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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2024-09-11刘余莉

月读 2024年9期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自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例如贪污腐败严重、假冒伪劣充斥、食品安全堪忧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已迫在眉睫。

《论语·子路》记载:“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管子也明确提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可见,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基础是道德教育的基础。

同时,如果仅仅重视物质文明而忽视以道德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就会出现《大学》中所说的“外本内末,争民施夺”的情况,也就是《孟子》中所说的“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这一规律无论对于中国还是西方国家都同样适用。

《傅子》指出:“明君必顺善制而后致治,非善制之能独治也,必须良佐有以行之也。”说明贤明的领导者必须通过推行好的制度,才能达到社会安定。但是,并不是有了好的制度,就一定能实现大治,还必须有贤德的人去推行善政。可见,要实现大治,人的因素至关重要。《荀子》也提出:“法不能独立,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源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足以乱矣。”礼法制度不能孤立地存在,有了圣明的君主,礼法制度才会存在,失去了圣明的君主,礼法制度也会随之消亡。法制,是治理国家的始端(凭依),而人(君子)是法制的本源。所以有了贤人君子,法律即使简略,也会使国家普遍得到治理;如果没有贤人君子,法律即使很完备,也会使国家混乱。从这个意义上说,当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通过道德教育培养具有道德素质的人(包括领导者),才是社会大治的根本。

因此,中国自古重视道德教育,并把道德教育视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与根本。儒家尤其重视道德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论及德才关系时写道:“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一个人博学多闻固然重要,但若没有一定的道德素养作为承载,就可能导致知识越多、能力越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却越大。司马光接着说:“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

忽视了伦理道德教育,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因人的道德滑坡而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甚至还会出现《汉书》所说的“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以薪救火”的现象。具体而言,可能会导致以下结果:

其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即人们因为惧怕刑法的处罚而免于作恶,但是也没有羞耻心,甚至还以作恶后能想方设法地免于刑法的处罚而沾沾自喜,自以为聪明。这表现为法律管辖之外的“反社会行为”比比皆是。狭义地讲,“反社会行为”就是指尚未触犯法律但却是不道德的行为,如隐性霸凌、酗酒斗殴等。

其二,“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表现为监狱以人满为患,政府以警察短缺为忧。严格的法律和监督机制可以把犯人关进监狱,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如果缺乏伦理道德的教育,犯人们在监狱里学到的反而是更加狡诈的作案方式,一旦被释放,仍然会危害社会。因此,《袁子正书》中说:“不能止民恶心,而欲以刀锯禁其外,虽日刑人于市,不能制也。明者知制之在于本,故退而修德。”

其三,“刑罚积而民怨背”。《史记》讲:汉朝之所以兴起,是因为去严刑而从简政、去浮华而倡质朴,法网宽疏得可以漏掉能吞噬船只的大鱼,可官吏的政绩却蒸蒸日上,谁也不敢为非作歹,百姓和美安定。由此看来,治理国家重要的是道德的引导,而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汉书》中说:用礼义治国者,积累的就是礼义;用刑罚治理国家者,积累的就是刑罚。刑罚用多了人民就怨恨背叛,礼义积多了人民就和睦亲爱。本来世代君主都想让人民德行美好的意愿是相同的,但用以使人民德行美好的办法却不同。有的是用道德教化来引导,有的是用法令来驱使。用道德教化引导,德教和谐时人民的精神状态就表现出欢乐;用法令来驱使的,法令严酷而民风就呈现出哀怨。

其四,不能达到“不忍欺”的最高管理境界。“不忍欺”是高于“不能欺”和“不敢欺”的管理境界。《体论》中说道:用道德教化是第一位的,礼法则紧随其后。道德与礼法都是引导人民的工具啊!远古时代的道德教化,使人民日益转向善良,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转向善良,这是最好的治理(正己化人,无为而治);其次,使人民互相礼让,身受劳作之苦而并无埋怨,这是次一等的状况;最后就是用法规来纠正,使人民因利益得到保障而喜欢从善,因畏惧刑罚而不敢做非法之事,这是最末一等的治理。

中国的文化传统是一种重视伦理道德教育的圣贤文化,注重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宗教教育等形式,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作为官吏的候补,并在官吏的选拔、考核、监察、奖励、培养和管理上落实“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的主张,保证德才兼备的人被选拔到领导职位上。

《孟子·离娄上》说:“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中国历史上的理想政治制度是圣贤政治。在这种政治制度中,所有的制度建设和改革都是围绕着如何把一个人培养成为好人,把好人选拔在适合的位置上而设计的,其结果是“其政平,吏不苛;其赋敛节,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赏赐不加于无功,刑罚不施于无罪……官无腐蠹之藏,国无流饿之民”(《说苑·政理》)。

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视道德教育的经验,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可以为建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贡献智慧,从而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因人心堕落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切实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底蕴及思想理念研究》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