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幼小衔接视角下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2024-11-20黎雪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24年8期

[摘 要]幼小衔接是指幼儿园到小学阶段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对于幼儿的顺利过渡至关重要。构建一个有效的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有助于评估和提升家园合作的质量。本课题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和理论分析法,从家园合作的领导和管理、家园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家园合作的意识和行为、家园合作的教育效果等四大方面建构了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关键词]幼小衔接;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

从梳理的国内外研究文献看,关于幼小衔接和家园合作共育的研究非常多。其中,关于家园合作共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状和策略研究,包括合作的理念、内容、方式、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等方面,针对幼小衔接家园合作的文献相对较少。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方面的研究主要是从比较宏观、笼统的角度,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体系指标进行研究,集中在现状及策略研究和比较研究方面。刘韵怡等提出,目前对国际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研究注重对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整体框架和结构 的比较和分析,但对各国质量监测体系下丰富完善的质量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评价领域的研究不够聚焦,尤其是对家园合作领域质量评价的研究。总而言之,目前,极少有学者从家园合作质量这一角度来审视幼小衔接工作和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估工作,没有对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中“家长参与”和“家园合作”这一模块进行深入的研究。

家长作为学前教育微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31a02ef78496d163ae1befacfb422440分,对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起着关键作用。2022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也把“家园共育”作为评估的二级指标,明确提出对家园合作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也是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因此,笔者认为,在幼小衔接视角下,以“家园合作质量”为切入点,对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有必要和有价值的。基于此,本课题对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进行探索和研究。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目的

积极贯彻国家“推进幼小衔接、持续深化‘小学化’治理工作和建设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等政策要求,从对“小学化”和“过程性质量”影响较大的“家园合作”切入进行研究,尝试构建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有效促进家园科学幼小衔接、健全家园合作育人机制、完善地方高质量学前教育监控体系提供理论模型参考和建议。

(二)研究意义

理论层面,多维度构建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不仅能丰富家园合作育人相关理论,也能为构建和完善地方学前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在实践层面,通过此体系,幼儿园和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改进家园合作,促进幼儿在幼小衔接阶段的顺利过渡和全面发展。

三、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对象包括幼儿园和小学的家长、教师和管理者。通过文献综述、问卷调查、访谈及观察记录等方法,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本文围绕 “幼小衔接”“家园合作”“保教质量评估”等关键词进行检索,通过中外文献研究,进行理论层面的归纳和总结,在借鉴国内外有关幼小衔接、家园合作和构建质量评估体系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的基础上,探究适合本地区幼小衔接工作实际的家园共育机制,尝试构建地方区域家园合作质量评估体系框架。

四、研究结论

(一)明确家园合作领域的质量评价内容

1.国外在家园合作领域的质量评价内容。刘韵怡等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四个国家在家园合作领域质量评价的标准进行了比较研究,梳理了各国教育质量评估中与家园合作有关的评价指标(见表1)。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以上四个国家在家园合作质量监测中的侧重点各不相同。美国高瞻课程研究会开发的学前教育项目质量评价工具(PQA)非常重视家庭参与和教师专业性。他们认为,家庭在幼儿早期教育中的参与对幼儿的发展和学业有重要影响,高质量的家园合作则体现了学前教育教师的能力和责任。英国的家园合作质量评价侧重于建立家园伙伴关系,主要通过机构为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注重幼儿相关信息的分享、交流与讨论。澳大利亚的家园合作质量评价强调尊重家庭的多样性和整体性,强调早期教育机构与家庭之间的双向合作,认为高质量的参与需要双方共同努力,通过信息共享、互相信任和合作来实现。新西兰的家园合作质量评估也非常注重尊重家庭的多元文化,强调家园关系的民主平等,并重视家长资源的利用。

2.我国保教质量评估中关于家园合作领域的内容。《评估指南》明确提出,教育过程包括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和家园共育等三项关键指标,强化家园协同育人,不断提高保育质量。其中,对于家园共育方面的考查要点(见表2)。

从《评估指南》对家园共育的考查要点分析可见,我国在家园合作质量评价方面也非常强调幼儿园和家庭的平等关系,强调信息的分享交流与资源的利用,也非常重视家长的参与和教师的专业性,并要求积极构建协同育人机制。

(二)构建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基于我国《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对家园共育的明确要求,结合刘韵怡等梳理的四国有关家园合作质量的指标带来的启示,课题组初步构建了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框架。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模块,每个模块为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一是家园合作的领导和管理。要建立健全家园共育机制,包括家园合作组织机构的组建、家园合作共育制度建设和家园合作共育运行机制三方面。具体要求具备家园幼小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家长决策委员会、家长培训学校等机构,制定家园合作制度并执行,构建科学的幼小衔接家园共育活动内容模块并制订好具体的活动方案。

二是家园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幼儿园和家长之间是否有多种沟通渠道(如家长会、微信、电话、邮件等);沟通频率是否适宜;沟通内容是否全面,包括儿童的学习、行为、健康等方面;沟通质量是否高效、及时。

三是家园合作的意识和行为。主要从家园合作的意识、家园合作内容和形式、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的意愿和频率、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家长资源的利用情况等方面。要求具备“协商”意识、“双向性”合作态度和行为。双方关系必须是相互尊重、平等和相互协商的,是真正意义上主动的“双向”合作关系。

四是家园合作的教育效果。主要从家长、教师、儿童的满意度和家园合作对幼儿发展和家庭提供有效支持、幼儿园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等方面评估。

课题组在以上预设的几个模块基础上进行研究,尝试建立家园合作质量评价的具体标准,形成了具有三级指标的评估体系(见表3)。

五、对策建议

本文从家园合作的领导和管理、家园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家园合作的意识和行为、家园合作的教育效果四个维度,构建了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发现,领导和管理是家园合作的基础,沟通与互动是家园合作的关键,意识和行为是家园合作的保障,教育效果是家园合作的最终目标。通过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能够全面评估家园合作的质量,为提高家园合作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指导,促进儿童在幼小衔接阶段的顺利过渡和全面发展。

(一)家园合作的领导和管理是基础

1.明确领导角色和职责。在家园合作中,幼儿园领导和管理者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的职责不仅仅是制定家园合作的目标和任务,还需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领导角色的明确性有助于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家园合作活动的有序开展。具体来说,幼儿园管理层应明确分工,指定专门的负责人或团队来管理和推进家园合作项目。

2.制度建设规范化。制度建设是家园合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幼儿园应制定明确的家园合作制度,包括家长会、家校联系、家长开放日等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制度的规范化能够提高家园合作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具体的制度应涵盖家长参与的各个方面,如沟通频率、参与方式、反馈机制等。

3.资源配置支持。领导和管理者还应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支持,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力资源。幼儿园应为家长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指导,如家庭教育专题讲座等,帮助家长提升教育能力,促进家园合作的深入开展。资源配置不仅要考虑幼儿园的内部资源,还应善于利用社会资源,为家长和儿童提供更多的支持。

4.评估与反馈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估与反馈机制是家园合作质量提升的关键。幼儿园应定期评估家园合作情况,收集家长和教师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合作策略,以提高合作的有效性和满意度。评估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反馈机制应确保信息的双向流动,及时回应家长和教师的需求和建议。

(二)家园沟通与互动是关键

1.沟通渠道的多样性。有效的沟通是家园合作的基础。幼儿园应建立多种沟通渠道,如家长会、电话、微信等,确保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及时、顺畅。多样化的沟通渠道能够满足不同家长的需求,提高沟通的便利性和效率。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沟通。

2.沟通频率和质量。沟通频率和质量是评估家园合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增进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情况的了解。同时,沟通内容应全面、准确,涵盖儿童的学习、行为、健康等各个方面。高质量的沟通能够增强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家园合作的深入开展。

3.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家长参与是家园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应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家长的参与积极性,如组织家长志愿者活动、家长培训、家庭教育讲座等。家长的积极参与不仅有助于增强与幼儿园的互动,还能提升他们的教育能力和对幼儿园教育的支持。幼儿园可以通过表彰和奖励机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

4.双向互动与合作。家园合作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努力,幼儿园应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与教师保持密切的互动与合作。家长也应主动与学校交流,了解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共同促进儿童的发展。双向互动的关键在于建立平等、互信的合作关系,确保双方都能积极参与和受益。

(三)家园合作的意识和行为是保障

1.家长的教育意识。家长的教育意识是家园合作的前提。幼儿园应通过家长培训、教育讲座等活动,增强家长对幼小衔接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参与家园合作的意识。家长的教育意识越强,越能积极参与到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中,共同促进儿童的发展。学校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

2.教师的合作意识。教师在家园合作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合作意识,主动与家长沟通,了解家长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同时,教师还应积极参与家长培训和教育讲座,提高自身的合作能力和教育水平。教师应认识到家长是教育的重要合作伙伴,积极寻求与家长的合作。

3.家长的参与行为。家长的参与是家园合作的重要体现。家长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志愿者等,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情况和幼儿的状况。同时,家长还应在家庭中延伸幼儿园教育,与幼儿园保持一致,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家长的参与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应注重参与的质量和效果。

4.教师的支持行为。教师的支持对家园合作质量有重要影响。教师应积极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教育指导和资源,以帮助家长提升他们的教育能力。同时,教师还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互动,及时反馈儿童的学习和行为情况,共同解决教育中的问题。教师应通过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

(四)家园合作的教育效果是目标

1.家长和教师的满意度。评估家园合作质量时,家长和教师的满意度是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幼儿园应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以获取家长和教师对家园合作的评价和反馈意见。高满意度表明家园合作质量高,各方对合作效果感到满意。幼儿园应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家园合作策略,提高合作的满意度和效果。满意度调查应包括对沟通、参与、支持等方面的评价,全面了解家园合作的情况。

2.幼儿的行为表现。幼儿的行为表现是评估家园合作效果的关键指标。通过家园合作,家长和学校能够共同关注和引导幼儿的行为发展。幼儿园应通过观察和记录儿童的行为表现,了解家园合作对幼儿行为的影响,及时调整教育策略。行为表现的评估应包括儿童在校内外的行为表现,如遵守纪律、合作能力、自我管理等。

总之,为了进一步提升家园合作质量,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努力,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多样化的沟通渠道,激发家长和教师的合作意识,注重家园合作的实际效果。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家园合作策略,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1]刘韵怡,吴颖倩,邵明铭.质量监测视角下家园合作质量评价的国际比较研究[J].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2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S].2022.

[3]吴若蓝,胡益敏,张利洪.近四十年幼儿园、家庭、社区合作共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3).

[4]梁素霞.幼儿园家园合作现状的个案研究[D].广州:广州大学,2020.

[5]秦磊.家长对幼儿园家园合作工作的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 2017.

[6]刘梦凯.基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幼儿园深化家园合作的路径研究[D]. 贵阳:贵州师范大学, 2023.

(责任编辑:朱福昌)

基金项目:2023年度广西高等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幼小衔接视角下家园合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研究”(2023KY0694);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十四五”滚动(第二批)研究课题“幼小衔接视角下‘幼儿园-家庭-小学’协同共育机制研究”(G20230136);2022年度梧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农村幼小衔接视角下家园校共育机制研究”(2022C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