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视角下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耦合协调发展研究
2024-06-26叶柳珊李祥石荣丽
叶柳珊 李祥 石荣丽
摘要:本文旨在探究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从理论层面论述了二者的耦合机理,然后构建二者的耦合协调发展模型,运用广州市的数据进行测算。测算结果表明,广州市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的耦合度较高,二者相互融合程度较好;耦合协调度较低,处于濒临失调水平。根据研究结果,本文从数字治理的角度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促进二者协同发展。
关键词:药品安全监管;互联网医疗
引言
近年来,医药电商和互联网医疗平台发展迅猛。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继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1]。“医”承载着诊疗的责任,“药”担当着治病的角色,药品质量安全是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障。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作为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共同履行着建设健康中国的责任与使命,存在着天然的内在契合性和目标一致性。基于此,探究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对于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效率、促进互联网医疗行业健康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的耦合机理
耦合是指两个及以上子系统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合作效应。基于耦合的定义,可将药品安全监管和互联网医疗看作两个子系统。
药品监管体系的完善和监管效率的提升,有助于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药品质量有保障,消费者会增加对政府部门的认可度,提高对药品市场的信任度,从而更愿意使用在线诊疗服务和医药电商平台网购药品。互联网医疗平台处于快速发展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除了提供在线诊疗服务外,也提供药学服务,旨在指导患者合理用药,促进用药安全,有助于药品安全监管。因此,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二者相互调节、相互促进。
2. 研究设计
2.1 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数据可获得性的原则,选取有代表性且能够被量化的指标用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药品安全监管子系统评价指标包括投入和产出两个维度,投入指标代表药监部门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产出指标代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2]。对于互联网医疗子系统,在参考周健的研究[3]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现实意义,构建了卫生资源、服务产出、医药电商和信息服务三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药品安全监管和互联网医疗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如表1所示。
2.2 数据来源
药品安全监管事务支出数据来自《2022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药品生产企业数和药品使用单位数来源于《2022年广州市统计年鉴》(注意:统计信息中心数不计入内),查处的药品案件数、药品抽检相关数据来自《2022年广东省药品监管统计年度报告》。互联网医院数、科室数、科室访问量、线上服务量数据,来自好大夫在线网站发布的全国医院互联网影响力指数2022年度榜[4],该年度榜公布的医院和科室的互联网融入程度较高,数据有一定的代表性。医生数量是指好大夫在线网站上对应入选年度榜单的科室页面内已开通在线问诊服务的医生,未开通该服务的医生不计入本文研究范围。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单位和企业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所有注册地址在广州市的单位和企业,考虑到该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笔者在搜集数据时选定发证起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2.3 耦合协调度模型
先计算耦合度C。耦合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子系统间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相互依赖的程度。有学者对传统耦合度模型进行了修正以提高其效度,并用实例验证了新模型在区分度与效度上优于传统模型[5]。为使研究结果更严谨、可信度更高,本文借鉴修正后的耦合度模型用于测算,公式如下:
Ui为子系统i的综合评价指数,maxUi表示各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的最大值。耦合度C的取值范围为(0,1),数值越高,代表两子系统的相互耦合程度越高,处于(0,0.3]表示低水平耦合阶段,处于(0.3,0.5]表示拮抗阶段,处于(0.5,0.8]表示磨合阶段,处于(0.8,1]表示高水平耦合阶段。
耦合协调度D能反映子系统之间彼此协调的好坏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T表示两子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α和β分别为药品安全监管子系统和互联网医疗子系统的权重系数,笔者认为两者在社会发展中同等重要,因此α和β都赋值为0.5。参考相关文献[6],将耦合协调度D划分为10个等级,如表2所示。
3. 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运用2022年广州市的相关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探讨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实证结果整理如表3所示。
根据耦合度计算结果可知,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的耦合程度中等偏强,两个子系统的相互融合程度较高,容易受到对方的影响,一方表现欠缺,也会制约另一方的发展。耦合协调度计算结果显示,两个子系统间的协调水平较低,处于濒临失调状态,还未达到理想的协调发展阶段。
4. 政策建议
4.1 打造多元共治的数字政务环境
政府作为引导角色,需要由传统的一元治理理念转变为多元共治理念,积极主导统筹各行政部门的工作,运用新的信息技术打造政务耦合平台,促进资源共享,营造数字治理生态。药品生产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从生产源头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医药电商平台压实平台责任,做好药企药店进驻把关,积极与药监部门合作,在日常运营中实行药品网络销售违规监测;赋予药品购买评价板块自由度,可与药物警戒部门探索利用评价板块实行药物不良反应舆情监测。政府继续完善药品安全和在线医疗服务的大众监督投诉渠道,拓宽线上监督渠道,打造全民参与的数字政务环境。
4.2 构建卫生健康行业机构数字化信息共享体系
建立个人健康数字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资源库,供市内卫生健康部门、药物警戒部门、各大医疗机构和合资质的互联网医疗平台使用。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交换与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医疗机构间医疗健康数据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共享。
4.3 加强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字环境的安全稳定
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拓宽网络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将新技术运用到医药电商平台大数据监测系统、药品信息追溯系统、智能医疗安全监控平台、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等板块。大力推进信息安全技术发展与创新,注重个人隐私保护、医疗数据保护、企事业单位涉密信息保护的技术完善,改善电子处方加密技术和电子签名鉴别技术,加快研发能识别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的新技术和新应用。
4.4 建立数字社区社群治理机制
基于伦理原则,临床安全性研究通常不纳入孕期/哺乳期女性、儿童、老年人、罕见病患者等人群,但这些人群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信息很可能在社交媒体数据中被发现[7]。政府相关部门和专业医疗健康机构可共同联合建设卫生健康领域数字社区,虚拟社群成员可在数字社区中分享自身购药用药经验、看病治病经验、投诉维权经验等。安排医疗健康领域和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员深度介入数字社区,成为虚拟社群当中的意见领袖,提供专业信息和指导。政府可建立专门的舆情监控团队,运用数字信息过滤技术对社群成员互动信息中的敏感词、敏感图像、关键词、违规词等内容进行识别和监测,从中获取关于药品质量安全、药物不良反应、诊疗不规范等信息。对于虚假医药信息须及时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社会恐慌。
结语
本文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探究了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医疗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并根据研究结果,从数字治理的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的实证分析部分只采用了2022年的数据,属于静态研究方法,缺乏基于时间序列的动态评价。未来,可将更多年份的数据纳入研究,探究药品安全监管和互联网医疗的动态演化过程和规律,对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提出更完善、更深入的对策和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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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段晓祥,王淑玲.基于DEA模型和Malmquist指数的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效率评价[J].中国药房,2022,33(15):1814-1819.
[3]周健,邓晶晶.中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人口老龄化的协同性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22(6):91-103.
[4]好大夫在线.全国医院互联网影响力指数(2022年度)[EB/OL].(2022-11-26)[2024-3-20].https://www.haodf.com/zhuanlan/haoyiyuan/2022.html.
[5]王淑佳,孔伟,任亮,等.国内耦合协调度模型的误区及修正[J].自然资源学报,2021,36(3):793-810.
[6]廖重斌.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定量评判及其分类体系——以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为例[J].热带地理,1999(2):76-82.
[7]杨羽,王胜锋,詹思延.社交媒体数据在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监测的应用[J].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2021,53(3):623-627.
作者简介:叶柳珊,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药品流通与管理;通信作者:石荣丽,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药品流通与管理。
课题项目: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药品安全监管与广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协同发展研究(编号:2023GZGJ68)。