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政治视角下农村老年人家庭养老矛盾及其解释
2024-10-21王向阳
摘要:近年来,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频发,高龄老人养老危机突出,严重影响老年父母生活质量。既有伦理道德和社会结构视角下的相关研究难以解释养老矛盾多发生在特定农村的特殊性和多子女家庭结构中家庭政治的丰富性。基于“家庭政治”视角,研究发现:各子女相互推诿是农村老人家庭养老矛盾的典型特征。弱伦理强政治的地方社会文化难以抑制家庭养老矛盾的外溢;多子女结构往往成为家庭养老矛盾产生的催化因素和博弈空间;代际资源竞争与养老责任规避进一步成为各子代家庭的主体行动逻辑。面对外溢的家庭养老需求,当前流行的以福利院为典型代表的政府兜底、以养老机构为典型代表的市场主导、以互助养老为典型代表的村社统筹等模式面临财政投入高、付费能力低、组织激励缺失等多重约束,高度嵌入村社熟人社会、契合老人原居养老需求、匹配农民家庭付费能力的村社内生型农民家庭养老院有望成为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方 案。
关键词:华北农村 农民家庭 养老危机 家庭政治 人口老龄化 农村养老
一、问题提出
当前,我国已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在城乡倒置的结构下,养老问题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乔晓春,202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习近平,2022)。农村地区有效的养老服务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充分供给,还涉及精神世界的主观满足,二者共同决定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李永萍,2019)。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养老的物质倾斜力度,先后落实了新农保、高龄津贴等财政政策,逐步改善了老年人“有饭吃、没钱花”的生活困境(胡湛等,2022)。与此同时,在快速老龄化与人口寿命延长的大背景下,一个家庭当中两代老人共存的现象越发普遍, 意味着农村四代家庭增多,这对农民家庭生活构成新的挑战,这一群体变成了全新家庭再生产模式下的“结构性剩余”(何倩倩,2021)。在身体机能尚可、生活尚能自理阶段,农村老人依托村庄熟人社会和土地,呈现出明显的在地自养秩序(陈璐、桂华,2024),而问题恰恰集中出现在农村高龄老人群体身上。对农村老人而言,随着年龄增加,身体机能退化,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养老需求外溢明显,加之人口流动背景下农民家庭再生产压力增大,谁以及如何照料农村高龄老人成为摆在绝大多数农民家庭面前的一道普遍现实难题。
近年来,笔者在各地农村调研过程中发现以下现象越发突出:对农村老人而言,子女数量越多,子女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越发常见,养老矛盾反而越发突出,高龄老人往往深陷照料危机。这一调研发现在当地司法所调解档案和与当地村干部的访谈中均得到了进一步验证。据悉,老人赡养纠纷往往发生在多子女家庭,且多发生在“40、50”后的高龄老年父母(七八十岁)与“60、70”后的中年子女(四五十岁)之间。据当地村干部介绍:“在我们当地,老人子女越多,相互扯皮的现象越突出,老人生活往往越凄惨,村头地头搭个棚子,老两口相依为命,儿子媳妇不管不顾!”(访谈记录:20220810LL)这一问题,引发了笔者的极大困惑。常言道,“穷争恶吵”,是指经济匮乏时期家庭矛盾往往更加显著,目前农村家庭经济条件已普遍改善,为什么以华北农村为典型代表的部分农村地区养老矛盾仍然居高不下呢?同时,按照农村地区传统,“养儿防老”是传统文化和普遍预期,为什么老人子女数量越多,晚年生活反而境遇不佳呢?以上问题,构成了笔者最初的问题意识。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视角
(一)文献回顾
围绕“农村多子女家庭高龄老人养老危机”这一议题,学界既有研究比较丰富,为本文进一步展开提供了有益启发。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大视角。
1. 伦理道德视角
胡安宁、余家庆(2022)指出,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嬗变是一个经典的社会科学研究议题。王薇(2023)认为,在百余年的亲子观念变迁中,新观念在崛起,通过不同的媒介渗透进入不同的群体,造成亲子伦理的断裂,形成不同的文化圈层。汪倩倩(2022)进一步指出,随着乡土社会向后乡土社会的快速转变,孝道也随之发生了嬗变。在后乡土社会,孝道嬗变是城镇化、市场化、国家制度等社会结构性力量与乡村社会的微观实践共同形塑的结果。基于此,陆杰华、郭荣荣(2023)认为,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在支持家庭养老保障机制的有效运转和提升老年福祉水平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且子代对相互性孝道认同程度越高,其亲代获得高福祉水平的可能性更大,并指出下一步政策取向是强化新时代家庭观的制度保障。雷明、邹培(2022)指出,针对部分地区孝道帮扶中的问题,解决思路在于开展孝道帮扶,预防农村老人贫困。这类研究多将农村家庭养老矛盾归结于子女道德问题,认为孝道不彰是其核心影响要素,因此对策建议多指向加强伦理道德建设。
2. 社会结构视角
刘汶蓉(2012)认为,当前城乡代际失衡的现象并不能简单归因为“孝道衰落”,而更多的是社会结构性压力在家庭中的呈现和青年人普遍面临的社会压力向父母的转嫁。在家庭核心化(王跃生,2003)的普遍趋势下,李永萍(2018)认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面对家庭内部资源转移的失控和权力让渡的失范,家庭伦理通过适应家庭发展主义的目标而重构,这也意味着父代担负并践行着几乎没有止境的伦理责任,老人深陷“伦理陷阱”,其“老化”过程也是其危机状态生成并逐渐锁定的过程。贺雪峰(2009)等学者进一步指出,华北农村小亲族分裂型村庄特征突出,农民家庭内部伦理性较弱,家庭政治发达,代际关系失衡较为严重。基于此,张军(2018)认为,赡养纠纷的发生严重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养老的制度安排,构建和谐的养老体系和社会环境。这类研究多将养老矛盾的发生归结于社会结构转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甚至指向了特定的社会结构类型,解决思路往往在于在地组织重构和外部制度优化。
3. 代际关系视角
代际关系是家庭关系的主轴,在家庭政治中,财产、伦理和权力构成最基本的要素。当前,家庭政治中权利与义务的不均衡所形成的代际剥削机制打破了家庭政治的正义性原则,导致家庭之不义,最终引发了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全面危机(张建雷、曹锦清,2016)。狄金华、郑丹丹(2016)进一步指出,农村家庭资源的代际分配并未呈现“伦理沦丧”特征,由伦理转向所导致的下位优先分配原则可能是导致代际资源分配失衡的重要诱因之一。有学者指出,当前中国家庭面临一老一小照顾需求叠加的新图景,其中家庭照顾资源存在代际竞争,家庭普遍采取儿童优先原则,对老人仅作危机响应,老人端出现照顾赤字(钟晓慧、彭铭刚,2022)。李永萍(2022)进一步指出,随着家庭资源逐渐充裕和家庭渐趋少子化,家庭政治向生活政治转向,进而形塑新的代际关系样态,呈现亲而不密、私密化以及个性化与多样化等特点。对多子女家庭中的老年父母而言,往往面临“平衡木”困境,如何拿捏并处理好父代与多子女子代之间的复杂代际关系和代内关系始终是一道家庭政治难题(王向阳,2024)。这类研究,对农民家庭代际关系的一般特征及其转型有较多论述,但缺乏对区域差异视野下基于特定家庭结构代际关系互动的具体分析。
综观既有研究,以下特征较为突出:一是充分认识到道德伦理、社会结构等变迁对农村家庭代际关系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二是对面向农村养老的公共政策的社会基础关注不足,尤其是对我国农村显著的区域差异缺乏应有的敏感;三是对农民家庭结构(子女数量)之于农村老人养老境遇的重要影响讨论较少,往往忽略了其家庭政治复杂性。基于此,笔者将聚焦具体的村庄类型,从“社会基础”角度,重点就新时代背景下农民家庭结构对农村老人养老生活的影响作进一步讨论。
(二)研究视角:“家庭政治”视角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是我们的生活常识,关注地理环境与社会文化关系的人文地理学或文化地理学提出的文化区域从某种程度上为这个生活常识提供了科学论证,但其对基于社会关系的村庄类型关注不多。费孝通先生晚年有一个设想,即通过微观社区研究逐步获得对其所代表的典型区域的中观认识,进而获得对整个中国社会的总体理解(周飞舟,2017)。贺雪峰(2012)等学者沿袭这一思路,将我国农村划分为三种理想类型:小亲族村庄、原子化村庄和宗族性村庄。更具体地讲,我国农村既存在“社会结构”视角下的南北差异,也存在“区域文化”意义上的中心与边缘的区分,同时存在“经济分化”维度上的东西之别。聚焦农村养老,笔者认为“地方社会文化”(伦理性强弱)与“家庭结构”(多子女家庭还是少子化家庭)是影响农村老人养老生活质量的两大基础性要素。
就“地方社会文化”维度而言,从伦理视角看,可以大体将我国农村划分为伦理性较强的农村与伦理性较弱的农村。伦理性较强的农村,典型如福建、广东等南方宗族性村庄,村庄内部伦理性较强,老人往往比较有权威,子代赡养责任明确,老人晚年生活一般不差,否则子代将承受沉重的村庄社会舆论压力。伦理性较弱的农村,典型如河南、河北等华北小亲族村庄,村庄内部伦理性较弱,老人权威不足,尤其是在老人失去家庭资源分配权、逐渐丧失劳动能力的当前阶段,子代养老责任弹性较大,养老生活安排主要依靠子女意愿和能力以及家庭内部的政治博弈,即使出现老人养老危机,当地村民多将其归于家庭内部事件而非村庄公共事件,村庄社会舆论压力有限。基于此,笔者发现:村庄内部伦理性较强,家庭政治往往不发达;而村庄内部伦理性较弱,家庭政治性面向往往比较突出。
就“家庭结构”而言,我们大体可将我国农民家庭划分为多子女家庭与少子化家庭。对父母而言,多子女家庭往往面临代际资源分配与代际责任分担的常见问题。对子女而言,多子女家庭往往倾向于接受父母较多的代际资源转移而承担较少的代际责任。围绕代际资源分配和代际责任分解,家庭内部关系往往比较复杂,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兄弟关系、父子关系等,由于子女数量的增多而徒增了很多变数,家庭成员之间博弈明显,竞争性突出,集中体现在家庭政治上,主要指向了代际资源竞争和代内责任推诿。反观少子化家庭,代际资源转移和代际责任分解过程中锚定效应明显,代际责任明确,家庭关系简单,家庭政治往往并不突出。尤其是在伦理性较强的地区,进一步抑制了家庭政治的发生。既有研究对家庭结构(子女数量)对家庭关系的影响重视不足,而多子女家庭丰富且活跃的家庭政治现象,迫切需要对家庭结构对家庭关系的全面影响给予高度重视。基于以上两项基本维度,笔者对我国农村家庭做如下类型划分(见表1)。
需要进一步交代的是,本文重点关注表1 中的类型4,即伦理性较弱、政治性较强的华北农村多子女家庭。本文问题意识、经验材料均来自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近年来在河南、河北、山西、广东等地农村的田野调查。调研期间,主要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与参与式观察法,获得了丰富的一手素材。行文主要采用探索性案例分析法,旨在通过案例呈现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的基本样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其养老矛盾多发的复杂机制,进而提出若干针对性对策建议。
三、华北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实践样态
笔者调研所在的豫北A 县,2020 年当地老龄委摸底数据显示,全县150 万(149.5 万人)户籍人口、102 万常住人口(1022322 人)中,60 岁以上的老人有22 万人,绝大多数为多子女家庭。当地老人概况参见表2。
本文案例点所在地A 县A 村,下辖6 个自然屯9 个村民组543 户2214 人,2017 亩耕地,其中60 岁以上老人有370 人,占比16.7%,绝大多数为多子女家庭。此外,当地县域经济产业发展一般,在地经济机会有限,中青年人多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型村庄特征突出,老人农业普遍。从当地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及经济社会基础看,A村可谓是我国农村的典型代表,具备个案分析意义上的典型性。
从调研来看,各地农村老人养老境遇存在明显的分层:子女特别孝顺的家庭属于少数;子女特别不孝顺的家庭同样属于少数;绝大多数家庭都存在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家庭矛盾。问题的关键正在于绝大多数家庭中的老人养老生活质量如何,各地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就笔者调研所在的豫北A 县A 村而言,相比伦理性较强的南方宗族性村庄,当地绝大多数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子女埋怨父母。调研期间笔者发现,当地多子女家庭中存在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几乎所有的中青年儿子,尤其是儿媳妇对家中老人充满了各类抱怨,认为父母偏心,事情不大,但情绪波动却比较强烈,“气”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以下案例比较常见:
例1:A 村L 村民,今年55 岁,是家中大儿媳妇,丈夫兄弟姐妹有六个,其中三个弟弟、两个妹妹,目前公公婆婆分别是75 岁、78 岁。作为大儿媳妇,经常抱怨公婆年轻时帮自己带孩子带得少,却经常带老二、老三,尤其是老四家的两个孩子;抱怨公婆农忙时不给自己帮忙;抱怨公婆在两个妹妹走亲戚时的礼品分配上不公;抱怨公婆偷偷给小儿子一家贴补家用。老大媳妇如此,老二媳妇如此,老三媳妇也如此,反而老四媳妇并不觉得自己得了天大的好处。(访谈记录:20210624HN)
在对“公平”异常敏感的华北农村多子女家庭,即使父母并无明显的偏私行为,往往在其儿子,尤其是儿媳妇看来,从老人的一个眼神儿、一个动作,极其微小的一件生活琐事均能看出父母的偏爱来,和家庭经济条件无关,和儿子儿媳妇个体道德水平关系也不大。基于此,当地绝大多数多子女家庭中的子女几乎都认为父母偏心,抱怨现象比较常见。
二是父母委屈感强烈。面对子女、儿媳妇的埋怨,当地老人时常感到非常委屈,甚至寒心。在父母看来,在人生任务的驱使下,他们为子女操劳了一辈子,甚至不辞辛苦地继续操孙子孙女的心,结果却并未换来子女的理解和善待,反而经常要承受子女,尤其是儿媳妇的埋怨,甚至是当面责难,委屈感强烈,以至于不少老人一提起这些事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调研期间,以下这位老人的话语比较典型:
“我今年快八十的人了,两个儿子五个闺女,现在我们老两口自己住、自己吃。两个儿媳妇,一个比一个怪,老大说我们偏心老二,老二说我们向着老大,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都能给你说出个花来!我们这里这种情况不少,我们家的这两个儿媳妇尤其典型,总说我们一碗水端不平,你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当父母的难处她(他)咋就不能多体谅体谅?等她儿子娶了媳妇,我看她怎么办!”(访谈记录:20220720HB)
“一碗水端不平,关键是一碗水很难端平,你端个给我看看?结果你猜儿媳妇怎么噎我,说:‘一碗水不是端不平,问题是当父母的不平着端!’唉!”(访谈记录:20210624HN)
在华北农村多子女家庭,子女对家庭内部的公平感尤其注重,父母也在小心翼翼地试图维系这种艰难的平衡,但正如平衡木上的两端,稍有不慎就容易向一端倾斜。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绝对的公平或平衡是不可能的,但正是多子女家庭对这一微妙的公平的过分在意,反而导致华北农村多子女家庭存在明显的公平悖论:越追求公平,就越不可能实现公平;子女的抱怨反而更加强烈,父母也就更加感到委屈。
三是老人多底线式养老。在子女抱怨、父母委屈这一代际关系格局下,当地多子女家庭中的老人养老多呈现底线式养老。所谓底线式养老,主要指养老生活安排仅可维系老人基本生活,晚年生活质量维持在底线水平。基本特征如下:(1)身体条件允许、生活尚可自理期间,老年父母多以自养为主,房前屋后种点菜园地,和土地结合起来,基本生活是有保障的;身体机能退化、生活不能自理期间,最初往往先由老伴照料,老伴不在时,往往由子女轮养或分养,在脆弱的公平中维系简单的养老生活。(2)不论是老人自养还是子女轮养,主要解决的是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而一旦出现重大疾病等经济支出事项时,往往又会重新搅动起本就不平静的家庭矛盾。(3)老人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主要靠自己排解和子女心意,但正是由于一系列家庭矛盾的存在,老人往往处于比较紧张的精神状态,精神世界比较压抑,内心沉重。
调研期间,笔者调研所在的A 村下辖各自然屯,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现择其一自然屯老人养老状况简要梳理,参见表3。
从上表可知,当地多子女家庭中,老人和儿子、儿媳妇关系比较微妙,脆弱的平衡很容易被打破,以至于老人多选择在尚可自理期间种点口粮田和菜园地,尽可能独自生活,以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矛盾。用当地老人的话,就是“尽量避免生框外气”。同时,调研期间,笔者发现当地子女多抱怨父母偏心,至于老人究竟是否偏心,则往往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的相互埋怨中。带着难以消除的代际矛盾,老人进入生活难以自理阶段后,往往由子女们而非老人自己协商决定养老方式。鉴于扎根心底、难以消除的代际矛盾的存在,老人往往沦为子女相互推诿的对象,也有少数极端子代家庭直接拒绝为老人养老。
换言之,在生活尚可自理阶段,老人基本生活一般是有保障的;进入到生活难以自理阶段,老人多由子女轮流照料,讲究公平分担养老责任。老人养老看似问题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物质生活不成问题的情况下,多子女家庭内部代际矛盾往往比较隐晦而微妙,大都认为老人偏心其他兄弟姐妹,以至于家庭矛盾相互勾连,随时可能被激发,具体养老生活安排上也很难做到尽心尽力,导致老人精神世界往往比较压抑,有苦难说。基于此,笔者认为,探究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的复杂发生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四、农村老年人家庭养老矛盾的发生机制
聚焦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笔者发现,弱伦理强政治的地方文化是其文化基础,难以调和或抑制家庭矛盾的发生;多子家庭结构是其结构背景,甚至构成家庭内部代际矛盾和代内矛盾错综交织的催化因素;围绕父代资源的子代竞争往往导致家庭生活不可避免地出现诸多摩擦,进而演变并沉淀为基于家庭政治的生活之“气”,最终成为影响老人养老生活安排的重要因素。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认为,经济因素对农民家庭养老矛盾当然存在影响,但并非本文分析重点,尤其是对本文重点关注的特定农村多子女家庭而言,我们必须对以下问题做出充分解释:在共享了打工经济和留守型村庄的大体相似的时代背景下,相比其他农村,为什么以华北农村为典型代表的部分农村地区老人家庭养老矛盾集中多发?
(一)地方文化:弱伦理强政治
在华中村治研究同人看来,相比南方团结型宗族性村庄,华北农村属于典型的分裂型小亲族村庄,其典型特征是村庄历史不长,受战乱、洪涝灾害等影响较大,村庄人口流动性强,村庄内部多姓聚居,血缘关系破碎,以五服以内的家族或门子认同为主,在村庄层面缺乏统一的认同与行动单位(桂华、贺雪峰,2013)。在小亲族为主导的村庄社会结构下,村庄社会内部伦理性天然不强,往往带来以下两大影响:一是相比南方宗族性村庄,村庄社会内部评价体系对老人并不友好,一旦出现代际矛盾,不少村民尤其是子代会将矛头指向老人,认为是老人本身“不会做老人”;二是相比南方宗族性村庄,村庄社会内部价值规范对农民家庭、村民个体行为规范作用有限,难以有效调和家庭矛盾的发生,以至于家庭矛盾外溢或外显成为普遍情形。基于此,小亲族社会结构往往与以下地方社会文化具有亲和性:地方社会伦理性较弱,敬老爱老氛围一般,老年父母权威不足,子代家庭基于家庭生活政治的计较较多,容易导致各种“气”的产生。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气”,主要产生于家庭生活政治,与应星笔下的面向抗争政治、描述乡土社会行动的“气”并不相同(应星,2010)。
近些年来,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村庄社会边界打开,村民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中青年劳动力普遍到全国性劳动力市场上务工经商。劳动力价值的兑现,一方面极大改善了农民家庭物质生活,另一方面导致劳动力机会成本凸显。随着劳动力机会成本的出现,原本基于农业社会劳动力过密状态下的、以代际反馈为主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在现代社会越发难以维系,尤其是对多子女家庭而言,养老责任更加分散,子女之间协商难度加大,家庭养老变得越发脆弱。这种情况下,基于稀疏的伦理关系、脆弱的代际反馈、有限的机会成本为基础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越发难以为继,老年父母如何安度晚年日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王向阳,2024)。简而言之,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和村庄社会的转型,华北农村社会解体迅速,伦理性被进一步消解,村庄政治发达,更加难以调节家庭内部矛盾,导致家庭矛盾外溢成为常态。
(二)家庭结构:多子家庭结构
弱伦理、强政治的地方社会文化,只是构成了特定农村多子家庭养老矛盾的文化基础,更进一步的问题在于:对共享相同的地方社会文化的同一地区农民家庭而言,为什么子女越多,农民家庭养老矛盾反而越发突出呢?沿着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深入探讨多子家庭结构对农民家庭养老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影响。
如欲探讨多子家庭结构对农民家庭养老生活的影响,我们有必要首先对少子家庭结构对农村老人养老生活安排的影响做出梳理。对少子家庭结构中的农村老人而言,在身体机能尚可、生活尚能自理阶段,老人的劳动力资源属性突出,代际资源的转移往往是相对集中的,转移对象是明确的,不存在特别的模糊地带,尤其是在只有一个儿子的情况下,子代家庭较为完整地承接了代际资源转移;随着老人年龄渐长和身体机能逐步退化,尤其是进入生活难以自理阶段后,赡养老人的养老责任往往也是定向锁定的,相比之下,较少存在多子女家庭中子女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养老争议,老人养老质量高低姑且不论,在养老责任的划分上不存在明显的争议,养老责任多明确地划分到为数不多的子女身上,老人可以得到基本的生活照料。对此,子代家庭往往具有明确的养老责任预期,需要赡养的老人对养老生活预期往往也比较稳定,其中发生基础性影响的关键变量就是少子家庭结构。
对照少子家庭结构,反观多子家庭结构中的农村老人,首要的挑战在于:在地方社会文化缺乏较强的伦理规范支撑这一大背景下,作为资源拥有者的老人,代际资源如何分配往往容易引发子代家庭的代内竞争;进入生活难以自理阶段后,成为家庭负担的老人,赡养责任如何划定又将进一步成为多子女家庭内部的争议焦点,尤其是在城市化和打工经济成为农村社会常态的情况下,中青年子女劳动力机会成本凸显,谁留守村庄照料年迈父母往往成为农村家庭的重要议题。对多子女家庭而言,首先,谁留守村庄照料父母不仅是一个孝道伦理问题,同时是一个经济理性问题。聚焦老年父母的日常照料,在劳动力市场化的大背景下,谁主动承担老人赡养责任就意味着这个子女首先承受劳动力市场价值损失,因此,从这一点看,对绝大多数普通家庭中的中青年子女而言,并不具备积极主动承担老人赡养责任的内在动力。其次,对多子女家庭而言,养老责任的承担者数量是不少的,多子女之间存在一个充满博弈或协商的模糊空间,也正是由于这一模糊空间的存在,多子女之间往往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现象,进而影响到老年父母的养老生活安排。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对多子女家庭而言,老年父母在生活自理阶段的代际资源转移往往对子代养老责任承担的态度和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代际资源转移是一个长期过程,往往并不精确,且代际情感等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内在决定了代际资源转移的非均衡性,极难实现完全公平,甚至形式上的公平也很难做到,也就必将成为子代之间竞争代际资源的重要矛盾触发点,往往成为多子女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重要借口,并严重影响老年父母养老责任分配。
(三)主体行动:代际资源竞争、代内分配失衡与养老责任规避
在弱伦理强政治的地方社会文化和多子家庭结构这一双重约束下,对华北农村老年父母而言,经常遭遇到来自子代家庭直击灵魂的问题是:“你(您)不是对兄弟一家好吗?对谁好就让谁给你(您)养老去!”对子代家庭而言,其潜台词是,养老责任的划分应与代际资源转移状况相挂钩,哪个子女接受了父代最多的代际资源转移,就理所应当承担最大的养老责任。
对处于身体机能尚可、生活尚能自理阶段的老年父母而言,资源属性突出,代际资源竞争面向显著。对子代家庭而言,身体健康的老年父母不仅可以帮忙带孩子,还可以承担农业生产、家务劳动等,可以很好地支持子代家庭再生产,尤其是在城市化和打工经济的大背景下,子代家庭对父代支持呈刚性需求状态。同时,对子代家庭而言,天然希望获得更多来自父代家庭的注意力关注与资源转移。因此,对子代家庭而言,针对父代为数不多但比较重要的资源,相互之间产生了激烈竞争,每个子代家庭均想获得更多的代际支持。而问题也恰恰集中于此:对父代而言,面对多个子代家庭,代际资源的分配很难做到完全彻底的公平,往往偏向于最小的子女或最弱的子代家庭,希望通过代际支持来实现大家庭内部的合理统筹。代际支持的非均衡性为下一步代际反馈中的赡养争议埋下伏笔。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父母身体机能逐步退化,逐步进入生活难以自理阶段,负担属性突出(雷嘉璐、刘兆媛,2023),养老责任如何分配成为与之相伴随的基础议题。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打工经济的普遍化,原本处于过剩状态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价值凸显,劳动力机会成本出现,打破了原先看似坚韧、实则脆弱的家庭养老模式。对子代家庭而言,拒绝养老并非单纯的子代伦理道德滑坡,而是已经深度卷入市场化进程中的当前农民家庭再生产内在要求家庭劳动力价值释放最大化,导致子代家庭普遍陷入“孝而难养”的尴尬境地。其次,正是由于多子家庭结构的存在,使得养老责任划分本身并不明确,或者充满博弈空间,考虑到外出务工经商等劳动力价值释放最大化,子代家庭并不具备积极主动承担留守村庄赡养老人的内在动机,使得传统农业社会原本稳定的家庭养老秩序难以维系,老人如何养老成为新时代农民家庭重新审视的家庭议题。从经济理性看,子代家庭天然具备规避养老责任、减轻家庭负担、释放劳动力市场价值以实现家庭积累最大化的强烈冲动。更值得一提的是,鉴于老人生活自理阶段代际资源转移的非均衡性,往往容易导致子代家庭产生各类生活之“气”。这种生活之“气”是基于具体的、长期的、不均衡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负面情绪,核心内容是不公平感,即子代多认为父代偏心。这一认知往往又进一步影响到面向农村老人的养老责任承担,甚至有不少子代家庭走向极端而选择拒绝养老。在华北农村调研期间,不少多子女家庭中的子女和父母就像仇人见面一样,“剑拔弩张”,根本谈不上家庭和谐。
总体而言,就华北农村来看,弱伦理强政治的地方社会文化,使得当地村庄社会规范作用较弱,尤其是在现代性进村、村庄边界打开的大背景下,村庄社会转型明显,难以抑制家庭领域外溢的养老矛盾发生;相比少子家庭,多子女家庭结构的存在,进一步成为农民家庭养老矛盾发生的催化剂,使得养老矛盾的高频次发生成为一个大概率事件。在地方社会文化难以抑制和家庭结构加剧催化的双重作用下,子代家庭核心家庭生活面向突出,大家庭统合功能弱化,围绕父代的资源竞争和养老责任规避成为子代家庭常见的行动逻辑,进而导致以下社会事实凸显:家庭养老矛盾激增。更进一步问题在于:这一现象仅在华北农村集中高发吗?研究发现,家庭养老矛盾的出现,一是伦理弱化的社会文化基础,二是多子家庭结构,三是打工经济背景下发展型家庭再生产转向下子代劳动力释放与老人照料的直接冲突。基于此,笔者认为,家庭养老矛盾,并非华北农村地方现象,而是广泛存在于中西部非宗族性村庄中的多子女家庭内部,因此,这类普遍却隐晦的养老问题迫切需要引起各方注意。
五、结论、讨论与建议
(一)结论
近年来,部分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频发,严重影响农村老年父母养老生活安排,日益成为需要包括学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社会议题。既有伦理道德视角和社会结构视角下的相关研究,难以揭示以华北农村为典型代表的部分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矛盾集中多发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聚焦“子女埋怨父母”“父母委屈感强烈”“老人多底线式养老”等典型经验,IyZnjtZUS47ulLNDjRcGNw==本文基于地方社会文化与家庭结构基础上的家庭政治视角,进入到农民家庭养老实践本身,试图打开农村老人养老矛盾的“黑箱”,研究发现:相比南方宗族性村庄,弱伦理强政治是华北农村地方社会文化的突出特征,难以调节或抑制农民家庭养老矛盾的外溢;在共享同一地方社会文化的背景下,相比少子家庭,多子女家庭结构成为华北农村农民家庭养老矛盾发生的重要催化剂,为多子女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提供了博弈空间;在弱伦理强政治的地方社会文化和多子女家庭结构这一双重约束下,竞争代际资源和规避养老责任,成为各个子代家庭的常见行动逻辑,加之家庭生活具体实践的“气”的产生及积累,进一步加剧了家庭养老矛盾的发生。
(二)讨论
步入现代社会,家庭养老弱化,已成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乔晓春,2024)。在家庭养老难以为继、日渐式微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数量庞大的农村老人养老需求,已经成为作为使命型政党的共产党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精神的具体体现(张思军、敖杰,2023)。当前社会有两大常见的解决思路:一是依靠政策兜底,建立并完善包括县乡村三级在内的县域养老公共服务体系;二是依靠市场机制,通过正规的养老机构来满足外溢出家庭、村庄的农民家庭养老需求。问题在于:就第一种政策兜底思路来看,一是养老公共服务本身是有资格限制的,也就是有门槛的,目前主要针对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群体等特殊政策对象,覆盖面有限,难以解决绝大多数普通家庭的普遍问题;二是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硬件设施到软件服务,本身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并不低,需要极高的财政持续投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能否持续投入面临极大的财政约束。就第二种市场机制思路来看,一是正规化的养老机构服务往往意味着高付费,与农民家庭的低付费能力难以匹配;二是机构养老从目前形态看往往意味着集中封闭管理,脱嵌于村庄社会,与老人原居养老需求不匹配,且与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张力较大。除此之外,针对农村养老,近年来各地比较推崇“互助养老”模式(胡颖廉、宁学斯,2024;杨芳勇、张晓霞,2024),设想是美好的,但实践的复杂性在于:其组织机制往往成为根本约束,缺乏必要的组织激励机制。基于此,不论是政策兜底、市场机制还是互助养老,在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上与当前政府财政能力、农民家庭付费能力、老人原居养老需求、养老观念、组织激励等张力较大,很难说是成熟且有效的农村养老问题解决思路。
就农村老人养老而言,绝大多数生活尚可自理的老人群体,往往选择自养(舒丽瑰、贺雪峰,2023),不会主动到养老机构中,真正的养老难题是:如何探索面向生活半自理阶段的、原居养老需求突出的老人群体且与农民家庭低付费能力相匹配的合适养老模式?近年来,不少地方县域社会内生出现了一种新的养老模式——村社内生型农民家庭养老院,属于县域社会养老服务市场自发调节的产物。以上提及的这类养老院,多由在村中年人创办,利用自家闲置宅院和房前屋后菜园地,成本不高,收费较低,与农民家庭低付费能力高度匹配;不脱离村庄社会,与熟人社会高度融合,熟人社会熟悉的社会交往、熟悉的日常生活环境、宽松自由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与农村老人原居养老需求高度契合;更为关键的是,这类养老院属于县域社会养老服务市场自发调节的内生产物,是留守在村的中年人难得的在地经济机会,较好地解决了市场主体经济激励问题。笔者称之为村社内生型农民家庭养老院(王向阳、王文博,2024)。
简而言之,在家庭养老秩序难以维系、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的大背景下,既有政策兜底的福利院模式、市场主导的机构养老模式和建立在村社统筹基础上的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社会分别面临政府财政持续投入难、农民家庭付费能力低、组织激励缺失、农村老人原居养老需求契合度低等多重约束,而村社内生的、依托熟人社会的、经营灵活、市场要价不高且契合老人原居养老需求的村社内生型农民家庭作坊式养老院,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充分关注。
(三)建议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大背景下,聚焦不同地区农村各类农民家庭老人群体,在县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如何看待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的角色,如何实现农民家庭和老人群体自下而上的需求与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资源和要求相对接,理应成为我们进一步关注的基础性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县域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内部所自发形成的养老模式或实践形态。作为典型的基层市场内生产物,包括农民家庭养老院等在内的这类模式市场韧性反而较强,且高度契合农民家庭付费能力和农村老人原居养老需求,建议民政部门等不必过早介入管制,而是给予其一定的灵活发展空间,根据具体情况加强分类引导,鼓励并支持其健康发展。
二是高度关注华北农村等地养老矛盾集中高发区域农村老人养老需求表达。这类农村地区,家庭养老矛盾往往比较隐秘,老人多有难言之隐,建议老龄委、民政等职能部门与村级基层组织加强合作,多调研,勤走访,畅通老人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发现识别问题,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广大农村老人基本生存生活权益。
三是高度警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绩化”“标准化”等不良趋势。首先,各级相关部门应以需求为导向、以实际为依托配置养老资源,避免悬浮型内卷(陈义媛,2023),维持资源供给的连续性和适配性。此外,县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有城乡差异视角。县城养老机构的专业化、标准化及护工人员年轻化与县城老年人养老需求相匹配。而针对农村地区,党委政府不能过分追求专业化、标准化、护工人员年轻化、服务过程记录化等,避免抬高农村养老服务成本,警惕大资本运营的养老机构过分影响县级政府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和资源配置,避免对本地中小型养老机构产生结构性、体制性挤压。
参考文献:
陈璐, 桂华. 农村老年人自养秩序何以可能——基于就地养老视角的田野调查[J]. 中国农村观察,2024(02):131-145.
陈义媛. 内卷化的基层政权悬浮:县域多中心工作模式下的基层治理困境[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3(06):54-62.
狄金华, 郑丹丹. 伦理沦丧抑或是伦理转向 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农村家庭资源的代际分配研究[J]. 社会,2016,36(01):186-212.
桂华, 贺雪峰. 再论中国农村区域差异——一个农村研究的中层理论建构[J]. 开放时代,2013(04):157-171.
何倩倩. 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家庭养老困境与应对——基于两代老人共存现象分析[J]. 贵州社会科学,2021(08):151-158.
贺雪峰. 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J]. 开放时代,2012(10):108-129.
贺雪峰. 农村代际关系论: 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J]. 社会科学研究,2009(05):84-92.
胡安宁, 余家庆. 当代中国社会环境下的传统文化变迁:一项社会学的考察[J]. 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2,64(05):186-196.
胡颖廉, 宁学斯. 共责异构:农村养老服务的有效模式[J]. 社会政策研究,2024(01):72-87+134.
胡湛, 彭希哲, 吴玉韶.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J]. 中国社会科学,2022(09):46-66+205.
雷嘉璐, 刘兆媛. 积极老龄化视域下社会参与模式对失能老年人抑郁风险的中介效应研究——基于CLHLS2018 数据的分析[J].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3,38(06):35-49.
雷明, 邹培. 侍亲、事孝: 农村老年防贫与孝道帮扶[J]. 社会科学家,2022(07):141-153.
李永萍. 家庭转型的“伦理陷阱”——当前农村老年人危机的一种阐释路径[J]. 中国农村观察,2018(02):113-128.
李永萍. 生活政治:理解转型期农村代际关系的一个视角[J]. 内蒙古社会科学,2022,43(01):172-179.
李永萍. 养老抑或“做老”: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再认识[J]. 学习与实践,2019(11):92-100.
刘汶蓉. 孝道衰落? 成年子女支持父母的观念、行为及其影响因素[J]. 青年研究,2012(02):22-32+94.
陆杰华, 郭荣荣. 子代孝道类别对亲代福祉的影响探究—— 基于CFPS2014 的实证检验[J].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3(01):135-146.
乔晓春.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J]. 社会政策研究,2024(01):47-63+133.
舒丽瑰, 贺雪峰. 应对农村老龄化:以地自养模式及其限度[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2(04):46-53.
汪倩倩. 后乡土社会孝道嬗变的现实图景与形成机理[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2,22(03):28-35.
王薇.“孝”的话语剥离与伦理断裂——“非孝”事件、媒介公共空间与亲子观念重构[J]. 天府新论,2023(03):120-130.
王向阳, 何倩倩. 当前我国农村老人养老的经济社会基础及其区域差异——基于“养老观念—养老资源”的二重分析[J].学习与实践,2024,(05):87-98.
王向阳, 王文博. 村社内生型农民家庭养老院:基于原居养老需求的农村独居高龄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J].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24,(02):102-112+128.
王跃生. 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J]. 中国社会科学,2003(04):93-108+206.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22-10-25)[2024-05-27].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杨芳勇, 张晓霞. 以银发经济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政策支持研究——以J 省X 市颐养之家为例[J]. 治理现代化研究,2024,40(04):60-70.
应星.“气”与中国乡土本色的社会行动——一项基于民间谚语与传统戏曲的社会学探索[J]. 社会学研究,2010,25(05):111-129+244-245.
张建雷, 曹锦清. 无正义的家庭政治: 理解当前农村养老危机的一个框架——基于关中农村的调查[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6,16(01):132-143+166.
张军. 农村老人轮养冲突归因: 基于河北田野调查[J]. 重庆社会科学,2018(03):33-39.
张思军, 敖杰. 中国共产党历史主动精神的生成逻辑、时代内涵与实践进路[J].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06):1-7.
钟晓慧, 彭铭刚. 养老还是养小:中国家庭照顾赤字下的代际分配[J]. 社会学研究,2022,37(04):93-116+228.
周飞舟. 从“志在富民”到“文化自觉”: 费孝通先生晚年的思想转向[J]. 社会,2017,37(04):143-18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基于村社统筹的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服务精准供给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22XSH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