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灾害风险的影响因素和防范措施
2024-06-28李纯娜
收稿日期:2023-10-10
作者简介:李纯娜(1966—),女,河北保定人,高级农经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管理。
摘 要:在全球气候变化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灾害已成为关系到中国粮食安全与农民生计的主要因素。洪水,干旱以及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人为活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重了农业灾害发生的危险性,对农业灾害影响因素,防治策略及风险管理进行系统研究就变得格外紧迫。当前,我国农业灾害防治存在着一些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经费来源单一的问题,亟须通过科学研究来提出有效可行的建议,为加强农业灾害防治工作系统性、前瞻性,确保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灾害;灾害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2095–3305(2024)03–0-03
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复杂多变,从古至今就是一个农业灾害频发肆虐的国家。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活动也导致了一些农业灾害的发生。因此,探讨农业灾害风险的影响因素和防范措施十分重要。
1 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
在我国诸多的自然灾害中,洪涝和干旱较为常见。洪涝和干旱分布广,破坏力大,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此外,台风、风暴潮、雷暴、冰雹、雪暴、低温冻害、高温热浪、龙卷风、泥石流、荒漠化、水土流失、农作物病虫害、鼠灾等均对不同地区、时期的农业生产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冲击。
其中,洪涝灾害素以突发性大、影响面广且破坏程度深著称。洪涝灾害多由于极端降雨事件诱发,造成河流泛滥、水库溃坝、山洪暴发等灾害,不但会破坏农田,还会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干旱灾害通常表现为降水量明显不足、持续时间较长且影响范围广泛,直接导致了水资源的短缺,阻碍农作物的生长,使得粮食产量大幅下降。台风和风暴潮是海洋与大气相互影响的结果,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经常发生。台风和风暴潮所造成的狂风暴雨、海水倒灌等,严重威胁沿海农业设施及作物生产。雷暴、冰雹、雪暴等强对流天气的破坏力极大,往往会在短期内对局部地区的农业生产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低温冻害和高温热浪也是常见的自然灾害,低温冻害可使作物受冻枯死、果树开花不育,影响授粉结实;高温热浪会使作物产生热害,影响生长发育,甚至减产绝收。龙卷风虽然出现的次数不多,但它会摧毁路径中的农业设施与农作物。泥石流多发于山区,对土地的侵蚀和农田的破坏比较严重。荒漠化主要出现在干旱、半干旱区域,会导致土地沙漠化和农业生产环境的恶化。水土流失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土地的肥力维持以及水资源保护。
2 我国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因素
2.1 自然因素
我国地域辽阔,横跨多个纬度、经度,构成了复杂多变的地理、气候环境。我国国土上覆盖着富饶的平原,起伏的丘陵,陡峭的山地和干旱的荒漠等多样的自然条件,在孕育着丰富生态系统的同时,也给各种自然灾害提供了“温床”。
从自然因素来看,气候变化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全球气候变暖使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多,强度也越来越大,暴雨、干旱、高温等极端天气越来越普遍,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扰乱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
地形地貌是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关键。山地丘陵地区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局部和下游农业生产安全。河流众多的地貌特点使雨季洪涝灾害频繁,长江、黄河这样的大河流域一旦出现洪涝灾害,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干旱、荒漠地区水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而荒漠化与土地退化现象加剧又会使农业生产条件更加恶化、土地承载能力下降[1]。
地质条件也是不容忽视的要素。我国的某些区域位于地震带内,地震不仅会直接破坏农田的基础设施,还有可能触发一系列次生灾害,如地面塌陷等,对农业生产产生长期的不良影响。生态环境脆弱带是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先天基础,这些脆弱带的变化具有频率高、范围大、突发性等特点,且往往伴有较大的环境变化梯度,灾害也随之积聚。这些区域的农业生产存在较高的风险,必须有更周全、更周密的防范措施。
2.2 农业产业自身的脆弱性或易损性
地区农业产业自身脆弱性或者易损性是指在农业生产方式和一定社会经济的背景之下,一定区域农业系统对灾害威胁所具有的敏感性,这一敏感性是灾害产生的内因。基于农业自身因素,农业系统抗风险能力对农业脆弱性具有重要意义,是指粮食作物抗倒伏能力、耐病性及其他生物学特性与作物面临自然逆境下存活率及产量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作物品种改良、栽培技术优化和耕作方法创新可以显著增强农业系统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农业系统的脆弱性。
2.3 农业环境与经济因素
除了作物自身抗逆特性,农业环境与经济因素也同样深刻地影响着农业系统脆弱程度。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决定着其生产投入与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充足。完善的灌溉系统、仓储设施、运输网络等农业基础设施是抵御自然灾害的首要防线,可以显著降低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增强农业系统整体韧性。
此外,相关部门也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地域分布特征。不同区域因其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地形地貌的不同而会表现出不同的农业生产特点及灾害风险类型。因此,相关部门应找出具体地区的农业系统所特有的脆弱性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防灾减灾措施,从而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村经济稳定。
3 我国农业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3.1 不注重灾害预防
我国农业灾害防治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中对灾害预防工作不够重视尤为明显。尽管政府已经明确提出了“以防为主,防、救相结合”的管理策略,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一理念常常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应用。造成这一现状的根本原因是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的组织与措施保证防范的实施,致使实践中仍然存在重救灾、轻防范的现象[2]。
具体而言,不注重灾害预防主要体现为当灾害还没有发生时,相关部门并未提前建立相关预警机制与预防措施,使得灾难来临时,农业生产体系常常无法有效地规避或者缓解灾难所造成的危害。受灾后,尽管灾害治理与救助机构会很快启动物资与经费救助,但并不能彻底消除其不利影响,也较难迅速恢复灾区农业生产。目前的防灾减灾方式过多地依赖于事后救助这一“治标不治本”之策,在新灾或原灾诱发次生灾害面前往往显得捉襟见肘。此外,还会耽误最佳救灾时机,放大灾害破坏效应。相关部门不仅要建立健全预警系统,还应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民防灾意识与防灾能力,强化农业保险制度。
3.2 忽略人为灾害
当前,我国农业灾害防治对人为灾害危害性疏于研究。我国社会一般都十分关注自然灾害的暴发与蔓延,这是因为它们通常都伴有直接伤亡与社会影响。但从长远看,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灾害给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所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有时其破坏性也丝毫不逊于自然灾害[3]。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越来越严重,而某些短视行为并没有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致使人为灾害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例如,不合理土地利用、过度放牧和滥伐森林等,尽管短期内可能会产生一些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看,会给农业安全埋下安全隐患。
就滑坡、泥石流而言,这类灾害虽常常被列为自然地质事件之列,但其发生常与人类过度开垦耕地、山林砍伐等行为紧密相关。植被减少会造成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降低,在遇到大量降雨等天气时,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同时,工业污染引起的水源、土壤污染以及城市化进程中因规划不合理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均为人为灾害。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威胁着农业生产的根本,还影响着农民的生活质量与身体健康。因此,相关部门必须重视人为可能带来的灾害,并采取更积极的防范措施。
为了有效地应对人为灾害的挑战,相关部门必须在政策、实践的所有层面上形成一整套综合治理机制,具体包括强化环境保护法规制定和实施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生产方式、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建立相关监管体系等。采取上述措施后,人为活动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轻,人为灾害发生的概率也会有所下降。
4 农业灾害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4.1 提前预报、加强防范
提前预报、加强防范是减少农业损失的关键。现代科技的发展,为这个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气象卫星技术以及通信网络技术的帮助下,可以实现对农业灾害的风险以及损失进行早期预测。
第一,气象卫星技术具有覆盖范围大、数据更新迅速等优点,能够实时监测天气变化以及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科学家们通过分析卫星传回来的资料,可以及时地发现台风、干旱、洪水等灾害可能发生的迹象。
第二,通信网络技术为信息传输提供了有效的平台。通过制定合理的信息通道,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向农业生产者传达灾情信息。因此,稳定、可靠且覆盖面广的通信网络十分重要,可以保证灾情信息快速传到每个农业生产者手中[4]。
第三,为了更加高效地使用上述技术,相关部门还要建立完、善灾害信息处理与发布机制,包括灾害信息采集与分析、信息准确判读与及时发布。此外,鉴于农业生产特殊性,信息传递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使农业生产者能够根据预报结果适时调整生产计划与应对策略。
第四,对即将发生的洪涝灾害,生产者要事先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洪水来临时能快速排除积水、减轻对作物的危害;对干旱预警,要合理安排灌溉计划和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尽量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对于病虫害,则需要提前进行预测,并及时进行生物防治或者化学防治,阻碍病虫害的蔓延。
第五,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农业生产者技术指导与扶持,包括开展灾害预防知识培训、引进耕作技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等,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灾害应对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4.2 建立统一的农业灾害防治管理机构
建立统一的农业灾害防治管理机构是提高我国农业灾害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灾害管理体系存在着多头管理、分工不明确以及合作程度不足的问题,不利于形成高效、科学的农业灾害预防与应对机制。尽管我国于1989年成立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该机构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非常设性协调机构,其很难适应农业灾害防治日趋复杂的局面,也不足以承担防灾、救灾和减灾等领导职责[5]。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有必要建立具有明确职能的国家农业灾害防治管理机构来承担紧急状态救灾任务,减少灾害带来的危害。同时,该机构还要制定和执行农村防灾减灾规划、经济发展战略决策咨询、政府减灾计划等,成为国内、外农业灾害防治信息交流中心以及同世界各国在救灾、防灾减灾等方面交流合作的场所。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已经设立了与此相似的国家级灾害预防和管理机构,例如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等。这些组织能快速应对灾害突发事件、有效地执行政府减灾战略,并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起中枢、参谋作用。
4.3 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灾害防治经费来源
建立多元化资金来源是长期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由于农业灾害防治涉及许多环节,各环节的内容及要求都不相同,所以需要针对各环节的特点进行资金来源设计,以保证其有效地流动和利用。
国家财政预算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体现的是全体国民创造价值的程度。但若农业灾害防治资金全部依赖财政就会造成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一部分区域受益,而另一部分区域却无法获得相应价值回报。这种失衡的资金分配方式既有悖于公平原则,又会造成区域间的利益矛盾,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农村公共产品中的“搭车性”现象同样不容忽视,会导致有限的经费难以发挥其最大效用,弱化某些地区或部门的主动性。为攻克这一难题,相关部门,尤其是直接受益区域和单位,应负担一定份额的灾害防治经费[6]。以划分蓄洪区为例,蓄洪所带来的损失旨在维护更大范围内的区域安全,因此蓄洪费用将由受益区域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这样的资金筹集原则符合“谁得益谁担责”的经济公正性,能够根据受益程度合理划分责任,有效将防灾费用与防灾效益挂钩。
此外,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改变以往单一依赖政府财政拨款与民政部门救济相结合的模式,探索和推广农业灾害保险的方法。通过保险机制,相关部门可实现风险向保险公司转移,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农业领域对风险的抵御能力。实施农业灾害保险不仅能在灾后给农户带来经济上的补偿,还能通过调整保险费率促使农户采取更加有效的防灾措施,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安全性。
5 结束语
面对复杂多变的农业灾害挑战,我国亟须建设科学、系统且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通过深入了解农业灾害影响因素、持续完善预警和信息传递机制、设置统一专业防治管理机构、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和合理配置,相关部门应对农业灾害的能力、效率能得到显著提高。农业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个学科、部门和地区,政府、社会及农民个体需要密切合作,未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吴宜男,孙艺溦,陈钦昱.日本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对四川省的启示[J].四川农业与农机,2023(1):20-22.
[2] 麻吉亮,孔维升,朱铁辉.农业灾害的特征、影响以及防灾减灾抗灾机制:基于文献综述视角[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7(5):1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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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吴洪珍.基于主导因子的湖南省农业灾害风险评价[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9,40 (9):84-91.
[5] 陈启亮.农业自然灾害社会脆弱性评价与管理[D].重庆:西南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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