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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破产重整企业的债务重组

2024-09-20田晓团

今日财富 2024年27期

企业破产重整是一种资源优化模式,破产重整的重要工作是夯实企业资产,梳理企业负债。破产重整的意义是盘活企业资产,通过多种债务重组模式降低资产负债率,使得重整后的企业资产进入良性循环,确保当地政府、债务人、债权人、股东等各方利益平衡。本文就持续经营下的重整企业W公司为例,介绍重整企业的现状和破产重整意义,债务重组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影响,债务重组方式的选择及会计处理。

一、破产重整企业的现状和破产重整意义

破产重整一般分为存续型重整、出售式重整、清算式重整。实践中,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企业进入破产重整,是多方因素的结果,多体现在企业债务负担沉重,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水平。重整企业资产负债率高的原因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失控,投资的资产不能发挥其效益,形成闲置资产或不良资产,这些资产使企业运营能力低,导致利润率下降;二是缺乏债务约束机制,融资结构不平衡,叠加企业盈利能力弱,企业利息保障倍数低,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无法承担利息支出。公司资金链条紧绷,对债权人的资金归还不及时,企业和债权人产生债务纠纷,若债务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公司诉讼增加,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公司会陷入困境。

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但企业存在部分优良资产,在当地法院的监督下,为平衡各方利益,企业多选择破产重整。破产重整可以有效运行企业的优良资产,维护和延续企业的品牌、市场、资质、资源,继续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有利于地方经济和地方金融稳定,有利于破产人、债务人、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共赢。

二、破产重整中债务重组方式的选择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的方式一般包括:一是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是债务人将债务转化为股权工具;三是除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管理人及企业在选择债权重组模式中,对于重整的比例、顺序、方式及期限要全面分析掌控,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一)债务人清偿率发生变化。破产重整中,债权人最关注的是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一是公司资产的评估,公司资产评估分为收益现值法、重置评估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持续经营下的重整一般采用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两种模式进行;二是公司负债的梳理,公司负债一般由法院聘请的管理人进行审核,审核后报法院裁定;三是测算清偿率。

破产重整企业的审计和评估,需管理人和法院、债权人共同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清理。破产重整企业涉及多方利益,因此在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方法上与其他企业不同。重整企业的评估目的:一是维持企业的偿债能力;二是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估范围包括企业的全部财产,即产权归属于重整企业的所有财产,包括抵押权、租赁权、财产使用权等;评估方法一般采用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两种模式进行。财产的清查是评估的重要工作之一,中介机构不仅要全面盘查企业的资产状况,也要依据资产状况对资产进行分类,出具专项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类别主要分为所有权归属企业资产、抵押资产等。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资产的评估增值、减值、事实损失等情况说明,其中资产增值和减值的确认,主要依靠专业评估机构根据不同评估方式的评估,事实损失主要基于企业和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的再盘点。

公司总体负债情况梳理,一般由债权人申报,中介机构和管理人审核,应关注债务人面临较大的隐性债务风险,例如:对外担保风险、债务转移风险等。同时债务要正确划分共益债权、共益费用及破产重整债权。

管理人可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预测企业的偿债率,制定多种偿债方案,债权人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选择。例如资产抵债、债转股、对债权进行打折、延长还款年限等,对于持续经营企业,为保证企业重整成功,企业也可选择组合偿债方式,例如:债转股和打折清偿结合,可从债权人的公司性质出发,若不选择打折清偿,可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选择延长偿债期限等。

(二)债务人经营现状。法院和管理人不仅要考虑企业偿债率,也应综合考虑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营运管理及重整效率的高低是决定重整成败的关键因素,可持续经营的重整企业普遍存在负债率高,甚至资不抵债的情况,但是重整企业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市场优势、资源优势有其较高的价值或较好的前景预期,如能够较好地处理历史债务,其未来现金流量能够支撑现有经营支出和处理历史债务。因此调研重整企业的现有经营状况、预测其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量,将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归还历史欠款,也是管理人及中介机构的重要工作。

(三)债务人信用风险。由于企业处于重整中,企业面临各种信用风险,其融资能力受限,重整人要强化对融资风险的管控,根据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融资和投资管控,制定客观的债务重组方案。

三、债务重组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影响

(一)对债务人的影响。对债务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债务人管理模式发生变化,破产重整过程中,企业的管理模式发生变化,变化的关键是内部管理模式的确定。依据现有破产管理法,重整期间主要存在两种管理模式,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债务人自行管理;二是债务人经济负担减少,资金使用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债权人分担了债务人的经济负担,没有增加债务人的经济变现能力;三是债权转化为股权,导致未来分配结构的变化;四是重整中负债进行了划分,如果选择延长债务期限的债务重组方式,公司的短期负债将转化为长期负债或权益工具。

(二)对债权人的影响。对债权人的影响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减少债权人的资产,形成债务重组损失;二是可以从债务人处收回部分资产,避免产生部分坏账,保证企业资产的真实性。

四、破产重整中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一)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破产重整中债务重组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正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评估方式有明确规定,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定公允价值仍有难度;二是重组收益或损失的确定。现实业务中,企业为了平衡各方利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二)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债务重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企业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金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将债务重组收入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确认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债务人应考虑企业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金额及可否采用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若债务人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适用5年期递延纳税政策。采用债转股的债务重组,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和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重组过程中要及时和主管税务机关就重组过程中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进行沟通,并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税务主管机关的要求进行相关税务申报、备案或留存资料。

五、W公司破产重整中的债务重组

(一)W公司简介

W公司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拥有10家分(子)公司的集团型企业,W公司曾经为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近几年安全管理薄弱,组织结构混乱,特别是企业前期对投资管理失控,导致部分项目建成后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为维持运营管理,W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融资,甚至使用高息借款,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能保障利息支出,财务状况恶化,公司资产、账户等被查封,公司经营陷入危机。在进入破产重整前,W公司发生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企业部分装置停产,公司危机加剧,诉讼案件进一步增多,员工情绪不稳,公司面临安全、资金、人员等多方不稳定因素。

W公司所属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需要的生产装置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长,生产装置对于安全环保的配套设施标准高,其主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准入标准高,同时,W公司有多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其主要产品在本地区不仅具有区域优势,也具有品牌优势。

(二)W公司的债务重组方案

重整前,W公司负债高于资产,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但公司存在部分优良资产,可持续产生经营现金流,公司主要债权人、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等综合分析企业陷入危机的原因,统筹考虑W公司的有效资产、品牌、市场、资质、资源等,认为W公司可以在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债务重组,W公司进入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后,当地法院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联合债权人、法院聘请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对资产进行评估,对负债进行梳理。同时,为保障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稳定运营,法院批准公司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为稳步推进W公司重整,当地政府、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成立政府专班,协调企业、债权人之间利益。重整期间,W公司现任管理团队对企业不断优化并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机制,多措并举实现企业降本增效,严格落实铁腕措施,保障了职工队伍和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经营改善、扭亏脱困进入新的局面。当地政府的支持、W公司扭亏为盈是公司重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评估师事务所采用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分别对W公司所有财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测算企业的清偿率,其清偿率为债权总额的四折。同时,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全面梳理公司负债,确认债权性质、债权金额。将债权分类为共益债权、普通债权、社保和税款债权、职工债权、抵押债权等。

W公司的管理人基于公司现有资产,测算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公司因破产重整期间信用风险的降低,基于专业机构出具的《债权清偿能力分析报告》,债权中金融机构债权占比较大等综合因素,制定了债务重组方案。债权人可以选择的方案有:一是直接选择四折清偿,选择四折清偿的债权一年内清偿完毕;二是选择债权转股权,六个月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三是抵押债权全额清偿,六年内清偿完毕;四是对于不选择打折的普通债权,按照金额划分清偿期限,100万元以下一年内清偿完毕,100~8000万元,10年内清偿完毕,8000万元以上的债权进入超长期债权,超长期债权根据公司后续的经营情况再次制定清偿方案。

该债务重组方案不仅考虑了债务人的实际还款能力,也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和保证了当地金融环境的稳定。由于有多种债务重组方案的选择,W公司重整方案通过了债权人会议。特别是对于债权金额大的债权人,按照金额划分清偿期限是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创新。

(三)W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W公司在债务重组方案中的超长期债权,基于《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确认超长期债的规定,充分考虑其到期日、清偿顺序、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等规定,确认其属于权益类的超长期债权。

由于W公司债务重组为组合方案,且W公司为集团公司,应充分考虑W公司中各分(子)公司的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金额,同时正确选择税收优惠政策,在公司进入重整初期就与当地税务局充分沟通,对于盘点损失和资产减值的财产进行备案。

对债务重组方式的合理制定并有效实施,使得W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既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量,也保证公司债权人利益,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债权人、债务人各方基本满意。

结语:

债务重组是企业破产重整中的一部分,债务重组的成功是重整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债务重组应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当地市场经济相结合;债务重组应与公司的战略发展相结合;债务重组应与公司破产重整方案相结合;债务重组应与当地金融环境相结合;债务重组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结合,债权人和债务人选择适合自身的债务重组方式,关注会计处理和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