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视听中国 全球播映”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7-01
综艺报 2024年11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推动中国优秀视听作品走出去,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联合开展2023年“视听中国 全球播映”优秀作品评选工作。
申报要求:1.申报作品须为外语译配(或加字幕)的视听作品,可参考但不限于2023年全球播映节目片单范围。有关参评作品于2023年在境外主流媒体平台落地播出效果,附相关证明材料。2.作品类型分为影视剧类(电视剧、网络剧、电影、网络电影)、动画片类(含网络动画片)、纪录片类(含网络纪录片)、短视频类(含微短剧)和其他节目类(综艺节目、专题节目等)。3.申报单位须为作品海外版权单位。联合制作或共有版权的片目,须协调确定唯一申报单位。中外合拍片须在申报表中注明。
评优标准:1.价值引导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展示中国式现代化图景,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弘扬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等。2.作品传播力。2023年在境外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播出,获得较好收视率、点击率;发行至境外主流渠道、头部平台,取得较好发行收入;2023年积极配合国家工作、参与重要外宣活动,共享节目公益境外版权。3.效果影响力。作品在播出后受到当地广泛报道,观众评价良好,影评平台评分较高并且在当地产生良好反响;作品积极参加海外知名影视节展,获得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