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单位到经济单位: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四川样式
2024-11-07徐鹏
【摘 要】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是中国探索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20世纪70年代末,各级党政部门开始尝试对国营企业扩权让利,而四川以利润留成为主要切入点的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走在全国前列。随着四川相关探索的进行与效益的展现,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经验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认可并推向全国。改革开放初期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探索,推动了思想解放,调动了企业与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活力与效益,并推动企业从生产单位向经济单位转型。
【关键词】改革开放;四川;扩大企业自主权;经济体制改革;利润留成
【中图分类号】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4)04-0059-10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建立生产责任制和城市工商企业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入手的,呈现“两条腿走路”的发展路径。在中央决策层酝酿和试行改革时,选择的突破口之一即是工业企业管理,而具体办法就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在20世纪70年代末与80年代初的改革探索中,城市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具有“破冰”意义。
对于改革开放史,既有研究在宏观层面的上层决策,如重大会议、文件、事件、领导人改革思想等方面着力较多,但对地方经验上的改革探索,尤其是城市中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则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改革开放是中央与地方合力探索与实践的结果,在具体的实践中,诸多改革举措系通过地方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再推向全国。故而,改革开放史研究中,也应注意“自下而上”的视角重塑历史进程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作为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扩大企业自主权从而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对于搞活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改革开放初期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的探索,有学者已进行了宏观上的探讨,也有论者从福建省的实践梳理改革的历程。在这一探索中,四川省的试点具有时间早、程度深、影响大的特点。本文即以改革开放初期四川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与实践为研究对象,梳理探索的过程,并分析其意义与经验,以求推进改革开放史研究。
一、四川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初步尝试
改革开放前夕,由于“三线”建设的开展,四川省的工业固定资产总量已居全国各省区的第二位,但其产值与经济效益却较低。对于四川省工业管理体制的弊端,四川省经委将其总结为“乱”“杂”“死”“重”“低”等几个方面,即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之前,四川省的工业管理体制整体上是一种高度集中、以行政管理为主、单一计划调节的体制。企业依据国家自上而下所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而生产的产品,则由国家统购包销,企业的利润全部上缴,亏损由国家补贴;此外,企业生产缺乏经济动力,资金由国家提供,经营好坏与企业经济利益脱钩。这一时期四川工业管理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实则是全国的一个缩影。随着生产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越发明显地暴露出来。因此,这一时期,为调整工业(企业)管理体制以适应生产发展,既需要理论上的拨乱反正,也需要实践上的开拓创新。
1978年7月至9月,国务院召开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务虚会,对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意见。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李先念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各级部门都要注意发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企业是基本的生产单位,而不是任何行政机关的附属品。他进一步指出,要给企业必要的独立地位,在经济管理中注意企业的经济权限和经济利益,用经济手段去发展经济,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根据经济本身的需要,主动地厉行经济核算,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利润率,提高经济效益。
在理论讨论的推动下,部分地区并没有消极地等待中央部门拿出完整的改革方案,而是按照国务院会议的相关意见,在权责允许的范围内开始进行改革试验。在各地的早期探索中,四川省是典型代表之一。1978年10月,四川省选择重庆钢铁厂、宁江机床厂、成都无缝钢管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南充织绸厂等6家企业zS9IbeIOLAEOmEr+x1h8cw==进行扩大自主权试点。试点的内容,即是在确定增产增收目标后,允许企业提取一定的利润留成,职工个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奖金。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确定了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方针,计划逐步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地方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这坚定了四川省继续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探索的信心与决心。1979年2月,四川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扩大企业权力,加快生产建设步伐的试点意见》(即“十四条”),决定进一步“用经济方法管理企业,加快生产建设步伐”。在第一批6家企业试点的基础上,该意见从14个方面指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方向,包括逐步地从以产定销转向以需定产、改进企业基金制度、提高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提留比例、流动资金试行全额信贷制度、改进奖励制度以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政策、建立和公开系统的经济核算与经济活动分析制度以搞好经济民主、以群众路线的方式推动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内容,希望借助扩大企业自主权,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按经济规律改进企业管理,尽快走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轨道。
从1979年开始,四川省决定进行试点的单位扩大到100个。试点企业分布在全省18个市、地、州,既有工业集中的重庆,也有以林牧业为主的阿坝州;行业上,包括冶金、机械、煤炭、化工、建筑、轻工、纺织、交通、邮电等各类行业;规模上,大型、中型、小型均有,且包括了中央部属、省属、地属、县属等各种隶属关系的企业,从而实现了试点的全面性与多样性,推动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对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
这一时期四川省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探索,以利润留成为主要内容。随着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的深入,各试点企业的产量、产值、质量、利润、上缴利润等,均实现大幅度上升,经济效果明显。在100个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企业中,有84个地方工业企业1979年的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14.9%,利润增长33%,上缴利润增长24.2%,普遍高于未进行试点的企业。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增加了国家积累,创造了更多的财富。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扩大企业自主权改变了某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引起了企业一系列质的变化。这比经济效果的提高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二、四川扩大企业自主权的经验推广与初步反思
四川省对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引起了其他省市地方政府进行改革的兴趣,不少省市也开始效仿四川省的做法进行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的试点改革。而以四川为代表的地方改革,也为正在寻找改革突破口的中央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1979年4月,国家经济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经济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会议认为,生产技术现代化与管理科学化是工业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改革企业管理,必须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并从试行企业利润留成、增加折旧基金留给企业、部分人事权、部分奖励权等11个方面进行突破。在通过会议讨论和对地方试点经验进行调查研究之后,5月,国家经委和财政部将会议纪要转发全国,并决定在京、津、沪三市的首都钢铁公司、北京清河毛纺厂、上海汽轮机厂等8个企业进行企业管理改革试点。
为推动全国扩大企业自主权工作的进展,同时吸收四川的探索经验,1979年7月,国务院在成都举行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会议重点对国务院即将发布的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等几个文件进行讨论。其中,对于扩权是否损害财政收入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随着以四川为代表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成功经验的介绍,参会各方对国务院的5份企业扩权文件表示认可,从而为国务院推广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统一了意见。
1979年7月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5个文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少数经过整顿且领导班子比较健全的国营工、交企业组织试点。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文件规定企业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经济计划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根据条件与生产建设和市场的需要制定补充计划,允许企业利润留成,实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制度,鼓励企业发展新产品等。关于国营企业利润留成问题,文件规定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在其经营有盈利时,均可按国家核定的比例留用一部分利润,用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此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开始向全国推广。
在国务院下发5个扩权文件的第二天,7月14日,《人民日报》即刊发了《有步骤地改革现行经济管理体制 四川百个企业试行扩大自主权见成效》的文章,系统地介绍了四川省有关扩大企业自主权探索的实践与效果,以推动各地试点工作的展开。同时,以企业扩大自主权试点作为探索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日渐为大家接受。早在1979年6月,《人民日报》即先后刊发了《怎样扩大企业自主权?》《从那些方面扩大企业的自主权?》等文章,为各地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9月,有关专家在讲话中强调“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要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扩大企业在人、财、物和产、供、销等方面的自主权”。对四川省100个企业进行的以利润留成、自筹资金扩大再生产、销售部分产品和计划外生产等扩大自主权试点的工作表示认可,认为其“触动了沿用多年的计划、财政、金融、商业、外贸、物资供应等方面的不合理的体制”。
但四川省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表现在企业扩大自主权的范围仍不够完善、利润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提高。比如,在利润分配上,存在按计划利润留成加超计划利润分成的“环比办法”,即按当年实现利润比上一年的增长率大小提取企业利润,如此使得先进企业的利润增长潜力比后进企业相对较小,提留利润的比例也要小,出现了“鞭打快牛”的逆向阻碍;而按计划利润留成加超计划利润分成的办法,又使得在制定计划时出现“讨价还价”的现象,两者都阻碍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进一步调动。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79年12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地方工业企业扩大自主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即“十二条”)。文件肯定了四川省100个企业扩大自主权试点,认为其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生产、增加积累、改进经营管理的效果是显著的,并认为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摸索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子是正确的。“十二条”对“十四条”进行了优化,其中,在利润分成方面,“十二条”提出推行全额分成办法。对于试点企业的范围,“十二条”进行了差异化的试点探索,即从1980年起,仅在100个试点企业中的52个企业试行“十二条”,其余48个企业与新增的270个企业则仍继续试行“十四条”。为了减少基层干部与职工在改革探索中的顾虑,中共四川省委的负责同志表示:“按经济规律办事,再加上革命精神,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当然也要准备两手:干得好,闯出一条路子;干不好,我做检查”,对四川各企业的扩大自主权探索进行鼓励和支持。
为进一步探索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方向,加强企业责、权、利的结合,从1980年开始,四川省对企业进行自负盈亏试点,即企业在国家计划的指导,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费),企业自负盈亏。1980年2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五个工业企业中进行自负盈亏试点的通知》(即“二十条”),决定在川棉一厂、重庆第三印刷厂等5个工业企业进行以利改税和自负盈亏为主要内容的扩权试点。比之稍晚,四川省又选择了宁江机床厂等5个企业试行所得税统一税率、征收差额收入调节税的办法。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中,各地能否放手探索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地方上能否获得试点审批权。因此,为了推动各地的探索,198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党组《关于全国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的报告》,决定通过下放部分地方企业的试点审批权、制定较为完善的奖励办法、加强对市场调节的领导等,进一步推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随着部分企业试点审批权的下放,各地的试点进一步推广与深化。
1980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对已经开展一年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探索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文件认为,企业扩大自主权是整个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一年来的试点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指出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中所存在的问题,认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仍主要集中在利润留成,其他方面的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利润留成的具体执行办法不完善、企业社会负担重也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基础上,1980年9月,国家经委决定,从1981年起在国营企业中全面推开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对于具体的推进方向,国家经委计划从改进利润留成办法,推进企业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赋予企业一定的计划自主权、定价自主权,扩大产品销售权,使企业享有留成资金使用的充分自主权,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等十几个方面来推进。
三、四川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深化
随着扩大企业自主权工作的进行,1980年,在部分企业生产任务不足、各种减利因素增多的背景下,绝大部分试点企业仍实现了增产增收。据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5777个地方工业试点企业(不包括中央部属企业和以税代利试点企业)的初步统计,1980年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653.5亿元,比1979年增加105.5亿元,增长6.8%;实现利润333.6亿元,增加35.2亿元,增长11.8%;上交利润290亿元,增加20亿元,增长7.4%。
1981年2月至3月,国家经委与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联合召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并形成《关于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汇报提纲》及三个附件等文件。会议认为,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总的来看,方向是正确的,发展是健康的,效果是显著的”。但是也存在局限于利润留成以至于诸多扩权权限未能落实、利润留成办法不完善、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宏观经济的计划指导未能与之匹配等问题。对此,会议指出,1981年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要重点抓好少数企业和个别城市所进行的“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并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对于试点的范围,除拟批准重庆市轻工、仪表两个行业进行试点外,决定不再扩大。
1981年5月,国家经委、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等部门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扩权文件,巩固提高扩权工作的具体实施暂行办法》的文件,进一步从计划、利润留成、产品销售、以税代利试点等12个方面,推动各试点企业扩大自主权工作的深入。1981年7月,四川省在重庆市一轻局、电子仪表局两个行业共58个企业进行“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验,试行所得税统一税率,按行业征收利润调节税税率的办法,一定三年不变。同时,四川省在成都、重庆两市选择了9个利润低于20万元的国营小企业,进行企业上缴“两费”(固定资金占用费、流动资金占用费)后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征收八级超额累进税的办法征收所得税、增长部分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试点。到1981年,四川省进行各类扩权试点的企业共有447个,产值约占地方工业总产值的70%,实现利润占80%,上缴利润占90%。
随着扩权试点工作的进行,企业获得了在计划外的部分生产、经营、销售自主权以及部分劳动人事权。如此一来,企业被统得过多、管得太死和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等弊病得到了初步的改变,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被调动起来。企业扩权与利润留成相结合,在压力的逆向挤压与动力的正向激励下,企业长期被禁锢的活力被调动了起来。重庆钢铁厂在生产任务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扩大产品销路、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收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该厂1978年底至1981年共向国家上缴利税2.5亿元,高于该厂1950年至1978年上缴利税2.4亿元的总额。随着企业生产从“计划约束”逐渐转向“市场需求”,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为企业注入了强大的动力。1979年,国家下达给重庆中南橡胶厂的产值仅为4200万元,比1978年减少34%。面对产值减少产能过剩的局面,该厂通过市场调查,延揽任务,在国家计划之外签订供货合同324万元,承接来料加工2103万元,使得当年该厂总产值达6627万元,比1978年增长39.7%,利润增长一倍。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决定从1982年起对所有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整顿。决定要求,全面整顿要围绕提高经济效益,重点从经济责任制、劳动纪律、财经纪律、劳动组织、领导班子等几个方面进行整顿、完善和加强。1982年1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当前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实行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改善经济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为了进一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1984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决定进一步下放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奖金等10个方面的权力。在该规定的推动下,1984年,成都市冶金工业公司向所属企业下放技术改造项目审批、自主使用奖金、自主分配激励基金等10项权利,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计划、生产、经营、产销、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权、责、利逐渐统一,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此外,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在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了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了以城市改革为中心的全面改革的新阶段,以“放权让利”为中心内容的改革开始向以“整体改革论”为思路的全面改革转型。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从此,国有企业改革转向探索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企业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中国的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系统深化的新阶段。
四、四川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意义与经验
改革开放初期四川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是通过利润留成与一定条件下的自负盈亏,使企业逐渐发展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推动了国企管理的改革。企业自主权的扩大,推动了同一时期进行的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尤其是经济责任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责、权、利的统一,“不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厂长就没有相应的权力,厂长负责制也难以实现”。而随着扩大企业自主权探索的深入,相应的企业领导体制也随之发生变革,并尝试向“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管理体制转型。
其次,从实践探索的层面解放了思想,推动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企业从城镇国民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发展为具有内在动力的基本经济单位,并具有了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与经济利益,企业管理者与生产者的积极性得以调动;同时,在坚持计划经济制度的同时,企业管理部门也逐渐开始基于市场机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并逐渐探索运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运营活动与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经济的机制与办法。
再次,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同时为国家提供了更多的利润,也改善了职工的生活福利。据四川省403个企业的统计,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三年间,实现利润平均年增长29.9%,上缴利润增长8.9%,上缴工商税增长23.3%。而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企业纷纷利用利润留成以进行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由于企业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使其可以有足够的能力来改善工人的生活福利问题,企业在新建职工宿舍方面的资金也更加充足。四川403个企业在扩权后的三年间共新建职工宿舍160万平方米,其资金有95%即是来自企业利润留成。
最后,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丰富了商品供给。由于企业有了部分计划权,使得企业在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的基础上,还可以依据市场需求的变化适当地对计划进行调整,并生产部分计划外产品,如此,国家的产业结构得以优化,企业的产品得以多元,市场也因之拓宽。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破冰”意义是重大的,这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进行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同样是一份重要的可供借鉴的历史资源。其经验主要在于:
一是经济体制改革要在进行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同时,激发各地因地制宜进行探索的积极性。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探索中,无论是城市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还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地在进行制度探索方面均展现出了极大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央进行制度改革的信心,并为国家总体上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地方经验与可行的实践路径。同时,经济体制改革很难一蹴而就,要重视地方先闯先试,积累试点经验,在不断试点、不断探索、不断检验、不断优化的基础上逐渐向全国铺开,以减少改革试错成本,保障改革的稳步进行。
二是经济体制改革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改革合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关键点在于要从责、权、利三方面着手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从经济决策与经济调节方面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条条和块块的关系。改革开放初期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重要经验之一,即是要分配给地方、企业以一定的合理的权力。正如毛泽东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中所指出的,“把什么东西都集中在中央或者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中,在对企业的管理,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方面,要明确权责,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通过放活、管好、优化、放大等手段,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
三是要利用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要充分利用工资、奖金、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同时也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如此既能调动企业和生产者的积极性,活跃经济,同时又能减少或克服市场调节所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或不良后果,以求实现“真正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提高经济效益,按照社会需要组织和发展生产”的目标。
五、结语
改革开放初期四川对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探索,以“放权让利”为中心内容,以“利润留成”为主要突破口,确立了企业在增收的基础上可以提取部分利润留成的制度。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四川有关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经验得以向全国推广,各试点企业逐渐从一个仅能进行简单再生产的生产单位向能够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经济单位转型。企业逐渐从行政系统的附属品中剥离出来,调动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企业生产力,释放了较大的制度红利。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的改革转向探索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到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主要特征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如此,对国有企业的改革逐渐在探索中深入。
改革开放初期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探索,如以今人视角审视或从时人所预期的视角审视,其实还不成熟,难称成功,其取得的成果仅是初步的。但如果回归历史现场,将这一时期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探索置于国营企业从僵化走向活跃,由生产单位向经济单位转型中的视角来审视,其“破冰”的意义则无疑是巨大的。正如四川省经委所指出的那样:“虽然在试点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曲折和困难,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但是,它对现行不合理的管理体制冲开了一个缺口,打破了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沉闷局面,对搞活经济起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扩权的方向是正确的,步子是稳妥的,效果也是好的。”总之,改革开放初期四川对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相关探索,对于推动全国扩大企业自主权,对于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乃至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徐鹏,历史学博士,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周晓辉)
From Production Unit to Economic Unit: Sichuan’s Expansion of Enterprise Autonomy
Xu Peng
Abstrac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enterprises has long been the focus of the reform of enterprise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 At the end of 1970s, the party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t all levels began to try to expand the power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transfer the profits, while Sichuan Province’s Exploration on expanding the enterprise’s autonomy was at the forefront of the country, and the main entry point was profit reten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ichuan’s relevant exploration and the demonstration of its benefits, its experience of expanding enterprise autonomy has been recognized by the party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and promoted to the whole country. In the early stage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the exploration of expanding the autonomy of enterprises liberated the mind, mobilized the enthusiasm of enterprises and employees, improved the economic vitality and efficiency, and promo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from production units to economic units. In the late 1970s and early 1980s, Sichuan’s exploration of expanding enterprise autonom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Key words: reform and opening-up; Sichuan; expanding enterprise autonomy; economic system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