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忡忡
2024-11-28郭家欢曹楠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检察院综合利用大数据模型摸排线索,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见效,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贡献检察智慧。
今年6月,平罗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通过依法向行政机关调取平罗县辖区2024年1月至6月政府投资项目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等信息,构建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综合运用数据碰撞、信息比对、人工核查、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发现10家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施工的11个政府投资项目均存在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违法情形,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职,致使农民工获得足额劳动报酬权益存在受损风险。为及时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平罗县检察院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并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职责,查处工程总承包单位违法情形。
相关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履职,一是召开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碰头会,通报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告知义务。二是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在建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并向人社部门进行备案。三是及时跟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进展,确保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四是针对暴露出的辖区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信息沟通不畅,政府投资建设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不到位、不严格、不主动等问题,继续加强同相关单位间数据沟通,并做好对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的日常巡查,必要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平罗县检察院将把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结合起来,聚焦社会民生热点问题,推动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出谋划策,切实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