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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变迁史对人与自然关系处理的启示

2024-09-23朱慧柔

人民黄河 2024年9期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出了“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号召。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见证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伴随着新中国浩荡前行的步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依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聚着力量。《黄河变迁史》是岑仲勉先生撰写的一部探究黄河三千年变迁史的著作,被誉为“系统研究黄河问题的一部巨著”。书中对数千年的黄河治理得失进行系统总结,不仅可以为黄河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历史镜鉴,而且在促进当今社会继承与弘扬黄河文化、总结中华民族与黄河共生的伟大智慧方面同样有其重要意义。

“不与水争地”的原则蕴含着中华民族在黄河治理中所信奉的尊重自然的观念,凝结着其在人与自然关系处理方面的初步探索。西汉时期为治理黄河日益频繁的决溢,贾让提出“治河三策”,以“不与水争地”为上策,主张引河北行,不宜多筑堤坝与水争地,避免过度侵占水体区域。纵观黄河河道变迁的历史,其原因多在于人类活动对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森林植被等过度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加剧,河道中泥沙淤积严重,自然行洪能力下降,当洪水来临时,冲破既有河道,决口泛滥,甚至形成新的流路,其典型事例如南宋建炎二年杜充在今滑县西南决河,拉开了黄河下游长期夺淮的序幕。“不与水争地”这一原则指向人类社会发展应与自然相和谐的治河思想,在黄河xU3D6jkwN5qqrRfQRbrwpxOfJ8tB3J0fIV3CqT8uaLw=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经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的当下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人与自然之间主客平等且相互依存的基本原则需要得到进一步贯彻和彰显。

“顺水之性”的治理方法具有强烈的顺应自然的科学色彩,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式的进一步思考。东汉的王景善用贾让之策,在“不与水争地”基础上“顺水之性”。他创新性地建立水门,实现河汴分流,既解决了黄河决溢的隐患,又充分利用了水资源,对黄河进行了较为有效的治理,使得此后黄河安流了较长一段时间。“顺水之性”以尊重黄河的客观规律为基石,采取合理方式对黄河进行科学的规划和管理,以形成人水和谐的局面。以人类社会为先左右自然,这种策略必然为治河增加不少矛盾与困难,这些矛盾与困难又演变成各方利益之争。因而在当下,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应怀有对自然的尊重与敬畏,从认识自然规律入手,小到保护水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大到进行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发展相关绿色产业,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河堤种树”的治河技术彰显了黄河变迁中人们在保护自然方面做出的尝试,推动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方式走向成熟。据《宋史》记载,在宋代治河责任制逐渐普及,且宋人已懂得通过植树来保护堤岸,而至清人治河时期,河堤种柳已成为普遍现象,为保固堤坝起着重要作用。古人已经意识到黄河流域生态恶化往往会使得黄河水患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提高,如今我们更应重视环境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立法与执法,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加强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同时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以更具时代性和民族性的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黄河变迁过程中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最具活力的一环。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人类的活动和决策会对自然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因而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需要充分考虑人的因素。一方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实现需要广泛的公众参与。在《黄河变迁史》中也能发现,当一些朝代治理黄河举措得当,并且能让民众理解治理黄河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时,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效率会得到提高。在新时代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应该提高公众参与度,比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的决策过程中,通过召开听证会、网络意见征集等方式,让广大民众参与进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同时,加强对环境保护重大意义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让民众自觉地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如自发组织黄河沿岸垃圾清理活动、监督举报破坏黄河生态的行为等。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需要宏观调控和科技创新。通过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发和应用环保技术、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等,注入科技创新活力,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有力支撑。

《黄河变迁史》一书通过梳理黄河变迁及治理的历史,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和宝贵的启示,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我们应当以史为鉴,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作者简介: 朱慧柔(2000—),女,江西九江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