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企业多级财会监督的若干思考
2024-10-31陈倩云
摘要: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财会监督展开了进一步阐述,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推动校办企业财会监督对高等教育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校办企业财会监督的背景、意义和内涵,以Z省属高校校办企业为例探讨了校办企业多级财会监督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校办企业财会监督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财会监督;校办企业;省属高校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19.052
近年来,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环节,财会监督在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财经秩序规范化、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与此同时,也存在监督体系有待健全、工作机制尚待完善、制度建设亟须推进、监管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财会监督作用的发挥,特别对于校办企业而言,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财会监督才能够确保其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本文将针对高校校办企业的多级财会监督展开分析。
1加强校办企业财会监督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维护财经秩序、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等方面,财会监督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展开了深入阐述,首次将财会监督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为新形势下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指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严肃财经纪律。2022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基于此,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工作要求、监督体系、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此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逐渐凸显。2020年10月国新办在实施国企改革3年行动、推动国企改革发展有关情况的吹风会上明确强调,“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向、监管导向等多方位实现转变,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而校办企业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但因为目前公立高校都是国有性质,而校办企业代表高校管理“经营性资产”,因此校办企业经营管理的都是“国有资产”,可以看出校办企业的“国有属性”是确定的。在现实中,校办企业的管理参照或借鉴国有企业的管理要求,同时,受所属高校及国资委和省财政厅监管。省属高校校办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财会监督的作用至关重要,校办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最终都会体现在财务数据中,因此财会监督是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内在需求。
2校办企业财会监督的内涵
财会监督由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3部分组成,但新形势下的财会监督并不是传统意义上这3项监督的简单累加,而是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一种全覆盖的监督行为,涉及与财经政策执行和资金运行相关的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而对企业来说,财会监督主要是针对财务监督。企业的财务监督主要是指上级部门、外部单位、企业内部对其费用控制、成本管理、招标采购、收益管理、投资融资、合并重组、资金管理等在内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建议和指导等,具体包含会计事项监督、财务行为监督、内部控制监督等内容。
校办企业是指学校将科研成果或相关资源付诸应用,结合学科特色或成果成立的,用于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服务,并可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研究和实习机会的学校所属机构,亦可理解为由学校创办或控股的公司或企业,有其独立的管理与核算系统。但不同于一般企业的营利属性,高校的校办企业兼具服务教育发展的特殊属性,主要发挥对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和开展社会服务的平台支撑作用,并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及人才优势,促进产教融合和科技成果研发转化,为学校产学研和社会合作项目落地运行贡献力量,在向市场提供产品服务的同时孵化人才,可见校办企业的经营活动与所属高校息息相关。因此,校办企业的财会监督与所属高校的财会监督紧密相连。
3校办企业多级财会监督的问题——以Z省属高校校企集团为例
Z省属高校校企集团目前共有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7家(5家全资,1家控股,1家参股),三级企业9家(2家全资,1家控股,6家参股),一级企业系省教育厅批准、由所属高校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所属高校进行对外投资,负责管理和经营所属高校的经营性资产,出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集团公司立足医疗板块、健康产业板块、商贸及校内服务板块和教育培训学术板块“四大板块”,构建校办产业发展体系,致力将集团公司打造成为学校事业发展造血赋能的重要部门,搭建成为学校优质特色资源的聚合平台、学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释放平台、学校特色和行业影响力的彰显平台、在校师生的服务平台、学校事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近年来,Z省属高校校企集团不断建立健全以财会监督体制为重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制度,财会监督在完善其集团多级企业运行管理机制、护航集团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
3.1财会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由于财会监督无法产生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还需要耗费较多资金、人力成本,因此许多公司管理层财会监督的意识淡薄,关注短期利益而不注重长期效益,监督工作未能真正落到实处且缺乏长效机制,从而弱化了财会监督体系,加大了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阻碍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3.2财会监督规章制度体系亟待完善
建章立制,做好顶层设计,完善财会监督制度体系是夯实财会监督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推动现代化财会监督的关键保障。但调查发现,省属高校校办产业集团在财会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约束性弱、体系化水平低,如Z省属高校多级校办企业财务监督的相关制度仍处于缺位状态,对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及三级企业的财会监督程度和展开监督的方式均缺少成文规定,未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财会监督体系,尤其对三级企业的财会监督重视程度不足,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3.3财会监督运行机制有待理顺
校办企业的财会监督主体部门通常涉及学校校办企业相关业务的监管部门,主要有学校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企业监事及财务稽核、外部审计等。调查发现,在具体实践中各个监督主体对财会监督的需求和侧重各不相同,缺少信息交互、协同共治的财会监督体制。如Z高校校办企业的财会监督过程中,公司财务由于目前省属高校校办企业多采取委派制,在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处境特殊,话语权较弱,公司监事独立性有余而参与度不足,未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对企业财会管理缺少专业了解,监督职能被弱化。另外,财会监督通常仅有事后的监督,缺少事前的沟通协调和过程的监管控制,缺乏系统的财会监督评价体系,从而未能充分调动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
3.4财会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化水平不高
3.4.1财会监督的主体能力有待提升
校办企业财会监督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内部财会监督主体主要有监事会、财务总监、学校纪检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外部财会监督的主体则主要有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事务所、金融机构、税务机关等,不同的监督主体监督的内容和侧重有所不同。
调查发现,Z省属高校校办企业的内部监督主体主要有监事、财务负责人、学校审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而相关监事、财务负责人的人员基本是学校指定或委派,来自学校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等相关行政部门,而学校的审计部门日常检查的对象更多的也是校内的各个部门、学院,通常对企业经济活动了解不足,企业会计及审计的专业技能也有所欠缺。在外部审计方面,事务所主要通过年报审计等对校办企业进行监督,但由于受到监督时间和过程的局限,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不太理想;作为校办企业的债权人,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对企业的财会监督大多借助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分析来控制企业的筹资规模,并约束筹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发挥的监督作用有限,再加上校办企业通常对财务风险的控制较为严格,银行借款发生量不是很多;税务机关对省属高校校办企业的财会监督则通常是借助税收相关政策和税务稽查,以票控税,提高公司主体的纳税责任意识,从而不断规范其纳税行为,税务监督在权威性和强制性上毋庸置疑,但监督范围不够全面。
3.4.2财会监督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调查显示,由于财会监督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不高、财务软件和监管系统较为落后等现象存在,Z省属高校校办企业的财务监督手段不够先进,监督的方式大多停留在人工层面,容易出错,效率较低,财会监督行为不够科学、高效,制度措施不够规范、系统,财会监督调取信息也存在低效、滞后、易错的问题,且企业内部跨部门以及不同监管主体的财会监督数据普遍存在信息无法交互共享的孤岛现象。
4优化校办企业多级财会监督的举措
省属高校校办企业因其兼备国有资产属性和企业盈利属性,应构建起符合学校监管要求且反映市场规律的财会监督体制,强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约束,激发企业管理活力。科学、合理配置各个主体的监督资源是形成协同共享、长效发展的关键举措。
4.1进一步改善财会监督环境
(1)制度环境。不断完善财务、内控相关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多级企业监管、对外投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执行效果。
(2)人才环境。不断强化财会、审计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轮岗、实践锻炼等,健全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机制。协同学校、社会组建跨行业财会监督人才库。
(3)数字环境。数字赋能,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汇聚业务与财会信息数据,使多级财会监督更加智能化,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共用。逐步对接上级监管部门大数据监督系统,推动财会监督与内外部审计监督系统数字化联动机制,同步挖掘经营风险和利润增长点,逐步实现风险共防和问题共治。
4.2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机制
(1)企业内部横向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校办企业单位内部财会监督相关政策信息交互、问题查摆处理、监督结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完善采购、合同、预算、资产、投资等联合检查机制。
(2)上下级纵向监管机制。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财会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监督指导和下级执行反馈。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向校办企业管理班子、学校相关监督部门报告相关重大问题和监督工作情况。
(3)内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助力校办产业集团内部财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与外部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构建巡视巡查监督与财会监督的联动机制,将财经纪律遵守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前计划沟通,事中控制协调和事后成果共享。构建外部审计与内部监督的重点监督联动、重要事项协同和关键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构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协同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监督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整改。
4.3加大多级企业财会监督力度
加强对校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相关部门及人员违规使用企业资金、财务造假、“看门人”职责失守等问题;加大对三级校办企业及参股企业的监督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提高校办产业集团财务管控能力,加强学校对外投资的投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所述,加强校办企业财会监督有着其独特的背景以及意义。在明确了校办企业财会监督的意义以及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实例分析了当前校办企业多级财会监督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措施。通过这些举措,将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多级财会监督的作用,促进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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