难以实现对农村“三资”管理全过程、全要素的有效“赋能”,进而提升管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一方面,表现为农村地区数字基建短板明显,宽带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另一方面体现在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不足,多数系统功能单一、集成度不高,难以支撑资产智能化监管、风险动态预警等管理需求。
4 佛山市农村“三资”智能化管理的路径探索
4.1 打造“一张网”,构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探索建立“1+N+F”的创新管理模式。其中,“1”即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搭建。通过梳理各类“三资”数据,整合资产交易、财务监管、股权管理等原有系统,将传统线下交易环节向线上迁移,增设“交易、表决、租金、线上支付、财务明细、监督预警”等功能,形成覆盖PC端和移动端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系统流程如图1所示。
“N”即搭建全域数据共享体系。佛山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精准采集农村土地权属、资产分布等要素信息,建立统一的“三资”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发资产管理、交易监管、风险预警等应用系统,促进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F”是搭建移动端微信小程序。借助小程序便捷性强、覆盖面广的优势,为广大村民参与“三资”监督、行使知情权提供了有力抓手。村民可以随时查看村集体资产“家底”、关注重大事项决策、参与民主议事,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
4.2 绘制“一幅图”,推进全域“数智化”管理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绘制形成全市“三资”分布“一幅图”。通过智能识别、精准定位、联网核验,查清各类资源资产的权属、数量、价值、分布,建立统一的台账,并与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财政等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构建全域一体的动态管理体系。同时,依托“三资”大数据平台,开展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风险预警、辅助决策,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数智化”管理格局,切实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效益。
4.3 建立“一套表”,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为压实“三资”管理责任,佛山还要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在“三资”交易平台设立公示专栏,定期披露重大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成立“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督查问效;将“三资”盘活利用情况纳入村级组织综合考评,并作为村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调动基层抓好“三资”工作的内生动力。
佛山需注重发挥信息化手段对“三资”管理的支撑和赋能作用。依托“三资”智慧云平台,推动村级财务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实现预算编制、账务处理、财务分析等环节的线上办理,强化审批留痕、风险预警、实时监控,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三资”智慧监管体系。
5 结语
佛山市立足数字赋能,以“智慧三资”为抓手,探索实践“一张网、一幅图、一套表”的长效管理路径,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随着数字技术与“三资”管理深度融合,“智慧三资”有望成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金钥匙”,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各地应立足实际,借鉴佛山经验,因地制宜探索“三资”治理新模式,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王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探讨[J].农村经营管理,2011(10):24-25.
[2] 熊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J].商讯,2024(6):159-162.
[3] 林丽文.漳州市龙海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南方农业,2024,18(8):108-110.
[4] 王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20(19):39-40.
[5] 叶小华.“三资”监管在农村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与应对研究[J].山西农经,2024(7):152-154.
[6] 张育香,杨梓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农业会计,2024,34(4):10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