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诗学”视野下的朱湘诗歌创作与批评
2024-08-09陈玉
[摘 要] 无论是个体生命的纯然表现,还是纯诗创作与唯美主义批评,生命诗学逻辑始终贯穿于朱湘的生活和创作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他以“人性”为本体的诗学观、“诗艺救国”的文化政治理想和为诗神献身的本真诗人形象之塑造上。
[关 键 词] 朱湘;诗歌;批评;“生命诗学”
“诗歌的理论乃是生命的理论。”(见史蒂文斯《纽黑文的寻常一夜》),朱湘虽被视为“形式诗人”,但其实是“生命诗学”的践行者。他只是借由形式诗学探索来实践其人性诗学、政治诗学,从而获得超出“常人”(das Man)从众而庸俗的生活境界,以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生命诗学”强调文学与生命的内在关联性,就其相关度而言,至少存在三重含义:一是认为“生命是艺术的本质”,写诗就是写生命;二是指生命本体论诗学,把生命艺术化,“人诗合一”;三是把艺术生命化,使诗成为个人信仰和精神乌托邦。不仅朱湘个人的生命观与诗歌创作贯彻这种诗学理念,他的诗歌、文学批评也呈现出生命与艺术的交叉态势。
一、生命感悟:以“人性”为本体的诗学观
朱湘在进入新月派圈层前,是文学研究会的一员。他既没有严格实践“为人生而艺术”的文学主张,也始终与新月派其他诗人的“绅士气”有些隔膜,是绅士中最为“平民化”的一个。
这主要表现在他对“平民文学”的独特理解上。朱湘在使用“平民”概念时,有意与普罗文学的“大众”拉开了距离。他笔下的“平民”,不是一个简单的与“贵族”相对立的阶级概念。一方面,他反对“人造象牙”式的文学,不喜知识分子以居高临下的视角写作:“我作诗不说现在,就是从前也不是想造一座象牙之塔”[1]。他认为写人物不是想当然地写一个道德人物,而是写生活在 “十字街头”的真实人物。另一方面,他远离现实政治,不做政治传声筒,为“平民文学”挣得了超出现实政治以外的呼吸感和书写更为真实的生命体验的可能性。在《草莽集》中,他塑造了一幅平民群像,他们身份不一,有弹三弦的盲人、卖元宵的老人、过端午的孩子、《猫诰》中的封建大家长、二十年后返家的军人……其中大多数是含着烦忧的苦难者。在《乞丐》中,更是直接为乞丐悲愤呼喊:“来生为畜都莫叹命坏/只要不投胎重作乞丐”,将乞丐的悲剧命运归结为社会的黑暗,“有人在门外踏过中途/肩扛着半片雪白肥猪”。这种与杜甫笔下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情景跨历史地重合了,而朱湘本人也的确在诗作《死之胜利》中为杜甫摹像,在为杜甫的命运惋惜的同时歌颂了他的人道主义情怀。
至于那种由舞文弄墨阶级所掌握的说教文学,其实是朱湘口中的“载世道的文学”,虽然自有其存在的理由,但只能表现群性而非个性。朱湘认为,写诗应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否则就如《我的童年》一文中提到的:“文学便只是一种高声的自语”[2]101。他主张“个人述诗”,即从个人的角度切入历史与现实之中,对生活与生命进行形而上的反思与省察——即对普遍人性的挖掘。这种人性的挖掘,往往要回到古典文本中去。因为“古典文学的‘存在理由’便是人性不变”[2]42,而且“能把永恒的人性捉到一相或多相”[2]26。他曾列举荷马、索福克勒斯等西方经典作家作品中的人物来证明人性的多样性和超时代性,如阿喀琉斯的愤怒、俄瑞斯忒斯的仇恨、俄狄浦斯王的无知等。虽然朱湘对闻一多的诗集《红烛》多有批评,但认为《小溪》尤为成功,因为中国旧诗表现的情绪极其有限,唯有闻一多首次将“灰心”这种情绪展现出来。可见,朱湘的人性观念涉及两个层面:其一,人性是永恒的,它不会伴随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其二,人性应包括喜悦、愤怒、悲伤、仇恨等各种情感,背后是人的本真生命价值的舒展。
值得注意的是,朱湘在界定文学的对象是人性,它的任务就应该表现这种人性的复杂性之后,也没有忽视形式的重要性。在《北海记游》[2]11-30一文中,朱湘提道:“诗的形体则是一代有一代的:一种形体的长处发展完了,便应当另外创造一种形体来代替;一种形体的时代之长短完全由这种形体的含性之大小而定。”而这也是朱湘走上新诗创作道路的重要原因。旧体诗框架已经无法承载今日人性之“含性”,新诗的形式探索成为新时代的必要任务。无论是抒情诗还是叙事诗,抑或巴里曲、兜儿体、十四行诗(包括英体、意体)等,朱湘都积极尝试,因此朱湘一直被视为“形式诗学”的热爱者、纯诗领域的耕耘者,从而忽视了他与政治的微妙关系。实际上,朱湘的“人性”观与宗白华的“文学自体”类似,指代人全部的精神生命。在这个层面上,他的诗歌创作与批评是紧扣时代命脉的。
二、生命意志:“诗艺救国”的文化政治理想
中国的生命诗学以心理表现为轴,可分为“内倾性”和“外倾性”两方面。前者以沉郁顿挫的杜甫为代表,以内在压抑自我、磨砺自我,充满生命的承担意识;后者以狂狷疏放的李白、庄子等人为代表,达到“神与物游”的境界。朱湘显然代表前者。
他在《石门集》中塑造出一个关注现实生命的沉思者形象。在《哭城——内战事实》中,他以自己的人道主义思想,为内战中难有生机的士兵的生命而哀泣。跳出战争题材,朱湘有观察城市雨景的《雨》;描写县城脏乱景象的《一个县城》;写传统贞节观念与现实冲突的《柳浪闻莺》等。这些都可以证明朱湘不是一个远离现实的乌托邦作家,也不是海子般构造童话梦幻的诗人,而是在现实风景中雕琢艺术之花的人民生活的观察者、自我精神的磨砺者。
在寄给梁宗岱的信中,朱湘甚至直接以诗明志:
杜甫啊,让我只听你悲壮的口调
让你咚咚的战鼓惊起我久睡的灵魂!
为人不能在自身取得晏安
也应将赤血喷口洪水的狂澜
将今世的污秽一荡而尽
替后人造起一座亚洲的花园![3]15-16
拥有强烈国民意识的他,并不将诗作局限在个人的生活悲苦之中,而是以一种内倾的生命态度,向社会和世界发出深沉叩问。朱湘认为,要想得到诗神的垂青,非得有一番锤打磨炼:“世上如其没有折磨,诗人便唱不出他的新歌。”[4]277
朱湘的这种诗学特点与其“载道”的诗学观有密切联系。朱湘诗学中的“道”不是“五四”所强调的民主、科学思想,而是“神道”“世道”和“人道”。神道,即原质力(elemental force)的表达,即对于生、死、爱的思索。考虑到他以诗为承载救国目标的工具,就不难理解他在诗歌创作上的苦求精神了。
朱湘的爱国情绪与其生长经历有很大关联。朱湘是在儒家文化圈中长大的。他的父亲和岳父都是清朝翰林,本人从小热爱读书。他和徐志摩这类商文化圈中长大的绅士学者的最大区别在于:他始终有着强烈的爱国情怀和敏感的民族自尊心。当徐志摩真心沉醉于自然、艺术的甜美,写出《再别康桥》这样柔情的文字时,留学美国的朱湘正为列强对中国人的侮辱而愤懑。在写给赵景深、罗念生等人的信中,就有朱湘对列强的批判,他渴望“复活古代的理想、人格、文化与美丽”来抗击欧美世界对中国的嘲讽[4]。
有学者认为:“所谓文学公共性是指文学活动的成果进入公共领域所形成的公共话题(舆论) 。此种话题具有介入性、干预性、批判性和明显的政治诉求,并能引发公众的广泛共鸣和参与意识。”[5]朱湘的诗歌写作从来不是象牙塔的写作,他虽不是一个现实革命者,但一直在一个泛化的政治领域内发挥自己知识分子的功用。但他无意于思想的宣扬与说教,而是把对于国家的建设与期待建立在“纯诗”——这一与大众有着天然隔阂的艺术的基础上。他的诗歌不是单纯地摹写现实或抒发心绪,而是认清民族自卑、学阀当道的现实后的反击:即借由唯美的诗作及饱含韵味的形式,试图建构真正的中国诗学——含有中国古典审美之含蓄蕴藉的诗学。为延续中国诗学的生命,朱湘致力于寻求新诗的自律性与独立的艺术地位。他希望借助艺术形式构建属于中国的新诗,正如崔丹、李增所提到的,朱湘是借由诗歌来实践其“文化的国家主义”[6],由此体现他重建中国诗学的愿望和国家的自尊意识,他曾说“只要男女同胞大众一心,中国将来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强国”。
三、生命信仰:为诗神献身的本真诗人形象
除却文化政治意识的影响,朱湘的“纯诗”写作与批评不仅是出于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审察,更是出于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追求:他以诗歌为信仰,建构出一个独属于本真生命的乌托邦世界。他认为诗歌与人生、生命的关系不仅体现在诗歌的内容与形式上,更是在本体论层面达成了一致。
朱湘始终信奉“诗的真理即是美”。受浪漫派诗学影响颇深的朱湘,认为诗歌是一个不应被现代性所裹挟的纯粹世界。“诗,与旁的学问旁的艺术一般,是一种终生的事业”[2]96,“唯美主义才是诗评家朱湘进行评论、分析的终极法则”[7]106-109。
朱湘的唯美主义批评表现在对于色彩的敏感上。他在《郭君沫若的诗》一文中以点评的方式指出郭沫若将色彩、情调与想象有机融合的诗歌特点:“环天都是火云!好像是赤的游龙,赤的狮子,赤的鲸鱼,赤的象,赤的犀……就是单色的想象。”此外,朱湘对于音乐性的强调几乎到了偏执的地步。他指出闻一多的诗有三个缺点:用韵时有不对、不妥、不顺,用字时有太文、太累、太晦、太怪,缺乏音乐性。[2]176然而闻一多正是“三美”诗歌原则的发出者,他的《死水》《红烛》都是现代格律诗的典范。对于徐志摩的名诗《哀曼殊斐儿》,他也直截了当地做出批评:“用韵一点也不讲究,有时几段连着用一个韵,有时又一段一韵……”至于胡适的《尝试集》,更是不留情面,以“内容粗浅,艺术幼稚”八字做总结,并指出“胡君‘了’字的‘韵尾’用得那么多”,表明其艺术力薄弱。
朱湘的唯美诗评源自他以诗为生命信仰的价值观念,他曾在诗集中刻画了一幅为诗神守贞的抒情诗人群像。所谓的诗人群像,即拥有赤心、以己身供奉美神的纯粹诗人形象。虽然未能追踪到朱湘和存在主义的直接联系,但与许多存在主义诗人一样,朱湘对于生命的体悟与观察是通过死亡来实现的。他认为诗人之死只是肉体虽灭,但精神长存:“诗不死,/身子早死了有何轻重”。他说“我们总尽粹了我们的力量”,也便可以拥抱死亡,去往那片“没有行人遄返自牠的疆界”的地方[1]95。
生命诗学的核心是用生命诠释诗,朱湘早就在《葬我》中为自己安排了唯美的结局:
葬我在荷花池内,
耳边有水蚓拖声,
在绿荷叶的灯上
萤火虫时暗时明——
葬我在马缨花下,
永做着芬芳的梦——
葬我在泰山之巅,
风声呜咽过孤松——
不然,就烧我成灰,
投入泛滥的春江,
与落花一同漂去
无人知道的地方。
这种结局与中国古典意象并存,可见朱湘对传统文化的眷念和精神上的皈依。诡谲的是,朱湘最终在1933年跳海自杀,与水结下了不解之缘,朱湘的死亡成为颇具代表性的文化现象,研究者开始从哲学、诗学层面去分析“诗人之死”,甚至将朱湘的死亡意识解读为诗神对诗人的“救赎”和诗人对诗神的“献祭”[8]96-100。这种献祭充满悲剧意识,是一种存在论的生命感觉——为求得本真性的存在而远离人群,以死亡来体验生。正如雅斯贝斯所说:“艺术在其根源上看,是通过直观地表现此在中的存在的一个确认功能,照明生存的东西”[9]141。朱湘的诗文中还常提到刘梦苇、杨子惠这两个早逝的诗人,歌颂他们纯真的爱诗情怀和“本真生命”的崇高价值。
总而言之,朱湘并不像人们惯常认为的那样,是一个脆弱的、天真的诗人。一方面,他身上肩负着儒家士大夫的责任感,有强烈的承担意识,甘愿为祖国的文化诗学建设奉献自己的全部心力;另一方面,他跳出庸常的从众世界,为寻求自己的本真价值而不断求索,他一生的经历本身就是对生命诗学最好的诠释。
参考文献:
[1]朱湘.文学闲谈[M].北京:北新书局,1934.
[2]朱湘.中书集[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
[3]罗念生.朱湘书信集[M].上海:上海书店,1983.
[4]方铭主.朱湘全集[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7.
[5]赵勇.文学活动的转型与文学公共性的消失:中国当代文学公共领域的反思[J].文艺研究,2009(1):30-39.
[6]崔丹,李增.中国新诗对英国浪漫主义的借鉴与“文化的国家主义”践行:以新诗诗人朱湘的诗学思想与实践为例[J].中国比较文学,2017(1):117-130.
[7]张邦卫,石铁山.朱湘诗学(下)[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106-109.
[8]张邦卫.救赎与献祭:对朱湘死亡意识的解读与反思[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4):96-100.
[9]今道友信.存在主义美学[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