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溧水:“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2024-09-22范丁文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三色工程”打造新时代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检察样板》被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评为“模范机关建设精品案例”。
如何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转化为生态检察的动能?溧水区检察院在实践探索中给出了答案。近年来,该院围绕石臼湖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创新“党建+公益诉讼”模式,积极探索跨流域性河流的综合治理,走出了一条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生态检察新路。
每年天气转暖,石臼湖便会吸引像青头潜鸭、东方白鹳、黑脸琵鹭这些“鸟中大熊猫”组团现身,它们或是在湖边休憩,或是悠然觅食,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石臼湖作为安徽、江苏两省的界湖,对它的保护涉及两省四地,但各地执法、司法尺度不尽相同,这给石臼湖的综合治理带来了难题。溧水区检察院通过调动相关单位的党员力量,以“党建共建”推动“业务共赢”,在各方合力推动下,与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检察院、安徽省当涂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石臼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联盟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类案联办会商、线索移送等一系列机制。自此,四地检察机关对石臼湖的保护有了统一的“行动指南”。
为做好常态化治理工作,溧水区检察院在石臼湖湖畔的向阳村创立“检察蓝”守护“天空之镜”党员先锋岗,激励党员干警立足检察职能,“进网入格”担当尽责。党员干警发挥“铁脚板”作用,抓住枯水季节湖床裸露的有利时机,会同农业渔政、相关镇街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环湖巡查行动,针对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果园竖网拦鸟等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
检察业务干得好,党建引领是首要。溧水区检察院保护石臼湖的做法获评南京市政法网格员工作年度十佳案例,相关经验在江苏省推广。据悉,该院还出台《“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助力基层治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把“党建红”引领“检察蓝”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