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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三个率先”

2024-08-02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 2024年6期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简易程序、率先建立地市级专家库、率先探索惩罚性赔偿磋商。中山全市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超70宗,实现案件数量突破;其中,首宗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磋商成功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通过“以植代偿”在市内17家中小学、幼儿园公益植树274棵,让违法企业成为生态修复的践行者,也让老百姓感受到身边的生态修复成果,有效开展“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