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末日——谷寿夫南京伏诛记
2024-07-09孙宅巍
孙宅巍
日本战犯谷寿夫,是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暴行要犯。他率部攻占南京后,纵兵烧杀淫掠,双手沾满了南京人民的鲜血,其罪罄竹难书。抗战胜利后,经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将谷寿夫判处死刑,终使刽子手得到应有下场,人类的正义得以彰显。
强盗的轨迹
谷寿夫于1882年出生于日本冈山县,1903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步兵科,曾赴中国东北参加日俄战争。1928年8月,谷寿夫作为日军第三师团参谋长,参加了侵略中国山东的作战,为济南惨案凶手之一。后于1930年晋升陆军少将,四年后晋升陆军中将,1935年10月接任第六师团师团长。
1937年7月,日本以卢沟桥事变为导火线,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谷寿夫奉命于8月1日率部从日本熊本县出发,入侵中国华北,在永定河一带作战,历时三个月,先后侵占了保定、石家庄等地。有档案资料记载称,谷寿夫“在途纵使部属任意抢劫居民陈嗣哲家中衣被、古玩廿八箱及红木家具等物。并强迫我妇女作肉体之慰安”。旋因日军在淞沪战场作战的需要,谷寿夫奉命南调,率部投入淞沪战场作战。
11月2日,谷部第六师团自朝鲜木浦港外的八口浦登船,与第十八师团、第一一四师团及国岐支队同时驶向杭州湾。11月5日拂晓,谷部继国岐支队之后,于金山卫登陆,并迅速北上,于8日进入松江西南的黄浦江左岸地区。
谷寿夫指挥所属部队,一踏进淞沪地区的土地,就充分暴露出其杀人狂魔的狰狞面目。谷部到处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金山卫朱海、南门两村的村民,有的被推入河中活活淹死,有的被放火连人带屋一起焚烧。村民陈生堂一家祖孙四代,除一个九岁孩子外,其他九人全遭残杀;村民沈春泉一家十口人,全部被杀害。躲在草堆里的村民朱家和等数人,被从草堆拖出后,剥光衣服,砍去四肢,折磨至死。李家村的孕妇李友义妻,携其幼子,被放火活活烧死在屋中……据统计,仅金山卫地区一地,被日军屠杀的百姓达一千零五十人,被焚毁房屋达三千零五十九间。谷寿夫部队驻扎的松江地区,更是生灵涂炭、满目荒凉。英国《曼彻斯特卫报》驻华记者田伯烈形容在这里见到的情景是“断垣残壁,焦土灰烬”,“所看见的生物,只有野狗,因吃了死人肉,而不自然地臃肿起来”。他在一篇致伦敦的报告中说:“松江全城本来可以容纳十万人左右的居民,我却只看见五个年老的中国人,躲在法国教会的一幢宅子里,流着眼泪,他们已经断食,恳求我带到上海来。”
谷寿夫率部自11月下旬起,由松江向嘉善、湖州进发;12月2日,接到命令,沿湖州—广德—郎溪—洪蓝埠一线,以急行军速度赶上第一一四师团。自12月8日起,第六师团位于第一一四师团的左翼,开始向南京雨花台阵地进攻。
谷部于12日攻占雨花台、中华门等阵地后,随即沿南京西郊,直扑下关江边。13日后,该部驻扎于中华门外一带。17日,谷寿夫率部分部队,耀武扬威地参加了以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为首的入城式。21日,谷部自南京移驻芜湖。是年底,谷寿夫离开中国战场,被调回日本,任日本中部防卫司令官。
沾血的双手
谷寿夫先后指挥部队在雨花台、中华门、水西门、江东门及下关一带作战,参加了对中华门、水西门等城内地区的“扫荡”,并驻扎于中华门外、雨花台一带,总计达十余日。这段时间,正是日军实施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高峰时段。谷部所至各地,烧杀淫掠,无所不为。谷寿夫双手沾满了南京人民的鲜血,犯下了滔天罪行。
谷寿夫所部第四十五联队,在沿城西长江沿岸地区向下关“扫荡”的过程中,以机枪密集向从市区逃出的难民及放下武器的军人扫射,被残杀者万余人。到达下关地区后,该联队又在上海派遣军情报主任参谋长勇中校的命令下,屠杀了更多的平民。据日军编印的《皇兵》一书记载,第四十五联队大尉中队长田中军吉,以其“助广”军刀,于南京城西上新河、陆军监狱等地,斩杀被俘军民三百余人。
谷寿夫纵容、放任其部队官兵,于驻扎之中华门外附近一带,大开杀戒,对手无寸铁的无辜市民,不分男女老幼及僧俗,均施以枪击、刺杀、火烧等种种残忍手段,恣意杀戮。12月12日,乡妇王徐氏在中华门外下码头,遭日军枭首焚尸;13日,乡民魏小山因谷部在中华门堆草巷纵火,驰往施救,致被砍死;同日,僧人隆敬、隆慧及尼姑真行、灯高、灯元等,亦于中华门外庙庵内,悉遭屠戮;14日,市民姚加隆携眷避难于中华门斩龙桥,遭日军将其妻奸杀,其八岁幼儿与三岁幼女,因哀泣,被日军用枪尖挑入火中,活焚而亡……
谷寿夫所部官兵还在中华门内外之驻扎地区,纵火抢劫,致使公私财产之损失,无法以数字统计。据档案记载,中华门循相里有数十幢房屋遭烧毁,致居民何庆霖、夏鸿贵、毕张氏等数百人,房舍成墟,栖息无所。中华门地区之钓鱼巷、长乐路,及城西谷部途经之双闸镇等处居民曾有年、常许氏、冯兆英等居屋数百幢,亦俱被焚烧,所有生活用品荡然无存。该部官兵,贪婪成性,举凡粮食、牲畜、器皿、古玩等,莫不劫夺。如在城南石坝街五十号,抢夺国医石筱轩名贵书籍四大箱,字画古玩两千余件,木器家具四百件,衣服三十余箱。
谷寿夫及其所部官兵,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所犯下的种种罪行,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十恶不赦、双手沾满南京人民鲜血的刽子手。
正义的审判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于1945年底先后成立了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与战犯处理委员会,1946年2月15日成立了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其实在1945年12月,中国政府就已收到南京人民对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控告信五十三件。市民们在愤怒控诉南京大屠杀暴行的同时,强烈要求政府将该项战犯押来中国受审。中国政府也明确宣示,对中外瞩目的南京大屠杀案的战犯要严加处治。
谷寿夫因战犯嫌疑,于1946年2月被盟军总部逮捕,关入东京巢鸭监狱。8月1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应中国政府请求,将谷寿夫押解来华。谷寿夫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此一去将再难归故土,他在登机前,泪流满面,缓缓伏地跪舔故土做最后的告别,丑态百出。当天下午6时,身材矮小的谷寿夫头戴礼帽,身着绿色单军服,手提一只小皮箱,神情沮丧地到了上海大场机场,后被关入设在江湾高境庙的将校收容所。
8月3日,设于上海的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了首次讯问。在这次讯问中,谷寿夫避重就轻,极不老实。他对侵华路线及战斗过程侃侃而谈,但被问及南京大屠杀暴行时,便假装糊涂,称没听说过,并推说,所部在南京只停留一周,便奉命转战芜湖。20日,战犯处理委员会鉴于谷寿夫为侵华的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案要犯,为便于侦讯起见,决定将其移交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进行审理。
10月3日,谷寿夫被押解至南京,拘押于国防部小营战犯拘留所。南京是一片血染的土地。谷寿夫一踏上这块土地,就有一种死亡将临的感觉。当年,他曾率部在这里对南京人民进行血腥的屠杀。如今,白骨犹存,坟冢累累,千万名死难同胞的冤魂,决不能饶恕这个罪大恶极的刽子手。他将在这里接受中国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是日本战犯在中国土地上受审的最高级别。汽车在南京宽阔的马路上行驶,谷寿夫神情恍惚,如坐针毡,胆战心惊。
28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张贴布告,号召各界民众,特别是中华门一带受害群众及家属揭发、控诉谷寿夫的罪行。同时,军事法庭还在中华门外雨花路第十一区区公所内设立临时法庭,听取被害者及其亲属、见证人的控诉和揭发。军事法庭的布告,使压抑在南京人民心底的仇恨立刻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众多男女老幼纷纷踊跃前来,诉说自己亲历的南京大屠杀的血泪历史,控诉战犯谷寿夫及其所部的滔天罪行。
31日,军事法庭以破坏和平罪和反人道罪,正式起诉谷寿夫。起诉书中据理驳斥了谷寿夫对所犯罪行的种种狡辩:被告人称中华门一带屠杀暴行非该部所为。法庭认为,中华门内外一带为被告人驻军区域,在驻军期间,又有奸淫、屠杀等种种暴行,被害人可证明者,已有数千之多。被告人所属部队,不自行犯罪,绝无其他部队前来犯罪之理。
当天,军事法庭开始开庭讯问证人。居住于中华门外长干桥旁下码头三百二十六号的民妇陆夏氏哭诉:1937年12月间,“我的公公、婆婆、丈夫、小叔子四口被害。公公名陆如龙,婆婆陆李氏,丈夫陆锦春,小叔子三代子。他们于1937年冬月一个晚上,因房子被火烧了,就躲在乱坟上,来了许多日军,碰着我公公,就开枪打死他。我小叔子去看,也被打死。我的丈夫头上有帽痕,亦说是中央军被刀砍死。我的婆婆去看,亦被砍死”。居住在中华门外杨巷的雨花茶社老板刘德才诉称:在日军进城后的两三天,“我家后有避难室,内有十个人被日本人烧死了”,“杨巷有两个地洞共死了三四十个人,一个地洞在我家内,一个在我邻居家”,“有一个上来的是刺刀刺死的”。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为了查明被害人尸体情形,进一步证实谷犯罪行,又会同南京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原掩埋队队员、被害人亲属及检验人员,共同在中华门外附近发掘坟墓五处,搜得被害人尸骸头颅数千具,经验明多有刀枪伤痕。据法医潘英才、检验员宋士豪等对之进行骨殖化验,其“鉴定书”指出,被害者有刀砍身死者、身首异处者、中弹死亡者、钝器击伤致死者及焚烧身死者。
1947年2月6日至8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中山东路励志社大礼堂对战犯谷寿夫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公审。审讯中,励志社的千人礼堂座无虚席,大门口还挤满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群众。从庭内还拉出了有线广播大喇叭,让更多的人收听军事法庭的审判实况。法庭内外,人们不断愤怒高呼:“绞死他!”“把他千刀万剐!”据《中央日报》报道:公审开始当天,“被告(人)谷寿夫亦由宪兵押到,立于被告席上,向审判官作一鞠躬。这个当年杀人不眨眼、残暴如豺狼的刽子手,今日在法律之前是低头了”。谷寿夫面对群情激愤的场面,绝望地低下了头。南京市临参会副议长陈耀东在公审中报告,经调查委员会积极工作,共列出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证据确凿的案件共两千七百八十四件,罪行种类有枪杀、刺杀、集体屠杀、烧杀、先奸后杀、先刑后杀、打死等,其中发生于被告人驻区内、中华门附近一带者总计达三分之一。三天中共有八十余名南京市民在法庭上面对面揭发战犯谷寿夫罪行。金陵大学美籍教授斯迈思、贝德士也出庭做证。贝德士教授特别指出:“前三星期内,尤其是前七天至十天内,对损害生命所犯之罪恶无可指数。”这一证词,有力驳斥了谷寿夫所谓其部只在南京停留周余时间并未作恶的狡辩。
3月10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庄严宣判:南京大屠杀中,“惨遭集体杀戮及焚尸灭迹者,达十九万人以上……被零星屠杀,尸体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十五万以上,被害总数达三十余万人”。“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雨花台伏法
1947年4月25日,蒋介石亲自签批了判处战犯谷寿夫死刑的代电。电文称:
查被告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既据讯证明确,原判依法从一重处以死刑,尚无不当,应予照准。
蒋介石的批文,就是对谷寿夫执行死刑的命令。
26日上午9时45分,谷寿夫最后一次被押上军事法庭。他身着黄色军便服,足穿黑绒棉鞋,未戴帽,面色颓丧憔悴,脚步缓慢蹒跚。检察官陈光虞问明姓名、年龄、籍贯后,将三封亲属来信交谷阅读。此时,谷寿夫仍以为是一次寻常的审讯,不知死期已至,展信匆匆一阅,便卷起收入衣袋,以待回到囚室再仔细阅读。
这时,陈光虞检察官突然厉声正色道:“战犯谷寿夫,现在向你宣读国民政府主席代电。” 谷寿夫慌忙立定,两手下垂,低首聆听。他听完蒋介石批准执行死刑的代电后,脸色死灰,神情木然,知道死期已到。
“谷寿夫,你对家属和身后有什么嘱咐?”陈光虞检察官问道。
检察官的问话,将谷寿夫从昏糊中惊醒。这显然是临刑前的问话。谷寿夫停顿了几秒钟,低声说:“请给我纸笔。”
拘留所的管理人员在递给他一支铅笔和几张十行书写纸的同时,又递过去一支香烟。
恶魔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声颤体摇,泪光闪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遂提笔给妻子梅子写了一封遗书。内称:
我虽身化异域,但魂终仍返君前。现在是四月二十六日的正午,我向你致诀后,便将永别,愿各位都能幸福。现在我还能站着向各位叙别,但没有一会儿,我便要长倒下去。这是不幸的,但也是命运……最亲爱的梅子,永远的再会吧。请将我的遗骸火葬后,骨灰拿回去。我不害怕,会护家幸福。愿上苍祝梅子长寿,永远的再见!
谷寿夫在其遗书的最后,悲悯自己“身葬异域,魂返清乡”,同时,他还交付早前在狱中写好的一首绝命诗,诗中故作姿态称:“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愿献此身化淤泥,中国不再恨日本。”随即谷寿夫用颤抖的手,从怀中掏出一只白绸小袋,交给管理人员,说道:“这里面有我的头发和指甲,请交给我的家属留作纪念。”昔日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在自己行将就戮的时候,两只眼睛里泪水汪汪。管理人员又送来谷寿夫在狱中的衣物,交他处理。谷寿夫给自己换上黑呢制服,穿上黑色皮鞋,戴上礼帽和白手套,并细心地将衣物分作两份,一份要求寄回国内家中,一份赠给狱中“难友”。
11时10分,检察长宣告退庭。谷寿夫被宪兵押上汽车。前有警车开道,警笛一路长鸣。囚车前后,都有武装部队押解,阵容十分威严。沿途成千上万名市民驻足观望,欢呼雀跃。
11时45分,囚车驶抵雨花台刑场。时天降大雨,数万名淋湿了衣服的群众,冒着大雨以热烈的掌声,欢呼恶魔末日的来临。在市民们的一片欢呼声中,谷寿夫已渐失知觉,两眼茫然。两名宪兵将他挟持下车时,他已瘫软难行。几名新闻记者上前为死囚拍照。谷寿夫脸色死灰,神情恍惚,呆若木鸡。
11时50分,行刑宪兵除去谷寿夫所戴礼帽,两侧各有一名宪兵紧执其手,在围观市民的欢呼鼓掌声中,由国防部警卫第一团班长洪二根,以手枪从其脑后射击,一枪毙命。子弹由后脑进,从嘴里飞出,其门牙被击落。断了气的谷寿夫,一头栽倒在泥泞之中,污血与泥水混在了一起……
雨花台,曾是谷寿夫率部驻扎并大肆残害和平居民的地方,这里的累累白骨,是恶魔血腥屠杀的铁证。如今,这名十恶不赦的战犯,终以一摊秽血,祭奠了九年前死难的南京军民。
安息吧,在南京大屠杀中死难的三十万同胞!人民的耻辱,终于得到洗刷;死难者的冤魂,终于得到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