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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与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基于大食物观的视角

2024-06-30王建华赵勐

宏观质量研究 2024年2期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王建华 赵勐

摘 要:面对新经济格局,“大食物观”为中国农业发展确定了新思路和新方向。基于大食物观理念,文章分析了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影响,重新审视和测度了我国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指标,并借助2010-2020年31个省级样本数据展开了实证检验和探讨。研究发现:(1)农业产业化能够助推我国农业的高质量安全发展。(2)机制检验结果显示,农业产业化通过高效传递食品需求信息、促进土地资源质量提升两条路径帮助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3)进一步研究发现,农业产业化带动了动物蛋白食物生产和食物品质安全提升,能够全面保障我国居民的饮食安全;更能有效推进大食物观理念意涵中的“蓝色粮仓”建设。文章在大食物观视角下揭示了农业产业化助力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构建,满足多样化居民饮食消费需求的内在逻辑,为落实大食物观发展新理念和维护国家食物主权安全提供了新的政策启示和经验证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大食物观;食物安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引言

当前,我国面临着比以往更加严峻的食物安全挑战(朱晶等,2023;周立等,2023)。在国际上,受地区冲突、冠疫余韵和极端气候等多重因素影响,许多国家开始纷纷转向施行粮食贸易保护主义(李董林和李春顶,2023)。据央视财经统计,目前已经有20余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粮食出口禁令,七月底全球最大的稻谷出口国印度也开始限制本国大米出口。数据来自2023年7月31日的央视财经报道。

在国内,人民饮食正经历着从“吃得饱”到“吃得好”方向的结构性调整。居民对肉蛋奶、水果蔬菜等多元农副食品的消费量在大幅提升,对禾谷类主粮食物的需求量则不断降低。同时,与《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推荐的最优膳食结构比较,国民人均摄入淀粉类主食量依旧超标、肉蛋奶和果蔬类食物的摄入量仍然不足(青平等,2023)。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这种居民饮食消费结构升级还会持续深化下去。事实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已经指明,未来要“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在此背景下,探究如何合理推动农业多元化生产和高质量发展,对于维护我国食物主权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正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农业发展。一是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借助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适度规模经济;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生产消费领域的国内农业大循环;三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政银担”、“政银保”等农业金融产品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分散农业的生产经营风险。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干预农业生产者的种植决策会带来无谓的效率损失。而农业金融创新赖以推进的乡村资源确权定价工作仍在不断地探索和调整过程之中(温铁军等,2021)。那么在当前阶段,发展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的重任就自然而然落在了农业产业化的肩上。此时引人不禁要问的是:农业产业化究竟能否帮助我国农业实现大食物观下的高质量安全发展?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机制又是什么?农业产业化能否保障我国居民的饮食安全?又可否推动大食物观理念意涵中的“蓝色粮仓”建设?考虑到食物主权安全稳定对我国新发展格局顺利形成的战略性保障意义,这些问题的答案变得格外严肃而且急迫。

然而,当前学术界尚无学者直接回答上述一系列问题。因为大食物观是近年才正式提出的农业发展新理念,与本文密切相关的研究文献仍停留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大食物观三个独立主题下并行展开。首先,在提升我国农业发展质量方面。一部分学者强调生产要素质量改善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积极影响。他们发现不断提高耕地、基础设施和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的质量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进而推动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孙学涛等,2023;邓悦等,2023;罗斯炫等,2022;薛超等,2020)。还有一些学者更关注我国农业生产环节中普遍存在的资源错配问题,认为将其解决后我国农业能增产50%左右(吴亚玲等,2022)、全要素生产率提升70%以上(盖庆恩,2023)。其次,在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方面。尚旭东和叶云(2020)指出,农业产业化可以通过再组织的方式将我国分散的耕地、农民等农业资源高效整合起来,显著降低这些生产投入要素的资源错配程度。而且与农业产业化相伴的农业生产社会化还能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生产投入要素的质量(钟真等,2021)。更重要的是,农业产业化可以更好地发挥出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来重塑分散小农的生产经营活动(王建华和周瑾,2022;刘岩和任大鹏,2022)。最后,在对大食物观的解读与讨论方面,相关研究大部分停留在定性探讨阶段。学者们已经厘清大食物观本质上是大农业观、大资源观和大市场观的集合,认为该意涵更加宽广丰富、更强调市场机制作用的农业发展新理念能够更好地保障我国的食物主权安全(王建华和韩宇瑄,2024;朱晶等,2023;周应恒和李娜,2023;方平等,2023)。纵观这些文献可以发现,学术界已深刻理解大食物观对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但鲜有学者探讨农业产业化究竟可否全面保障大食物观新理念的落地与推行。有鉴于此,本文将深入研究农业产业化能否以及如何助推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以期对国家食物主权安全维护做出应有之学术贡献。

本文可能的边际创新在于:第一,将“大食物观”和“高质量”两个农业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探究农业产业化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过往研究仅侧重探讨农业产业化对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的积极影响,本文则从更全局的角度考察农业产业化如何助推农业实现多元化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双重目标,拓展了现有研究的维度和宽度。第二,从大食物观视角重新审视和测度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形成了评价我国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综合指标。本文将农业品的种类和结构信息有机融入到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结果,所得指标更加切合大食物观中的多元化食物供给理念内涵,为后续大食物观和食物主权安全维护领域的定量研究提供了新思路。第三,基于大食物观的概念内涵和外延,全面探讨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影响。本文不仅分析了农业产业化影响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效果和途径,更探究了农业产业化对居民饮食安全和“蓝色粮仓”建设的保障和助推作用,为国家全面落实大食物观新理念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和决策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一)农业市场结构与我国农业发展

在新中国的建设蓝本里,向完全社会主义国家转化过程中需要经过“公有资本垄断上游资源稳定供给、下游行业向非公资本开放增加效率”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肖湘雄和滕俊磊,2023;付星吉和白利鹏,2023;周文和司婧雯,2021)。在工业领域,矿产、能源等上游资源的地理分布相对集中,国家资本垄断后容易建立起现代化企业组织形式有效开采资源并快速接入下游市场。然而在农业领域,土地资源遍布全国,国家虽然能够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让村集体占有土地生产要素,但是“农民、土地和农业生产”三元一体的不可分割性却阻止了更高效的组织形式的形成。最终我国上阶段农业领域的发展改革转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工业领域则在上游资源供给稳定的环境下取得了持久长足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原子式市场结构让农业领域的上游资源迟迟无法高效整合。面对众多分散农户,国有资本很难再进一步介入生产或引导他们与下游市场建立直接联系。而且分散农户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必须经过加工和流转后才能进入终端食品消费市场,我国乡村农业生产者和城镇居民消费者又一直处在时空割裂的农业市场两端,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政府的政策核心是履行更好的中介职能来弥合市场割裂。但是在这种农业市场结构中,国家不断调整出的“储备收购+农业补贴”政策组合拳在保障粮食红线等方面的效果显著,而其他在激发农业资源活力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方面的政策干预却收效甚微。为了助力国家破解这种困顿局面,学界经过前期大量讨论提出了两类有益思路:一是加快土地流转,形成大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下游企业有效对接(李根丽等,2023;葛岩和吴海霞,2023);二是培育长期弱势或缺位的农业加工流通市场主体,构筑完整农业产业链(文丰安,2023;谢文帅,2023;王生斌和王保山,2023)。习近平总书记在明确我国小农家庭的根本性生产地位并提出大食物发展观后指示道:“要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习近平,2022)。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农业发展思想指导下,我国当前形成由分散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组成,农业产业链日趋完整的独特农业生产流通市场结构(详见图1)。从图中可以清晰看出,农业产业化企业正在逐渐填充从乡村到城市的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成为联结农业生产者和食品消费者的重要市场媒介。甚至还有部分企业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直接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共同开发乡村丰富的农业生产资源。政府则由直接进场弥合城乡农业市场分割,转向了幕后推动和调控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产业化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分工,不仅有助于形成贯通初级农产品市场和终端食品消费市场的通畅价格传导链,而且政府培育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还能运用现代经营模式和企业资本将不同的农业生产主体高效地组织起来(Liu,2023),在更宏观的产业维度上达到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最终助力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更重要的是,这种完整的市场结构拉近了农业生产者和食品消费者的市场距离,能够让我国城镇居民的多样化食品消费需求充分地展露在乡村农业生产者面前。在市场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下,农业生产者会适时调整自身生产结构来满足持续变动的居民饮食消费需求,故而农业产业化帮助我国农业实现的更是国家食物主权安全意义上的高质量发展。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农业产业化能够推动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

(二)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农业产业化能够将居民食品需求信息高效传递至前端的农业生产,进而推动我国农业的高质量安全发展。一方面,农业产业化形成的是一个价格信号传导通畅的市场结构(邓宏图等,2020;狄强和刘渝阳,2021)。在这个健全的农业市场中,居民的多样化饮食需求能够通过市场价格信号真实反馈给农业产业化企业。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企业会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来满足市场消费,并根据库存余量向小农户、家庭农场或农业合作社购入多种生产原材料。因为市场存在多家农业产业化企业,竞争机制能够将所有原料购买价调整到真实需求水平。在这种真实价格驱动下,乡村农业生产者会不断提高种养殖效率和调整种养殖结构来获取最大收益。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形成的是一个价格信号传导稳定的市场结构。正如动态蛛网理论所揭示的,较长的农业生产周期导致农业市场难以长期维持在均衡点(Ezekiel,1938),所以“谷贱伤农”和“米贵伤民”的现象会反复上演。产业化企业为我国农业市场引入了二级结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滑意外市场波动。当自然灾害等冲击发生时,产业化企业不仅能通过跨区采购、库存管理等方式稳定市场需求,还能借助向上游提前下采购订单等方式稳定生产。因为有产业化企业充当缓冲器,价格能够在农业市场中保持稳定(魏建等,2023)。最终在农业产业化促进形成的真实价格稳定通畅传导的市场之中,我国农业将获得高质量安全发展。

农业产业化能够促进土地资源质量提升,进而助推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土地资源承载着粮食种植、牲畜饲养以及果蔬栽种等几乎所有的农业生产活动。对农户而言,无论是灌溉还是种养殖,现代农业生产需使用大量专业设备来提升土地资源质量(徐志刚等,2022;Leonard 等,2020)。但根据资产专用性理论,专业化农机具很难转用他途,农业生产者购置这些设备时会承担被下游企业低价锁定的交易风险。因此小农户不愿轻易购入现代化农机具辅助生产,我国的土地资源质量很难得到有效改善。我国政府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时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利益联结直接带动足够数量的农户。从某种意义上看,产业化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联系更像是一种生产众包关系(李俏和肖忠毅,2023)。而这种紧密合作模式可以很好地化解农户提升土地资源质量时的交易风险。首先,国家的动态认定政策和企业间的竞争使得产业化企业无法对上游农户实施压价策略。因为一旦某个企业开始恶意压价,农户可以选择拒绝向其出售农产品,而这个企业也将快速失去龙头企业的认定资格和政策福利,所以市场中企业不敢恶意向下锁定农产品收购价格。其次,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稳定收购可以大幅降低农户购置专业农机具的闲置概率。“民不可一日无食”,农业企业面向的是消费者对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多元食物产生的稳定旺盛需求,因而也会向上游农户源源不断地发出大量的采购订单。在生产连续性得到充分保障以后,农户会萌生出更强动机不断提高生产节奏和追加固定设备投资来获取更多的种养殖回报。更重要的是,这个过程中农业产业化企业能够为农户提供购置更多先进专业农机具的资金,协助农户一起提高土地资源质量。综上所述,提出本文的假说2:

假说2:农业产业化通过高效传递食品需求信息、促进土地资源的质量提升,进而推动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指标测度:大食物观下的全要素生产率

习近平总书记的“大食物观”指出:要在保证主粮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果蔬类和水产类等农副食品的有效供给。因此基于大食物观理念测算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时,还应该考虑农产品结构方面的重要信息。

本文在梳理文献的过程中发现,过往研究测算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时常用农林牧渔业产值代理农业总产出。而这种处理方式潜含着一个重要的经济学前提,即各类型农产品之间能够以稳定的相对价格完成转换。经济全球化加深时期,将主粮食物转化为动物蛋白类食物产生的粮食缺口能够被进口饲用粮快速填补,甚至我国可以直接用正常价格进口肉蛋奶等食物来满足国民消费需求,因此国内不同类型农产品间的相对价格能够保持基本稳定。然而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当下,尤其是国际上玉米、豆粕等饲用粮食价格常被西方国家蓄意操纵时(胡小平等,2023),国内市场中各种农产品之间的相对价格很难再维持不变。基于这种经济格局变化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大食物观”思想指导,测算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时应向下延伸使用各类农产品的分项产出来保证测度结果准确。

本文基于我国2010-2020年31省、市农业生产资料,选用DEA\|Malmquist法重新测度各省市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指标。农业产出方面,借鉴《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的饮食结构,选用了谷物、果蔬、肉蛋奶、薯类、豆类、食用油、坚果和食糖八类农作物的年产量;农业投入则参考罗斯炫等(2022)、张恒和郭翔宇(2021)以及武宵旭等(2019)的研究,选取了土地、劳动力、机械和化肥四种重要生产要素。其中,土地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代理,劳动力用第一产业就业人数表征,机械选择农用机械总动力来衡量,化肥则选择了化肥施用量折纯量。所用数据均来自于各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官网。借助DEAP软件测得的各省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情况综合展示在图2和表1中。

从整体上看(如图2所示),全国各省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呈波折上升态势。除2011-2015年期间各省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出现普遍下降以外,剩余时间段内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均在不断增加。该变动特征与张恒和郭翔宇(2021)、龙少波和张梦雪(2021)等多位学者的判断保持一致,说明本文大食物观理念下测度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能够较好地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现实。涵盖更多细节信息的分省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情况则列示于表1中。

分地区来看,各省份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速不尽相同。新疆、云南等省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平均增速相对最高,表明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更符合大食物观高质量安全发展理念,农业物产富饶多样。反观现实,我国新疆一直以优质的瓜果、牛羊肉、小麦等多元化农产品闻名全国,云南地区的温润气候和充足日照也确实更加适宜多种多样农作物的种植和生长。而上海、湖北等地区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速度相对最低,可能与上海市高度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经济发展方式、湖北省在样本期末受疫情冲击最重等外部因素有关。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

本文实证需要在上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测算的基础上继续补充样本数据。我国中央政府自2010年开始才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并落实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管理办法,而2020年后部分重要指标尚未更新,所以本文依旧选择2010年和2020年作为样本区间的起点和止点。横向补充的省级农业数据来自于CNRDS数据库、CSMAR数据库、EPS数据库和各省统计年鉴。考虑到国家龙头企业在各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本文将依靠这些企业信息构造出各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指标。该部分数据则手工整理自农业农村部历年发布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和企查查网站。根据研究所需,还对原始数据进行了如下清洗处理:(1)利用对数插值法补充部分样本点的缺失数据;(2)对所有连续指标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以尽量降低极端值产生的估计干扰。

(二)计量模型设定

在省级维度上探讨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影响效果时,有两类重要的内生因素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一是各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条件,二是其他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效果溢出。正如Bustos(2016)指出,农业的产业化升级内嵌于地区的农业传统发展模式之中,所以有许多难以观测的现实因素(如区域农业资源禀赋、农业发展优先度等)会严重影响各省农业产业化的推进速度和经济效果。也正是这些因素导致各省的农业产业化基础水平在国家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2010年年初表现出较大差异。此外,我国农业市场是一个国内循环大市场,各省推进农业产业化时取得的经济成效还会受到其他地区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溢出影响(张恒和郭翔宇,2022;孙学涛等,2022)。为了识别出更加精准的作用效果,本文借鉴王国运和陈波(2023)、孙传旺等(2019)及Angrist 等(1996)的研究思路,设计出如下的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模型:

回归估计。其他参数方面,下标i和t分别表征省份和年度;Controls为一系列控制变量;μi和νt是地区和年度固定效应;α和β为待估系数,εi,t是经典意义的随机扰动项。

(三)变量构造

1.被解释变量

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AgHS):基于大食物观理念测算的各省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全要素生产率指标具有极强的跨期关联性。为避免给回归引入不必要的内生干扰,本文使用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作为被解释变量的代理指标。。我国农业的核心发展任务已经从上阶段“以粮为纲”切换到了当前的保障多元化食物供给。因此本文测度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这一常见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时,在8类不同类型食品的维度上构建了农业产出包络面,将不同种类农产品的结构信息有机地融入到测算结果中,所得指标也更加切合新经济格局下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内涵核心。实际研究过程中,本文还以基于13种农产品产量测度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指标作为辅助指标展开估计,以确保相关结论稳健可靠。13种农产品产量值为相关统计年鉴中详细披露的谷物类、豆类、薯类、食用油、水果、蔬菜、糖料、坚果、肉、奶类、禽蛋类、蜜糖类和水产类的具体产出量统计值。

2.关键解释变量

农业产业化(AgIn):各省、市历年拥有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的对数值。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由中央政府主导,国家通过认定和管理两千余家产业龙头企业,不断推进着各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建设进程。现实中,各省、市政府也配套了省级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但这些较低认定等级企业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与国家龙头企业相差甚远(张延龙等,2021;刘诗源等,2020),所以仍是国家级龙头企业撑起了各地农业产业链的基本骨架。因此,本文使用各省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对数值来客观捕捉各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

3.控制变量

本文参考唐建军等(2022)、蔡晓琳和李慧泉(2023)等相关学者的研究文献,对地区农业发展水平、乡村物流道路设施、乡村水利建设、自然灾害度、农业进口依赖度和农业生产用电量实施控制。其中,地区农业发展水平(AgGDP)指标采用地区农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经济总量的比例代理,农业进口依赖度(AgIMP)指标使用各省进口谷物和谷粉总量(吨)的对数值表示,乡村水利建设指标(AgWTD)指标则采用地区水库容积(亿立方米)的对数值衡量,乡村物流道路设施(AgRLF)指标使用对数化后的乡村物流投递线路里程(公里)刻画,自然灾害度(AgDMR)指标用地区受灾面积占地区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代表,农业生产用电量(AgELC)指标用乡村用电总量千瓦时对数值表示。本文所有指标的计算公式及描述性统计结果汇总在表2,此处不再展开分析赘述。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影响

表3报告了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奇数列回归的因变量为基准指标AgHS1,偶数列则是基于辅助指标AgHS2同步估计的回归结果。列(1)、列(2)展示了常见的固定效应估计结果;列(3)和列(4)列汇报了按研究设计进行的最小二乘估计(2SLS)结果;列(5)及列(6)则为进一步排除被解释变量代理指标基期值干扰,剔除期初样本点后再度展开的2SLS估计结果。

通过表3可以看出,列(1)至列(6)中核心自变量(AgIn)前估计系数均为正值,而且显著性至少达到1%以上,说明无论是否考虑估计方式差异、代理指标差异、期初样本干扰,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都存在稳定的正向作用效果。再聚焦到本文重点关注的列(3)的估计结果,可以发现AgIn前的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为0.089。该结果表明,农业产业化确实能显著推动我国农业的高质量安全发展,由此也证实了理论分析提出的假说1。其他解释变量方面,列(3)中乡村物流道路设施指标(AgRLF)前的系数估计值显著为正,说明省内乡村道路基础设施越好,快递越通达,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水平越高;自然灾害度指标(AgDMR)的系数为负显著,说明自然灾害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具有明显的负向影响,这些估计结果也都符合经济学预期。

(二)稳健性检验

为确保基准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使用不同估计方法、变换实证样本、引入更多控制变量展开了再度估计。变换估计方法时,展开了Tobit估计、Heckman两步估计、引入因变量滞后阶的SysGMM估计等;更换样本再次估计时,逐步剔除了直辖市样本点、受新冠疫情影响的2020年样本点;引入更多控制变量时,依次增加了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乡村劳动数量、乡村人力资本、乡村医疗卫生状况等指标变量。上述稳健性测试结果均证实基准回归结论具备充足的可靠性。囿于文章篇幅,具体估计结果留存备索。

六、机制检验

正如前文理论分析指出,农业产业化不仅能够真实稳定地传导食品需求信息,还能有效促进农业工作者不断提升土地资源质量,进而助推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本文继续设计实证检验这两条传导路径。具体检验时像江艇(2022)建议和部分学者贯彻的方式一样,仅估计验证理论联系较弱的第一段逻辑链,对理论逻辑稳固的第二段传导链不再验证。

验证高效传递食品需求信息机制时,根据我国居民饮食结构中动物蛋白类食物相对紧缺、主粮食物更加充足的发展现状,构造出动物蛋白类食物价格相对趋势指标(Trend_price)和相对波动指标(Var_price)来完成该部分的中介检验。这两个指标是使用HP滤波法从各省肉禽及其制品零售价格指数中分解出趋势和波动,除以各省粮食零售价格指数的趋势和波动而构造形成。验证促进土地资源质量提升机制时,计算出各省农用地资源的有效灌溉率指标(EIR)和机械化良田率指标(MFLR)来展开相关的中介检验。所有检验结果列于在表4中。

首先观察表中的列(1)和列(2),发现农业产业化指标(AgIn)前的估计系数分别为0.084和-8.489,显著性水平均达到了1%以上。该结果说明,农业产业化不仅推动了市场中动物蛋白类食物价格的相对上涨,而且还抑制了该类食物价格的相对波动。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我国居民对动物蛋白类食物的消费需求日渐旺盛,健全的市场机制应正确反馈出该类食品的相对价格不断上升,才能有效激励农业生产者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来供应更多的动物蛋白食物。同时,对农业生产者而言,过大的价格波动会遮掩真实消费需求信息,最终导致市场配置农业生产资源的效率大打折扣。而农业产业化推动了动物蛋白类食物价格上涨抑制了其价格波动,说明农业产业化正通过更加高效传递真实需求信息的方式促进我国农业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健康发展,进而证实了农业产业化能通过高效传递居民食品需求信息的途径帮助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随后观察表中列(3)和列(4)的结果,不难看到关键自变量AgIn前的估计值均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农业产业化正不断促进农业生产者提高土地资源质量。而根据农业经济学理论和相关学者的经验证据(孙雪涛等,2023;Leonard 等,2020),这种土地资源质量提升将会推动我国农业朝着高质量安全发展方向不断推进。综合以上,本文的假说2也得到验证。

七、进一步研究

(一)农业产业化与居民饮食安全保障

现有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完全有能力抵挡国际粮食市场短期风险和国内突发自然灾害,能够确保人民的口粮需求无虞(普蓂喆等,2023;苏芳等,2022;武舜臣等,2020),国内食物供给压力主要集中在动物蛋白食物以及养殖动物消耗的饲料粮食之上(刘长全等,2023;刘艺卓等,2022)。因此本文进一步考察了农业产业化如何影响我国的动物蛋白类食物生产。此外,我国居民的饮食安全不仅意味着肉蛋奶等食物的供给日渐充足,更意味着居民所消费的食物应该日益安全,所以此处同时也关注农业产业化对居民食物品质安全的影响效果。本文探讨农业产业化对我国动物蛋白食物生产的影响时,构建了肉蛋奶产量增长率指标(GAPF)、生产动物蛋白的牧渔业部门产能指标(VFFO)和动物饲料产量指标(AFP)作为被解释变量。探讨产业化对我国居民饮食品质安全保障时,通过计算农药使用量增长率、化肥施用量增长率而构建出食物农药残留指标(PERS)和化肥残留指标(FERS)协助估计,相关结果展示在表5中。

从表中前三列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关键自变量指标AgIn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农业产业化不仅能推动肉蛋奶食物供给速度不断提升,也能推动动物蛋白类食物生产部门的产能持续扩张,同时还促进了饲料的产量不断提升。因此,农业产业化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的动物蛋白类食物供给量快速增长,促使上游生产端不断嵌合我国居民的饮食消费结构调整。表中后两列估计结果显示,农业产业化指标(AgI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农业产业化能促进农产品中农药和化肥残留量的降低,推动了居民消费食物的品质安全提升。从经济学角度理解,农业产业化带来的需求信息通畅传导的市场结构,不仅能将居民对蛋白类食物的旺盛需求传递给农业生产者,也将消费者健康饮食的观念传递到了生产端,从而促使农业生产者采用更环保的方式生产更高安全品质的健康食物。上述实证分析表明,农业产业化能全面、有效地保障我国居民的饮食安全。

(二)农业产业化与“蓝色粮仓”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大食物观时还指示道,“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引自习近平总书记4月份在广东考察时的讲话。

因此本文继续构造相关指标并进一步探查农业产业化对我国“蓝色粮仓”建设的影响。具体而言,鱼虾贝类海产是我国居民膳食结构中重要的蛋白来源,所以本文将海洋鱼虾贝产量增长率(FGSGP)作为被解释变量展开了回归估计;海洋养殖比单纯捕捞能够获得更加稳定的海产供应,故而本文同时还测度了海产养殖量比重(PMV)、海产养殖单位面积产量(MAPPU)参与估计。需要说明的是,“蓝色粮仓”主要是在海洋上建造,所以此处回归仅用了沿海省市样本。所有结果展示在表6中。

横向观察表6中的估计结果不难发现,农业产业化(AgIn)指标前的系数估计值分别为0.127、0.117和0.283,显著性水平均至少达到了5%以上,说明农业产业化正推动着我国的海洋鱼虾贝产量加速提高、海产养殖比重不断上升以及养殖单产量持续提升。这些实证结果表明,农业产业化不仅提高了我国向海洋资源要蛋白的能力,更推动着海洋资源开发朝着可控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的助推下,我国正在不断高效建设着国民的“蓝色粮仓”,良性探索着食物供给渠道拓宽方式来保障国家食物主权安全。

八、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2010-2020年31个省级样本数据,在大食物观的视角下探讨了农业产业化对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农业产业化能够促进我国农业朝着高质量安全的方向不断推进。在该过程中,农业产业化主要通过高效传递食品需求信息和促进土地资源质量提升两条途径帮助我国农业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进一步研究表明,农业产业化还能够推动我国动物蛋白类食物生产和食物品质安全提升,从而保障我国居民的饮食安全;也能推进海洋渔业朝着集约化和高效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大食物观理念意涵中的“蓝色粮仓”建设。本文研究结论不仅丰富了农业产业化、大食物观等相关领域的学术成果,同时也具有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政府可将农业产业化作为落实“大食物观”新发展理念的实践突破口,确保我国人民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在国际农产品贸易形式趋紧的大环境下,国家食物安全保障工作刻不容缓,“大食物观”理念亟待落到实处。决策层可以通过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尽快将“大食物观”农业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早日打造出更加契合国民多样化饮食消费需求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切实维护我国的食物主权安全。

第二,相关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监管,重点防范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市场垄断行为。根据本文研究结论,农业产业化推动我国农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两条关键渠道均离不开产业化企业的联农带农作用和市场竞争意识。因此政府认定产业化龙头企业时可以考虑在同一地区培育两家以上的同业竞争企业,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和扶持政策激励这些企业竞相联农带农,将政府有形之手的调控效能更大地发挥出来。

第三,管理部门可考虑将农业产业化作为拓宽食物开发途径的政策着力点,全方位挖掘整个国土资源的食物供给潜力。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指出绿色高效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未来我国的食物资源开发应继续秉承这种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农业产业化不仅能促进传统农作物的品质安全地提升,而且能够推动海洋资源开发朝着集约化和可控化的方向健康发展。因此,国家管理部门引导开拓新食物资源时可以考虑将农业产业化推进政策作为重要依托,具体如下:有条件放宽认定标准让更多的未来食品生产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继续加大对部分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农业污染治理企业的扶持力度等,从而尽早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强国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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