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数据模型赋能行政检察监督治理

2024-10-21王欣颜张宏羽

检察风云 2024年18期

企业信用对企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提升品牌形象、获得消费者、投资者信任,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合作交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企业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或将受到信用惩戒。

在数据共享时代,失信行为“有迹可循”。“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执法机关的官方网站等平台,依法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失信信息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

然而,如果失信行为已经纠正或行政处罚公示期限已满,相关处罚信息仍能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到,便可能会对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在经营发展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处罚公示缘何超期未撤销

2024年2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行政机关与上海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因虚假宣传,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相关行政机关于2020年5月27日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20年6月30日起,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在该行政机关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距今已超过3年。在另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发现,上海某制造厂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机油未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2019年2月19日,行政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于2019年2月26日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审查,该公司的赔偿款已于2020年4月28日执行完毕,而其行政处罚信息仍在公示中,距今已超过5年。

大数据模型界面截图(图源:奉贤检察)

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等规定,上述两起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均已超过规定的公开期限,但仍未撤销。

“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失信信息不仅会在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官方网站公示,也会实时同步到‘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这是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透明度、规范度的监督。”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的行政检察官介绍道,“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信息和相关失信信息的公开期限,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保障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尤其是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应按期撤销公示,让企业不为‘负面信用’所累。”

就在前段时间,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官还接到一名企业负责人来电,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17年10月,该公司因厂区界恶臭浓度超标,被行政机关依法处以45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因经营不善一直无法缴纳执行款。2019年4月,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消费,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当时公司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该案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相关处罚信息依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而后,公司于2021年3月已缴清执行款45万元和执行费,相关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的公示信息已撤销,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库中仍能查询到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对公司信用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失信事项义务的,应当在3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库中屏蔽,让企业信用得以修复。本案反映出多平台信息共享、更新不同步等问题。”承办检察官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强沟通对接,坚决打破数据壁垒,确保修复数据共享、修复结果互认,切实解决‘多头修复’问题”。

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上述3起行政非诉执行案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已满而公示未撤销、失信事项义务履行完毕而公示未及时屏蔽等情况,反映出信息数据多平台共享不及时,信用修复不同步等问题。

大数据模型赋能检察监督

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面对海量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失信信息,如何发现其中可能隐藏的监督线索?

带着这些思考,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大数据模型,对辖区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超期未撤销问题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未及时屏蔽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从“数据怎么来”“比对规则怎么定”两大关键方面打通模型构建难点。第一步是确定数据来源,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主动沟通,打破信息壁垒。最终将行政机关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上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裁判信息公开等平台的执行裁定文书,以及工商登记信息,等等,汇聚成专项监督数据库。

第二步是进行数据碰撞分析。首先,对行政机关已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司法机关公示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进行梳理,提取市场主体名称、行政处罚日期或“终本”执行日期、处罚金额、公示日期等关键要素。

其次,对近年来辖区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梳理,提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日期,处罚对象(市场主体)、处罚金额等要素。

最后,将两组关键要素进行数据碰撞、比对,从辖区内涉食药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领域近三年300余条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执行信息公示数据中,筛查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7条。

在此基础上,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的行政检察官逐一走访相关行政机关,针对不同行政机关适用不同的处罚信息公示规章制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逐一梳理分析,协商处罚信息撤销公示事宜,强化监督准确性、提升接受度。针对上述案件中公司的诉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形式,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评议,评议人员一致认为,涉案行政处罚和执行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该案的“终本”信息公示超期未屏蔽的情况,检察官向涉案公司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与司法机关积极沟通解决方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检察建议助力堵漏建制

“经调查了解,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存在处罚信息人工更新滞后、多系统间数据共享不及时、修复时效需加强等问题,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为督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和失信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2024年上半年,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核查相关案件,并排查网站公示信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对于处罚公示到期的按时终止公示;严格落实“终本案件”信息屏蔽程序,对于已经纠正失信行为的,严格按时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终本案件”信息等;强化多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确保信用修复结果多平台同步、及时更新,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行政机关第一时间核查并停止公示上述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并对官方网站的其他公示情况进行排查,对临近超期状态的行政处罚信息设置提醒。同时,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公示、更新、撤销机制,于每月月初梳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对于临近超期公示的做好提醒,及时撤销公示。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与案件承办部门核实案件信息,并屏蔽上述案件的终结本次执行的公示信息,同时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库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终本案件”信息的屏蔽程序,优化立案、结案信息与公示平台信息的同步更新流程。此外,加速建立相关部门信用修复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及时向“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步相关信息,实现信用修复结果等信息的数据共享、更新自动交互,解决“多头修复”问题,切实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