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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2024-12-02何军

百科知识 2024年24期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被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作为一种便捷而经济的出行方式,拼车既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又能减少空气污染,因而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尤其到了年关或者节假日,一起拼车出游更是盛行。然而,拼车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却不容忽视。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出发,为大家解析拼车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拼车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有偿拼车不慎滑入非法营运的漩涡

张先生的家距离单位较远,他每天需要驱车一个多小时穿越拥堵的市区才能到达单位。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并减少驾驶孤独感,张先生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条拼车信息。他规划了一条经济且高效的行车路线,并决定向每位拼车者收取30元作为拼车费。拼车初期,一切都很顺利,张先生与拼车者们相处融洽,甚至还成了好朋友。然而,在一次例行道路检查中,交管人员发现张先生频繁搭载不同乘客并收取费用,其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拼车范畴,而是提供了一种类似出租车的营利性运输服务,从而认定张先生触犯了非法营运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处以了相应罚款。

从法律层面看,张先生的遭遇并非偶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非法营运通常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虽然张先生收取拼车费的初衷是为了分摊成本,但出行模式却逐渐演变成了固定时间、固定线路、固定费用的营运模式,这与传统出租车的服务模式高度相似,因此被管理部门视为非法营运。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规定: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对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提供合乘服务超过规定次数、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拼车作为一种绿色、经济的出行方式,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环保意义。然而,拼车与非法营运之间的界限需要明确区分,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所以,当地政府应鼓励并规范拼车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拼车者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核实车主信息、购买保险等措施有效降低拼车风险;客运管理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共同促进拼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拼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2020年12月18日,刘某某欲从天津市津南区前往河北邯郸某地,为了降低出行费用,他通过某网约车平台预约了一辆顺风车,司机为岳某某。当晚21时54分,车辆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因岳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车辆与杜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刘某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被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及头颈部挫伤。随后,刘某某将司机岳某某、网约车平台运营方和为顺风车投保的某财险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和鉴定费等各项损失。那么,针对刘某某的起诉,法院会如何进行裁决呢?

运输合同关系的认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顺风车被定性为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营运车辆。刘某某与岳某某通过平台形成的合同关系,应视为非典型的双务法律合同关系,即乘客与司机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

赔偿责任的划分

岳某某的责任:作为驾驶员,岳某某在驾驶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刘某某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岳某某需对刘某某的合理合法损失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的责任:由于网约车平台已经为顺风车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且该事故符合保险赔偿条件,赔偿金额未超出保险限额,因此刘某某的损失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网约车平台的责任:本案中,网约车平台仅为乘客和司机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刘某某与岳某某的拼车交易,并未直接参与运输过程,并非运输合同的相对方,因此不具有承运人的法律地位,故而无需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

在刘某某请求的各项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民法典》第99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刘某某因事故导致面部留有疤痕,构成十级伤残,对其容貌造成了永久性影响,故法院酌情支持了其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保险拒赔风险

周末,赵先生与几位同事相约拼车出游,但原本愉快的出游却因途中的单方事故变得波折重重。事故不仅造成赵先生的车辆严重受损,影响了大家出游的心情,还带来了经济损失。然而,当赵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时,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赵先生的车辆被用于非法营运,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

车辆的性质和主要用途直接关系到保险费用的计算和赔付责任的界定。私家车通常都是以非营运车辆的身份进行投保的,但拼车行为却让车辆的使用性质变得模糊。虽然大多数车主发起拼车行为时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确实改变了车辆原本的非营运性质,增加了车辆的使用频率和出行风险。作为商业机构,保险公司需要控制风险并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在面对因拼车行为而产生的理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认为车主已经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从而拒绝承担相关赔付责任。车主则可能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经验而难以应对。针对此类拒赔,车主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许多保险合同中都会明确列出车辆使用性质的变更属于免赔范畴。然而,这些条款往往被隐藏在冗长的合同文本中,容易被车主忽视。因此,车主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车辆使用性质的条款,以免在申请理赔时陷入被动。其次,为了避免保险拒赔风险,车主在拼车前可咨询保险公司或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可以为车主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帮助车主明确车辆的使用性质并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在发生纠纷时,法律专业人士还可以为车主提供法律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

拼车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作为一种便捷、经济的出行方式,拼车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拼车双方应该如何避免这些法律风险呢?

明确拼车性质 拼车双方应明确拼车行为的非营利性质,避免形成固定的运营模式或收取超出合理成本的费用。

签订拼车协议 拼车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费用分担、事故责任等内容。协议内容应合法、明确、具体,以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可依。

仔细查验车辆和司机信息 拼车前,乘客应仔细查验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单等证件,确保车辆合法上路且保险配置齐全。同时,乘客应了解司机的驾龄、驾驶技术、身体状况等信息,确保行车安全。

提高安全意识 拼车过程中,乘客应提高安全意识,系好安全带,避免与司机发生争执或干扰司机驾驶。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寻求帮助。

投保相关保险 拼车双方可根据需要投保相关保险,如车上人员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以减轻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谌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