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弃非分之想
2024-07-12刘长发
刘长发
对本该不属于自己的地位、名利、金钱所产生的非分之想,是党员干部自我改造的大敌、思想道德修养的大敌、党性原则树立的大敌、发扬良好作风的大敌、廉洁自律的大敌、执纪执法的大敌。因此,党员干部拒绝、弃除非分之想,是一种境界、一种觉悟、一种清醒、一种品位,也是自我完善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常怀忧党之心,恪守兴党之责”,党员干部若不弃除非分之想,就做不到“心为党忧,行为党兴”;党员干部只有弃除非分之想,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一心一意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为民生贡献一切。
非分之想来自外界的诱惑力。非分之想,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头脑里固有的,它是受外界诱惑的影响而滋生的。船因超载而沉没,人因诱惑入歧途。精彩世界,诱惑多多。在五光十色的“香饵”面前,如果让非分之想占了主导地位,就会因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而巧取豪夺,挡不住权力的诱惑而卖官鬻爵,挡不住名利的诱惑而沽名钓誉,挡不住奉承的诱惑而忘乎所以,挡不住谗言的诱惑而封官许愿,挡不住美色的诱惑而寻花问柳,等等。诱惑犹如污浊暗流蔓延肆虐,时刻冲击、腐蚀着人们的灵魂。
诱惑的魔力,利用的正是人们的非分之想。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非常广、非常多,面临的考验十分严峻,一不留神就会被“酒绿灯红”侵蚀,一不小心就会被“糖衣炮弹”击中。所以,要时刻用忧患意识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用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用公仆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避免因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一次不要紧,不是我一个,一点小事无所谓”而滑向腐败深渊,而是要把自己真正打造成“绝缘体”。
在新形势面前,只有弃除非分之想,党员干部才能在诱惑面前眼不红,心不乱、手不伸、腰不弯,经得住考验,顶得住歪风,努力保全共产党人的名节,在群众中树立起正直无私、价值永驻的共产党员形象。
非分之想来自内心的内驱力。非分之想是一种私欲和无尽无穷的欲望,它受私心杂念支配,因私心杂念而膨胀,具有一定的内驱力。有时这种内驱力是冲动的、疯狂的、顽固的、强大的。非分之想从思维到行动、从行动到违纪违法,往往是私欲在内心膨胀作祟。任何一种非分之想从萌发到行动,从行动到后果,都有一个思考的过程、变化的过程、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内驱力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内驱力往往有两种:一种是正确的,另一种是非正确的。以正确的内驱力作动力,可使非分之想得到控制,直到“刹住车”,变非分之想的私想、贪想、占想、捞想,成为为公而想、为党而想、为国而想、为民而想,做到秉公办事、秉公执法、秉公执纪、秉公为民。反之,内驱力一旦成为非分之想的动力,就会“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个人逐步演变变质,背叛党的宗旨,成为人民的罪人。具有正确的内驱力,领导干部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不乱心智;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花言巧语中不迷失方向;在“富贵险情”中不因侥幸心理而铤而走险。
常弃非分之想,要下决心控制自身滋生的不良内驱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平时要在戒私欲、贪欲上下功夫,做到“见欲而止为德”,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强化内在素质,增强抵御非分之想的正气和免疫力。
非分之想来自贪欲的冲动力。有人错误地认为,非分之想只是一种想法、心理活动,既没有触犯纪律,又没有触犯法律,何必小题大做,大惊小怪。要深知,非分之想虽说是无形的,但其可怕之处正在于,它具有隐蔽性、危害性、危险性。特别是贪欲一旦在内心里生根、膨胀,就会喷发出一种巨大的冲动力。
非分之想往往使人丢掉理想信念,迷失方向,在失落感中涣散意志、斗志,在消极攀比中扭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放松思想觉悟中淡化外界的监督、制约,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一股强大的冲动力。要知道,贪欲的背后是陷阱,贪婪的尽头是毁灭,这是一笔再清楚不过的“廉洁账”。须知,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会减少一分威信;谋一次私利,就会失一片人心。冲动力一旦爆发,轻者失去良知,重者成为一种罪恶,产生一种破坏性,严重危害社会主义事业。
所以说,对于潜在的、暗藏的非分之想,千万不能失去警觉,在思想上麻痹。对非分之想要防微杜渐,做到大事上清楚,小事上不马虎,要从心理萌生、变化上抓起,这才是治本之良策。
古人云:“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戒除非分之想,最根本的是要常怀律己之心。万事之始源于心,万世之治归于心。只有心中装着党性,脚下的路才能走正;只有心中装着人民,办事才能一心为公;只有心中无私念,才能当廉官做清官。
(作者单位系郑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