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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建设与应用

2024-10-22朱尤帅尹红斌张永仙李云乔杨建发乔玉洁洪瑞凤王瑞欣吴小娟郑欢莉施亚琪张子仪曹荣东李素琳唐安建李磊

中国动物保健 2024年10期

摘要:为增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提升监管效率,云南省于2022年开展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建设,构建病死畜禽从报收到无害化处理全程电子数据监管系统,做到病死畜禽从死亡到无害化处理的全程实时监管,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养殖和肉品安全环境。针对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及下步如何进一步推进作了深入思考,以期今后取得更好成效。

关键词:互联网+;病死畜禽;监管;无害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事关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如何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提升监管效率至关重要。2022年以来,云南省开展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建设,构建病死畜禽从报收至无害化处理全程电子数据监管系统,做到病死畜禽从死亡到无害化处理的全程实时监管,杜绝随意处置病死畜禽行为,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养殖和肉品安全环境,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1]。

1 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建设的背景与思路

1.1 实施背景

国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非常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云南省也随之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政策文件。但在落实各级政策要求过程中,传统方式的监管难以满足新时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面临涉及范围广,工作协调困难;养殖场(户)量多分散,数据统计困难;流程复杂,监管困难;数量统计归集单一,数据共享困难等问题。现代信息技术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2],如何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我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从而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效率和监管能力,提上了工作日程。

1.2 建设思路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流程规范、分级使用、顺序操作、全面监管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监管平台,以监管机构为轴心带动病死畜禽收集、暂存、转运、处理四轮并转,推进监管部门和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机构等的协同配合,实现病死畜禽收集、暂存、转运、处理等各环节的科学有效监管,全面彻底处理病死畜禽。

2 建设内容

通过研发云南省病死畜禽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病死畜禽暂存、报收、收集、无害化处理等进行流程化全链条管理。该管理平台涉及人员组织、单位管理、数据收集与关联、软件运行等内容,主要对涉及无害化路径节点上的单位、人员、运输车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数字化管理,将无害化处理全过程数据统一采集至数据中心,最后由软件完成无害化处理信息的归集、分析、汇总,最终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管理。

3 管理流程

分养殖场(户)自行处理、 养殖场(户)委托处理不自建收集点、 养殖场(户)委托处理自建收集点三种情况:

3.1 养殖场(户)自行处理

养殖场(户)按照国家无害处理的相关要求建设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相关制度,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人监督其按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随后上报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3.2 养殖场(户)委托处理不自建收集点

本县有处理中心的有2种管理模式:一是处理中心直接到养殖场(户)收集病死畜禽,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随后上报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二是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先集中暂存在所属乡镇或片区的收集点,随后再由处理中心到收集点收集,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随后上报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外县处理中心的管理流程是,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先集中暂存在所属乡镇或片区的收集点,随后再由收集中心到收集点收集后交由外县处理中心,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随后上报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养殖场(户)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3.3 养殖场(户)委托处理自建收集点

本县有处理中心的,收集中心直接到养殖场(户)收集点收集病死畜禽,交由本县处理中心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随后上报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中心在外县的,收集中心直接到养殖场(户)收集点收集病死畜禽,交由外县处理中心按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随后上报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养殖场(户)所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4 成效分析与体会

4.1 应用效果

2022年6月,全省正式启用云南省病死畜禽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行线上实时录入登记,实现了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的信息化、痕迹化、链条化管理。截至本文发表前,已录入养殖场5 194个、养殖户70 319个、屠宰场(厂)206个、畜禽贩运主体等其他机构4 785个、无害化处理厂(中心)18个、收集点(中心)1 928个,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生猪156.55万头。

4.2 体会

1)明确职责和补助标准是根本。为强化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2021年,云南省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处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部门、暂存点、收集中心、无害化处理场(中心)的职责,细化了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并将其他病死畜禽折算成猪单位纳入补助。

2)市场化运作形成合力。根据《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科学布局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统筹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对于引进的无害化处理企业,由政府与其签订协议,政企业合作,合力推动、提升无害化处理集中度和处理质量。

3)保险联动是关键。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督促从事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台账,健全病死畜禽申报送交、核实登记、定点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补助及保险理赔等相关制度,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做好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的数据审核、提交。

4)监管效率大大提高。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及应用,将监管部门、无害化处理场(中心)、屠宰场、养殖场(户)、畜禽贩运主体、动物诊疗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融合在一起,构成一个系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

5)低投入高效益。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没有投入专项建设资金,只是每年支出5万元左右的运行维护费,投入低,但最大程度规范了病死畜禽处理行为,防止了随意抛弃、买卖或填埋病死畜禽的情况发生,消除了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对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危害隐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及生态效益。

5 思考

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现的主要是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需要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目前,中央及省级都配套了相应的无害化处理配套资金,但要求州市、县区配套的资金基本不能落实,有的地方甚至还挤占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作他用,很多专业无害化处理场(中心)、收集点得不到补贴或补贴不到位,亏本或负债运行,产生消极行为,影响了管理平台的全面推广应用。

2)从政府层面不断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化管理的规章和制度,进一步细化监管部门、暂存点、收集中心、无害化处理场(中心)的职责,相互间协同配合,形成推动合力。同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字管理平台的应用宣传,营造政府主导、企业实施、部门协作、公众监督的氛围。■

参考文献:

[1] 刘勇,郝波,袁丽敏.浅谈“放心肉”与“安全肉”[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13(1):77.

[2] 王菲菲,韩斐,蔡珍珍,等.信息化在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中的应用[J].中国动物检疫,2014(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