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包中标”的居间工程骗局
2024-10-21夏雨
一名企业主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起意给他人介绍工程项目,承诺自己有关系可确保中标,骗取居间服务费,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敛财337万余元。
谎称“99.9%中标”
黑龙江人许某成是一名企业主,2021年由于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遂决定通过介绍工程项目的方式赚取居间服务费。2021年9月2日,许某成注册成立黑龙江恒诚管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恒诚公司”),主营工程信息咨询服务业务。
许某成为了赚快钱偿还债务,在成立公司伊始就没打算合法经营。他刻意包装自己,对外宣称某官员是其亲戚,并频频租用豪车招摇过市,以显示自己的“实力”。
许某成在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多次虚假承诺“保证投标人99.9%中标”,欺骗他人与其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再以其名下的恒诚公司名义收取服务费。
2022年7月,许某成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称“案涉交易网”)上看到某县黑土地保护项目的招标公告,总金额为1.35亿元。许某成决定以这个项目为名骗取居间服务费。
许某成让恒诚公司业务员周某联系工程商,并告诉周某,居间服务费的数额由周某自行决定,恒诚公司只收取项目总标的额的1%左右,即130万元,多收的款项归周某。
周某联系到承包建筑工程的程某。程某想承包该项目,但苦于资金不足,无法交纳13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于是将该项目介绍给同样承包建筑工程的曹某。程某向曹某提出,由曹某的公司投标该项目。作为回报,曹某承诺中标后转包一些工程给程某。
2022年8月7日,曹某来到恒诚公司与周某洽谈。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后,周某打电话把许某成叫到公司。许某成在明知曹某的公司中标概率微乎其微的情况下,仍向曹某作出虚假承诺,声称曹某99.9%能够中标。曹某上当了,当场与许某成签订了工程业务居间咨询服务合同,并向恒诚公司交纳了130万元服务费。
利用时间差多次诈骗
许某成利用上述项目中标结果未公布的时间差,又向曹某介绍了另一个项目,并再次收取居间服务费。
2022年8月11日,许某成在案涉交易网上看到某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公告,工程总金额为1.24亿元。许某成再次对曹某谎称,如果曹某投标这个项目,他可以保证99.9%中标。不知底细的曹某又一次相信了许某成的鬼话,遂决定投标,并于2022年8月16日向恒诚公司交纳50万元居间服务费。
8月18日,某县黑土地保护项目开标,曹某的公司没有中标。8月下旬,某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开标,曹某的愿望再次落空。
曹某见连续两次投标都遭遇失利,遂找许某成理论,要求退还总共180万元居间服务费。此后许某成陆续退给曹某80万元,余款未予退还。曹某频频上门催讨。许某成索性耍起了无赖,表示自己无力偿还余下的100万元。他声称,可以再给曹某介绍工程项目,确保能中标。
曹某心想:事已至此,也只能相信许某成了。2022年9月2日,许某成在案涉交易网上看到某小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总标的额5415万元。他通过微信将该项目招标公告发给曹某,让曹某以有资质的公司投标。曹源照办。
由于之前尚有100万元未退还给曹某,许某成表示,这次不再向曹某收取居间服务费,算是免费介绍工程项目。但该项目开标前,许某成以“要保证中标须多方打点”为由,于2022年9月23日和9月27日分别骗取曹某10万元和19万元“打点费”——这些钱都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9月28日,某小学建设项目开标,曹某的公司未中标。曹某再次与许某成交涉,要求其退还累计拖欠的129万元钱款。许某成无钱退还,声称会给曹某介绍其他工程项目。
许某成在案涉交易网上看到某市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总金额为3.41亿元。许某成让曹某参与投标。由于这个项目金额大,许某成耍起新花招。他言之凿凿:这次找了某官员,保证能让曹某中标。即使不中标,他也能协调中标单位,分包一部分工程给曹某做。许某成表示,这次要收取3%的居间服务费,以之前未退还给曹某的钱款折抵。
曹某听许某成说找了某官员,心想“也许这次有戏”。于是,他以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该项目。2022年10月初,许某成又介绍了两个项目给曹某,收取190万元居间服务费——这些钱都被许某成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花销。
2022年10月17日,某市黑土地保护项目开标,曹某的公司未中标。许某成在10月初介绍的另外两个项目,曹某最终也未能中标。
到这时曹某才意识到,许某成从头到尾都在实施诈骗。他向许某成催要全部的居间服务费,但许某成仅退还1.2万元。就这样,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曹某陆续被许某成以中介6个工程项目为名,诈骗居间服务费及“打点费”共计317.8万元。
获刑12年
2024年1月11日,许某成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月15日被批准逮捕。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许某成犯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海伦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许某成成立恒诚公司,在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虚假承诺保证投标人99.9%中标,并称不中标即退还预收的居间服务费,诈骗被害人曹某。法院同时查明:许某成以同样手段诈骗另一名被害人杨某20万元。
相关证据显示,对外号称99.9%中标的许某成,在经营恒诚公司从事工程项目居间服务过程中,仅帮他人中标一个小项目,中标人获得20万元收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许某成是以恒诚公司名义而不是以个人名义从事居间咨询业务,起诉书只认定被告人个人涉案是错误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查明:恒诚公司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因此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针对被告人许某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许某成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准备了投标材料、制作了标书等,未中标的项目返还了部分预收的居间服务费”的辩护意见,经查,许某成向部分未中标的委托方退还的居间服务费,是其以相同手段诈骗其他人得来的,所以不能以此证明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主观故意。被告人许某成与他人签订居间咨询服务合同后,虽然为投标准备了材料、制作了标书,但费用支出只占其预收的居间服务费的极少部分,是其实施诈骗的一种手段,用于掩盖诈骗他人钱财的主观目的。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约定99.9%中标不是诈骗行为,而是一种夸大,属于民事商业欺诈行为,许某成没有用收取的居间服务费进行高消费挥霍”的辩护意见,经查,许某成租豪车花费106万元,并靠预收的居间服务费支付相关费用。许某成明知其没有能力保证投标人99.9%中标,却向投标人做虚假承诺,与投标人签订居间咨询服务合同,让投标人向其预交居间服务费。其收到居间服务费后租豪车挥霍,并花钱找公司围标,请人吃饭,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主观目的,系刑事诈骗行为。
2024年6月,海伦市法院对外公布本案判决结果:许某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一审宣判后,许某成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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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