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开展全党纪律教育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启示
2024-08-02张舰月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延安时期,我们党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在全党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为当前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历史必然
延安时期,复杂严峻的革命形势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入开展党纪教育,是加强党的建设、应对复杂斗争局面的历史必然。
一是加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无产阶级政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将党的自身建设特别是纪律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延安时期,我们党提出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这就要求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广泛的党纪教育。
二是完成全民族抗战使命任务的客观需要。随着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间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我们党主动担负起领导全民族抗战的时代重任,这对党的建设尤其是纪律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正如毛泽东所说,“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全民族抗战的神圣使命,促使全党急需开展政治、组织、作风等多方面的党纪教育。
三是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的迫切需要。1935年召开的瓦窑堡会议提出“必须在组织上扩大与巩固党”。1938年3月,党中央作出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提出要“大量的十百倍的发展党员”。从全民族抗战爆发到1938年年底,我们党从4万人增加到50余万人。党员人数的迅猛增加在增强革命力量的同时,也带来组织不纯、思想混乱、管理困难等问题,更加突显出要通过党纪教育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迫切性。
重要举措
延安时期,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纪教育,我们党在健全党规党纪体系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以健全党规党纪体系为前提依据。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概括为“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文件,对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的组织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和相关纪律作了详细规定。这一时期,党中央和边区政府还制定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巩固党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制度文件,构成了党纪教育的制度基础。
二是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基本原则。延安时期党纪教育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发现问题、修正错误以实现全党更紧密地团结。1942年2月,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指出,“有两条宗旨是必须注意的:第一是‘惩前毖后’,第二是‘治病救人’”,也就是“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这一原则的提出,有效保证了党纪教育的顺利开展。
三是以常态化学习与集中式教育为主要形式。常态化学习主要是中央党校、马列学院等学校,系统设置了“党的建设”课程,其中涉及党的纪律建设的许多内容。集中式教育则主要是开展整风运动,特别是被党中央列为重点学习对象的22个文件,很多都以党的纪律建设为主题,如毛泽东的《反对自由主义》、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陈云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等。通过常态化学习与集中式教育,党达到了提高认识、增强党性、强化党纪的目的。
四是以违纪典型警示案例为重要抓手。延安时期,张国焘变节叛党,几经说服教育仍不知悔改,故党中央于1938年4月在全党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党内报告大纲》,指出各级党部应该“同一切个人野心的派别的无原则的破坏纪律的行动以及同生活上的腐化现象做坚决的斗争”。1937年10月,延安发生了红军将领黄克功枪杀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一案,经党中央审慎讨论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最终判处黄克功死刑。毛泽东在给法院院长雷经天的信中说:“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先后在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和中央党校学习的刘力功,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甚至还以退党为要挟与组织对抗。对此,时任中组部部长陈云严厉指出:“破坏党纪,实质上就是破坏革命,我们必须与任何破坏纪律的倾向作斗争。”中央党务委员会最后作出了开除刘力功党籍的决定。对这些典型案件的处理,充分彰显出我们党严格维护党纪的决心,在党纪教育中起到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现实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延安时期的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不断增强,全党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提升,为当前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启示。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持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主动性。延安时期,我们党本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在全党范围内普遍、稳步地推进党纪教育。现阶段,我们更要深刻认识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提高党性修养、严明纪律规矩的政治保证,把这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系统观念,全面协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延安时期,我们党明晰教育内容、规范教育形式、确定教育原则,都是系统观念的集中体现。现阶段,我们更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协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突出政治纪律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推进业务工作联系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能,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实效。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丰富党纪学习教育的方式举措。延安时期开展党纪教育,明确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形成了诸如撰写反省笔记等众多创新之举。现阶段,我们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更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例如,运用数字技术创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图谱,将其核心知识点、知识单元深入关联,使学习教育能够举一反三、纲举目张;还可以推出党纪微党课,利用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广,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王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