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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战略提升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善作善成

2024-09-19刘庆良

求知 2024年9期

2024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天津视察指导,并对天津工作提出了“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其中,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善作善成是重要内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牵引集成作用,形成一个重要战略支点。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各地自贸试验区紧扣制度创新核心任务,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推动先行先试,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框架和制度基础。进入新征程,面对新格局,如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善作善成,自贸试验区如何高质量发挥改革开放创新引领作用,激发新的改革发展活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天津自贸试验区作为全国第二批、北方第一家,要通过发挥战略提升作用,进一步实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善作善成。

一、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改革开放支撑作用明显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载体。自贸试验区围绕贸易投资、政府职能转变、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已经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创新的标杆。目前,自贸试验区已逐步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态势。天津自贸试验区通过近十年的发展,总体上取得了亮眼的成绩。

1.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包括天津在内的各自贸试验区取得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各地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和首要任务。在各地自贸试验区的创新举措中,涉及商事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均占到第一位,切实提升了营商环境,提高了企业满意度,吸引了更多市场主体聚集。二是率先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这些开放的领域绝大部分都已在全国范围放开,带动了全国的对外开放,提升了全国对外开放度和透明度,也吸引了外资企业的大量聚集。三是“放管服”改革已由自贸试验区推广到全国。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进一步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准营门槛。四是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国家层面,自贸试验区已经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达到了500多项,可供地方政府在管辖范围内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累计有数千项,这些创新经验在全国不同区域进行复制推广,有效推动了全国各方面的改革创新,激发了市场活力,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局面。

2.打造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平台。作为京津冀区域内最早成立的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打造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平台。天津自贸试验区深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全方位推进产业、创新等领域的联动,推进区域发展政策协同化,发起召开首届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席会议,发布京津冀协同创新成果,成立智库联盟。推进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建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发起建立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通办联动机制,先后推出179项“同事同标”事项。

3.形成了具有天津自贸特色的租赁产业。融资租赁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也卓有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融资租赁产业已成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一张靓丽名片。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的融资租赁业起源于2009年全国首单保税飞机租赁业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长为天津市租赁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平台,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截至2023年底,东疆综保区聚集了金融租赁公司3家、总部型融资租赁公司711家;累计完成2228 架飞机租赁业务、673 艘船舶租赁业务、77座海工钻井平台租赁业务。目前,东疆综保区租赁资产超过1.5万亿元,已成为全国最大、世界第二大的飞机租赁聚集地和全国租赁产业中心。此外,东疆综保区也是中国租赁产业创新的“策源地”。先行试点租赁公司享受国家便捷外债通道、飞机租赁进口优惠税率、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进口租赁飞机跨关区联动监管、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等一系列政策。在全国首创了保税进口租赁、出口租赁、联合租赁、跨境转租赁、离岸租赁等模式,形成了40多项租赁创新模式;率先发布全国首个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落地全国首笔标准化绿色租赁业务;探索建立经营性租赁专业化经营模式,积极推进设备类项目出口租赁模式创新,完成多笔首单出口租赁业务,加快推动了国内租赁产业的发展。

二、自贸试验区战略提升仍面临着深层次问题

自贸试验区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开放力度整体不高、资本流动方面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税率偏高、法律制度有待完善、试点经验缺少系统性总结等,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支撑作用仍需进一步探索。

1.自贸试验区开放力度整体不高。同国际主要自贸园区相比,我国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在一些核心领域,如金融、电信、文化、医疗等,开放步伐相对缓慢,对外资准入还有一定的限制。已经开放的领域在落地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限制,使得开放力度和落地程度与预期之间差距较大。综合来看,由于开放程度以及与国际接轨力度不够,我国自贸试验区目前更多承载了引进投资、扩大外贸的功能,在与本土企业的链接、本土要素资源利用等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效。虽然各自贸试验区现有的优势产业与设立前的优势产业存在明显的继承性和关联性,但利用政策功能优势孵化出的新产业还相对较少,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能力还较弱。

2.改革创新面临“天花板”。目前,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面临“天花板”,前期工作重点是推进“放管服”、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浅水区”改革,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的“深水区”改革触及还不深,重大制度突破和颠覆性创新还不多,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作用发挥不够。例如,自贸试验区在汇率自由化和利率市场化等方面没有实质性开放措施,离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作为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创新典型的自由贸易账户,其功能更多停留在支付手段阶段,投资功能和储值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资金集聚效应没有得到体现。

3.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尚未完全实现。2023年,《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已在包括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内的六个地区先行试点,上海也开始了全面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尝试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即将封关运作,但都处于起步阶段。天津东疆综保区作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的重要载体,与其他沿海的自贸区类似,虽然实行了“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监管制度,但与新加坡、香港等自贸港相比,与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相比,在高标准的贸易监管制度上仍存在不足,自由贸易政策仍需进一步接轨国际。

4.整体综合营商环境仍存在差距。各地自贸试验区陆续推出了引领全国的各项制度创新,但在投资便利、税费成本、司法环境等综合营商环境方面,还有较大进步空间。在投资领域,自贸试验区虽然已出台多版负面清单,内容上作出大幅缩减,但仍存在外资进入的“二道门”现象。在司法环境上,与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司法服务完善的地区城市相比,在仲裁、调解等领域发展程度较低。在税费成本上,香港、新加坡都实施了具有竞争力的税制安排,与之相比,我国的企业在开展离岸业务参与国际竞争时税负较重。例如,天津自贸试验区的融资租赁业,在企业所得税等方面与自贸试验区外没有区别,仍然适用25%的税率,而爱尔兰飞机租赁的所得税率为12.5%,中国香港的飞机租赁所得税率为8.25%,相比而言,我国自贸试验区税率偏高,导致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不足。

三、天津发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示范引领作用

自贸试验区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范围在不断扩大、辐射的区域和领域也在不断拓展,这些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格局下,通过发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激活全国经济的战略部署。天津自贸试验区应抓住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契机,发挥好自贸试验区这一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重要作用,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善作善成。

1.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上善作善成。天津自贸试验区应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聚焦投资、贸易、金融、财税、司法等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天津市成为全国制度型开放、体制机制改革示范城市。应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大力推进先行先试,对接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通过改革实现突破,待相关成果具备条件后逐步在滨海新区全域、天津市全域推广实施。

2.在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上善作善成。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是一致的,即“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无论是已建设数年还是正在建设的自贸试验区,都是在投石问路中进行着制度创新。例如,外资准入准营、贸易监管、金融改革、司法创新等都是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新做法,也会在更大范围内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制度创新必然要求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主动性。因此,天津可借机争取中央给予更多因地制宜的探索空间及容错空间。应争取赋予天津更多地方立法权,特别是要争取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的承载地)的地方立法权,作为改革自主权的保障。

3.在培育具有鲜明自贸试验区特色的产业链条上善作善成。利用自贸试验区高度开放特性,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中打造国内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和创新链的重要节点,高端切入全球价值链和创新链,参与国际市场大循环的高端竞争。一是打造绿色自贸,依托北方最大港口建设世界一流绿色港口、零碳港区;着力发展绿色租赁、绿色保理、绿色信贷、碳资产管理等绿色金融产业;不断拓展新型贸易方式,开展汽车供应链服务,探索跨境电商创新业务,打造船舶维修、邮轮配送、研发制造等与航运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地。二是打造数字自贸,以对接DEPA高标准经贸规则为目标,重点研究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探索数字货运、无船承运、电子商务、数据加工与出境等数字产业新链条,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三是打造保税自贸,积极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税制安排,提升转口转卖业务金融服务的自由度和便利性;依托已开展的大宗商品交易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打造北方国际贸易中心、北方最大的进口商品集散地、国际分拨配送中心,不断向离岸贸易的资金和信息控制中心转型;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核心载体——综合保税区的作用,先行先试、做大做强保税展示、保税研发、保税维修再制造、保税加工等“保税+”产业链条。

4.在差别化和特色化探索方面善作善成。各地自贸试验区都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各自战略定位和功能划分进行差别化和特色化探索,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在产业方面,天津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创新实践中,应高标准谋划融资租赁发展升级版,打造自贸区产业链条。天津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批复的唯一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租赁聚集效应和发展质量,保持天津租赁品牌在全国的领先优势。一是共筑金融监管新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上,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租赁企业在全国展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国租赁产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引导租赁企业向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高质量发展,探索金融租赁公司及其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卫星、集成电路等新兴租赁业务;鼓励提升租赁行业数字化管理水平和资产管理水平,促进租赁资产交易流转。二是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释放改革新动能。充分发挥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争取从国家层面出台新的支持融资租赁产业的指导意见,争取相关部委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措施,如推进进口租赁行业减免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风险资产准备金计提税前扣除、大型设备海关异地监管、完善租赁企业进入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支持租赁公司直接借外币给其项目公司等政策,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为行业发展释放新动能。三是提升国际竞争力,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积极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制安排,研究争取对专业从事飞机、船舶、海工平台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征收15%企业所得税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完善国产飞机税收制度,争取给予国产飞机在国内首次销售、后续交易流转时均适用5%的增值税率;鼓励租赁企业开展出口租赁和离岸租赁业务,提升国际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吸引关键核心金融要素聚集,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租赁创新示范区。

未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在探索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方面,走在前列,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把“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落到实处,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贡献。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第65期)学员,东疆综合保税区自贸片区工作局局长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