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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奇才”的陨落

2024-10-21殷晓章

检察风云 2024年13期

在校大学生创办两家公司

2022年8月5日,涉嫌诈骗的张某来被公安机关抓获,熟悉他奋斗经历的老师和同学都唏嘘不已。1988年6月出生于浙江省龙游县的张某来,家境贫寒,2008年考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09年4月,他以收卖二手自行车的三人团队为基础,注册成立了“某维工作室”,入住温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

2010年,张某来投资10万元创办了某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来传媒公司”),主要从事演出庆典和婚庆策划、企业品牌推广、艺人经纪和艺人包装,音乐制作发行等业务。公司第一笔业务是为温州市大型晚会主办方提供灯光、音响、桌椅,布置场地等,这笔业务挣了6万元左右。后来,张某来带领团队参加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民协杯”创业大赛,荣获二等奖,2011年他成为温州市××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2011年12月,他又成立某来世纪文化传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彼时的张某来是在校大学生成功创业的典型。

2014年1月,走出大学校门一年多的张某来和一名要好的同学一起成立温州某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来投资公司”)。因为缺少投资经验,某来投资公司经营不善,张某来栽了个大跟头。后来,张某来和同学进行市场调研后决定进军网络影视行业。

2015年3月,张某来带着9名“90后”驾车去甘肃探路,他们结合当地的自然、风俗、美食,将剧情巧妙地植入。张某来为了“充胖子”,数次向温州某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森公司”)租用豪华轿车,后因无力支付租车费用被某森公司提起诉讼。

拍摄网剧《一路××》

这样一次甘肃自驾游对张某来启发很大。从2015年下半年,他开始投资拍摄无剧本网络剧《一路××》,自己担任总制片人。该剧以无剧本为前提,以自驾游形式真实地将沿途看到的自然风光、人文风俗以即兴的方式进行展现。第一季拍摄的目的地是西藏,沿途历经沪陕高速、青藏线、川藏线。

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8日,《一路××》第一季剧组人员从杭州出发,经过南京、西安、甘肃定西、青海西宁、青海湖、茶卡、格尔木走青藏线进入西藏,从林芝、波密、雅江、成都出西藏。一路上经历暴风雪、车祸、沙尘暴等,驾驶的一辆GL8汽车因为车祸不能按时开回。

此时的张某来因为无力按时偿还借款,官司缠身。潘某燕的儿子徐某上与张某来是温州大学校友,并在某来传媒公司上班。从2012年开始,张某来通过徐某上陆续向潘某燕借款,其间也支付了部分利息及本金,2015年3月,双方经结算,张某来和一名合伙人及某来传媒公司欠潘某燕借款本金84万元,双方约定张某来和合伙人及某来传媒公司分别在2015年3月2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2015年4月5日前还本金4万元,2015年农历端午、中秋、年底前各偿还25万元,借款月利率1.5%。但到期后,张某来未能还款。

2015年12月,潘某燕向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6月,瑞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来和合伙人及某来传媒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4万元及利息。

《一路××》第一季第一集在网络平台以3500万的点击率走红后,张某来接着拍摄第二季、第三季。

以拍电视剧之名诈骗3900余万元

因为支付拍摄费用等,2016年4月28日,张某来与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明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黎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来借款18.5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借款月利率8‰,逾期按约定利率加收50%计息,颜某某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张某来仅偿还了部分利息。

2017年3月2日,农商行黎明支行变更为农商行滨江支行。2017年5月12日,农商行滨江支行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来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颜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6月23日,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2017年6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被告张某来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5万元、利息1.3万多元;被告颜某某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因为《一路××》开支过大、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后期拍摄计划搁浅。此时的张某来外债累累,为了弥补前期拍摄网剧《一路××》造成的损失及偿还个人借款等,2017年至2020年间,张某来通过虚构政府机构出资、上市公司合作入股拍摄电视剧《古镇迷情》,投资综艺节目和超级网剧以及发展电商项目等进行虚假融资。

张某来能言善辩,手拿《古镇迷情》电视剧投资合作合同、电视剧固定收益投资协议、杭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抖音计划投资合同、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协议等合同,再加上他在大学校园时的成功创业经历和拍摄《一路××》所带来的光环,一些人对他说的话深信不疑。在他的吹嘘和鼓动下,黄某、潘某等人纷纷投资,签订固定收益投资协议,期待着电视剧早日开拍,获得回报。张某来还让黄某介绍投资者,经黄某引荐,张某来又向姜某、孙某、陈某、陈甲、陈乙等人进行“融资”。

钱到手后,张某来将绝大部分投资款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及高额利息、租赁豪车的费用,以及家庭开支等。他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财大气粗的影视圈成功人士,衣着光鲜,乘坐高档轿车,频频出入高档场所。

但被张某来吹嘘的市场前景看好的电视剧《古镇迷情》却迟迟未能开机,电商项目也没有运营,黄某等人心生疑虑,每每问起,张某来编造谎言搪塞推诿。黄某等人向张某来索要投资款时,他继续炮制谎言,虚构上级领导指示、资金被冻结等事由,并谎称知名商业人士投资其电商项目,拖延还款并多次诱骗受害者追加投资。截至案发,张某来共计骗取他人人民币3900余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2年8月5日,张某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此案侦查终结后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来犯诈骗罪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3年12月5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来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各受害者。

张某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其主要理由是:其成立的公司和制作的项目都是真实的,没有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只是在融资过程中有夸大的表述,不属于诈骗行为;审计数据有较大出入,绝大多数资金用于公司运营和项目开发,自己并未非法占有。

张某来辩护人提出:上诉人确实有运营《古镇迷情》项目和电商项目,其在项目失败及运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虽有编造理由推脱还本付息,但是为了维持公司经营而继续融资,而非直接占有受害者的投资款,上诉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上诉人的运营项目真实存在,投资款大部分用于项目所需,受害者对项目知情并签订了收益投资协议,上诉人不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的行为。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上的诈骗。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张某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并非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张某来要求再予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

2024年3月4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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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