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张家口“市圈保正行”考论
2024-10-12乔彦军
编者按:
草原丝绸之路是指蒙古草原地带沟通欧亚大陆的商贸大通道,是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原地区越过长城,由此实现与北部亚洲腹地及欧洲地区的有效联通。自明隆庆和议(1571)之后,经清康熙至乾隆时期,草原丝绸之路迎来繁荣发展新阶段,对欧亚国际形势产生了重要影响。研究草原丝绸之路对该时期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对正确认识我们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巩固,深入理解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为倡导、支持相关研究继续走向深入,本刊特开设“草原丝绸之路”研究专栏。
张家口是“草原丝绸之路”公认的重要节点,本期推出两篇这方面的专题文章,期望引起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摘 要:
张家口的“市圈”设于隆庆五年,明代逢市而开、易罢即闭,清代则成为票商聚集、铺开其里、日日交易的买卖之城。明代对入市商民“先以名藉告关吏”,清代则在市圈实施了商民自治的保甲制。前往北疆地区贸易领部票的商号统谓票商,票商的同业行会是为票行。票商字号独占了保正职位,票行垄断了市圈的行政自治,由此形成了“市圈保正行”。市圈保正行的形成和运作,对维护市圈乃至整个张家口的营商环境和商业秩序发挥过重要作用,对张家口的繁荣和发展亦功不可没。
关键词:
市圈;票商;票行;保正;保正行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573(2024)03-0005-10
张家口的繁荣始于隆庆年间的“市圈”之设,在关乎市圈的诸多问题中,“市圈保正行”久悬未决。除了日本的今堀诚二之外,国内几乎没有人专门讨论,提到者多将其视为同业行会(公会),而受《察哈尔通志》记述的影响对其行业所属认识难免偏差,至于“保正”之义更是鲜有问津。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市圈保正行”予以探索,以期厘清这一重要的历史范畴,澄清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
一、互市地点、市圈及来远堡
“市圈”之制源于明代的马市,“凡诸部互市,筑墙规市场,谓之‘市圈’”[1]。市圈多建在边口之外或边口以里,隆庆五年(1571)总督尚书王崇古等上奏封贡八事,“上裁从之”[2]1341,其中的宣府镇互市地点“应于万全右卫张家口边外”[2]1337。这里的“张家口边外”系指今天大境门长城外的正沟、西沟及元宝山一带,曾名朝阳村。
张家口市圈的始筑可见两种记录:一是1573年,“来远堡万历元年筑,四十一年抚臣汪道亨砖甃”[3]。二是1575年,陈文燧条陈备边事,“谓东西二镇长垣敌台俱已就绪,惟东则张家口为市场之地,西则镇河、镇边、镇州三堡仅隔委兀一墙,得胜市地则与张家口同,均宜修筑,以成完局……二议上,俱从之”[4]844-845。市圈初竣,应当不晚于1600年。万历十九年(1591)王象乾为裁市抚,“毅然以身往,适届市期,大敌飚集,恫喝如故。公露冕肘刃,坐市台上,呼诸部长面谕,今有旨,切责疆吏,毋滋尔横索,我来更定约束,尔如奉命而盟,我则为政”[5]。这时“市台”已成,市圈已具规模。
万历二十九年(1601)杨时宁总督宣大,“檄三镇文武将吏各绘图条说,臣谨集其成而裁核之”,撰成《宣大山西三镇图说》[6]61,其中记录市圈已是“楼台高耸,关防严密,巍然一巨观焉”[6]68。可以说1601年市圈确已建成。
然而,张家口的市圈并未建在边外,而是建在了边里。万历四十一年(1613)巡抚汪道亨“行边阅关塞”来到这里发出了“其堡何以缩之内地”[7]6的疑问。面对“仅北面危垣半壁”及建在边墙以里的市圈,汪道亨不无感叹,“噫!市可恃乎?遂拆关慢藏乃尔,恐北门锁钥不如是也”[7]6。为了充分利用这一边口天险,切实加强边疆防御和互市管理,于是在旧有基础上筑成了来远堡。正如《宣镇西路志》的记载,这一年只是对市圈的“砖甃”,否则,不可能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当年七月至次年十月)完工。
市圈建在边内,一方面需要开通进边通道,另一方面需要增设必要的防范措施。“张家口境门驻防,明万历年于来远堡内边墙设境门一座,只通人行,不容车驮”[8]308,这个小门就是今天大境门东侧的“西境门”①。门道石板上深深的车辙表明,西境门并非“不容车驮”,只是仅容一辆牛车通过而已。进西境门,再向南偏东进市圈北门,才算进入了互市市场。西境门长城与市圈北城墙相距不到40米,与市圈北门东西两侧建筑基址相距20米左右,若在长城与市圈北城墙的东西两端封堵,犹如瓮城。同时,西境门及市圈北门的门洞两壁均有千斤闸闸槽遗迹存留。这些都是将市圈建在长城以里而采取的进一步防御保障措施。
进入清代,长城不再是民族对立的壁垒和疆界,不过,“作为外藩与内地行省地域划分和管理的意义依然存在”[9]。“顺治元年于堡西添设大境门,拨满洲兵驻防”[8]308。顺治二年(1645)设张家口驻防总管“管理边境大小二门一应出入事务,驻来远堡”[10]42;而且明确规定“凡小境门(即西境门)出口,八家商人及民商人等,驮载货物前往口外蒙古、喀尔喀以及库伦、俄罗斯贸易,皆照验理藩院原给印文挂号,回日验销。凡察哈尔、蒙古进口交易,出入小境门者不禁,但不许出南门,其欲进口者,仍由大境门挂号验放。……凡南门禁止面生人等出入行走。凡大小二门民商出口,俱查检违禁器货诸物及盘查奸匪。凡大小二境门各拨防御一员、领催二名、披甲八名,轮班看守。南门拨骁骑校一员、领催二名、披甲八名,轮班看守”[10]42-43。无疑,这时的市圈不只是清代官府明定的贸易专所,也是查验欲往北部边疆贸易商人是否持证出行及返回验销的关口基地。
1892年底来到张家口的波兹德涅耶夫记录,“从大境门进去……往左拐,通向张家口的买卖城。买卖城虽然在上堡的范围里,却有一圈城墙围绕,在官方的巡捕衙门告示里,它被称为‘市圈’,在俗话里叫做‘圈里头’”[11]703。也就是说,清朝沿袭了明代的称谓,直到清末官方仍在使用“市圈”这一特定概念。
二、明清两代的不同贸易安排
市圈名称不变,但明清两朝在具体的贸易安排上却有很大差异。明代把互市视为羁縻驭边之策,既开市贸易,又严加防范。清代的市圈则大大降低了戒备和防范,侧重的是驻场贸易及出入边疆地区贸易商民的管理。
第一,在市场硬件方面。1614年完成包砖后的来远堡,“沿长一百四丈四尺,平高三丈,上加女墙五尺,下掘底,垒石为基,加瓴甓其上。……环堡四隅为戍楼者各一,为公署者二,为营房者三百,为祠庙者二,为八角亭者一,为棹楔于衢者一。外抚赏厅三楹,观市厅二所,司税房二十四桁。其余闾闬道路,井井秩秩”[7]8-9。公署、抚赏厅和观市厅等为交易管理而设,营房用于驻兵以防突发军情并兼顾市场秩序维护,司税房意在课税,“闾闬道路,井井秩秩”则反映出市圈已为商民准备了足够的、布局有序的铺位及货房。
三十年之后的1644年,这些基础设施有的尚可使用,大部分可能需要修葺,当然也有新的建设。雍正七年(1729)十一月初七日夜间市圈失火,“延烧楼房、小房,上下百余间”②,这一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清初市圈的商业设施及其规模。波兹德涅耶夫记述了1892年底市圈内部的基本布局,“张家口买卖城的内部很小,长不超过二百俄丈,宽不到一百俄丈。它是一个大院子,东西两侧是两层楼的商行和货栈;南边则是一幢幢大石头房子,全是货栈”[11]704-705。这一记述在留存下来的多张照片之中都可看到,例如,立德夫人1905年在伦敦出版的《我的北京花园》[12],山西平遥赵清山先生收藏的一张市圈图片不仅展现出了这些商行和货栈,而且在楼前的地面上还堆满了成垛的茶箱,东侧一件茶箱上甚至可以看到“大泉玉记”四字,这是山西常家的著名字号之一,常家的大德玉、大升玉、独慎玉、大美玉等也都在市圈里[13]。
第二,在商业力量方面。张家口堡筑于宣德四年(1429),万历二年包砖,堡不大,级别不高,“初设操守,后改设守备,所领见在官军一千二百九十五员名,马骡四百五十匹头”[6]68。当然堡内也有官兵家眷、工商业者、农民及其他人等的存在。到1571年互市之际,历经一百四十多年的发展,张家口堡的商业力量应当有了一定的基础。尽管如此,王崇古仍然担心互市出现冷场并做了积极准备。“崇古恐互市之初商民鲜至,有难应酬。请以库贮马价及各营帑藏朋合,得易马匹。十二金务足二千匹,先期出马价二万给商,官买段梭布、水獭皮、羊皮金。独兵刃硝黄钢铁及龙蟒衣物有禁。马价以布缯兼予。上马十二两,实得金九两。中马十两,实七两五钱。下马八两,实六两四钱。民间以故衣杂货,易马牛者,听一梭布可易一羊。一布衣可易一皮袄,利皆倍之”[14]465。同时,“崇古乃广召商贩,听令贸易。布帛、菽粟、皮革远自江淮、湖广,辐辏塞下,因收其税,以充犒赏”[15],这被梅国祯视为民市之始[16]。有了如此准备,六月十三日至二十六日与昆都力哈、永邵卜、大成部进行了首次互市,官市易马1 993匹、价15 277两,私市易马骡牛羊9 000头,抚赏费800两,相比其他三市(大同得胜堡、新平堡和山西水泉营),取得了私市数量第一,官市数量第二,成交总数量第一的成绩[2]1492-1493。万历六年(1578)九月,巡按直隶御史黄应坤题,“互市之初,虏马不及二千匹,今岁已市者三万五六千矣,迨及岁终,当不下四万”[4]1701。艾梅霞极具想象力地描述,“1578年的时候,若鸟瞰万里长城,你可以看到大约有4万匹马穿过张家口关口。40年之后,则可以看到一个颇具规模的贸易中心”[17]56。正是这一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为清代张家口商业的大发展,积蓄了力量,奠定了基础。
顺治六年(1649)重修市圈三圣庙碑记记载,“市圈之贸易,平共物价,市廛星罗,商贾麟集”[18]219。乾隆五年(1740)夏之璜陪卢见曾由张家口出塞,他在日记中记述,“口城有二门,一为大境门,一为小门,护口有一小城,即来远堡,又名上堡,城内皆内外交易之所,百货凑集,资本皆数十万,今名圈内,讲市台即在城上”[19]。乾隆四十五年(1780),市圈城隍庙重修碑记记载“市圈各施银信士人名、店铺名等约一百六十”[18]213。马福臣在恰克图调查,他说:“中国界内之买卖城,溯自道光二十四年至咸丰二年,该处正当贸易最盛之时,其时办茶大字号约有四十家,均系张家口上堡者,该商等皆已得获重利”③。同治二年(1863),俄商伊宛聂尔品在张家口租房接收货物运津贸易却租不到房子,察哈尔都统衙门左司札饬万全县核办,嗣后知县王福瀛在禀报中提及,张家口“商贾云集,市圈铺面肩并齿列,悉皆早已赁定,并无空闲”④。波兹德涅耶夫记述1892年底的张家口买卖城,“在恰克图从事对外贸易、同时主要在蒙古北部销售茶叶的汉族商人也即自己的主要货栈集中在买卖城。目前这些商行中最大的几家是:祥发永、匡全泰(笔者按:应为广全泰)、恒隆广、大盛裕、裕庆成、兴隆永、万庆泰以及公和全”[11]705。祥发永在恰克图开设于买卖城东巷子,湖南、湖北、北京、库伦及莫斯科设有其同名分号;恒隆光开设在恰克图买卖城中巷子,均属较大商号[20]。
第三,商民入市方面。《宣大山西三镇图说》提及,张家口堡“乃全镇互市之所,堡离边稍远,恐互市不便,乃砖垣于其口,每遇开市,朝往夕还”[6]68。面对汪道亨“其堡何以缩之内地”的疑问,随行人员回答:“敌来市,即率我吏士商民,裹粮北向,而遇合之,蕃汉错趾,贸易有无,绵蕞野处,市罢各散去,其抚赏亦然”[7]6。这“朝往夕还”和“市罢各散去”表明,只有市期商人才会进入市圈贸易,商人不在市圈定居,即使有居住也是连续几天贸易情形下的居住。进入清代,随着大境门的开启,特别是西境门成为专供贸易人员出入的通道,商户纷纷入驻市圈开店而成为铺商,由此一改明代平时门可罗雀、市期熙熙攘攘的局面,成为日日生意兴隆的买卖旺城。
第四,商民管理方面。在明代,每届开市,蒙古人驻边外,中国官兵驻市场,维持市场秩序,进行军事防范。在官市及私市之前,“商民有积货,欲与虏易者,先以名藉告关吏”[14]465。这“名藉”即户籍,既是保甲制的基础,也是实施保甲制的结果。明初,商贾并无专籍,本籍是民籍,大多属军、匠、灶籍等,其后,为了在城市征派税役和便于市场管理,在两京和其他商业集中地实行了铺商注籍制度,主要是让商铺在营业居住地注册登记,编为排甲,这种户籍称商籍或铺籍[21]。
清代的市圈成为一个独立封闭的商业城,而且圈内定居铺户众多,这为在其中实施保甲制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清代市圈里的票商与票行
“17世纪晚期的时候,通过张家口的贸易不仅指向蒙古,而且远达俄国。从18世纪初叶到19世纪末叶,张家口一直是从中国到俄国的主要茶叶集散中心”[17]57。张家口曾流传着“钱鬼子,皮贩子,碎销疙蛋子,挣钱发财一串子”的民谣[22]。“碎销疙蛋子”也称碎小铺或碎销铺等,指的就是旅蒙商。旅蒙商即对蒙古贸易商,顺治年间以市圈为中心。康熙以后,得地利之便,朝阳村的旅蒙业迅速发展,成为对蒙贸易的根据地,市圈则成为对俄罗斯贸易的根据地。
无论是对蒙贸易还是对俄贸易,前往库伦、恰克图以及乌理雅苏台等地贸易,都须持有理藩院签发的部票。今堀诚二因此认为“旅蒙商是特许商”[18]149,赖惠敏也认为“到恰克图贸易的商人必须领取理藩院的院票或称部票,如同盐商领盐引、茶商领茶引,皆属清代特许的商人”[23]8。讲特许未为不可,然究其实,视其为清廷对进入北部边疆地区贸易商人的一种管理方式更为贴切。《钦定理藩院则例》在“边禁”项下规定,商人前往蒙古贸易须“由察哈尔都统、绥远城将军、多伦诺尔同知衙门领取部票。该衙门给发部票时,将该商姓名及货物数目、所往地方、起程日期另缮清单,粘贴票尾,铃印发给。一面知照所往地方大臣官员衙门,不准听其指称未及领取部票,由别衙门领用路引为凭。违者查出,照无部票例治罪。其商人部票着该地方大臣官员查验存案,务于一年内勒限催回,免其在外逗留生事。如商人已到所往地方,欲将货物转往他方贸易者,即呈报该处衙门给与印票,亦知照所往地方大臣官员衙门。倘并无部票私行贸易者,枷号两个月,期满笞四十,逐回原省,将货物一半入官”[24]。嘉庆三年(1798),兴盛发、兴泰源、常宽号、兴隆广、义兴广、魁升成、恒盛赵、兴隆源、丰兴正、天长焕、永合元、永泰公、凡和永及元昌公等14家张家口商号领取了部票,却没有前往库伦[25]。其中原因,尚不清楚。再以道光七年(1827)为例,恰克图买卖城28家商号由张家口请领部票共计70张,随带货物合银共计1 151 174两,其中茶叶793 160 两(青茶348 060两、君眉茶317 800两、白毫茶127 300两),占到68.90%;其他货物(主要为布匹、冰糖等)358 014两,占31.10%⑤。
察哈尔都统对发放的部票、商人行踪和贸易情况实施有过程监督和管理。
这种管理方式的施行,衍生出“票商”的概念,如刘选民在1939年就称领取印票、部票的对蒙及对俄贸易商民为“票商”,而且构成当时“贸易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26]。通常,一家票商字号由出资人和经营者合股设立,两者互不干涉。出资人为财东,经营者包括经理、老金和学徒等。经理(掌柜)是管理者,在内全权经营,对外代表字号。老金(劳金、老津)是能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因职务不同而有司账、坐柜、跑街、管库等。学徒一般由经理从其家乡村庄带来,而且还需要有另外字号为其作保,这是铺保的一种。
今堀诚二提到,张家口票商总店“在恰克图、尼布楚、库伦等地设有分店,在中国内地的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也设有副号或分行,进行出口商品的采购、进口商品的销售,所以必须说是相当大规模的综合商社。进出口物资的运输,另外有专门的运输业,可以雇用或承包运输,但以牛车、骆驼、汽车等为主,前两者尤其被广泛利用。作为出口商,它的职能相当于归绥的货店,但作为进口商,它也负责在全中国销售自己的商品,是一个以中间商为主的贸易业者”[18]129。
票行是各家票商的同业行会,属于同业团体。市圈市台庙“御统乾坤”匾额由“市圈票行”于乾隆四十八年(1782)立[18]214,这表明市圈票行的出现不晚于1782年。作为同业行会,票行只有票商的经理有权参加,主要协商和决定经营事项,涉及同业利益维护、行会审判以及宗教事业、慈善事业等方面,甚至取缔行会之外的同业者或禁止其营业,票行经费由各家票商分担。表1显示,市圈票行会首定员四家。到民国九年(1920)末,因外蒙古独立,张库商道中断,恰克图贸易停止,随后票行就自然消失了。
需要提及的是,在票行形成之前,市圈的最早行会团体可能是同乡组织。张家口市圈市台庙的“王地水府”匾额是由汾孝社经理弟子五人于乾隆乙酉年(1765)仲秋月叩立的[18]214,这一匾额“揭示了汾孝社的存在,汾阳和孝义的商人才是垄断恰克图贸易之人,他们以同乡团体的形式,开始了行会活动”[18]12。市圈城隍庙“永锡祚□”匾由“汾阳社”立于“康熙三十四年八月”[18]212。今堀诚二指出,“汾孝社未必只是对俄贸易商的结社,汾阳人进入市圈在康熙三十四年是可以确认的,这要追溯到恰克图贸易开始之前”[18]12。道光十四年《万全县志》记载张家口有八大皇商,“皆山右人。明末时以贸易来张家口,曰: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自本朝龙兴辽左,遣人来口市易,皆此八家主之。定鼎后,承召入都,宴便殿,蒙赐上方服撰。自是每年办进皮张,交内务府广储司”[27]。逻辑上分析,这些商家应当是最早入驻市圈的最主要商业力量。
市圈中的商铺,绝大部分属于票商。1920年之后,市圈中的商人成分开始复杂起来,一些洋行也入驻其中,主要有美商开设的经营皮毛的郝利洋行、北顺公司、乌利满洋行,英商开设的经营皮毛的北记洋行,日商开设的经营贸易及皮革的义成洋行等[28]。
四、垄断市圈自治权的保正行
保甲制在宋代就有过大规模的推行,“熙丰前后完成的变革,基本奠定下此后南宋乃至元明清时期乡村治理模式的基本架构”[29]。进入清朝,仍视保甲为弭盗安民良规而予推行。“顺治元年,置各州县甲长、总甲之役。各府州县衙所属乡村,十家置一甲长,百家置一总甲,凡遇盗贼、逃人、奸宄、窃发事件,邻佑即报知甲长,甲长报知总甲,总甲报知府州县衙,核实申解兵部,若一家隐匿,其邻佑九家甲长、总甲不行首告,俱治以罪”。“顺治十七年,令民间设立里社,则有里长、社长之名。……以保名者,有保长。其甲长又曰牌头,以其为十家牌之首也,十牌即为甲头,十甲即为保长,又曰保正”[30]5-6。据此可知,保长、保正只是不同称谓而已。到康熙朝,强调“弭盗良法无如保甲,宜仿古法而用以变通,一州一县城关各若干户,四乡村落各若干户,户给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面生可疑之人,非盘诘的确,不许容留。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若村庄人少,户不及数,即就其少数编之。无事递相稽查,有事互相救应。保长、牌头,不得藉端鱼肉众户。客店立簿稽查。寺庙亦给纸牌。月底令保长出具无事甘结,报官备查,违者罪之”[30]14-15。闻均天评价,保甲精神“至是渐融会渗化于保甲之组织中,保甲名称遂从此确立,规模制度,亦异于前代”。乾隆年间,保甲制度“楷模毕具,汇集前代之优点,而本诸实际效用,以之施行,称其为清代保甲制度确立之期,正无不可”[31]。
在商人户籍制度管理方面,清朝前期从对商铺实际形成有一套特殊而又较完备的户籍制度,具体做法大致有三,一是与土著一例顺编,二是将居民与铺户分别造立循环簿,三是在市廛稠密、商贾云集处对铺商分段设立总甲[21]。市圈是万全县所属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商业区域,其保甲制的实施应是按上述第三种情形进行的。乾隆年间重修市圈城隍庙,“三十九年保正行中施银八十两、四十年保正行中施银一百两”[18]213,这是目前见到的市圈保正行的最早记录。19世纪,“市圈保正行”的记录已是常见。例如,《重修市台关帝大宇碑记》记载,嘉庆六年(1801)“保正行万盛德、四合全、协泰盛(成)、恒通升施银五十两”[32]1107;咸丰三年(1853)《重修关帝庙碑记》记载“市圈保正行施钱四百千文”[32]1031;光绪二十四年(1898)雁门关《张家口布施碑》记载“市圈内保正行施钱贰百六拾吊”[33]。20世纪初,保正行的活动记录仍然不少,如光绪三十二年(1906)《张家口创建晋义社碑》之副碑《募化官绅姓名碑记》记载,“市圈保正行施银一百三十两”[32]1061。
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市圈保正行”具有三层含义,首先“市圈”限定了保甲制的实施范围,其次“保正”是官名,再者“行”指的是票商组成的“票行”。也就是说票行的某家或某几家票商字号充当了市圈的保正。咸丰二年(1852)《重建市圈乐楼碑记》记载,“今永和广等充应市圈保正”[18]215,就很好地表明了这个范畴的基本含义。按照今堀诚二的研究,市圈的票行“垄断了市圈的行政自治,形成了行会商的保正行”[18]127。
市圈保正行属买卖城的自治团体,没有任何会员,市圈范围内的所有店铺都归保正行管辖。除保正外,还有保正行、值年保正、经理值年保正等相当称谓,自嘉庆至光绪年间,保正一直为4名,光绪末年是6名,任期三年,如表2所示。道光七年(1827)恰克图买卖城由张家口领部票的28家商号中,永和广、长发成、协和公、万和成、世德全、裕成源、裕顺昌、恒顺成、兴玉和等都曾担任市圈的保正之职。
保正行在市圈北城墙上的市台庙设立了公所,主要任务包括市圈的警察职责(犯罪线索的查察、上报乃至审判等)、商铺的户籍管理、纠纷解决、营业控制以及公益和公共事业等,保正行设甲首、巡役等,甲首负责实际业务。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月的一份甘结显示,“具甘结张家口市圈保正郝廷琈、朱士枚等切缘大人关文传讯,圈内万聚魁记任宏在库伦保民人李大柱一案。正等查万聚魁记买卖于今岁首春已经分散不做。铺面已着他人居住,询其去向根由,说往苏州另寻生意去了,并无人在口。正等亦不敢代他隐匿等情,所具甘结是寔”⑥。郝、朱两人是市圈的保正,万聚魁是市圈的商号,面对官府传讯,他们将对万聚魁及任宏的摸排情况如实报告,这正是保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市圈实施保甲制的切实例证。20世纪初期担任张家口商会文书主任的郭占鳌曾提到,“保正行最大的工作是奉万全县之命维持治安,不仅将犯罪情况通报给县里,保正行还亲自抓捕犯人,进行审判”[18]140。“民国十八年商会法及同业公会法的制定,使得仅以市圈为界的行会商不再被认可,工商业者纷纷加入张家口各自的同业公会,保正行于民国二十年左右消失了”[18]128。
相比张家口市圈,库伦市圈及恰克图市圈自是后起者,字号多属前者字号的分设和延伸,贸易货物在这条商道上双向流动,除了共同遵守朝廷规定外,实施保甲制的许多具体做法或许也由前者照搬及借鉴而来。但是,留存下来或被发现的保甲史料,后者却更为丰富。乾隆二十二年(1757)五月,韩壮为上年被抢事递状,“具失状人韩壮,达名白言代,系库伦十一甲铺户,情因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小的从张家口起程,在任九成、达名朝国儿车上所带衣包二个,于八月二十七日走至白橙王家倒洛地方被贼人抢夺去,上有失单,为此叩禀钦差大老爷案下”⑦。这纸失状虽短,但仅凭“库伦十一甲铺户”即知库伦市圈实施保甲制是实,这也是目前见到的较早一例实证。道光二十二年(1842)八月,库伦十二甲及众铺户就官地地租事宜出具甘结,“今蒙钦差将军公爷堂断,旧库伦喇嘛圈内居住之众商民仍准贸易,所居房栅如有坍塌,准其修理。此次断办后,不准界外另有添置房栅及多增人数,仍令设立门牌,着甲首会同尚卓特巴之委员稽查,按月呈报本管衙门众民等所占官地居住房栅,每年情愿交纳地基银六百两作为四季交纳,现已查明房栅准其自行、互相受业,不准拆毁,亦不准滋生事端,如有滋事者,情甘领罪”⑧。这“仍令设立门牌”表明,之前如此,之后亦然。这些为深入了解张家口市圈的保甲制提供了重要旁证。
首先,保甲门牌、保甲册等是实施保甲制的基础。可见的库伦保甲门牌或名册等为数不少,例如乾隆五十四年(1789)的头甲、二甲、三甲、六甲、七甲、十甲及十一甲的《花名册》,光绪十九年(1893)的《西库伦编派保甲铺户花名册》,光绪三十四年(1908)的《东营栅内保甲门牌清册》和《东营栅外保甲门牌清册》等。但是,张家口市圈的保甲门牌迄今没有任何发现。不过,一则嘉庆十二年(1807)张家口市圈火神庙供奉讨论及章程的史料大致透露出了市圈保甲制的整体情况[18]216-217。这份史料中的“圈中之铺家”及“门户俱在”等表述,特别是“门户俱在”,背后即是保甲门牌的真实存在。
其次,“社”与“甲”。“本圈诸社”“众社”及“除汾孝和合之外”等用词,说明排除同乡团体后市圈里还有多家“社”的存在;又有“社首”“社头系甲首之经理”等表述表明:“社”就是“甲”;接着是“当社首者,自头甲起,连年周而复始,轮流于两家支应上香、受账等事,替换吃饭,社上不准谁人,保正二年不在轮流之中”等表述,这些清楚地表明“诸社”即各甲,“社首”即甲首或甲头,“头甲”即第一甲。波兹德涅耶夫提到,科布多买卖城各甲负责人称“甲头”,1892年担任甲头的是“永聚成、兴隆和、三合一、又三村、迎都魁、老二及楚楚子等商号的代表”[11]346;库伦的这些人则被叫作“铺首”,“在库伦买卖城和呼勒共有十二名铺首……他们的职责与科布多的甲头们完全一样”[11]346。库伦还有“甲长”之称,如光绪十九年(1893)西库伦的头甲长是万顺德的郭致郡、二甲长是天益元的李雀亭、三甲长是北源发长的张克和、四甲长是义成信的李汝燦⑨。可以说,张家口的“社首”“甲头”等与蒙地的“甲长”“甲首”“铺首”等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康熙十年(1671),《重修来远堡城隍庙碑记》记载重修经过并列举出经理总社首十六人,除社首外,用小字记录了六十人的名字[18]213。“总社首十六人”可能意味着张家口市圈曾有16社或16甲之设,这也可能是涉及市圈保甲制的最早史料,很值得深入探究。嘉庆四年(1799)的《恰克图轮流甲头清册》记录,“阖邑公议请领部票之铺家轮流挨班承办甲首事件,一年一换,周而复始,每年更换自十二月初一日起,不计闰。如此轮流挨班更换,庶乎平允,以杜推诿之弊”⑩。两相比较可知,张家口市圈及恰克图市圈的“甲首”均由圈内商号按年轮流出任。
最后,保正。表2展示了张家口市圈曾经担任保正之职的商号名称。在库伦和恰克图等地,“甲首”之上的“保正”很少见。光绪十九年(1893)的《西库伦编派保甲铺户花名册》显示,西库伦在四甲长之上设有六名保甲经理,他们分别是三兴德的魏连疆、合盛源的权运伟、丰裕公的王元、人和义的王椿、恒和义的田伯英以及福来号的马占元[11]。这六位经理相当于保正之职,实际上正如表2显示的,张家口的保正也有称经理的时候。上述三个层次呈现出一个完整的张家口市圈的保甲组织体系。
五、保正行非同业行会的澄清
对于保正行性质的认识,除了今堀诚二之外,大都将其归入了同业行会的范畴,然而又没有人说得清它到底是什么行业的行会,甚至连张家口商会都是如此。20世纪30年代的《张家口商会年鉴》在“本会沿革志略”中这样记述:“至于各业行社创自何时,年湮代远,无从稽考,然询诸商界先辈并据市面传述,在光绪三十二年以前,上堡有市圈保正行、南门外保长行(南门外系指市圈南门外而言);下堡有钱行、当行、增盛社(即茶行)、布行、油行、杂货行、京课蜡行、梅葛社(即染行)、堿行、面行、缸行、蔴行、清水行(即豆腐行),此即市面所谓下堡十三行,上下堡各行社均属万全县管辖;大境门外原系张理厅辖境,由西正两沟各商号所合组者名曰朝阳村保正行,属张理厅管辖。以上各行社成立最早,历年较远。……民国二十年经党政双方之指导,就原有各行社之性质依工商同业公会法之规定,始依法改组为各业同业公会”[12]。贾少卿1988年的《张家口的商会》[13]、常忠义2017年的《张家口近代同业公会组建及沿革》等[34],也都把保正行看作同业行会,但都没有讨论其究竟属于何业。
1935年的《察哈尔通志》记载,“旅蒙皮毛业公会旧为京帮旅蒙杂货行……生皮行业公会旧为朝阳村保正行,改组公会,共四十五家,由旅蒙商购买各种粗细生皮,转卖于洋商及本市制皮各商号”,“西烟业公会旧属保长行,改组公会,共六家,由山西曲沃制造生烟运口,转售旅蒙商家,供给蒙人需用”[35]2047,2050。这一记述虽然与某一行业联系了起来,但却给后人带来了困惑,甚至误解。比如,旅蒙商只有京帮旅蒙杂货行吗?朝阳村保正行就是生皮行吗?南门外保长行只限于西烟业吗?等等。以兴隆魁为例,申玉光在1985年回忆,“生皮行另有一家与众不同,商号叫兴隆魁。这家坐落在大境门外的正沟,专做蒙商买卖,颇有名气”[14]。兴隆魁的确是张家口的著名字号,咸丰、同治及光绪年间都有其担任朝阳村保正行经理或总经理的记录,属朝阳村保正行毫无疑问,这似乎符合《察哈尔通志》“生皮行业公会旧为朝阳村保正行”的记录。然而,兴隆魁“专做蒙商买卖”意味着这是一家旅蒙商,《民国六年兴隆魁张家口收发信稿》不仅为此提供了充分证据,而且完全可证这是山西祁县翟家的一家字号[36]。兴隆魁是旅蒙商,但不属于“京帮旅蒙杂货行”,也非单纯的以贩卖皮毛为主的生皮行字号,只是从蒙地换回的货物之中有大量皮毛而已。因而,按《察哈尔通志》的记述,把兴隆魁排除在旅蒙商之2ce56ce6666adf3e5c55689a914dc6a7外,归入生皮行显然是不妥的。常忠义先生引述《察哈尔通志》对1931年旧有行社改组同业公会的记载,使用了“旅蒙业(旧京帮旅蒙杂货行)、生皮业(朝阳村保正行)……西烟业(保长行)”[34]这样的表达方式,显然也是因《察哈尔通志》记录不当导致的后果。
对蒙、对俄贸易的部票是由票行、还是保正行领取?今堀诚二据朝阳村关帝庙道光三十年(1850)《请领恰克图部票碑记》提到,“恰克图贸易许可证的部票,是通过票行发放的,票行由此不仅可以限制行会内部,还可以取缔行会外的同业者,甚至禁止其营业”[18]141。“通过票行发放”一语似乎回避或含糊了谁来领取的问题。该碑铭记述了察哈尔都统双等奏恰克图贸易商民领票纳税统归市圈一律办理一折的相关内容,其中“査市圈驻札张家口大境门内,而朝阳村驻札大境门外,该商民前往恰克图通商交易,奴才等派员前赴理藩院请领恰克图部票,到口时散给各该商出口贸易”[18]222,这表明到理藩院请领部票是察哈尔都统的职属,前文提到的《钦定理藩院则例》“边禁”项下的相关规定也明确了这一点。碑铭还有“当经奴才等札饬张家口理事同知会同左司,传集朝阳村保正及领过恰克图部票之万盛隆、万盛成、聚顺昌三家铺户,凯切晓谕”[18]222等记述,这反映出领取部票者是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村民或商民的自治组织),所以才“传集”了朝阳村的保正。归化城的情况也是如此,“在归化城,铺户按年轮流充任铺头,每年由铺头向绥远城将军汇报大约需要多少张部票,绥远城将军再派员与之一同赴部领取”[37]。
“张家口的晋商分为票行和保正行,票行就是领部票的商号,领部票的铺户必须有保正作保,才能出口贸易”[23]90-91。赖惠敏的这段表述有失严谨,把张家口的晋商分为“票行和保正行”并不成立,此外,“领部票的铺户必须有保正作保”才能出口贸易吗?在阐释这一点时她引用了本文也提到的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月张家口市圈保正郝廷琈、朱士枚的甘结,继而分析到,“商人到库伦必须有铺户担保,李大柱在库伦做生意由万聚魁记任宏担保。李大柱的案情内容不清楚,张家口保正郝廷琈、朱士枚则交代万聚魁记执事人的行踪。或许张家口领票商号增加,遂有保正行的出现”[23]91。这里实际上混淆了“铺保”和“保正”两个概念,万聚魁任宏在库伦为李大柱作保,属于铺保性质,至于两位保正只是如实地报告了万聚魁的现状及任宏的去向,他们只是对其报告情况负责。
六、结论
自张家口的市圈设立以来,保甲制一直都在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在明代,凡是参与市圈的贸易者,都需要事先向管理者报上被视为保甲制基础的“名籍”。进入清朝,市圈发展成为相对封闭的票商聚集的买卖城,也为在此空间范围内实施商民自治的保甲制奠定了基础。票商因前往北疆地区贸易须领部票而得名,票商的同业行会为票行。在实施保甲制的过程中,票商字号独占了保正职位,票行因此垄断了市圈的行政自治职能,形成了“市圈保正行”。票行会首与保正行保正彼此独立起用这一事实表明,两者是并存关系,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市圈保正行的形成和运行,在警察职责、商铺户籍管理、纠纷解决、营业控制以及公益和公共事业等方面都曾有所作为,对维护市圈乃至整个张家口的营商环境和商业秩序发挥过重要作用,对张家口的繁荣和发展功不可没,对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地市圈贸易管理也有重要影响。
注释:
①这个长城上的小门是在2007年抢修保护大境门东段长城的工程中发现的,附近一家王姓居民也捐献了早年收藏的镌有“西境门”三字的刻石门额。参见刘振瑛《品味大境门》,研究出版社2013年版,第81-82页。
②《奏报张家口路之市圈失火折》,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宫中档奏折》,编号:故宫010679。
③马福臣《详述买卖城商情由》,中国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01-20-026-01-041。
④《俄商租赁元宝山铺房堆货恐滋流弊请明定章程示复由》,中国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馆藏号:01-20-009-02-001。
⑤《恰克图各铺户请领部票随带货物价值银两并买俄罗斯货物价值银两数目清册》,中国台湾“蒙藏委员会”藏蒙古国家档案局档案,编号029-010,第0094-0143页。
⑥《张家口市圈保正郝廷琈等报明万聚魁记现状》,中国台湾“蒙藏委员会”藏蒙古国家档案局档案,编号019-015,第0102页。
⑦《库伦十一甲铺户韩壮遭劫失物清单》,中国台湾“蒙藏委员会”藏蒙古国家档案局档案,编号016-005,第0008-0011页。
⑧《库伦十二甲铺户官地地租事》,中国台湾“蒙藏委员会”藏蒙古国家档案局档案,编号003-004,第0031-0032页。
⑨《西库伦编派保甲铺户花名册》,中国台湾“蒙藏委员会”藏蒙古国家档案馆档案,编号068-013,第0048页。
⑩《恰克图轮流甲头清册》,中国台湾“蒙藏委员会”藏蒙古国家档案局档案,编号020-006,第0070页。
[11]《西库伦编派保甲铺户花名册》,中国台湾“蒙藏委员会”藏蒙古国家档案馆档案,编号068-013,第0047-0048页。
[12]见王道修等:《张家口商会年鉴》,篇首有“中华民国三十五年”褚世昌的序。
[13]贾少卿:《张家口的商会》,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会编《张家口文史资料》(第十三辑),1988年4月,第309-315页。
[14]申玉光:《忆张家口的皮毛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会编《张家口文史资料》(第1-3辑合订本),1985年9月,第189页。
参考文献:
[1]赵尔巽,等.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9136.
[2]明穆宗实录:卷五十四[M].中国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3]刘先衡,钱永祺.宣镇西路志:卷一[M].万全区档案史志局影印本.
[4]明神宗实录[M].中国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5]于慎行.宣府廵抚大中丞新城王公生祠记[M]//文渊阁四库全书·明文海:卷三百七十.台北:中国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22.
[6]杨时宁,薄音湖.宣大山西三镇图说[M]//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十二辑.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5.
[7]汪道亨.张家口新筑来远堡记[M]//左承业.万全县志(卷八)·艺文志·杂文. 哈佛燕京图书馆藏乾隆七年刻本.
[8]吴廷华,王若辅.宣化府志[M].中国台湾成文出版社影印本.台北:中国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
[9]祁美琴.论清代长城边口贸易的时代特征[J].清史研究,2007(3):73-86.
[10]
左承业.万全县志:卷五·秩官志·武职[M].哈佛燕京图书馆藏乾隆七年刻本.
[11]阿·马·波兹德涅耶夫.蒙古及蒙古人:第一卷[M].刘汉民,等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9.
[12]阿奇博尔德·立德夫人.我的北京花园[M].李国庆,陆瑾,译.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141.
[13]孙荫樊.谈谈张家口的旅蒙商[M]//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会编.张家口文史资料(第六辑).张家口:张家口地区印刷厂,1985:79-85.
[14]万历武功录(卷八):中三边俺答列传下[M]//续修四库全书436册·史部·杂史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15]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5842.
[16]梅国祯.请罢榷税疏[M]//明经世文编卷452.北京:中华书局,1962:4968.
[17]艾梅霞.茶叶之路[M].范蓓蕾,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
[18]今堀诚二.中国封建社会の构造——その历史と革命前夜の现实[M].东京:日本学术振兴会,1978.
[19]夏之璜.夏湘人出塞日记[M]//毕奥南.清代蒙古游记选辑三十四种(下册).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92-93.
[20]路履仁.外蒙古见闻纪略[M]//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六十三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2:79.
[21]许敏.明代商人户籍问题初探[J].中国史研究,1998(3):116-127.
[22]刘振瑛.品味大境门[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3:203.
[23]赖惠敏.满大人的荷包:清代喀尔喀蒙古的衙门与商号[M].北京:中华书局,2020.
[24]钦定理藩院则例(卷三十四)[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142.
[25]蒙古国国家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旅蒙商档案集粹[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31.
[26]刘选民.中俄早期贸易考[J].燕京学报,1939(25):200-205.
[27]施彦士.万全县志[M].万全县档案史志局,点校.河北万全.2015:477.
[28]高兆夔.张家口之货物贸易[J].金城,1926(2):4-8.
[29]刁培俊.在官治与民治之间:宋朝乡役性质辨析[J].云南社会科学,2006(4):114-118.
[30]皇朝文献通考:卷二十一·职役考[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32册)·史部.台北:中国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
[31]闻均天.中国保甲制度[M].上海:上海书店,1935:219-221.
[32]刘秋根,常忠义.张家口社会经济史研究论文集(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
[33]许檀.清代河南、山东等省商人会馆碑石碑刻资料选辑[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539.
[34]常忠义.张家口近代同业公会组建及沿革[J].保定学院学报,2017(3):10-17.
[35]宋哲元监修,梁建章总纂.察哈尔通志(三)[M].台北:中国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
[36]刘建民.晋商史料集成(第12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189-309.
[37]田宓.从归化城副都统衙门档案谈清代旅蒙贸易及部票制度[J].历史档案,2016(4):87-94.
责任编辑:韩曾丽
Research on the "Baozheng Guild of the Trading Area" of Zhangjiakou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Qiao Yanjun1,2
(1.Modern Invoice and Commercial Culture Research Center,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Shijiazhuang Hebei 050061, China;
2.Zhang-Ku Avenue History and Culture Research Association, Zhangjiakou Hebei 075000, China)
Abstract:
Zhangjiakou's "Trading Area" was set up in the fifth year of Longqing in the Ming Dynasty, it was only opened on market days and closed immediately when trading was done. In the Qing Dynasty, it became a place where merchants with licence opened shops and could trade every day. In the Ming Dynasty, merchants who entered the trading area had to 'registered with customs officials, while in the Qing Dynasty, the Baojia system of merchants autonomy was implemented in the trading area. Merchants went to northern Xinjiang were called the merchants with licences, and the guilds of those merchants of the same trade were called the guilds of merchants with licences. Merchants with licences occupied the position of Baozheng, and the guilds of merchants with licences monopolized the administrative autonomy of the trading area, thus forming the "Baozheng guild of the trading area". The formation and operation of the Baozheng guild of the trading area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maintaining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order of the trading area and even the whole city, and also contributed to the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Zhangjiakou.
Key words:
trading area; merchant with licence; guilds of merchants with licences; baozheng; baozheng guild
收稿日期:2024-02-12
作者简介:
乔彦军(1964-),男,河北张家口人,河北经贸大学近代发票与商业文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张库大道历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