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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2024-10-13李明蔚

群众 2024年17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江苏肩负着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重大使命,要优化财政税收中的相应政策,吸引更多外来投资,提高区域就业水平,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调整,提升财政收入,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注重经济税收协调,更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税务部门要紧紧围绕江苏“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重大政治责任,统筹好“收与减”“需与实”的关系,更加有力履行税收的聚财和调控职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加强省市税源建设的联动管理,特别是在跨国企业、总分部企业、上市公司等重点税源监管以及国际税收、反避税等领域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和联动,形成机制,把高质量发展的成效留在江苏。从更高层面整合集团数据,实现精准分析,为地方党委政府招商引资、把控税源、稳定经济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参考建议,提高地方财力的主动权和掌控力。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税源档案库,对省、市两级重大产业项目建档跟踪,联合横向部门参与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利用项目基础信息,建立重大项目涉税决策支持智库。聚焦项目招引前的产税评估、达产后的税收贡献等,做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缴纳税费数据的核算统计,进而提供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提速、企业发展提效。针对大企业在特定事项中的涉税诉求,全面推广“税企共建税务内控体系”个性化服务,制定专属事项、行业、集团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针对潜在税收风险开展预警提示,强化企业上市、重组、改制、股权转让等复杂事项的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坚持“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全面融入地方政府稳住经济大盘大局,通过联合服务、联合调研、联合分析、联合办公等方式,完善项目建设的“支撑链”“要素链”“生态链”,努力取得更大成效。以重大项目投入产出为切入口,主动与工信局、发改委等部门交换重大项目及“低产出”企业名单,对重大项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以扎实的项目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积极研究和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市场活力。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税收政策有支持、税务部门有作为”的基本取向下,更加充分发挥税收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高度关注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特别是当前政策落实中面临的突出难题,针对平台从业人员难以按照规定开票给平台企业的难题、跨境电商平台核定征收的难题和紫砂行业税收负担差异的难题,加强调研服务,优化政策措施,能宣传辅导的尽心尽力、服务到位,能改进服务措施的加快进度、立即优化,能向上争取政策的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真正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运用税收大数据进一步优化优惠政策标签体系和“白名单”制度,强化政策精准推送,细化政策执行口径,推动税费优惠更好直达快享。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助推实体经济、畅通产业循环、推动结构调整、加快技术攻坚,突出抓好对高新技术、“智改数转”、专精特新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落地落细环保税等支持绿色发展的税收政策,用好出口退税和国际税收政策工具,助力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全省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辟政策增值服务渠道,引导要素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针对性、激励性和导向性,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特别是针对集聚高质量发展要素的综合性政策,既要快速响应,更要解剖“麻雀”,分析政策效应;对政策尚不明确的,要敢于在政策框架内大胆试点,主动拓展与江苏经济大省、科技大省发展地位相匹配的政策空间,体现税务部门的责任担当。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软实力支持。作为参与国家治理和经济管理的重要力量,税务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将江苏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的目标,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以营商环境之“优”,谋高质量发展之“进”。在国际最新BEE指标体系下对优化全省税收营商环境进行综合考量,建立税收法治、服务水平、税费负担、权利保障等多维一体税收营商环境新体系。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实践,进一步梳理江苏改革举措,全面展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查找短板不足,推动薄弱环节取得突破。健全完善省市协同、职能处室合作、内外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任务落实跟踪反馈、督导力度,打造“苏服办税”品牌,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努力实现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纳税指标进入标杆城市行列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保持全国前列的目标。健全需求响应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办税缴费服务需求响应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全渠道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数据的深度剖析和及时预判,积极推进总局“税直达”试点,推出更多匹配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的税费服务供给。发挥全省“办不成事”反映专用通道作用,兜底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更快速度响应群众需求。持续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把税收争议和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大力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提升其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水平。深入推进跨区域通办,在实现部分高频业务全市通办的基础上,实施全省办税缴费服务通办工作指导意见及配套清单、操作指南,按照“先市后省”原则加快推动实现省域范围内通办,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全省办税缴费标准化和便利度。

统筹税收领域发展和安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在持续深化征管改革、防范化解税收风险过程中确保税收工作高效稳健运行,以高质量税收治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行好税收监管职责,紧紧围绕“四个有人管”要求,推行“数据分析+集约处理+整合统筹+模板操作+外部协同+跟踪管理”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税收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构建公平公正的税收监管秩序,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各种规模企业竞相发展、良性互动、规范提升的局面。以总部在苏143户集团为切入点,推进大企业“总对总”联系工作,探索开展大企业税收遵从评价,关注重大涉税事项和重大风险,开展动态税源监控,提升精准监管能力。聚焦电商平台等新经济、新业态,更好落实审慎监管原则,探索在省级层面建立与抖音、淘宝、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线上平台的数据共享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加强电商平台税收管理,确保税收公平。针对跨区域企业或项目,探索建立跨区域税收管理协调机制,防止税源流失。对于利用“一址多照”进行登记可能引发风险的监管,明确“一址多照”与虚假登记的风险关联,推出“一址多照”与虚假登记风险防范指引,尽可能采取统一尺度,既防范和化解风险又符合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的作用,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三假”行为实施精准化打击、常态化治理,重点打击团伙式、跨区域虚开骗税,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陈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